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审核表-北京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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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北京大学医学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二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5)教便函9号
各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及住院医师:
根据北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201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核将于今年9月份进行,现将我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学科:
临床医学:
内科学(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肾脏内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感染科、风湿免疫科)、外科学(普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心外科、神外科、烧伤科、成形外科、儿外科、运动医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眼科学、麻醉学、耳鼻咽喉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超声、核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病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急诊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肿瘤学(肿瘤内科、肿瘤外科、肿瘤放疗)、重症医学。
口腔医学:口腔综合(综合医院)。
二、考核对象:
(一)2013年及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培训合格证书,截至2015年8月30日之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
段内容和要求的住院医师;
(二)2014年及以前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博士毕业生(非八年制),截至2015年8月30日之前通过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完成总住院医师培训,病例病种数及各项手术操作达到培训要求者;
(三)外单位调入的主治医师,在本院从事临床工作满一年,需确认主治医师任职资格者。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含专业理论和专业外语,定于9月6日(星期日)在医学部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含临床思维和临床技能,将于9月在医学部及各医院进行。各学科组负责组织本学科的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医学部继续教育处网页上公布,由医院住院医师管理职能部门负责通知考生。网址:/zyys/dtxx/index.htm
四、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一)住院医师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住院医师培训考核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医师编号由教育处统一编排。网址:。(因北医服务器故障,暂停网上报名,如需进行网上报名,另行通知)
(二)各医院资格审核、医学部继续教育处组织集中复核。
五、资格审查内容
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由医学部继续教育处和各医
院住院医师培训主管职能部门会同人事处、医务处等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全面审查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临床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包括临床实践时间(含担任总住院医师时间)、轮转科室、临床培训内容、理论学习、教学和科研工作等情况。完成培训计划并达到培训要求者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对于隐瞒真实情况违规参加考试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成绩。具体要求如下:
(一)医德医风——科室历年评定为良以上;
(二)实践时间——各项休假不超过30天;
(三)轮转科室——全部完成;
(四)轮转时间——达到最低限度;
(五)病种数——完成80%以上;
(六)病例数——达到最低限度;
(七)手术例数——完成最低数;
(八)论文——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文献综述1篇以上(与现专业一致);
(九)教学任务——完成科室分配带教实习生、进修医师、低年住院医师任务;
(十)总住院医师——完成各学科规定时间;
(十一)医疗事故及医疗差错——无。
六、资格审查材料: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审核表》();
(二)住院医师须填写并提交《北京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
记册》。普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心外科、神外科、运动医学、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等考生还须填写并提交《手术/有创操作考核达标登记表》(从医学部继续教育处网上下载);
(三)《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合格证书》(2009年以前医学部颁发,2010年及以后北京市卫生局颁发)(交复印件);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交复印件);
(五)发表论文或文献综述(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
(六)确认主治医师资格者须由本院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七、资格审查程序
资格审查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各培训专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培训细则为标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4月28日至5月4日,由考核对象所在科室的考核小组根据其在第二阶段培训期间的全面表现和工作能力,结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册》登记和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估,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审核表》中填写意见。
(二)5月5日至5月8日医院住院医师培训委员会根据科室意见及院住院医师培训职能部门提供的审查情况拟定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名单。
(三)教育处将审查合格的名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医学部继续教育处。
(四)5月13至14日医学部继续教育处进行集中复核。
(五)5月21日至30日之前医学部继续教育处组织进行实地查验病历,初步确定考核对象名单并提交医学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定。需要补充材料的考核对象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为8月28 日。
八、领取准考证时间及注意事项:
领取准考证时间:9月1日(周二),由各医院统一领取。
注意事项:
(一)经医学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委员会审定可以参加考试者,需交二寸照片1张(正面免冠,黑白或彩色皆可),背面注明姓名、报考专业及所在医院;
(二)考试费:1500元/人,详见考试费知情同意书。
(三)准考证发放后,不再受理退费等有关事宜。
(四)住院医师将相关材料于5月5日之前交教育处专职教学秘书老师处。
九、联系人
邓琳子5031
王培忠5033
附件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审核表
教育处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