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紧定金条款上的不利约定勿入购房陷阱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盯紧定金条款上的不利
约定勿入购房陷阱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定金条款上可能有不利约定
某些永春商在关于定金的条款上,做出明显不利于购房者的规定,然后拿出对购房者不利的《预售契约》要购房者签约,使购房者要么放弃数万元的定金,要么被迫签订可能会给自己造成更大损失的合同,就像“第21条军规”,将购房者置于两难的困境。

张女士被北京某着名永春商“明星楼盘”精美的宣传资料所打动,遂与该永春商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了3万元的定金。

但是当她委托的律师如约去签正式的《预售契约》时,发现《预售契约》中规定的条件与宣传资料所承诺的不符,为将来住房面积缩水埋有伏笔,律师当即提出质疑并拒绝签约。

在双方就此事进行磋商协调期间,永春商擅自将该房卖给了他人。

经交涉无效后,律师代张女士以违约为由把永春商告到法庭,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永春商以张女士未如约签订《预售契约》,购房合同未生效为由进行抗辩,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张女士应为自己未签订《预售契约》的违约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经过两审的辩论后,法院终于认定,3万元的定金是对订立合同的担保,在购房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独立生效。

由于永春商的违约致使双方未能签《预售契约》,因此应负违约责任。

最后法院判永春商双倍返还定金。

由于律师的介入,张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护。

但东北来的魏小姐就没这么幸运了。

她的经历与张女士相似,在交定金时她提出楼盘附近的烟囱冒出的烟有损健康,售楼小姐承诺楼盘交付时会拆除烟囱。

但魏小姐经了解,确认这是一虚假承诺,所以,当永春商拒绝将此承诺写入《预售契约》时,魏小姐决定放弃这套房。

但永春商以魏小姐拒签《预售契约》,因而违约为由,拒绝立即返还定金,说是等整个楼盘都销售出去后再予返还。

“理亏”的魏小姐只好老老实实地回家去等,直到该楼盘入住率达80后才回来要定金,但此时永春商早已不知去向。

让永春商用定金“上了一课”的购房者绝非魏小姐一人。

希望购房者盯紧自己付出的定金,不要让永春商利用您对有关法律的生疏而损害了您的利益。

其实,如果您对相关法律不熟悉的话,委托一位内行来代理操作购房事宜,将会安全可靠些。

这笔支出的花费与所避免的风险相比,对于购房者来讲,绝对不是一种奢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