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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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基础知识

航道基础知识

航道基础知识一、航道的基本概念;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水库和运河可供营运船舶及排筏在不同水位时期通航的水域。

二、航标的种类及其功能、形状、颜色、灯质、作用距离等;答:种类:过河标、沿岸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桥涵标。

(1)过河标功能:标示过河航道的起点或终点形状:岸标:锥形、杆标或塔标身上端装正方形顶标两块,分别向上、下方航道。

浮标:锥形标身上端装正方形顶标三快,闭合组成。

颜色:左岸:白色右岸:红色灯质:左岸:绿色,顿光;或白光,莫尔斯信号“M”(——)右岸:红色,顿光;或白光, 莫尔斯信号“D”(——··)最小安全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20米(2)沿岸标功能:设在沿岸航道一侧的岸上,标示延安航道的方向,指示船舶沿着本岸航行。

形状:锥形标身上端装球形顶标一个颜色:左岸:锥形标身白色,顶标黑色或白色右岸:锥形标身红色,顶标红色灯质:左岸:绿色,定光右岸:红色,定光最小按航行距离:30米(3)侧面标功能:社在浅滩、礁石、沉船等碍航物靠近航道一侧,或通航分到的近岸一侧,标示航道的侧面界限;也可以设在附近有足够水深的露出水面的航道碍航物上,称锥形岸标或罐形岸标。

形状:岸标:杆形或框架形,塔形体上端左岸加装锥形顶标,右岸加装罐形顶标。

浮标:左锥形,右罐形颜色:左岸一侧:白色或黑色。

杆形体的标杆、塔形标标体为黑白相间横纹。

浮标追性标体、岸标锥形顶标为黑色或白色。

右岸一侧:红色。

杆形灯桩的标杆、塔形标标体为红、白相间的横纹。

浮标罐形标体、岸标罐形顶标为红色。

灯质:右岸一侧:绿色,定光或单、双闪光左岸一侧:红色,定光或单、双闪光最小安全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10米(4)左右通航标:功能:设在航道中个别河新碍航物、航道分汊处或支流通航河口,标示该标两侧都是通航航道。

形状:岸标:塔形浮标:锥形颜色:面对标体,每面中线两侧分别为左侧白色,右侧红色。

灯质:白色,三闪光;或红色和绿色并列定光灯各一盏,面向下游,标志左侧为红灯,右侧为绿灯最小按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20米(5)示位标功能:设在宽阔水域,标示河口、进港航道的进出口、岛屿、浅滩区、礁石区等位置,供船舶确定航向,知识船舶循标志进入河口、进港航道,或警告船舶避离危险区。

航标知识

航标知识

28/05/2019
The IALA WWA Level 1 Manager 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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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区可航水域桥梁助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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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区可航水域桥梁助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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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遥测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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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GIS 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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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土倾倒场 军事演习区 电缆、管道、或摄入/排放口 娱乐场所 界限或者疏浚/锚泊区域 水产养殖区域 黄色的“X”顶标(可选) 黄灯除了用于表示方位标,还适用于标注孤立 障碍物或者安全水域标志。
12
专用标志
13
应急沉船示位标
垂直交叉顶标(可选)) 黄/蓝交替的灯光
1秒蓝 0.5秒暗1秒黄 0.5 秒暗
灯塔
大型显著建筑物
在海岬,海岸或沿海岛屿 和礁石上
充当日标–色彩带等
远程航标灯的安装平台
28/05/2019
The IALA WWA Level 1 Manager 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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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桩
较小的结构 特点:日标牌、顶标和数字 适合设置在港口的入口、码头和
近海的礁石上 近程航标灯的安装平台 可以替代灯浮使用
航标知识
目录
1、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2、浮标位置 3、固定航标 4、桥梁助航标志 5、航标遥测系统
2
历史背景
年份 18世纪末 1936 二战以后
事件 浮动标志首次在航标上使用;多种制式 国际联盟(日内瓦)协议 – 未通过 日内瓦协议(横向/方位标志)通过,但是没有规定协调的方法。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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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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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明暗光
28/05/2019
The IALA WWA Level 1 Manager 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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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业务识记

航标业务识记

一.航标职业道德1.“道德”在当今社会通常所称的仍然是一种特定的“为人之道”和做人之德。

2.职业道德具有调节、评价、教育三方面的作用。

3.职业道德修养主要包括5个方面,即职业意识、职业义务、职业良心、职业荣誉、职业意志。

4.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阶级性、多样性、继承性。

5.从社会职业道德的总体来讲,也有其基本指导原则,这就是集体主义原则。

6.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在社会主义道德、共产主义道德指导下形成的,它的基本要求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7.航标职业守则:遵守法律、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刻苦钻研、勇于开拓;严守规定、精益求精;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艰苦奋斗,默默奉献;文明作业、安全第一;服务航运、畅通平安。

二.船舶基础知识1.海洋运输船舶的主要任务是从事旅客和货物的运输,它又可分为客船和货船两大类。

2.凡载客超过12人的船舶应视为客船。

3.船舶吃水可以理解成水线面与船底基平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在海上航行中,以节约燃料消耗和提高营运效益为目的,根据航线条件、运输合同等特点,调整主机功率,其对应的航速称经济航速,5.是指船舶所有围蔽处所的总容积,按丈量公约或规范规定的测算公式求出的船舶容积吨位。

它是统计船舶吨位、6.一般未满载的船舶都应有一定的尾顷。

航行中不允许出现横倾状态。

7.稳性是指船舶在外力矩(如风、浪等)的作用下发生倾斜,当外力矩消除后能自行恢复到原来平衡位置的能力。

8.船舶的主要设备有动力设备、操纵设备、装卸设备和安全设备等。

9.船舶操纵设备包括锚设备、舵设备和系泊设备。

10.船舶必须按照《海船救生设备规范》的规定,配备足够数量和检验合格的救生艇、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抛绳器和求救信号等。

11.通过测者由北极到南极的半个椭圆叫做子午线或经线;12.以真北线为基准,顺时针方向计量到船舶的航向线的角度称为真航向,缩写为TC13.船舶的实际航速是相对航速和流速的矢量和。

航道测量与航标管理

航道测量与航标管理

第一节 内河水道
三 航道尺度
确定航道标准宽度时,应考虑的因素: • 船舶(队)的尺度、船(队)型、船舶(队)的操纵性、偏航程度; • 航道尺度、航道形态; • 流速、流态; • 气象条件。
长江干线对航道标准宽度Bmin的规定: • 川江—— 60m; • 中游—— 80m; • 下游——100m; • 当与Hmin的维护不能兼顾时可缩窄Bmin,不得小于:川江50m;中、
② 平原河流:流经地势平坦、土质疏松的平原地区。平原河流的形成过程主要表现为水流的堆积作用,在 这一作用下,河谷中形成深厚的冲积层,河口淤积成广阔的三角洲。主要特点如下: • 河床质为粗沙、中沙、细沙和粘土。 • 横断面在顺直河段多为抛物线形或矩形;弯曲河段的弯顶部分为不对称三角形;江心洲分汊河段呈“W”字形 (马鞍形);游荡型河段则十分散乱。 • 平原河流的水面比降一般都比较小、流速也较小;流态比较平缓,不正常水流较少,且强度较弱。 • 水位变幅不大;但河道多变。
1 2 L1 L2 L b1 b2 b d1 d2 d
Bmin 2(b L sin d ) c
C 1 (b L sin)
2
d
1 4
(b
L sin)
1 2
tVs
s in
Bmin 2(b L sin) 1.5 3(b L sin)
通常 ° 取3 ; Bmin 5b。
第一节 内河水道
一 河流基本知识
(1)河流:河流是指陆地表面上的线性凹地与在其上流动的河水的总称,是在地壳构造运动的基础上,水流 与河床长期不断相互作用下形成的。
(2)河流分类: ① 山区河流:流经地势高峻,地形复杂的山区。河谷的形 成一方面与地壳构造运动密切相关,一方面受水

航道航标常识[大全]

航道航标常识[大全]

内河助航标志一、概述1、内河助航标志(简称内河航标)是反映航道尺度,确定航道方向,标志航道界限,引导船舶安全航行的标志。

现行的内河航标是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4日批准,1994年9月1日实施的GB5863-93年《内河助航标志》,并引用GB5864《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外形尺寸》。

2、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功能:内河航标是船舶在内河安全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

其主要功能是标示内河航道的方向、界限与碍航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3、决定河流左岸、右岸的原则:按水流的方向确定河流的上下游,面向河流下游,左手一侧为左岸,右手一侧为右岸。

对水流流向不明显或和河段流向不同的河流,按下列顺序确定上、下游:(1)通往海口的一端为下游;(2)通往主要干流的一端为下游;(3)河流偏南或偏东的一端为下游;(4)以航线两端主要港埠间的主要水流方向确定上、下游。

4、左、右岸航标颜色的确定:左岸为白色(黑色),右岸为红色;光色是:左岸为绿光(白色),右岸为红光。

不必区分左、右岸的内河航标按背景的明暗确定,其颜色是:背景明亮处为红色(黑色);背景深暗处为白色。

内河航标灯质应符合有关规定。

5、内河航标按功能分为三类,即:航行标志、信号标志、专用标志。

二、航行标志航行标志指标示航道方向、界限与碍航物的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导标、过渡导标、首尾导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和桥涵标等十种。

三、信号标志为航行船舶揭示有关航行信息的标志称为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及节制闸标等六种。

四、专用标志为标示沿、跨航道的各种建筑物,或为标示特定水域所设臵的标志,其主要功能不是为了助航的统称为专用标志。

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及专用标等二种。

五、内河航标配布1、内河航标配布类别内河航标配布类别分:(1)一类航标配布:配布的航标夜间全部发光。

白天,船舶能从一座标志看到次一座标志;夜间船舶能从一盏标灯看到次一盏标灯。

航道航标知识

航道航标知识

内河助航标志一、概述1、内河助航标志(简称内河航标)是反映航道尺度,确定航道方向,标志航道界限,引导船舶安全航行的标志。

现行的内河航标是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4日批准,1994年9月1日实施的GB5863-93年《内河助航标志》,并引用GB5864《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外形尺寸》。

2、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功能:内河航标是船舶在内河安全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

其主要功能是标示内河航道的方向、界限与碍航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3、决定河流左岸、右岸的原则:按水流的方向确定河流的上下游,面向河流下游,左手一侧为左岸,右手一侧为右岸。

对水流流向不明显或和河段流向不同的河流,按下列顺序确定上、下游:(1)通往海口的一端为下游;(2)通往主要干流的一端为下游;(3)河流偏南或偏东的一端为下游;(4)以航线两端主要港埠间的主要水流方向确定上、下游。

4、左、右岸航标颜色的确定:左岸为白色(黑色),右岸为红色;光色是:左岸为绿光(白色),右岸为红光。

不必区分左、右岸的内河航标按背景的明暗确定,其颜色是:背景明亮处为红色(黑色);背景深暗处为白色。

内河航标灯质应符合有关规定。

5、内河航标按功能分为三类,即:航行标志、信号标志、专用标志。

二、航行标志航行标志指标示航道方向、界限与碍航物的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导标、过渡导标、首尾导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和桥涵标等十种。

三、信号标志为航行船舶揭示有关航行信息的标志称为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及节制闸标等六种。

四、专用标志为标示沿、跨航道的各种建筑物,或为标示特定水域所设置的标志,其主要功能不是为了助航的统称为专用标志。

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及专用标等二种。

五、内河航标配布1、内河航标配布类别内河航标配布类别分:(1)一类航标配布:配布的航标夜间全部发光。

白天,船舶能从一座标志看到次一座标志;夜间船舶能从一盏标灯看到次一盏标灯。

内河航道行政管理工作内容

内河航道行政管理工作内容

内河航道行政管理工作内容一、内河航道行政管理的基础认知内河航道就像是水上的公路,而行政管理工作呢,就相当于给这条水上公路制定规则并且保证大家都遵守的工作。

这工作可有趣了,也超级重要。

比如说,要管理在内河航道上跑来跑去的各种船舶,就像交警叔叔管理马路上的汽车一样。

二、船舶管理相关工作1. 船舶登记。

要知道每一艘船的基本信息,就像知道每个人的身份证信息一样。

这能保证船舶来源合法,在航道上出现问题也能找到负责的船主。

登记的时候要查看船舶的各种证件,像是船舶的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等等。

2. 船舶安全检查。

这个工作就像是给船舶做体检。

要检查船舶的船体结构有没有损坏呀,船上的设备是不是都能正常工作,像导航设备、救生设备这些。

如果发现问题,就得要求船主赶紧整改,不然在航道上行驶就太危险啦。

3. 船舶航行秩序维护。

不能让船舶们在航道上乱开,要规定好行驶的方向、速度等。

就好比在马路上要靠右行驶,有速度限制一样。

要是有船舶违反了规定,就得对其进行警告或者处罚,这样才能保证航道上的安全和顺畅。

三、航道设施管理1. 航标维护。

航标就像是内河航道上的指示灯,告诉船舶哪里安全,哪里有危险。

要定期检查航标有没有损坏,位置有没有偏移。

如果航标出了问题,船舶就可能迷失方向,那可就糟了。

2. 航道整治建筑物的管理。

像一些堤坝、护岸这些航道整治建筑物,要检查它们有没有损坏,会不会影响航道的正常使用。

如果有损坏,就得及时安排修复工作。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1. 防止船舶污染。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各种污染物,像油污、垃圾等。

行政管理工作就要监督船舶做好污染物的处理,不能让它们随意排放到内河航道里,不然会污染水资源,影响水里的生物生存。

2. 保护航道周边的生态环境。

不能因为航道的建设和使用就破坏了周边的生态环境。

比如说在进行航道疏浚工作的时候,要采取合理的方式,避免破坏水底的生态系统。

五、行政执法工作1. 执法依据。

要熟悉各种与内河航道行政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在执法的时候才有底气。

航道基础知识交流材料解析

航道基础知识交流材料解析
通航净高是指在设计最高通航水位至跨越航道建筑物或其他设 施最低点之间的垂直距离。
通航净宽是指在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跨越航道建筑物通航 孔相邻两墩内侧间可供船舶航行的宽度。
河流的自然特性及演变规律
山区河流自然特性 1.山区河道河床特征 2.山区河道水文泥沙特征 3.山区河道演变特点 平原河道自然特性 1.平原河道的形态特征 2.平原河道的水文水力特性 3.平原河道的演变特性
航道基础知识交流材料
第一节 概述
内河航道
航道是指沿海、江河、湖泊、水库、 渠道和运河内船舶、排筏在不同水位 期可以通航的水域。内河航道则是位 于河流、湖泊、水库内的航道,以及 运河和通航渠道的总称。
满足船舶在航道中航行所需要的通 航尺度、通航水流条件、气象条件、 河床边界条件和航道设施状况称为内 河航行条件。其中内河的航道尺度、 水流条件称为内河航道条件。
长江岸别的确定
面向长江下游方向: 左手一侧为左岸 (北岸) 右手一侧为右岸 (南岸)
内河航道等级与通航标准
(一)内河航道等级是航道规划部门对某一等级航道的定级。航道 定级是遵循国家颁布的《内河通航标准》,在制定航运发展规划 的基础上,通过技术经济论证和规定程序,确定某一河流及其各 个区段航道等级的工作。
第二节 航道设施
内河助航标志
内河航标的概念
内河航标是内河助航标志 的简称。是指在江河、湖泊、 水库等内河航道上布设的助航 标志。所谓助航标志,是指为 帮助船舶安全、经济和便利航 行而设置的视觉航标、音响航 标和无线电助航设施的总称, 简称航标。
内河助航标志
内河航标功能 内河航标是船舶在内河航道上航行的重要 助航设施,其主要功能是指示内河航道的方向、 界限和障碍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指 示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1、内河航标可以指示出航道的方向、界 限,使船舶能有效地回避河道中水上或水下障 碍物。 2、指挥船舶通过单向行驶控制河段的通行 顺序,提高航道的通过能力。 3、及时推荐经济航道。 4、在夜间或能见度较差时,帮助船舶识别 航区、测定船位。 5、军事上起一定的航标作用。 6、完备的航标设施也标志我国航运事业的 统一和领土主权的完整。

海事管理中的航道标志与导航设施管理研究

海事管理中的航道标志与导航设施管理研究

海事管理中的航道标志与导航设施管理研究海事管理是指对海上航行、港口运营和海洋资源开发等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门学科。

在海事管理中,航道标志与导航设施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航道标志和导航设施的合理布置和有效管理,对于保障航行安全、提高航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航道标志与导航设施的定义、分类、布置原则以及管理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航道标志与导航设施的概念。

航道标志是指在航道上设置的用于引导船舶安全航行的标志物,包括灯塔、浮标、标志牌等。

而导航设施则是指用于辅助船舶导航的设施,如雷达、GPS、无线电导航设备等。

航道标志和导航设施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它们共同构成了海上航行的基础设施。

其次,航道标志与导航设施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按照功能划分,航道标志可以分为引导标志、警示标志和信息标志。

引导标志用于引导船舶沿着规定航线航行,警示标志用于提醒船舶注意危险区域或特殊情况,信息标志用于提供航行所需的信息。

而导航设施则可以按照使用方式分为主动导航设施和被动导航设施。

主动导航设施是指需要船舶主动接收和利用的导航设备,如雷达和GPS;被动导航设施是指船舶无需主动操作即可接收和利用的导航设备,如灯塔和浮标。

在布置航道标志和导航设施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首先是合理布置原则。

根据航道的特点和航行需求,合理选择航道标志和导航设施的类型、数量和布置位置,确保船舶能够清晰、准确地获取导航信息。

其次是安全原则。

航道标志和导航设施的设置应考虑航行安全因素,避免对船舶航行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还应注意环境保护原则,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在航道标志和导航设施的管理方面,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首先是定期巡视和维护。

航道标志和导航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和维护,及时发现和修复损坏或失效的设施,确保其正常工作。

其次是信息更新和发布。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航道信息和导航设备的更新换代速度也在加快,管理部门应及时更新航道信息,并向船舶发布最新的导航设备使用指南。

航海航标知识点总结

航海航标知识点总结

航海航标知识点总结航海航标是指在海域和水道上用于指示航行方向、安全标志和信息交流的设施。

航海航标的设置和使用对于保障航行安全、指引船舶航行十分重要。

航标种类繁多,每种航标具有特定的意义和用途,航标设置规范和使用方法也各有不同。

本文将对航海航标的种类、设置要求、使用方法和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介绍。

一、航标种类1. 岸上航标:岸上航标是岸边或沿岸水域上设置的用于指示陆地、水域地理和海事信息的航标。

岸上航标包括灯塔、标志牌、天线塔等。

2. 浮标:浮标是浮在水面上用来指示航行方向和水域危险的航标。

浮标通常由浮筒、支架、标志牌和标志灯等组成,根据用途和位置的不同,浮标又分为浮式航标和锚固式浮标。

3. 航标灯塔:航标灯塔是用于指示航线、灯光、水深和其他航行信息的设施。

灯塔通常分为陆地灯塔和浮标灯塔两种类型,其设置和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标准。

4. 警示标志:警示标志是用于警示船舶避让或注意水域危险的设施,包括警报器和警告标志等。

警示标志的设置和使用对于确保航行安全十分重要。

5. 辅助标志:辅助标志是用于指示航线和辅助航行的设施,包括引导标志、航线标志和辅助装置等。

辅助标志的设置和使用可提高航行的效率和准确性。

以上是常见的航海航标种类,每种航标都有其独特的作用和用途,航标的设置和使用对于保障航行安全至关重要。

二、航标设置要求1. 航标设置地点:航标应根据航行需要设置在水道、岸边、浅滩和水域障碍的周围,以便于船舶识别和引航。

航标的位置应远离水域危险、交通干扰和自然灾害的影响。

2. 航标设置数量:航标的设置数量应根据水域特点、航行需求和安全要求确定,通常应保证航标之间的识别距离和连续性,以便于船舶安全和准确的导航。

3. 航标设置高度:航标的设置高度应根据水域深度、船舶高度和视线距离等因素确定,以便于船舶远景识别和近景识别。

4. 航标设置亮度:航标的设置亮度应根据水域条件、天气状况和夜间能见度确定,以便于船舶远距离和近距离识别。

船舶航道知识点总结

船舶航道知识点总结

船舶航道知识点总结第一章船舶航线规划与导航一、船舶航线规划概述1. 航线规划的定义2. 航线规划的目的与意义3. 船舶航线规划的基本原则4. 航线规划的影响因素二、航线规划方法与技术1. 基于经验的航线规划方法2. 基于数学模型的船舶航线规划3. 航线规划软件与系统4. 航线规划中的地图与图表三、增强船舶导航的技术1. 卫星导航系统2. 惯性导航系统3. 自主导航系统4. 其他辅助导航设备第二章航道水文和海图一、航道水文概述1. 水文环境的概念2. 航道水文数据的类型3. 航道水文资料的获取途径4. 航道水文资料的利用二、海图及其使用1. 海图的种类与编制2. 海图符号与图例3. 海图的更新与订正4. 电子海图与船舶导航系统的整合第三章船舶导航设备一、罗经与指南针1. 罗经的原理与结构2. 罗经误差与校验3. 磁航向与船艏向的关系二、测向设备1. GPS定位系统2. 线路推算仪3. 自动航向控制系统三、声呐与激光雷达1. 声呐的原理与应用2. 激光雷达的原理与应用四、雷达导航系统1. 雷达的工作原理2. ARPA雷达的应用3. 雷达图象的解译与分析五、船舶通信设备1. 无线电通信设备2. 卫星通信系统3. AIS自动识别系统第四章航道安全与规范一、航道标志与航标1. 航道标志的类型与作用2. 航标的规范与标准3. 航标灯光的识别与辨认4. 航标维护与评定二、航道交通管理1. 航道交通规则与规定2. VTS系统的作用与功能3. 航行区域的划分与管理三、船舶应急与救援1. 船舶应急预案与演习2. 与海上救援相关的设备与设施3. 卫星通讯系统在海上救援中的作用第五章船舶操纵与航道操作一、船舶操纵原理1. 船舶动力学基础2. 船舶操纵系统3. 船舶操纵技术与要领二、锚泊与系泊操作1. 锚泊操作的流程与要点2. 系泊技术与设备3. 特殊天气下的锚泊与系泊技术三、船舶驾驶技术1. 船舶驾驶的基本程序2. 船舶驾驶中的注意事项3. 复杂航道情况下的驾驶技术四、船舶进出港操作1. 船舶进出港的准备工作2. 港口进出口航道的特点与规定3. 渡口、码头等特殊情况下的进出港操作技术第六章船舶航道综合管理一、航道综合管理1. 航道综合管理的基本概念2. 航道综合管理的组成与功能3. 航道管理中的人力资源与物资资源4. 航道综合管理技术平台二、航道安全管理1. 航行安全体系与要求2. 巡视巡航与航行监督3. 事故报告与风险评估三、航道环境保护1. 航道环境保护法律法规2. 航道污染防治措施3. 环保监测与应急处置四、航道信息化与智能化1. 航道信息化系统2. 船舶智能化导航技术3. 互联网+航运的应用与前景结语以上是对船舶航道知识点的一个总体概括,其中包括航线规划与导航、航道水文和海图、船舶导航设备、航道安全与规范、船舶操纵与航道操作、船舶航道综合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二)(1)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二)(1)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二)引言概述:内河航标管理办法(二)是根据国内河航行管理的要求和现实需要制定的一套管理措施。

本文将从航标种类、安装要求、维护管理、航标守则和监测评估五个方面对内河航标管理进行详细阐述。

正文内容:一、航标种类1.1 探岸航标的功能和作用1.2 航道标志的种类及使用范围1.3 航标灯光和颜色的意义和分类1.4 浮标的类型和区分1.5 码头标志的标准和标识方法二、安装要求2.1 航标安装的位置和密度2.2 航标安装时的基础处理及固定方法2.3 航标安装时的尺寸和标志要求2.4 在特殊地区的航标安装措施2.5 航标安装验收程序和要求三、维护管理3.1 航标巡护制度和巡护记录3.2 航标巡视维护的频次和内容3.3 航标修复和更换的程序和流程3.4 航标修复时的安全措施3.5 航标管理数据的记录和备份四、航标守则4.1 内河航行守则的内涵和指导原则4.2 港口航行区域的守则和注意事项4.3 进出港船舶航行的交通规则4.4 执法巡航时的注意事项4.5 特殊情况下的航行指引和措施五、监测评估5.1 航标监测的方法和技术5.2 航标监测结果的分析和评估5.3 航标系统运行情况的评价与调整5.4 航标管理效果的监测和评估指标5.5 航标管理办法的持续改进和更新总结:内河航标管理办法(二)通过对航标种类、安装要求、维护管理、航标守则和监测评估五个方面的详细阐述,为内河航行管理提供了一套完善的管理措施。

航标的种类及使用范围、安装要求和基础处理、巡视维护的内容、内河航行守则和注意事项、航标监测评估的方法和指标等方面的规定将有助于提升内河航行的安全性和流畅度,保障航行安全。

此外,持续改进和更新航标管理办法也是保障内河航行管理能够适应新要求和环境的重要手段。

航道基础知识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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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助航标志
内河航标的分类 内河航标分航行标志、信号标 志、专用标志。 1、航行标志 航行标志是指示航道方向、界限、 礁石、浅滩及其障碍物所在的地 点及通航桥孔等,使船舶遵从航 行标示出来的航道安全航行的标 志。 航行标志包括过河标、导标、 首位导标、过渡导标、沿岸标、 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 泛滥标、桥涵标10种标志。
长江岸别的确定
面向长江下游方向: 左手一侧为左岸 (北岸) 右手一侧为右岸 (南岸)
内河航道等级与通航标准
(一)内河航道等级是航道规划部门对某一等级航道的定级。航道 定级是遵循国家颁布的《内河通航标准》,在制定航运发展规划 的基础上,通过技术经济论证和规定程序,确定某一河流及其各 个区段航道等级的工作。 (二)内河通航标准是国家颁布的,规定内河航道等级、船型、船队 尺度、航道和船闸标准尺度、过河建筑物通航净空尺度、通航水 位设计及有关通航要求的技术标准。 过河建筑物是指横跨航道水面上空的一切建筑物,如桥梁、管 道、电线(缆)等。 通航净空(尺度)是指可供船舶安全通过的、跨越航道建筑物 或其它设施所具有的净高、净宽(尺度)的总称。 通航净高是指在设计最高通航水位至跨越航道建筑物或其他设 施最低点之间的垂直距离。 通航净宽是指在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跨越航道建筑物通航 孔相邻两墩内侧间可供船舶航行的宽度。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航道水深。指航道范围内从水面到河底的垂直距离。就局部河段而言, 通常指航道内最浅处从水面到河底的垂直距离。 航道水深是航道维护的重要指标。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航道维护水深;另 一种是航道标准水深。 航道维护水深是航道生产部门根据水位的变化情况,结合航道变迁和航道维 护能力确定的维护船舶通航的水深维护计划值。一般是以河段为单位分月制 定,称为分月维护水深,通常分为主航道维护水深、缓流航道维护水深。 航道标准水深是指在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满足标准船舶或船队安全通航所 需保证的航道最小水深。 航道宽度。航道宽度是指航道两侧界限之间,垂直于航道中心线度量的水平 距离。就局部河段而言,通常指航道最窄处按上述方法度量的水平距离。 航道宽度分为航道维护宽度和航道标准宽度。 航道维护宽度是航道部门根据航道的实际情况结合航道维护能力制定的维持 船舶通航的维护计划值;航道标准宽度是为保证船舶和船队正常通航,航道 所必须具有的可航水域宽度,简称标准航宽。 航道弯曲半径。航道弯曲半径是指弯曲航道中心线的圆弧半径。就局部河 段而言,通常指航道中心线上曲率最大处的圆弧半径。 航道维护弯曲半径是航道部门根据航道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维护船舶通航的计 划值;航道标准弯曲半径是指为保证船舶或船队正常航行所必须具有的弯曲 半径,一般为顶推船队长度的3倍或拖带船队中最大单船长度的4倍。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加强内河航道标志管理,确保航行安全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加强内河航道标志管理,确保航行安全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加强内河航道标志管理,确保航行安全1. 引言2. 内河航标管理的重要性航行安全保障适当设置和维护内河航标可以提供明确的导航信息,帮助船只避免危险区域,减少事故发生可能性。

运输效率提升良好的内河航标管理可优化航道布局,缩短航行时间,提高物资运输效率,降低成本。

环境保护航标管理还应考虑环境因素,通过合理设置航标,减少生态环境的影响。

3.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3.1 内河航标设置原则合理性原则根据内河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航标设置方案,确保航行安全和便利性。

科学性原则借鉴航行经验和其他航标管理标准,确保航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信息化原则航标设置应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卫星导航系统,提高航行信息获取的准确性和方便性。

3.2 内河航标管理责任政府管理部门负责内河航标管理的规划、设置、建设和维护工作,制定内河航标管理规范。

航标管理单位负责航标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巡查和报告,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航标。

船舶运营单位遵守航标管理规定,配合航标管理单位的巡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航行安全。

3.3 内河航标管理的工作流程航标管理计划编制根据内河航行需求和航行安全状况,制定内河航标管理计划,明确航标设置和维护的重点和时间计划。

航标建设和维护根据航标管理计划,组织航标设备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航标设施的完好和运行可靠。

巡查检查和维修定期进行航标巡查和检修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损坏或失效的航标灯和浮标,确保航标的正常运行。

信息收集和反馈建立航标管理信息系统,收集内河航行数据和航标维护记录,及时反馈航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以及维护工作的效果。

4. 内河航标管理的技术要求航标灯技术采用高亮度、低能耗的LED航标灯,确保夜间航行能见度,并考虑节能环保因素。

卫星导航系统结合卫星导航系统,提供精准的航行信息,辅助船只定位和航线导航。

通信设备航标设备应配备通信设备,与船舶、岸上监管中心等进行及时的信息交流。

5. 内河航标管理的评估和改进定期进行内河航标管理效果评估,包括航行安全事故发生率、航行速度等指标,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内河航标管理水平和航行安全性。

海上航道规划与管理

海上航道规划与管理

海上航道规划与管理海上航道规划与管理是保障海上交通顺利运行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航道的规划、标志、管理等方面。

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增长和航运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船只需要依靠海上航道进行运输。

因此,合理规划和有效管理海上航道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海上航道规划的步骤、标志的设置及管理的手段等方面进行探讨。

1. 海上航道规划的步骤海上航道规划是通过科学的方法确定航道的路线和标志,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以确保船只的安全和航行效率。

海上航道规划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研究和分析:了解航道使用的需求,收集相关数据,如水深、潮汐、气象等,进行综合分析。

(2)规划航道路线:根据研究和分析的结果,确定最佳航道路线,考虑到水深、海底地形、航行距离等因素。

(3)设置航标:在规划的航道上设置适当的航标,以引导船只航行,警示危险区域。

(4)制定管理措施:制定相关的管理政策和措施,监督航道使用,确保航道畅通。

2. 航道标志的设置航道标志是为了向船只提供导航信息,确保船只安全航行。

航道标志通常分为两类:固定标志和移动标志。

(1)固定标志:固定标志主要用于标示航道的边界、航道的方向和危险区域等。

例如,灯塔、浮标等。

(2)移动标志:移动标志通常由航道巡查船或航标维护船提供,用于标示暂时性的航道变更、维修工作区域等。

航道标志的设置应根据航道的特点和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确保船只能够清晰、准确地找到正确的航行路线。

3. 航道管理手段为了确保海上航道的安全和畅通,航道管理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手段:(1)航道巡查:定期派遣巡查船进行航道巡查,检查航道标志是否完好,维护航道的畅通与安全。

(2)通信设备的完善:在航道沿线设置无线电通信设备,与船只保持联络,提供实时的导航和安全信息。

(3)航道维修和清理:及时修复受损的航道标志,清理航道上的障碍物,确保航道的通畅。

(4)管理制度的完善:建立健全的航道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权限,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第一部分航道概述一、航道概念及分类(一)航道:沿海、江河、湖泊、运河内船舶、排划在不同水位期可以通航的水域。

(二)航道分类1.按航道的级别划分为7级,即I、II、III、IV、V、VI和Ⅶ个等级航道。

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为等外级航道。

2.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为国家航道、地方航道和专用航道。

3.按航道所在地域划分为沿海航道和内河航道。

4.按航道形成的因素分为天然航道、人工航道和渠化航道。

5.按航道的通航条件划分:(1)依通航时间分为常年、季节性通航航道;(2)依通航限制条件分为单向、双向和限制性航道;(3)依通航船舶类别分为内河船航道、海船进江航道、主航道、副航道、缓流航道、短捷航道等。

6.按航道所在特殊部位分为桥区航道、港区航道、库区航道、内河进港航道和海港进港航道等。

二、航标的概念、作用及分类(一)航标:即助航标志,是船舶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

(二)航标的作用:标示航道的方向、界限与障碍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三)航标分类1.按航标的作用划分为:(1)视觉航标:是固定的或浮动的供直观的助航标志。

具有易辨认的形状颜色,可安装灯器及其它附加设备;常用标身的形状、颜色或顶标来区分或表示不同的航标功能,供驾驶员在白天观察使用,夜间则以灯光的颜色、节奏、周期来区分识别。

(2)音响航标:是指能发出声音信息以引起驾驶员注意其概位的助航标志。

有空中和水中音响航标两种。

(3)无线电助航设施:以无线电波传送信息供船舶接收以测定船位的助航标志。

有无线电指向标、无线电测向仪、雷达应答器、雷达反射器、雷达指向标、卫星导航等。

2.按航标设置水域划分为:(1)内河航标:有航行标志、信号标志和专用标志。

航行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过渡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桥涵标;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节制闸标;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和专用标。

航道法规基础知识

航道法规基础知识

航道法规基础知识航道法规是航道管理的基础和依据,航道管理是航道管理机关依法对航道、航道设施以及与通航有关设施进行保护和管理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航道和航道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或者破坏,交通部门应当加强对航道的养护,保证航道畅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航道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保护航道及航道设施,有权依法制止、处理各种侵占、破坏航道和航道设施的行为”。

一、长江航道主要法规依据航道法按法的渊源来分,可分为航道法、航道行政法规、航道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航道法的立法我国至今尚未出台《航道法》,交通部从1995年起对《航道法》的起草做了大量工作。

2010年1月,《航道法》已被正式列入国务院法制办工作计划。

(二)航道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该条例于1987年8月22日由国务院发布,2008年12月27日经国务院决定修改后,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

本《条例》适用于我国沿海和内河的航道、航道设施以及与通航有关的设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该条例于1995年12月3日由国务院第187号令颁布施行,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设置的航标。

(三)航道行政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该《细则》于1991年8月29日由交通部颁布,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2、《内河航标管理办法》。

该《办法》于1996年5月20日由交通部第2号令发布,自1996年8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江河、湖泊、水库、运河等内河通航水域的航标管理,是目前长江航道部门依法管理长江航道航标的重要法规依据。

(四)航道规范性文件1、《长江干流桥区航标设置及维护管理规定》。

该规定于1996年3月14日交通部发布,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适用于对长江干流已建、在建桥梁桥区航标的设置、维护管理。

2、《跨越国家航道的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审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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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第一部分航道概述一、航道概念及分类(一)航道:沿海、江河、湖泊、运河内船舶、排划在不同水位期可以通航的水域。

(二)航道分类1.按航道的级别划分为7级,即I、II、III、IV、V、VI和Ⅶ个等级航道。

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为等外级航道。

2.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为国家航道、地方航道和专用航道。

3.按航道所在地域划分为沿海航道和内河航道。

4.按航道形成的因素分为天然航道、人工航道和渠化航道。

5.按航道的通航条件划分:(1)依通航时间分为常年、季节性通航航道;(2)依通航限制条件分为单向、双向和限制性航道;(3)依通航船舶类别分为内河船航道、海船进江航道、主航道、副航道、缓流航道、短捷航道等。

6.按航道所在特殊部位分为桥区航道、港区航道、库区航道、内河进港航道和海港进港航道等。

二、航标的概念、作用及分类(一)航标:即助航标志,是船舶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

(二)航标的作用:标示航道的方向、界限与障碍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三)航标分类1.按航标的作用划分为:(1)视觉航标:是固定的或浮动的供直观的助航标志。

具有易辨认的形状颜色,可安装灯器及其它附加设备;常用标身的形状、颜色或顶标来区分或表示不同的航标功能,供驾驶员在白天观察使用,夜间则以灯光的颜色、节奏、周期来区分识别。

(2)音响航标:是指能发出声音信息以引起驾驶员注意其概位的助航标志。

有空中和水中音响航标两种。

(3)无线电助航设施:以无线电波传送信息供船舶接收以测定船位的助航标志。

有无线电指向标、无线电测向仪、雷达应答器、雷达反射器、雷达指向标、卫星导航等。

2.按航标设置水域划分为:(1)内河航标:有航行标志、信号标志和专用标志。

航行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过渡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桥涵标;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节制闸标;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和专用标。

(2)海区航标:有灯塔、灯船、灯桩、大型助航灯浮、灯浮标、立标、导标等航行标志。

海区航标的浮标包括侧面标志、方位标志、孤立危险标志、安全水域标志和专用标志。

侧面标志包括左侧标、右侧标、推荐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方位标志包括东、西、南、北方位标。

(四)内河航标配布类别1.一类航标配布:配布的航标夜间全部发光。

2.二类航标配布:发光航标和不发光航标分段配布。

3.三类航标配布:航标配布的密度比较稀,不要求从一座标看到次一座标,但每一座标与次一座标的功能应相连贯,指引船舶在白天安全航行。

4.重点航标配布:只在航行困难的河段和个别地点配布航标。

第二部分内河通航标准一、内河航道等级内河航道等级划分(航道水深为天然和渠化河流时)航道等级I II III IV V VI Ⅶ船舶吨级3000 2000 1000 500 300 100 50水深(m) 3.5 2.6 2.0 1.6 1.3 1.0 0.7注:船舶吨级按船舶设计载重吨确定二、过河建筑物(一)水上过河建筑物选址1.水上过河建筑物应建在河床稳定、航道水深充裕和水流条件良好的平顺河段,远离易变的洲滩。

2.水上过河建筑物选址应避开滩险、通行控制河段、分流口、港口作业区和锚地;3.两座相邻水上过河建筑物的轴间距,I~V级航道应大于代表船队长度与代表船队下行5min航程之和,VI、Ⅶ级航道应大于代表船队长度与代表船队下行3min航程之和。

4.当两座相邻水上过河建筑物的轴间距不能满足要求,且其所处通航水域无碍航水流时,可靠近布置,但两座水上过河建筑物相邻边缘距离应控制在50m 内,且通航孔必须相互对应。

5.当采取工程措施不能满足通航条件时,应加大水上过河建筑物跨度或采取一孔跨过通航水域。

6.在港口作业区和锚地附近兴建水上过河建筑物,对船舶通航和作业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对港口作业区和锚地等设施作出妥善处理。

(二)水上过河建筑物的布置1.水上过河建筑物的布置不得影响和限制航道的通过能力。

通航孔的布置应满足过河建筑物所在河段双向通航的要求。

2.水上过河建筑物的墩柱不应过于缩小河道的过水面积,墩柱纵轴线宜与水流流向平行,墩柱承台不得影响通航,不得造成危害船舶航行的不良水流。

3.水上过河建筑物轴线的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的交角不宜超过5度。

若超过5度,净宽必须相应加大。

(三)水上过河建筑物的通航净空高度最高通航水位时,船舶(队)安全通过的最小高度,即代表船型空载水线以上至最高固定点高度与富余高度之和。

富余高度:通航海船的内河航道或有掩护作用的海域,取2m;波浪较大的开敞海域,且建在重要航道上的桥梁,宜取4m。

三、其它过河建筑物(一)电力、电信等架空缆线的净空高度,应按缆线夏季垂弧最低点至最高通航水位的高度计算,其净高值应大于船舶最大空载高度加安全富余高度之和。

(二)水下过河建筑物(电缆、管道等)必须设置在远离浅滩、锚地的稳定河段。

其设置深度,I~V级航道应大于规划航道底标高以下2m,VI、Ⅶ级航道应大于1m。

四、通航水位(一)天然河流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采用规定的各级洪水重现期的水位:航道等级I~III IV、V VI、Ⅶ等外洪水重现期N 20 10 5 1~3 (二)天然河流的设计最低通航水位可采用保证率频率法或综合历时曲线法计算,I~V I级航道宜采用保证率频率法。

第三部分航道维护管理一、航道维护基本任务(一)有计划地对航道进行各项维护性观测,积累各种基础资料;(二)在通航河段,按国家标准和维护类别设置航标,并做好航标维护工作;(三)对滩险河段加强分析,掌握其演变趋势,及时进行调标、改槽、疏浚、清障工作,以维护计划的航道标准尺度;(四)对整治建筑物进行定期检查、修补或实施局部改善工程;(五)根据关于法规和规范,加强航道保护,防止航道条件恶化和遭到破坏。

二、航道维护工作分类(一)一类维护:1.昼夜通航的Ⅰ至Ⅳ级航道;(如:闽江干流外沙—闽清雄江)2.昼夜通航的Ⅴ至Ⅶ级航道,年通过货运量超标准100万吨的;3.通航500吨级以上海船的潮汐河口航道。

(二)三类维护:季节性通航的Ⅶ级航道和Ⅶ级以下的等外航道。

(三)二类维护:介于一类维护和三类维护之间的航道。

三、航道维护计划主要内容:(一)航道维护里程及类别;(二)航道维护尺度和航道水深保正率;(三)航标的设标座天和维护性正常率;(四)维护性疏浚的工程量、质量指标和时间利用率;(五)测量工作量;(六)整建筑物的维修工作量。

四、航道维护工作组织(一)航道维护由航道管理机构组织,负责编制和审定维护工作计划,提出实施措施;根据航道特征、水情变化发布航道通告;定期检查航道航标维护工作落实情况,收集整理航标技术资料,分析研究航标维护质量,总结航标维护管理经验;(二)一、二类维护的航道应有固定的专业维护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其范围应相互衔接,不留空挡;三类维护的航道应主要利用航道自然条件通航,必要时组织队伍,采取简易措施维护其通航。

五、航道维护标准航道维护工作的基本目标是要保证航道尺度,维护航标质量,维护通航设施的正常运转,不发生阻航,断航事故。

(一)航道尺度包括水深、宽度和弯曲半径,最主要是航道深度。

(二)航标维护质量标准1.航标的种类、形状、颜色、灯质与配布原则,内河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的规定;通海河口应符合《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规定。

2.航标维护质量应做到:(1)标志位置正确,外形尺寸符合规定;颜色鲜明,灯光明亮,灯质、视距符合要求;在通视有效范围内无障碍物;(2)通行信号揭示正确、及时;(3)航标维护正常率:一类维护不小于99%,二类维护不小于95%,三类维护不小于90%。

六、航道维护性观测(一)维护性观测内容:航道水文观测、浅滩维护性测量、长河段航道图测绘等。

(二)担任一、二类维护的维护单位应设置专业测量队伍,一类维护航道浅滩维护性测量每年不少于2次,二类维护每年不少于1次。

第四部分福州市航道概况一、福州市辖区内河航道等级、里程:514.74km航道等级I II III IV V VI Ⅶ等外航道里程km 50 13.9 2.5 154.1 15.6 89.64 189.0通航里程km 50 13.9 2.5 154.1 15.6 82.84 149.1二、福州市辖区各段航道里程及航标情况:航道名称航道里程km 设计航标座数发光座数备注松下航道13 13 7海潭海峡7 7江阴航道44.26 16 16罗源湾航道19.6 12 12乌猪水道 6.7 3 3外沙~马尾50 43 43 通海航道马尾~解放大16.4 38 24桥解放大桥~雄84.9 76江梅花水道18 6 6南港航道40.2 15 15其中,外沙~马尾航道、江阴航道、松下航道及海潭海峡的75座海标已移交给上海海事局福州航标处维护。

三、福州市航道管理体制2004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改革全省航道管理体制的通知》(闽政文[2004]1号),将全省沿海与内河航道的维护、建设、管理职责下放所在的各设区市。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福建省航道局)设在相关设区市的机构的人、财、物成建制下放各所在设区市管理。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福建省航道局)负责全省港口、航道的行业管理,主要承担规划、监督、协调等工作。

同年,福州市成立了“福州市航道管理局”,与福州市港务局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福州市港务局(福州市航道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福州市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授权其履行港口、航道、航标行政管理职能,规格为正处级。

同时还成立了“福州市航道航标管理中心”,负责日常具体的航道、航标行政管理职能。

该中心为福州市港务局(福州市航道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规格为副处级。

四、福州市航道航标管理中心主要职责福州市航道航标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福州市行政辖区五级(含五级)以上内河及沿海港湾航道和航标的管理,航道行政执法和航养费征收工作:(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航道、航标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辖区实际,拟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福州港总体规划和发展规划,负责协助福州市港务局(福州市航道管理局)编制福州市辖区内航道发展规划,拟定航道技术等级,提出航道航标建设、改造、维护的意见、建议。

(三)审核辖区内与通航有关的栏河、跨河、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对涉及航道、航道保护范围内的采砂作业实施管理。

(四)负责本辖区内航道、航标和航道水文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工作,发布航道通告。

(五)负责征收航道养护费;对航道养护和建设项目,按规定实施管理。

(六)负责辖区内航道及航道设施的保护,制止偷盗、破坏航道设施、侵占和损坏航道的行为;对违反航道和航标管理的行为进行,按规定的权限进行查处。

(七)负责台马段水域港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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