门诊慢性病包括哪些疾病
门诊慢性病诊断标准和申报材料及办理门诊慢性病流程
二十九种门诊慢性病申报材料、诊断标准及门诊慢性病办理流程一、各种恶性肿瘤(一)非放、化疗〔诊断标准〕1.各种恶性肿瘤的临床表现;2.B超检查、X线或CT等检查见有典型的恶性肿瘤影像学征象;3.病理或细胞学检查找到癌细胞。
〔主附资料〕1、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2、疾病诊断证明书(限二级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3、近期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4、确诊时的B超检查报告单、X线、CT或MRI等检查结果可见肿物;5、病理报告单。
二、器官等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诊断标准〕器官移植手术后,需门诊长期进行抗排斥治疗者。
〔主附资料〕1、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2、疾病诊断证明书(限二级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3、近期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包括移植前器官衰弱的病史资料和治疗经过);4、器官移植术证明书;5、移植术后患者器官功能状况评价书。
三、慢性肾功能不全/肾透析〔诊断标准〕1.慢性肾脏疾病病史:如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狼疮性肾炎、糖尿病肾病、肾小动脉硬化(高血压肾病)等;2.B超检查示双肾慢性、弥漫性病变;3.生化:SCr(肌酐)>133umol/L ,BUN(尿素氮)>7.8mmol/L ,CCr(肌酐清除率)<90ml/min。
〔主附资料〕1、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2、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限二级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3、近期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4、泌尿系B超检查报告单。
5、各种化验检查报告单:如肾功能(SCr、BUN、CCr、CO2CP),电解质(k、Na、Cl、Ca、P),血常规等。
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断标准〕1.临床特征:①症状:在原有咳嗽、咳痰等症状基础上出现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
②体征:桶状胸、呼吸运动减弱、语颤减弱或消失、叩诊过清音。
2.胸部X线表现:胸廓扩张、肋间隙增宽、肺野透亮度增加。
3.肺功能检查:阻塞性或混合性通气功能障碍及残气容积增加(残气量/肺总量比值增高)。
门慢特殊病种认定标准
门慢特殊病种认定标准
门慢特殊病种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和保险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门慢特殊病种认定标准:
1. 慢性肾功能不全(非肾透析):需要符合一定程度的肾功能不全,但不需要进行肾透析治疗。
2. 肾透析:需要进行定期的肾透析治疗。
3.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需要被确诊为恶性肿瘤,并需要进行长期的门诊治疗。
4.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需要进行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5. 耐药性结核病:需要被确诊为耐药性结核病,并需要进行特殊的治疗。
6.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需要被确诊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并需要进行长期的治疗和管理。
7. 冠心病:需要符合一定程度的冠状动脉疾病,可能需要接受心脏介入治疗或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等。
8. 帕金森氏综合征:需要被确诊为帕金森氏综合征,并需要进行长期的治疗和管理。
9. 慢性充血性心衰:需要被确诊为慢性充血性心衰,并需要进行长期的治疗和管理。
10. 肝硬化:需要被确诊为肝硬化,并需要进行长期的治疗和管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门慢特殊病种认定标准,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保险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的认定标准,请咨询当地社保或保险公司。
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
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慢性病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
为提高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其经济负担,完善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等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
1.2 门诊慢性病是指需长期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病种,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部分门诊费用的疾病。
1.3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门诊慢性病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病种范围及鉴定2.1 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包括:(1)心脑血管疾病:如高血压、冠心病、心力衰竭等;(2)糖尿病及并发症;(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哮喘等;(4)慢性肾病及并发症;(5)恶性肿瘤;(6)慢性肝病:如肝炎、肝硬化等;(7)风湿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等;(8)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9)其他经医疗保障部门认定的慢性病。
2.2 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性病,应填写《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病历资料,包括:(1)病史资料:包括门诊病历、检查报告、用药记录等;(2)相关检查报告:如心电图、血液检查、影像学检查等;(3)其他证明材料:如残疾证、低收入证明等。
2.3 医疗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
鉴定结果分为:(1)符合门诊慢性病条件,给予慢性病资格认定;(2)不符合门诊慢性病条件,不予认定。
三、门诊慢性病待遇3.1 门诊慢性病待遇包括:(1)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障部门规定的报销比例给予报销;(2)慢性病药品费用报销:符合规定的慢性病药品费用,按照医疗保障部门规定的报销比例给予报销;(3)其他相关待遇:如慢性病健康指导、定期检查等。
3.2 门诊慢性病待遇的享受条件:(1)参保人员需持有慢性病资格认定证明;(2)就诊医院需为医疗保障部门指定的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3)就诊项目需符合医疗保障部门规定的慢性病诊疗范围。
门诊慢性病包括哪些疾病
门诊慢性病包括哪些疾病门诊慢性病,是指病程较长、病情进展缓慢、症状不剧烈、预后较好,且治疗和康复过程中需要门诊医院或社区医疗机构参与管理的一类疾病。
这些疾病常见且发病率高,在医疗卫生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门诊慢性病包括哪些疾病。
第一类:高血压高血压是一种常见的门诊慢性病,主要特点是血压持续升高。
高血压是一种潜隐性的疾病,易导致多种心血管疾病,包括心脏病、脑血管意外等。
治疗和管理高血压,可以有效降低心血管并发症的风险。
第二类:糖尿病糖尿病是一种慢性代谢性疾病,病程较长,需要长期治疗和调理。
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不好,易引发多种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足等。
门诊医疗机构可以提供持续的医疗服务和管理,帮助患者提高生活质量。
第三类: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COPD是一种慢性的呼吸系统疾病,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
患者症状主要表现为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等。
门诊医疗机构可以提供定期随访、药物治疗和康复训练等服务,有效控制疾病进展。
第四类:慢性肾脏疾病慢性肾脏疾病是一种常见的门诊慢性病,主要表现为尿量减少、尿液异常、高血压等症状。
门诊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肾脏保健、饮食指导、药物治疗等服务,延缓疾病进展。
第五类:类风湿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是一种常见的类风湿疾病,病程较长、症状多样化。
门诊医疗机构可以提供早期干预、用药治疗、理疗锻炼等服务,帮助患者减轻疼痛、保持关节功能。
以上是门诊慢性病中的部分常见疾病,每一种疾病在门诊医疗机构都有相应的治疗方案和管理措施。
患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提高疾病的控制和康复效果。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门诊慢性病及相关疾病。
一级医院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一级医院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管理工作,保障参保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参保患者。
三、病种范围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按照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障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包括:1.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2. 慢性肾功能衰竭;3.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4. 系统性红斑狼疮;5. 再生障碍性贫血;6. 地中海贫血;7. 血友病;8. 帕金森氏病;9.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0. 类风湿性关节炎;11. 慢性病毒性肝炎;12.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13. 肝豆状核变性;14. 慢性肾功能不全;15. 肝硬化;16. 重症肌无力;17. 扩张型心肌病;18. 房颤;19. 癫痫;20. 风湿性心脏病;21. 帕金森氏病综合症;22. 脑血管意外偏瘫;23. 高血压病合并症;24. 糖尿病合并症;25. 肺源性心脏病。
四、认定程序1. 患者持门诊医生诊断证明或出院病情诊断证明书,到我院医保办审核窗口申请认定;2. 医保办对患者的诊断证明进行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认定;3. 医保办将认定结果告知患者,并为其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手续。
五、诊疗服务1. 医院为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合理的诊疗服务,确保患者得到有效治疗;2. 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障政策,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3. 医院加强对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的随访管理,定期评估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六、监督管理1. 医院成立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工作小组,负责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的日常工作;2. 医院定期对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医院接受上级医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
居民医保门诊特慢病有26种
居民医保门诊特慢病有26种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近日,家住科普路社区的李先生致电《社区周报》栏目,反映他的父亲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医保,患有高血压、痛风等疾病已经有三四年了。
他想了解一下,父亲的病属不属于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费用该如何报销?●门诊特慢病病种有26种就此,记者联系到了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
据了解,目前,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共有26种。
具体包括:一类病种(共4种):1.血友病;2.恶性肿瘤(含淋巴、白血病);3.慢性肾功能衰竭;4.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二类病种(共22种):5.丙型肝炎;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7.慢性肺原性心脏病;8.慢性风湿性心脏病;9.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10.慢性乙型肝炎;11.系统性红斑狼疮;12.类风湿性关节炎(含幼年特发性关节炎);13.慢性肾炎;14.脑血管疾病后遗症;15.精神与行为障碍;16.痛风;17.肝硬化;18.癫痫;19.结核病;20.再生障碍性贫血;21.帕金森病;22.消化性溃疡;23.阿尔茨海默病;24.脑性瘫痪;25.糖尿病;26.高血压。
●门诊特慢病准入需经鉴定据介绍,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资格准入委托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疗鉴定和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分级经办。
参保患者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有住院史的参保患者还需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和疾病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无住院史的参保患者需提供2-3年的疾病相关检查检验门诊报告单,到受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鉴定。
其中,异地安置参保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应为居住地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资料。
受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准入标准的,及时填写《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鉴定表》,并加盖公章,连同鉴定所需的相关病历资料交付参保人员,由参保人员提交至参保地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保待遇享受手续。
门诊部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手册
门诊部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手册慢性病已成为当今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健康问题。
据统计数据显示,全球范围内慢性病所导致的死亡率与残疾率呈上升趋势,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心理与经济负担。
为了更好地支持慢性病患者,提供适当的健康管理建议和指导,本手册旨在帮助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
第一章:认识慢性病1.1 什么是慢性病慢性病指的是持续时间较长且进展缓慢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
与急性疾病相比,慢性病通常需要长期的治疗和管理。
1.2 常见的慢性病类别在我们的生活中,常见的慢性病包括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肥胖症、糖尿病、慢性肾脏疾病等。
每种疾病都需要特定的管理和控制方法。
第二章:慢性病的自我管理2.1 了解自己的病情在管理和控制慢性病时,首先要了解自己的病情。
定期与医生进行沟通,了解病情的变化和最新的治疗进展。
同时,自我监测也是重要的一环,包括血压、血糖、体重等指标的监测。
2.2 合理饮食合理的饮食对于慢性病患者的管理至关重要。
在饮食方面,建议控制糖分、盐分和脂肪摄入量,增加蔬菜水果和膳食纤维的摄入,保持均衡的饮食结构。
2.3 锻炼身体适度的体育锻炼可以改善心血管功能、增强免疫力、控制体重等,对于慢性病患者来说尤为重要。
建议选择适合自己病情的运动方式,如散步、瑜伽、游泳等。
2.4 管理药物治疗对于大部分慢性病患者来说,药物治疗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建议患者按医生的处方用药,定期进行药物复查,并与医生及时沟通,了解药物的副作用和注意事项。
第三章:心理健康管理3.1 接受实际情况面对慢性病的困扰,患者应接受现实情况,并积极调整自己的心态。
正面积极的态度有助于抵抗疾病带来的心理压力,保持良好的心理健康。
3.2 发展良好的生活习惯规律的作息和充足的睡眠是保持良好的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
此外,积极参加社交活动和娱乐休闲,与家人朋友分享自己的感受,也可以缓解心理压力。
3.3 寻求支持慢性病患者不应孤单面对,可以主动与家人、朋友、社会团体寻求支持。
武汉市医保门诊重症及慢性病申报病种及办理流程有哪些
武汉市医保门诊重症及慢性病申报病种及办理流程有哪
些
1.重症申报病种:
-癌症:包括各类恶性肿瘤。
-心脏病:如心肌梗死、心功能不全等。
-脑血管病:如中风、脑出血等。
-器官移植:如肾脏、肝脏等。
-其他危重症状:如重症感染、多器官功能衰竭等。
2.慢性病申报病种:
-糖尿病:包括1型和2型糖尿病。
-高血压:包括原发性和继发性高血压。
-冠心病:包括心绞痛和心肌梗死。
-慢性肾病: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等。
-慢性阻塞性肺病:如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
办理流程如下:
1.重症申报流程:
(1)就诊医院诊断并评估病情,确诊为重症疾病。
(2)患者或家属向医院社保科申请办理重症申报手续。
(3)医院社保科审核申请材料,确定符合申报条件。
(4)医院社保科将申请材料转交给医保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5)医保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并决定是否通过重症申报。
(6)医保管理部门将审批结果通知医院社保科和患者或家属。
(7)患者或家属根据审批结果,使用医保卡就诊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2.慢性病申报流程:
(1)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由医生诊断为慢性病。
(2)医生将患者的慢性病诊断结果录入电子病历或纸质病历。
(3)医院社保科通过医院的信息系统或纸质申报表,将患者的慢性病诊断结果上报给医保管理部门。
(4)医保管理部门审核患者的慢性病申报材料,并决定是否通过慢性病申报。
(5)医保管理部门将审批结果通知医院社保科和患者。
(6)患者根据审批结果,在医保规定范围内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门诊慢性病包括哪些疾病-资料类
门诊慢性病包括哪些疾病-资料类关键信息项:1、慢性病的具体分类2、每种慢性病的定义和诊断标准3、门诊治疗慢性病的相关政策和规定4、慢性病报销的流程和要求1、引言本协议旨在明确门诊慢性病所涵盖的疾病范围,以便为相关医疗服务和保障提供清晰的指导。
11 协议目的为了规范门诊慢性病的管理,保障患者的医疗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协议。
12 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门诊部门以及参与医疗保障的相关机构和个人。
2、门诊慢性病的分类21 心血管系统疾病211 高血压病(II 级及以上)定义:在未使用降压药物的情况下,非同日 3 次测量血压,收缩压≥160mmHg 和(或)舒张压≥100mmHg。
诊断标准:测量血压达到上述标准,并伴有心、脑、肾等靶器官损害的相关症状和体征,或有相关实验室检查异常。
212 冠心病定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使血管腔狭窄或阻塞,或(和)因冠状动脉功能性改变(痉挛)导致心肌缺血缺氧或坏死而引起的心脏病。
诊断标准:具有典型的心绞痛症状,结合心电图、心肌酶学、冠状动脉造影等检查结果。
213 心肌梗死定义:心肌缺血性坏死,为在冠状动脉病变的基础上,发生冠状动脉血供急剧减少或中断,使相应的心肌严重而持久地急性缺血导致心肌坏死。
诊断标准:临床表现、心电图动态演变及心肌酶学的升高。
22 呼吸系统疾病221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定义:一种具有气流受限特征的可以预防和治疗的疾病,气流受限不完全可逆、呈进行性发展。
诊断标准:肺功能检查提示不完全可逆的气流受限,即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 FEV1/FVC<70%。
222 支气管哮喘定义:由多种细胞和细胞组分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
诊断标准: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发作时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上述症状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23 消化系统疾病231 肝硬化定义:一种常见的由不同病因引起的肝脏慢性、进行性、弥漫性病变。
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目录及鉴定标准.
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目录及鉴定标准一、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1、符合各种恶性肿瘤的临床诊断。
经CT、MRI等检查,或纤维内窥镜活检病理或手术后病理确诊。
白血病需骨髓细胞学检查和MICM分型确诊。
2、有放化疗、内分泌治疗或其他需继续治疗方案及计划。
二、尿毒症1、有引起肾脏损害的相关疾病或原因,有明显尿毒症症状:心慌、呼吸困难,意识障碍,恶心、厌食,乏力等。
2、临床、化验数据达到尿毒症诊断标准:血肌肝>707μmo1/L;内生肌酐清除率<10m1/min。
3、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和一年以上门诊反复治疗的病历资料。
三、器官移植1、有器官移植的病历及手术记录。
2、有术后复查和用药的详细记录或方案。
四、血友病(A、B、血管性血友病)1、有关节、肌肉、深部组织或皮肤、粘膜、内脏等的自发性出血史。
可有因关节反复出血引起的关节畸形、深部组织反复出血引起的假性瘤(血囊肿)。
2、各型有特异性检查化验结果。
治疗的病历资料。
五、再生障碍性贫血1、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绝对值减少。
2、骨髓增生减低或重度减低。
3、一般无脾肿大。
4、除外其它引起白细胞减少的疾病。
5、抗贫血药物治疗无效。
6、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和一年以上门诊反复治疗的病历资料。
六、0-7周岁儿童脑瘫、智障、孤独症1、脑瘫。
(1)发育中胎儿或婴幼儿因脑部受到非进行性损伤,而引起的运动和姿势发育障碍导致活动受限;(2)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和一年以上门诊反复治疗的病历资料;(3)有需要继续治疗的临床方案或依据。
2、智障。
(1)智力显著低于平均水平,IQ低于70分;(2)存在适应行为缺陷,如个人生活和履行社会职责有明显缺陷,缺乏正常自理能力;复治疗的病历资料;(4)有需要继续治疗的临床方案或依据。
3、孤独症。
(1)符合《ICD-10中儿童孤独症儿童的标准》或DSM-IV/DSM-V,并有明确的临床诊断。
门诊慢性病管理
门诊慢性病管理慢性病是指病程长、进展缓慢的一类疾病,其中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
这些疾病对患者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门诊慢性病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慢性病管理的定义、目的、方法以及重要性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慢性病管理的定义门诊慢性病管理是指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门诊患者的慢性病进行全面管理和干预,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并降低疾病风险的过程。
它涉及到患者的疾病诊断、治疗方案的制定、用药指导、健康教育、心理支持等多个方面。
二、慢性病管理的目的门诊慢性病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减少患者的疾病复发率、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率,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通过全面管理和干预,可以帮助患者更好地控制病情,减轻症状,延缓病情恶化的速度。
三、慢性病管理的方法1. 个体化治疗方案制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患者的年龄、病情、个人健康状况等因素都需要考虑在内,以确保治疗方案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2. 用药指导:针对门诊患者的慢性病,医生应提供详细的用药指导。
这包括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用药时间、剂量的调整等。
患者需要按照医生的指示进行用药,同时也应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相互作用。
3. 健康教育:患者和家属对慢性病的认识和了解程度不同,因此针对患者的慢性病知识进行健康教育十分重要。
医生可以通过讲座、宣教资料等形式,向患者传递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4. 心理支持:患者长期受病痛困扰,容易出现情绪低落、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
因此,医生应给予患者积极的心理支持,帮助他们缓解压力、保持良好的心态。
四、慢性病管理的重要性门诊慢性病管理对患者和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对于患者而言,它可以有效控制疾病,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提高生活质量。
其次,通过慢性病管理,可以降低患者的住院率,减轻医疗负担。
同时,合理的管理还可以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此外,科学有效的慢性病管理可以降低社会经济负担。
慢性病患者的治疗费用普遍较高,因此通过管理和干预,降低疾病复发率和并发症的发生率,可以大幅降低医疗费用。
慢性病门诊实施方案
慢性病门诊实施方案慢性病是指病程较长、进展缓慢的疾病,常见的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慢性肾病等。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慢性病的发病率逐渐增加,给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因此,建立健全的慢性病门诊实施方案,对于提高慢性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减轻医疗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立健全的慢性病门诊管理体系。
慢性病门诊实施方案的第一步是建立健全的慢性病门诊管理体系。
这需要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建立慢性病门诊专科,配备专业的医生和护士,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同时,医院还应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合作,建立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档案,实现患者信息共享,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
慢性病门诊实施方案的第二步是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
通过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可以提高患者对慢性病的认识,增强自我管理能力,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医院可以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如健康讲座、宣传栏、宣传册等,向患者普及慢性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引导患者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推广慢性病远程医疗服务。
慢性病门诊实施方案的第三步是推广慢性病远程医疗服务。
由于慢性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和定期复诊,因此患者的就医成本较高,就医过程较为繁琐。
通过推广慢性病远程医疗服务,可以解决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高患者的就医体验。
患者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与医生进行在线咨询,医生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情况进行远程诊疗,减少患者的就医时间和费用,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四、加强慢性病患者的随访管理。
慢性病门诊实施方案的第四步是加强慢性病患者的随访管理。
医院可以建立慢性病患者的随访制度,定期对患者进行电话或上门随访,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和用药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患者的健康问题。
通过加强慢性病患者的随访管理,可以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减少患者的再住院率,降低医疗费用的支出。
五、建立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档案。
慢性病门诊实施方案的最后一步是建立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档案。
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门诊特殊疾病有哪些如何申报
陕西省职工医保慢性病申报须知一、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门诊特殊疾病有哪些?如何申报?1.门诊特殊慢性疾病病种:①原发性高血压;②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③动脉硬化性脑梗塞后遗症;④脑栓塞后遗症;⑤脑出血后遗症;⑥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⑦风心病;⑧糖尿病⑨肝硬化(失代偿期);⑩慢性阻塞性肺病⑩精神分裂症⑿系统性红斑狼疮;⒀帕金森病⒁恶性肿瘤。
2.公务员门诊特殊疾病:①慢性肾小球肾炎;②慢性肝炎③精神疾病(情感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④类风湿性关节炎⑤原发性心肌病⑥癫痫⑦肺源性心脏病⑧慢性支气管炎⑨胃十二指肠溃疡(伴有并发症)凡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门诊特殊疾病(含参加公务员补助的)的参保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医保专干按要求提交申报病种所需资料,于规定时间内集中上报到省医保中心。
二、门诊特殊慢性疾病的申请程序?1.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交所申报病种的住院病历(限三年内)复印件、门诊病历和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及抢救病历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由职工所在单位医保专干于每年9月份集中上报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手续。
2.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参保单位上报的职工特殊慢性病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医学专家进行鉴定。
对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诊断标准(见附件一)的,由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发给《门诊特殊慢性病专用病历》并备案。
对有必要进一步检查的,由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指定医院复查。
三、申请特殊慢性病请提供(三年内住院病历)复印材料1、住院病案首页2、入院(住院)记录3、出院记录4、与申报病种有关的化验、检查报告单5、申报原发性高血压病A,糖尿病A病种者,若无住院病历,必须提供门诊病历原件,三甲医院诊断证明及有关各项异常检查报告单,糖尿病病种申报必须要有糖耐量试验报告单及多次空腹血糖化验单。
四、门诊特殊慢性疾病的就医要求?1.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由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选择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门诊慢性病处方流转管理规定
门诊慢特病处方流转管理规定
一、为做好门诊慢特病管理工作,进一步改进医疗服务,提升患者就医获得感,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3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慢特病指经医保慢特病申报程序审批通过的门诊特殊疾病和门诊慢性病,包括以下疾病:
1.门诊特殊疾病。
2.门诊慢性病。
三、慢特病处方应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开具,不得违规开具处方。
四、慢特病患者就诊时应提供有效证件,避免冒用身份,虚假就医,患者有权到其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购买药品,医务人员在核实后开具合格处方,并由医师本人签章,不得代签。
五、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慢特病患者到其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购药;医务人员应加强信息收集,分析患者外购药品的原因,并及时上报医务科、医保办、药事管理小组等科室,上述科室接收信息后应及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方便群众就医。
六、根据实际情况,目前处方流转仅限于慢特病患者针对慢特病用药的处方,其他情况暂时不实行处方流转。
七、各科室医务人员应加强政策学习,熟悉医保政策变化,掌握现行政策;还应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诊疗水平,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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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包括那些疾病
目前共有三大类42个病种可以享受门诊慢性病限额补助待遇:
第Ⅰ类:1)高血压Ⅱ期、高血压Ⅲ期;(2)心绞痛、心肌梗塞;(3)风湿性心脏病;(4)扩张性心肌病;(5)糖尿病1型、糖尿病2型;(6)脑梗塞后遗症期、脑出血后遗症期、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期;(7)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症;(8)癫痫;(9)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
(10)支气管哮喘;(11)活动性肺结核;(12)淋巴结核;(13)骨结核;(14)类风湿性关节炎;(15)强直性脊柱炎;(16)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17)白塞氏病;(18)多发性硬化;(19)自身免疫性肝炎;(20)多发性肌炎/皮肌炎;(21)干燥综合症;(22)银屑病;(23)系统性血管炎;(24)血友病;(25)真性红细胞增多症;(26)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27)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8)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29)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30)慢性萎缩性胃炎;(31)慢性溃疡性结肠炎;(32)克罗恩病;(33)重症肌无力。
第Ⅱ类:(34)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35)慢性丙型肝炎;(36)肝硬化失代偿;(37)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第Ⅲ类:(38)系统性红斑狼疮;(39)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40)颅内良性肿瘤;(41)骨髓纤维化;(42)运动神经元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