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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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三)财务监督 1、监督所在公司执行国家财税法规、公司内控制度情况,对所在公司财务报告的真 实性、完整性以及资产保值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2、所在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情况定期向**财务金融中心报告。 3、其他监督职责。 第六条 主要权利 (一)有权监督检查所在分支机构的各项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 法性和有效性。 (二)有权审核所在分支机构的重要报告和财务报表、重大经济合同、不良资产处理 方案、规定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提供贷款担保、债务担保、资产抵押、对外投资等事项的 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有权组织所在分支机构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有权参与财务决策等方面 的工作,并发表意见。 (四)按权限对所在分支机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并对财务人员的任免、调动和 奖惩提出建议。 (五)在企业的总体目标下,有权开展所在分支机构资本经营和税收筹划工作、外部 审计的组织协调以及各项内部财务检查工作。 (六)有权向财务金融中心报告所在公司及其经营团队违反国家财税法规、集团公司 内控制度、集团公司日常管理制度的事项。 (七)**规定的其他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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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 1、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相关专业毕业。 2、职称或执业资格: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等优先。 3、工作经验: 2 年以上会计岗位经验或 1 年以上同行业同岗工作经验。 (四)出纳 1、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相关专业毕业。 2、职称或执业资格:会计证及以上,助理会计师优先。 3、工作经验:1 年以上出纳岗位工作经验。
第四章 人力资源管理
第八条 招聘管理 (一) 招聘计划 1、人才梯队招聘计划:人才梯队招聘指通过校园招聘渠道引进高潜质学员进入公司 作为人才梯队发展培养力量的一种招聘形式。财务金融中心制定年度财务人才梯队招聘计 划,经总部人资文化部审核、董事局主席审批后,与校园招聘计划一并实施。 2、人才补充招聘计划:人才补充招聘指核定岗位发生空缺,需进行人才补充的一种 招聘形式。由需求单位依据核定的岗位计划,填写《财务人员增补申请表》(见表 1),经 审批后由财务金融中心实行补员招聘,财务人员增补审批流见附件一:《委派财务人员人 力资源管理审批流》。 (二) 初试 1、应聘者填写《求职登记表》(见表 2),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 资格证等证件原件,由财务绩效经理进行证件核查、复印。 2、应聘者填写《职业经理人管理能力测评表》(见表 3),得分≤60 分进入笔试(经 理以下岗位应聘不做要求)。 (三)笔试 财务绩效经理根据应聘者求职岗位类别发放对应笔试试卷并组织监考。由总部财务部 长或指定人员阅卷,笔试成绩≥60 分进入复试。 (四)复试 1、会计、出纳、收银员:总部财务部长组织复试,填写《面试评价表》(见表 4)。 2、按揭员:总部资金部长组织复试,填写《面试评价表》(见表 4)。 3、财务经理及以上岗位:总部财务部长组织复试,填写《面试评价表》(见表 4)。8 级及以上人员另行组织综合会试,会试官填写《综合会试表》(见表 5)。 (五)背景调查
第三章 任职资格
第七条 任职专业资格
(一)财务负责人 1、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财会相关专业。 2、职称或执业资格:会计师及以上,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等优先。 3、工作经验:3 年以上财务负责人经验,1 年以上同行业同岗工作经验。 (二)财务经理(核算、税务等) 1、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财会相关专业。 2、职称或执业资格:会计师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会计师证或注册税务师等优先。 3、工作经验:3 年以上财务经理经验,1 年以上同行业同岗工作经验。
第二章 职责权利
第五条 主要职责 委派财务人员全面负责派驻公司的财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具 体职责见各岗位职责说明书)。 (一)财务核算 1、严格执行财务核算制度。全面负责派驻公司的会计核算,即负责所在公司资产、 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利润等的核算与管理。 2、负责组织或编制各项财务报表、管理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 (二)财务管理 1、负责组织编制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计划,加强销售价格、综合成本分析、往来款项、 等财务管理分析,严格资金统收统支制度。 2、参与对派驻公司的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分析决策。 3、组织或参与所属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绩效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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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绩效经理根据《**背景调查管理办法》对拟录财务人员(不含按揭员)组织开展
背景调查,并如实填写《人员背景调查及分析表》(见表 6)。
第九条 录用管理
(一)录用审批,财务绩效经理通过 eHR 系统发起录用流程(见附件一《委派财务人
员人力百度文库源管理审批流》),所有资料一并作为附件上传(求职登记表、职业经理人管理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建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管控体系,加强财务人员履行会计核算 和会计监督职能,真实反映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及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经营状况,有 效杜绝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管理机构 **财务金融中心是委派财务人员的综合管理机构,对委派财务人员的招聘、任免、晋 职晋级、绩效、培训等进行管理;委派人员同时接受派驻公司管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属本部及其所属项目公司所有财务人员。 第四条 委派原则 (一)垂直管理原则 **对所委派的财务人员实行垂直管理。即委派财务人员由财务金融中心及下属财务机 构直接管理;同时,总经理对所属公司委派的财务人员履行间接管理权。 (二) 回避原则 公司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公司的委派财务人员。 (三) 岗位轮换原则 **委派财务负责人同一公司任职原则上为 3 年,联营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任职原则上 为 2 年。委派财务负责人任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实行岗位轮换。
力测评表、面试评价表、背景调查及分析表、出纳岗位担保函、相关证件等资料)。
(二)录用流程审批完成,由财务绩效经理通知拟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财务
4、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三)财务监督 1、监督所在公司执行国家财税法规、公司内控制度情况,对所在公司财务报告的真 实性、完整性以及资产保值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2、所在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情况定期向**财务金融中心报告。 3、其他监督职责。 第六条 主要权利 (一)有权监督检查所在分支机构的各项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 法性和有效性。 (二)有权审核所在分支机构的重要报告和财务报表、重大经济合同、不良资产处理 方案、规定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提供贷款担保、债务担保、资产抵押、对外投资等事项的 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有权组织所在分支机构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有权参与财务决策等方面 的工作,并发表意见。 (四)按权限对所在分支机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并对财务人员的任免、调动和 奖惩提出建议。 (五)在企业的总体目标下,有权开展所在分支机构资本经营和税收筹划工作、外部 审计的组织协调以及各项内部财务检查工作。 (六)有权向财务金融中心报告所在公司及其经营团队违反国家财税法规、集团公司 内控制度、集团公司日常管理制度的事项。 (七)**规定的其他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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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 1、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相关专业毕业。 2、职称或执业资格: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等优先。 3、工作经验: 2 年以上会计岗位经验或 1 年以上同行业同岗工作经验。 (四)出纳 1、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相关专业毕业。 2、职称或执业资格:会计证及以上,助理会计师优先。 3、工作经验:1 年以上出纳岗位工作经验。
第四章 人力资源管理
第八条 招聘管理 (一) 招聘计划 1、人才梯队招聘计划:人才梯队招聘指通过校园招聘渠道引进高潜质学员进入公司 作为人才梯队发展培养力量的一种招聘形式。财务金融中心制定年度财务人才梯队招聘计 划,经总部人资文化部审核、董事局主席审批后,与校园招聘计划一并实施。 2、人才补充招聘计划:人才补充招聘指核定岗位发生空缺,需进行人才补充的一种 招聘形式。由需求单位依据核定的岗位计划,填写《财务人员增补申请表》(见表 1),经 审批后由财务金融中心实行补员招聘,财务人员增补审批流见附件一:《委派财务人员人 力资源管理审批流》。 (二) 初试 1、应聘者填写《求职登记表》(见表 2),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 资格证等证件原件,由财务绩效经理进行证件核查、复印。 2、应聘者填写《职业经理人管理能力测评表》(见表 3),得分≤60 分进入笔试(经 理以下岗位应聘不做要求)。 (三)笔试 财务绩效经理根据应聘者求职岗位类别发放对应笔试试卷并组织监考。由总部财务部 长或指定人员阅卷,笔试成绩≥60 分进入复试。 (四)复试 1、会计、出纳、收银员:总部财务部长组织复试,填写《面试评价表》(见表 4)。 2、按揭员:总部资金部长组织复试,填写《面试评价表》(见表 4)。 3、财务经理及以上岗位:总部财务部长组织复试,填写《面试评价表》(见表 4)。8 级及以上人员另行组织综合会试,会试官填写《综合会试表》(见表 5)。 (五)背景调查
第三章 任职资格
第七条 任职专业资格
(一)财务负责人 1、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财会相关专业。 2、职称或执业资格:会计师及以上,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等优先。 3、工作经验:3 年以上财务负责人经验,1 年以上同行业同岗工作经验。 (二)财务经理(核算、税务等) 1、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财会相关专业。 2、职称或执业资格:会计师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会计师证或注册税务师等优先。 3、工作经验:3 年以上财务经理经验,1 年以上同行业同岗工作经验。
第二章 职责权利
第五条 主要职责 委派财务人员全面负责派驻公司的财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具 体职责见各岗位职责说明书)。 (一)财务核算 1、严格执行财务核算制度。全面负责派驻公司的会计核算,即负责所在公司资产、 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利润等的核算与管理。 2、负责组织或编制各项财务报表、管理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 (二)财务管理 1、负责组织编制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计划,加强销售价格、综合成本分析、往来款项、 等财务管理分析,严格资金统收统支制度。 2、参与对派驻公司的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分析决策。 3、组织或参与所属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绩效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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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绩效经理根据《**背景调查管理办法》对拟录财务人员(不含按揭员)组织开展
背景调查,并如实填写《人员背景调查及分析表》(见表 6)。
第九条 录用管理
(一)录用审批,财务绩效经理通过 eHR 系统发起录用流程(见附件一《委派财务人
员人力百度文库源管理审批流》),所有资料一并作为附件上传(求职登记表、职业经理人管理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建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管控体系,加强财务人员履行会计核算 和会计监督职能,真实反映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及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经营状况,有 效杜绝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管理机构 **财务金融中心是委派财务人员的综合管理机构,对委派财务人员的招聘、任免、晋 职晋级、绩效、培训等进行管理;委派人员同时接受派驻公司管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属本部及其所属项目公司所有财务人员。 第四条 委派原则 (一)垂直管理原则 **对所委派的财务人员实行垂直管理。即委派财务人员由财务金融中心及下属财务机 构直接管理;同时,总经理对所属公司委派的财务人员履行间接管理权。 (二) 回避原则 公司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公司的委派财务人员。 (三) 岗位轮换原则 **委派财务负责人同一公司任职原则上为 3 年,联营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任职原则上 为 2 年。委派财务负责人任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实行岗位轮换。
力测评表、面试评价表、背景调查及分析表、出纳岗位担保函、相关证件等资料)。
(二)录用流程审批完成,由财务绩效经理通知拟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