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信用证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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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概念特点与内容129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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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页,编辑于星期一:二十点 四十八分。
选择题: 信用证体现了( )之间的契约关系。 A、开证申请人与开证银行 B、开证银行与受益人 C、开证申请人与开证银行,以及开证银行与受益人
17 第十八页,编辑于星期一:二十点 四十八分。
思考:信用证得以广泛使用的原因?
1.对出口商的作用
(1)保证出口商凭单取得货款 (2)使出口商得到外汇保证。
12 第十三页,编辑于星期一:二十点 四十八分。
三、信用证业务中的契约关系
在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和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之间存在的贸易合同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进行支付的基础。
在开证申请人和开证银行之间存在的开证申请书保证了信用证项下凭单支付的款项将
由开证申请人偿还。 在开证银行与信用证受益人之间存在的信用证保证了信用证受益人在凭规定的单据符
合单证相符的条件下,可以得到开证行确定的支付。
13 第十四页,编辑于星期一:二十点 四十八分。
信用证结算方式概述
信用证业务中的三种契约关系
开证申请人
贸易合同
信用证受益人
开证申请书
开证行
信用证
第十五页,编辑于星期一:二十点 四十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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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之间的三用证的到期地点常规定成受益人所在地
3.付款信用证的付款是终局性的,对受益人不具备追索 权 4.充当付款行具备的条件:分支机构,以做外包业务见长的
代理行等
5.议付跟单汇票付款,西班牙高额的印花税
21 第二十二页,编辑于星期一:二十点 四十八分。
案例2:即期和远期?
某贸易公司的小张收到一张韩国友利银行开来的信用证, 其中 42C:DRAFT AT 150DAYS FROM B/L DATE

信用证的含义和特点

信用证的含义和特点
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不同分
不可撤销信用证 (Irrevocable L/C) 可撤销信用证 (Revocable L/C)
按受益人交单给指定银行所使用的方式分
即期信用证(sight L/C) 远期信用证(usance L/C)
信用证的种类
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分 可转让信用证 ( Transferable L/C) 不可转让信用证 (Non-Transferable L/C)
Session 21
信用证的含义和特点 信用证的作用 信用证的形式 信用证的内容 信用证的当事人 信用证的结算程序
信用证的含义
开证银行根据进口商的要求开给出口商, 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承诺付款的书面文 件。
隐含几层意思???
(1)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2)开证行可以自己付款,也可以委 托其他银行代付 (3)银行的付款是有条件的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18:47:3818:47: 3818:4712/27/2020 6:47:38 PM
做一枚螺丝钉,那里需要那里上。20. 12.2718 :47:38 18:47D ec-202 7-Dec-2 0
日复一日的努力只为成就美好的明天 。18:47:3818: 47:3818:47Sunday, December 27, 2020
信用证本身:信用证号码,种类、金额、 有效期和到期地点、汇票条款、当事人等
货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包装、价 格等
运输:启运地、目的地、装运时限、运输 方式、分批装运和转运等
信用证的内容
单据: 货物单据:发票为中心,装箱单、重量 单、产地证、商检证等 运输单据:提单 保险单据:保险单
让自己更加强大,更加专业,这才能 让自己 更好。2020年12月下 午6时47分20.12.2718: 47December 27, 2020

信用证专业知识

信用证专业知识

信用证专业知识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书面凭证,用于保证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的承诺。

以下是信用证的专业知识:
1. 定义:信用证是一种银行担保,承诺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向受益人支付指定金额。

2. 当事人:信用证涉及多个当事人,包括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等。

3. 特点:信用证是一种相对安全的支付方式,因为银行承担了支付责任。

此外,信用证还具有独立性、不可撤销性和一致性的特点。

4. 流程:信用证的开立、通知、修改和支付都有一定的流程。

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开立信用证,通知行通知受益人信用证的内容,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发货并提交单据,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支付货款。

5. 种类:信用证有多种分类方式,如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等。

6. 单据:受益人在提交单据时,需要确保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包括汇票、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

7. 风险:虽然信用证是一种相对安全的支付方式,但仍存在一些风险,如单据不符、欺诈风险等。

因此,当事人需要谨慎处理信用证业务,防范风险。

以上是关于信用证的专业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咨询专业人士。

国内信用证产品特征

国内信用证产品特征

国内信用证产品特征
1.安全性高:信用证是一种银行承诺为交易双方提供支付保障的方式,保证了交易双方的利益,因此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2.风险分散:信用证在交易过程中引入了银行的信用支持,将买方和
卖方之间的交易风险分散到了银行,减少了交易双方的信用风险。

3.便捷快速:国内信用证产品可以实现快速而便捷的交易支付,买方
可以通过提供信用证,确保卖方按时获取款项。

4.灵活性强:国内信用证产品可以根据交易双方的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可灵活调整交易条款和条件,满足双方的特定需求。

5.具备超额抵押能力:国内信用证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超额抵押,为交易双方提供更高的资金保障。

6.促进国内贸易发展:国内信用证产品的推出为国内贸易提供了更为
便捷和高效的支付方式,有效促进了国内贸易的发展。

7.支持国内债权和债务融资:国内信用证产品支持国内企业通过转让
国内债权和债务融资,提供了一种融资渠道和保证措施。

8.降低交易成本:国内信用证产品减少了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信用风险,降低了因信用问题导致的交易成本。

另外,在信用证交易过程中,由于银
行的介入,支付和结算过程更加简化和方便,也降低了交易成本。

9.丰富的付款选择:国内信用证产品可以支持多种付款方式,如即期
付款、远期付款等,满足交易双方的不同需求。

10.提供融资功能:国内信用证产品为交易双方提供融资功能,买方可以通过信用证向银行融资,提前收到货物并延期付款,而卖方则可以通过提供信用证获取银行融资。

总的来说,国内信用证产品在国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安全性高、风险分散及灵活性强等特征,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一种可靠的支付保障方式,促进了国内贸易的繁荣发展。

信用证的特点和使用流程

信用证的特点和使用流程

信用证的特点和使用流程1. 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一种常用的支付方式,其具有以下特点:1.1 可靠性高•信用证是由银行出具,并承诺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件支付款项,因此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作为买卖双方的担保机制,信用证能够保障卖方获得货款,同时也为买方提供了货物质量和数量的保证。

1.2 独立性强•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的一种支付方式,卖方可以根据信用证条款来获得付款,而不受到合同条款的限制。

•卖方和买方之间的纠纷不应该影响到信用证的执行,这为交易各方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护。

1.3 适应性广•无论是国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无论是小额交易还是大额交易,信用证都可以广泛地应用。

•信用证适用于各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其他贸易活动。

2. 信用证的使用流程使用信用证进行国际贸易时,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2.1 合同签订阶段•卖方和买方就货物贸易达成一致,并签订购销合同,其中包括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约定。

•合同中需要明确信用证的开证行、开证日期、有效期、装运期限等相关信息。

2.2 开证阶段•买方联系自己的银行(开证行),向其提供合同、发票、装箱单等货物交付相关的文件,申请开立信用证。

•开证行审核申请文件,确定符合信用证开证条件后,即向卖方的银行(通知行)发出信用证。

•为确保信用证的执行,开证行通常会要求买方提供足够的存款或授予授信额度。

2.3 通知阶段•通知行接到开证行发出的信用证后,会立即通知卖方,告知其信用证的内容和条款。

•通知行还会向卖方提供信用证副本及相关文档,卖方据此可核对信用证的准确性。

2.4 出口阶段•卖方在按照合同约定装船并取得相关装船单据后,应将所需单据提交给通知行。

•通知行会核对单据的准确性,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2.5 运输阶段•货物出口后,通知行将装船单据转交给开证行,并通知其货物的运输和预计抵达时间。

•开证行收到装船单据后,核对单据的准确性,如无问题则准备按照信用证的要求付款。

2.6 付款阶段•开证行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将货款支付给卖方,通知行将其通知卖方付款的消息转达给卖方。

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的特点:答:1.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由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保证,所以作为一种银行保证文件的信用证,开证银行对之负首要的即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 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

信用证虽然是根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但信用证一经开立,它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约定。

3.信用证方式是存单据业务。

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只凭单据,不问货物,它只审查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

仲裁协议的作用:1. 表明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时自愿提交仲裁。

仲裁协议约束双方当事人在和解,调解不成时,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

2.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任何仲裁机构都无权受理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这是仲裁的基本原则。

3.可排除法院对于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规定法院不受理争议双方订有仲裁协议的争议案件。

以上三个方面的作用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

构成有效发盘的条件:1.表明订约意旨。

2.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指出。

3.内容十分确定。

4.传达到受盘人。

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1.接受必须由特定的受盘人作出。

2.接受必须表示出来。

3.接受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传达到发盘人。

4. 接受必须与发盘相符。

海运提单的作用:1.是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所签发的货物手机,表明承运人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2.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 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合同的证明。

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1. 合同成立的证据。

2.合同生效的条件。

3.合同履行的依据。

CIF与CIP的区别:1. 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CIF仅适用于海运和内陆水路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而CIP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陆水路运输,也适用于陆运,空运等方式的单式运输。

2. 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CIF的交货点为装运港船上,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而CIP的交货地点,需视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不同约定而定。

信用证基本知识介绍

信用证基本知识介绍

信用证的主要信息
• 50 :Applicant
(开证申请人)
• 59 :Beneficiary
(受益人)
• 32 :Currency Code, Amount
(币别及金额 )
路漫漫其悠远
信用证的主要信息
• 42C :Drafts at…
(汇款期限 )
• 43P :Partial Shipments
据翌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交单行。 • 该通知必须列明所有的不符点,并说
明单据已代为保管或已径退交单人。 否则,开证行必须接受单据并付款。
路漫漫其悠远
信用证的审核及修改
• 信用证的审核: • 受益人、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 金额, 单价, 数量及其增减幅, 价格条款,
货物描述, 分批装运, 转运 • 最晚交货期、贸易术语、付款条件 • 规定单据能否及时提供 • 条款有无矛盾之处及模糊之处, 如: FOB
路漫漫其悠远
信用证常见的单据
• 4 、提单 • 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契约
的证明,在法律上它具有物权凭证的 作用,收货人在目的港提货时必须提 交正本提单。可见提单是各种单据中 最重要的单据。
路漫漫其悠远
信用证常见的单据
• 4 、提单 • 基本内容:托运人SHIPPER/收货人
CONSIGNEE/被通知人NOTIFY PARTY/收 货地/装货港(PLACE OF RECEIPT/PORT OF LOADING)目的地和卸货港( DESTINATION OR PORT OF DISCHARGE) 船名航次/ 唛头/货名及件数/ 重量和体 积/运费预付或到付/正本提单份数/船 公司或其代理人的签章/签发提单的地 点及日期
• 信用证的操作流程

简述信用证的特点和信用证的流程

简述信用证的特点和信用证的流程

简述信用证的特点和信用证的流程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支付方式,它通常由买方的银行向卖方的银行开具,以保证买卖双方的权益,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信用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安全性较高:信用证是银行作为中介,对买卖双方履行合约进行监管,有效避免了交易风险。

2.灵活性较高:信用证可以根据不同的交易需求进行定制,如付款方式、货物检验方式等。

3.手续繁琐:信用证的开立和结算需要经过多个环节,需要各方提供大量文件和证明材料,因此手续繁琐。

4.成本较高:信用证的开立、修改、付款等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和利息。

信用证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合同签订:买卖双方就交易的货物、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购销合同。

2.买方开信用证:买方向自己的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并提供合同、发票等文件。

3.银行审核:买方银行对申请开立信用证的资料进行审核,如遇到
问题,会与买方和卖方协商解决。

4.卖方发货: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发货。

5.货物检验:买方指定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确认货物质量和数量无误。

6.卖方提交单据:卖方将货物、运输单据和商业单据提交银行。

7.银行付款:银行审核单据无误后,按照信用证约定的付款方式向卖方支付款项。

8.付款完成:卖方收到款项后,交货完成,交易结束。

总的来说,信用证是一种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的安全支付方式,但是由于其手续繁琐、成本较高,因此在实际运用时需要谨慎考虑。

在信用证的流程中,各方需要密切配合,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信用证的含义和特点

信用证的含义和特点

信用证的含义和特点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一种由银行提供的金融工具,用于保证进口商支付货款,同时保障出口商收取款项的同时,确保交易顺利完成。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支付方式之一,其特点和意义如下所述。

首先,信用证具有支付保障的特点。

对于出口商来说,由于存在国际支付的不确定性和信任问题,他们常常担心在交货后无法收到货款,此时使用信用证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一旦出口商提供所需文件和商品符合信用证的规定,信用证银行将确保支付货款,从而降低了出口商的风险。

其次,信用证具有国际交易保障的特点。

在国际贸易中,买方和卖方可能位于不同的国家,彼此之间的法律和文化差异可能导致交易纠纷,这将给买卖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通过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买方和卖方可以避免直接的金融交易和法律争议,信用证银行充当了中介角色,确保交易按照约定方式进行。

再次,信用证具有灵活的特点。

信用证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需求进行制定,涵盖了交付方式、付款条件、交付时间等方面的条款。

信用证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要求进行定制,确保满足买卖双方的实际需求。

同时,信用证也可以进行修改和修订,以适应交易过程中的变化,因此在灵活性方面十分有优势。

此外,信用证还具有公信力和可追溯性的特点。

信用证由银行开立,意味着付款义务由银行承担,出口商可以依赖并信任银行的可靠性。

另外,信用证相关的文件和交货文件可以进行有效的记录和存档,这有助于后续的审计和问题解决。

最后,信用证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无论是大型跨国公司还是小型的贸易商,无论是大额交易还是小额交易,信用证都可以用来保障交易的支付。

这使得信用证成为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支付方式之一总结而言,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支付工具之一,具有支付保障、国际交易保障、灵活性、公信力和可追溯性以及广泛适用等特点。

这些特点使得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信任和保障。

信用证及其种类

信用证及其种类

信用证信用证LetterofCredit,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在银行与金融机构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信用证支付方式把由进口人履行付款责任,转为由银行付款.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人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同时,也为进出口双方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所以,信用证付款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支付方式.一、信用证的含义及其特点一信用证的含义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进行付款,或承兑和或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和支付汇票,或3.授权另一银行议付.简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有关信用证的国际贸易惯例是由国际商会制订并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简称UCP500.二信用证的当事人信用证所涉及的当事入主要有:开证申请人、开证银行、通知银行、受益人、议付行和付款行等.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从进口人向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一直到开证行付款后又向进口人收回垫款,其中经过多道环节,并需办理各种手续.加上信用证的种类不同,信用证条款有着不同的规定,这些环节和手续也各不相同.三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信用证支付方式有以下三个特点: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作出付款的保证.在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银行处于第一付款人的地位.UCP500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按此约定,根据规定的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条件的情况下,开证银行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信用证开出后,便构成开证行的确定承诺.可见,信用证开出后,开证银行是首先付款人,开证银行对受益人的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2.信用证是一种自足的文件信用证的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作为依据,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另一种契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UCP500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依据的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所以,信用证是独立于有关合同以外的契约,是一种自足的文件.3.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在信用证方式之下,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UCP500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域其他行为.”所以,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在信用证业务中,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责任.反之,单据与信用证规定不符,银行有权拒绝付款.但应指出,按UCP500规定,银行虽有义务“合理小心地审核一切单据”,但这种审核,只是用以确定单据表面上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开证银行只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所以在信用证条件下,实行所谓“严格符合的原则”.“严格符合的原则”不仅要做到“单、证一致”,即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的表面上与信用证规定的条款一致;还要做到“单、单一致”,即受益人提交的各种单据之间表面上也要一致.四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作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对出口商来说,可以保证出口商凭单取得货款,并可以取得资金融通;对进口商来说,可以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并可提供资金融通.对银行来说也有一定的好处,如收取各种手续费以及利用资金的便利.二、信用证的主要内容信用证虽然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其基本项目是相同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信用证的种类、性质及其有效期和到期地点、交单期限等.2.对货物的要求.包括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包装、金额、价格等.3.对运输的要求.如装运的最迟期限、起运地和目的地、运输方式、可否分批装运和转运等.4.对单据的要求.单据主要可分为三类:1货物单据以发票为中心,包括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商检证明书等;2运输单据如提单,这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3保险单据保险单.除上述三类单据外,还有可能提出其他单证,如寄样证明、装船通知电报副本等.5.特殊要求.根据进口国政治经济贸易情况的变化或每一笔具体业务的需要,可以作出不同规定.如:要求通知行加保兑;限制由某银行议付;俟具备规定条件信用证方始生效等等.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条款,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的文句,开证行签字和密押等.三、信用证的种类信用证可根据其性质、期限、流通方式等特点,分为以下几种:一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信用证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是开证行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单据是指代表货物或证明货物已交运的单据而言.前者指提单,后者指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包收据等.国际贸易所使用的信用证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2.光票信用证CleanL/C光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凭不附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有的信用证要求汇票附有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也属光票信用证.在采用信用证方式预付货款时,通常是用光票信用证.二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信用证可以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1.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L/c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较有保障,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凡是不可撤销信用证,在信用证中应注明“不可撤销”Irrevocable字样,并载有开证行保证付款的文句.2.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L/C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的同意有权随时撤销或修改的信用证.凡是可撤销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可撤销”Revocable字样,以资识别.这种信用证对出口人极为不利,因此出口人一般不接受这种信用证.需要指出的是,用证条款规定已得到了议付、承兑或延期付款保证时,该信用证即不能被撤销或修改.也就是说,只要可撤销信用证已先被受益人利用,则开证银行撤销或修改通知即不发生效力.鉴于国际上开立的信用证,绝大部分都是不可撤销的,因此,在UCP500中规定,如信用证中未注明“不可撤销”或“可撤销”的字样,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三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按有没有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信用证可分为保兑的和不保兑的信用证.1.保兑信用证ConfirmedL/C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保兑的银行,叫做保兑行ConfirmingBank.按UCP500规定,信用证一经保兑,即构成保兑行在开证行以外的一项确定承诺.保兑行与开证行一样承担付款责任,保兑行是以独立的“本人”Principal身份对受益人独立负责,并对受益人负首先付款责任.保兑行付款后对受益人或其他前手无追索权.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是指开证行对信用证的付款责任.“保兑”则是指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对信用证的付款责任.不可撤销的保兑的信用证,则意味着该信用证不但有开证行不可撤销的付款保证,而且还有保兑行的兑付保证.两者的付款人都是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所以,这种有双重保证的信用证对出口商最为有利.2.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ldL/C不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开出的信用证没有经另一家银行保兑.当开证银行资信较好或成交金额不大时,一般都使用这种不保兑的信用证.四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按付款方式的不同,信用证可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1.即期付款信用证SightPaymentL/C即期付款信用证是指采用即期兑现方式的信用证,证中通常注明“付款兑现”AvailablebyPayment字样.即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行可以是开证行,也可以是出口地的通知行或指定的第三国银行.付款行广经付款,对受益人均无迫索权.以出口地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付款信用证的交单到期地点在出口地,便于受益人交单取款,可以及时取得资金.所以,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最为有利.而付款行为开证行本身或第三国银行,交单到期地点通常规定在付款行所在地,受益人要承担单据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或延误的风险. 2.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PaymentL/C 延期付款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规定货物装船后若干天付款,或开证行收单后若干天付款的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不要求出口商开立汇票,所以出口商不能利用贴现市场资金,只能自行垫款或向银行借款. 3.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L/C 承兑信用证是指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远期汇票和单据时,先在汇票上履行承兑手续,俟汇票到期日再行付款的信用证.按UCP500规定,开立信用证时不应以申请人作为汇票的付款人.承兑信用证的汇票付款人可以是开证行或其他指定的银行,不论由谁承兑,开证行均负责该出口方汇票的承兑及到期付款.由于承兑信用证是以开证行或其他银行为汇票付款人,故这种信用证又称为银行承兑信用证Banker’AcceptanceL/C.4.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L/C 议付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议付是指由议付行对汇票和或单据付出对价.只审单据而不支付对价,不能构成议付.议付信用证又可分为公开议付信用FreelyNegotiationL/C,是指开证行对愿意办理议付的任何银行作公开议付邀请和普遍付款承诺的信用证,即指任何银行均可按信用证条款自由议付的信用证. 2限制议付信用证RestrictedNegotiationL/C.是指开证银行指定某一银行或开证行本身自己进行议付的信用证. 公开议付信用证和限制议付信用证的到期地点都在议付行所在地.这种信用证经议付后,如因故不能向开证行索得票款,议付行有权对受益人行使追索权. 五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信用证可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1.即期信用证SightL/C 即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的特点是出口人收汇迅速、安全,有利于资金周转. 在即期信用证中,有时还加列电汇索偿条款T/TReim—bursementClause.这是指开证行允许议付行用电报或电传等电讯方式通知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说明各种单据与信用证要求相符,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应立即用电汇将货款拨交议付行.因此,带有电汇索偿条款的信用证,出口方可以加快收回货款.付款后如发现单据与信用证规定不符,开证行或付款行有行使追索的权利.这是因为此项付款是在未审单的情况下进行的. 2.远期信用证UsanceL/C 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远期信用证主要包括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L/C和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PaymentL/C. 3.假远期信用证UsanceL /cPayableatsight 假远期信用证的特点是,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进口人负担.这种信用证,表面上看是远期信用证,但从上述条款规定来看,出口人却可以即期收到十足的货款,因而习惯上称之为“假远期信用证”.这种假远期信用证对出口人而言,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但对进口人来说,要承担承兑费和贴现费.因此人们把这种信用证又称之为买方远期信用证Buyer’UsanceL/C. 进口商开立假远期信用证可以套用付款行的资金,并可摆脱某些进口国家外汇管制法令上的限制.假远期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开证基础不同.假远期信用证是以即期付款的贸易合同为基础;而远期信用证是以远期付款的贸易合同为基础. 2信用证的条款不同.假远期信用证中有“假远期”条款;而远期信用证中只有利息由谁负担条款. 3利息的负担者不同.假远期信用证的贴现利息由进口商负担;而远期信用证的贴现利息由出口商负担. 4收汇时间不同.假远期信用证的受益人能即期收汇;而远期信用证要俟汇票到期才能收汇. 六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征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1.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Credit 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转让的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根据UCP500的规定,只有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字样,信用证方可转让.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信用证允许分批装运/支款,在总和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前提下,可分别按若干部分办理转让,即可转让给几个第二受益人.信用证只能按原证规定条款转让,但信用证金额、单价、到期日、交单日及最迟装运日期可以减少或缩短,保险加保比例可以增加.信用证申请人可以变动.信用证在转让后,第一受益人有权以自身的发票和汇票替换第二受益人的发票和汇票,其金额不得超过信用证规定的原金额.在替换发票和汇票时,第一受益人可在信用证项下取得自身发票和第二受益人发票之间的差额.另外,信用证的转让并不等于合同的转让,如第二受益人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第一受益人仍要对合同的履行负责.在实际业务中,要求开立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是中间商人,为了赚取差额利润,中间商可将信用证转让给实际供货人,由供货人办理出运手续. 2.不可让信用证Non-transferableCredit 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凡信用证中末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者,就是不可转让信用证. 七循环信用证RevolvingCredit 循环信用证是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 循环信用证又分为间内可多次支取信用证规定的金额. 2.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是信用证金额议付后,仍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用完规定的总额为止.具体做法有三种:1自动式循环信用证.即每期用完一定金额,不需要等待开证行的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 2非自动循环信用证.即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必须开证行通知到达,信用证才恢复到原金额继续使用. 3半自动循环信用证.即每次支款后若干天内,开证行未提出停止循环使用的通知,自第×天起即可自动恢复至原金额. 循环信用证与一般信用证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一般信用证使用后即告失效;而循环信用证则可多次循环使用. 循环信用证的优点在于:进口方可以不必多次开证从而开证费用,同时也可简化出口方的审证、改证等手续,有利于合同的履行.所以,循环信用证一般在分批均匀交货的情况下采用.八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Credit 对开信用证是指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对开信用证的6特点是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口人和开证申请人进口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第一张信用证的通知行通常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行.两张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两证可同时互开,也可先后开立.对开信用证多用于对销贸易或加工贸易. 九对背信用证BacktoBackCredit 对背信用证又称转开信用证,是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对背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是国外的,也可以是国内的,对背信用证的开证银行只能根据不可撤销信用证来开立.对背信用证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从中图利,或两国不能直接办理进出口贸易时,通过第三者以此种方法来沟通贸易. 总之,信用证的种类繁多,交易双方应根据交易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规定.。

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的特点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信用证审证要点信用证审证要点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买方开立的信用证是以成交合同为基础和前提的。

然而,信用证又是独立于成交合同的,因此,审证,首先要了解和熟悉有关合同的各项内容,才能够迅速、准确地将证审好,并在最短的时间发现证中的错误,及时通知开证人修改。

信用证的条款繁多,各证又不尽相同,我们审证就可以采取“提纲挚领”的方法,针对要点进行审核和判断,不使信用证的内容有所遗漏。

将信用证所有的条款归纳起来,一般有下面几项内容:1、信用证性质及有效性。

·按照开证程序来看,有开证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这是与本证有关系的四个方面。

还有信用证的性质和编号。

这里所说的“性质”是指是否为“跟单”信用证和是否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这两点而言的。

·信用证存在暂不生效或变相可撤销条款问题,表现在要凭开证申请人确认样品后信用证才能生效或要等开证申请人得到进口许可证后再通知生效。

此条款对见证投产来说,带来困难,一是装期紧;二是尚未生效,生产难安排,出运有困难。

·信用证效期的国外到期问题。

一是转让信用证基本都规定国外到期;二是不少开证行规定自己是议付行,只考虑其自身安全,对受益人造成风险和不便。

·转让信用证虽投保出口信用险,但有些条款最终出现不符,使信用险失去保障作用。

·背对背信用证引用转让信用证的免责条款,表明是形式上的背对背信用证,实质上的转让信用证。

·信用证规定:单据议付需凭开证行另行通知,方可议付。

这表明信用证尚未生效。

·信用证条款多处自相矛盾,难以操作。

这表明信用证无法正常执行,必须立即修证。

·备用信用征规定受益人要求开证行付款必须提供开证申请人的检货合格证书的回折,否则不予付款。

该条款完全违背《UCP500》和《ISD98》关于备用信用证开征行对受益人承担无条件付款的义务。

信用证(目前最为广泛的支付方式)的主要特点

信用证(目前最为广泛的支付方式)的主要特点

信⽤证(⽬前最为⼴泛的⽀付⽅式)的主要特点信⽤证(⽬前最为⼴泛的⽀付⽅式)的主要特点⼀、银⾏信⽤:开证⾏承担第⼀性的付款责任。

对于受益⼈⽽⾔,开证⾏是⾸先的付款⼈,其付款责任是独⽴的。

即使进⼝⽅在开证后失去偿付能⼒,只要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证要求,开证⾏必须付款;⼆、信⽤证是⼀种⾃⾜的⽂件:信⽤证的开⽴以买卖合同为依据,但信⽤证⼀经开出,就成为独⽴于买卖合同之外的另⼀种独⽴的契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UCP500”第三条明确规定:信⽤证按其性质与凭以开⽴信⽤证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均属不同业务。

即使信⽤证援引这些合同,银⾏也与之毫⽆关系并不受约束;三、信⽤证业务是“单据买卖”:01,信⽤证业务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和“单据买卖”。

按照“UCP500”的规定,银⾏审单的原则是严格相符和表⾯相符。

严格相符,即必须“单单⼀致,单证⼀致”;表⾯相符,即只要求单证上的⼀致。

“UCP500”第15条规定银⾏对单据有效性免责:A,银⾏对于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伪性或法律效⼒,或对于单据上规定的附加的⼀般性及/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B,银⾏对于任何单据中有关的货物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货、价值或存在,对于货物的发货⼈、承运⼈、运输⾏、收货⼈或保险⼈或其他任何⼈的诚信、⾏为及/或疏忽、清偿能⼒、履约能⼒或资信也概不负责;02,“UCP500”规定了银⾏的审单期限:收到单据的翌⽇起算第七个银⾏⼯作⽇以内;03,“单据买卖”体现了象征性交货的性质。

⼀些欺诈分⼦伪造单据。

⼀些银⾏为维护了⾃⼰的信⽤,甚⾄对⼀些明知有诈的单据,只要它符合“单单⼀致,单证⼀致“的原则,就进⾏付款,这使得信⽤证欺诈问题⽇益突出。

信⽤证反欺诈:1989年我国作了规定:A,如有充分证据证明卖⽅利⽤签订合同进⾏欺诈,且中国银⾏在合理内在合理时间内尚未对外付款的,⼈民法院可⾏使“⽌付权”,即:根据买⽅指⽰,冻结信⽤证项下货款;B,在远期信⽤证情况下,如中国银⾏已承兑汇票,⼈民法院就不应加以冻结。

简述信用证的特点和信用证的流程

简述信用证的特点和信用证的流程

简述信用证的特点和信用证的流程
信用证的特点
1、信用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签订的一种保
证合同。

付款责任完全由开证行承担,受益人无需自行做出任何进一步的保证。

当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提出要求时,开证行必须按时支付款项,即便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也不得拒绝付款。

2、信用证有助于减少国际贸易交易中的信用风险。

受益人只要
按照信用证的条款完成所有程序,即可收到款项,而无需额外等待开证行的结算时间,因此可以节约大量时间。

3、信用证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只要履行协议,受益人可以做
到先行付款后收货,有效地避免了因信用状况不好而导致的延迟付款、商品交易无法实现的风险。

信用证的流程
1、买方向卖方发出询价函,声明有意购买某种产品,请求卖方
提供详尽的产品信息,如价格、数量等,同时买方也会要求卖方按照信用证的条款等准备所需的文件。

2、卖方收到买方的询价函后,会按照要求准备所需的文件,并
将报价单发回买方,同时卖方也会将这些文件的复印件发给开证行以备开证手续。

3、开证行收到卖方的文件后,会核实文件的合法性,如果符合
要求,会按照买方的要求开出信用证,并向卖方发送信用证的复印件。

4、卖方收到信用证的复印件后,会核实内容是否正确,如果满
足开证行和买方的要求,卖方便可以顺利的发货。

5、卖方发货后,会向开证行提供合格的出口单证,即向开证行的结算中心提交贸易合同,出口单证,发票等文件。

开证行会核查这些文件,如果合格,开证行则会支付款项给卖方。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的特点优缺点应用流程以及风险的规避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的特点优缺点应用流程以及风险的规避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的特点优缺点应用流程以及风险的规避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结算方式,具有以下特点:1.信用证是银行的担保方式:信用证是以银行为中介,由银行对卖方发布担保,增加了交易双方的信任和安全性。

2.信用证是一种保证付款的方式:买方在开立信用证时向银行预付一定款项或提供抵押品,以确保卖方能够按照合同要求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时获得支付。

3.信用证是一种双向保证付款的方式:信用证不仅对卖方提供了付款保障,还对买方提供了货物质量和交货期的保障。

然而,信用证也存在一些优缺点,具体如下:优点:1.提供了安全性:信用证在交易过程中提供了担保,确保买卖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2.增强了信任:信用证凭借银行的信用,可以增强买卖双方之间的信任程度,降低交易风险。

3.灵活性:信用证的种类较多,可以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信用证,适应各个场合的交易需求。

缺点:1.相对复杂:信用证的操作较为繁琐,需要买卖双方和银行多次确认各项条款和文件,增加了交易的时间和费用。

2.高昂的费用:买卖双方需要支付银行一定的手续费,增加了交易的成本。

3.受制于信用证的条款:信用证的条款是由银行制定的,买卖双方必须按照条款的要求进行操作,有时不能完全符合双方的实际需求。

信用证的应用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并确定使用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

2.买方申请开具信用证,填写信用证申请书,并与银行确认信用证的具体条款。

3.银行审核买方的信用情况和申请材料,并根据买方的要求开具信用证。

4.银行将信用证发送给卖方的银行,并通知卖方提货/交货。

5.卖方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准备和交付货物/提供服务,并将相应单据提交给银行。

6.卖方的银行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审核单据,如符合要求则通知买方的银行付款。

7.买方的银行收到符合要求的单据后付款给卖方的银行。

8.卖方的银行将付款转给卖方,交易完成。

信用证的风险规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审查信用证的条款:买卖双方在使用信用证时要仔细阅读并确认信用证的各项条款,确保符合双方的交易需求。

信用证结算的特点及风险

信用证结算的特点及风险

信用证结算的特点及风险作者:王红莉来源:《活力》2009年第15期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是目前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立一种有条件的书面付款保证,即开证行保证在收到受益人交付全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条件下,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履行付款的责任。

一、信用证的特点1.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而且是独立的付款责任,是一种银行信用。

信用证是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出的付款保证,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这一特点极大地减少了由于交易的不确定性而造成的付款不确定性,为进出口双方提供了很大的保障作用。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

信用证虽然是根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一项约定。

《UCP500》第3条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并且不受其约束。

3.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买卖。

《UCP500》第4条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所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银行只负责单证、单单之间的表面相符。

二、信用证方式下的风险及防范信用证(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由于有了银行的参与,较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可以降低国际贸易风险,并使双方得到资金融通。

但由于信用证业务要求进出口双方严格遵守信用证条款,必须受《UCP500》的约束才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只要有一方未遵守条款,或利用其中缺陷刻意欺诈,则信用证项下的风险就会由此产生。

1.進口商面临的主要风险。

(1) 出口商交货严重违反贸易合同的要求。

由于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全以L/C条款为依据,银行对于买卖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若出口商以次充好,以假冒真,只要出口商提供的单据与L/C相符,出口商照样可得到货款,而进口商则遭受损失。

信用证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

信用证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

信用证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引言信用证是一个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工具,它提供了一种受信任的付款保障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常常面临一系列的风险,如支付风险、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等。

信用证作为一种付款保障工具,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并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种可靠的结算方式。

本文将介绍信用证的性质和特点,从而更好地理解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一、信用证的性质1. 付款工具的性质首先,信用证是一种付款工具,它为卖方提供了可靠的支付保障。

根据信用证的约定,如果卖方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他就有权利获得支付。

这种付款方式符合国际贸易的需要,不仅可以避免汇款延误的风险,还能够提供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

2. 支付保障的性质其次,信用证提供了一种支付保障的性质。

对于卖方来说,信用证的开立意味着买方已经通过银行做出了承诺,即在卖方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后,银行将支付相应的款项。

这种支付保障使得卖方放心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减少了交易风险。

3. 安全性和可靠性信用证还具有安全性和可靠性的性质。

由于信用证需要经过银行的介入,银行作为中介将承担责任,确保交易安全。

买卖双方可以放心地进行交易,因为银行的参与可以有效地减少诈骗和风险。

二、信用证的特点1. 独立性信用证具有独立性的特点,即信用证的效力与合同相互独立。

无论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如何,信用证的开立和履行都是独立的。

这意味着信用证的效力不受合同的影响,确保买卖双方遵守信用证的条款和条件。

2. 可转让性信用证还具有可转让性的特点,即卖方可以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会出现转售、代理和倒签等情况,而信用证的可转让性使得这些操作成为可能。

同时,可转让性也增加了信用证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3. 高度标准化信用证具有高度标准化的特点,即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使用的一般都是国际贸易惯例中通用的标准格式和条款。

这种标准化使得信用证的操作更加简单和便捷,同时也降低了交易的成本和风险。

信用证特点及分类

信用证特点及分类

信用证特点及分类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进口方所在地银行,根据进口放的申请和担保,对出口方开出的一种信涵式的凭证.它通过出口方所在地银行,通知出口方,由开证行负责在出口方交付信用证规定的各种装运单据时,支付所有货款.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的特点是"一个原则,两个凭证"."一个原则"就是严格相符的原则,"两个凭证"就是指银行只凭信用证.不问合同,只凭单据,不管货物.1: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开证行支付方式是右\由银行自己的信用作保证,所以作为一种银行保证文件的信用证,开证行对之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开证申请书是依据买卖合同的内容提出的,因此,信用证与合同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为的另一中契约,开证银行和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基于信用证与合同的相对独立性,信用证条款的改变并不代表合同条款有类似的修改.3信用证是一项纯单据文件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只审查收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重要收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责任.进口人也应接受单据并想开证行付款赎单.而具体货物的完好与否,则与银行无关.进口方可凭有关的单据和合同想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信用证的种类:根据信用证的性质,期限,流通方式等特点加以划分,常见的信用证形式有以下几种1 不可撤消的信用证(Lrrevocable L/C)不可撤消的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和撤消.只要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开证行就必须履行付款的义务.2 可撤消的信用证(Revocable L/C)开证行开出可撤消的信用证后,不必征得受益人和有关当事人的同意,有权随时撤消和修改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对收益人的收款没有保障,对出口人极为不利,因此实际业务中,受益人一般不接受这种信用证.信用证中应清楚地表明是可撤消的或不可撤消的.不做该种表明的信用证均视作不可撤消信用证.3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对开证行的付款承诺再次进行保证的信用证.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叫做保兑银行.4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L/C)跟单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凭单汇票或单据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国际贸易中所使用的信用证大都是跟单信用证.5 既期信用证(Sight L/C)既期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内规定只要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单据,开证行或付款行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既期信用证是单到付款,其特点的是出口人收汇迅速,安全,所以在国际贸易中大多数出口商都愿意采用这种信用证.6 远期信用证(Usance L/C)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在信用证中保证.在收到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的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又可分为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Banker"s Acceptance Credit ) ,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Credit )和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 )7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 )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要求被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转让行),或在自由议付信号用证下被特别授权的转让行,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交给一个或几个其他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8 循环信用证( Revolving Credit )循环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在一定时间内使用了规定的金额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来的金额,直至达到规定的时间,次数或金额为止的信用证.9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 )对开信用证是指交易的双方都对其进口部分以对方为受益人所开立的信用证10 背对背信用证(Rack to Back Credit )对背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要求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近似的新证给实际供货人,这另开的新证称为对背信用证备注说明,非正文,实际使用可删除如下部分。

7.信用证的特点

7.信用证的特点

案例深入
信用证含义及特点
Temh公司客户
高远(David) 业务员 浙江金苑
新知呈现
信用பைடு நூலகம்含义及特点
信用证特点二: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 (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
---信用证一经开立,它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约 定。
---信用证的各当事人的权利和责任完全以信用证中所列 条款为依据,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出口商提交的单据即 使符合买卖合同要求,但若与信用证条款不一致,仍会遭 开证行拒付。
高远在在货物备好准备出运时, 听到了Temh公司面临财务危机的 传闻,高远该怎么办?
案例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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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含义及特点
信用证特点一: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由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保证,对受益 人负首要的即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高远最终与客户确认选择了直航 。可是正当他交完单等着收货款的 时候,却又收到了客户要求拒付的 消息。客户声称收到的货与合同规 定的质量要求不一致,所以会要求 开证行止付。请问,开证行有权拒 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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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含义及特点
信用证特点三: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 (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
---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只凭单据,不问货物,它只 审查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 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
---如果进口人付款后发现货物有缺陷,则可凭单据向有 关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而与银行无关。

试述信用证的特点及分类_百度文库

试述信用证的特点及分类_百度文库

试述信用证的特点及分类
特点: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

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

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分类:(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及光票信用证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①不可撤销信用证。

②可撤销信用证。

(3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为依据,可以分为①保兑信用证。

②不保兑信用证。

(4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①即期信用证。

②远期信用证。

(5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①可转让信用证②不可转让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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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特点
浙江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的业务 员高远与美国的Temh公司签订了 一笔全棉面料的出口合同(金额为 50000美元),约定结算方式为即 期信用证,贸易术语为CIF。
高远在在货物备好准备出运时, 听到了Temh公司面临财务危机的 传闻,高远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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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含义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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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特点二: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 (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
---信用证一经开立,它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约 定。
---信用证的各当事人的权利和责任完全以信用证中所列 条款为依据,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出口商提交的单据即 使符合买卖合同要求,但若与信用证条款不一致,仍会遭 开证行拒付。
高远确认财务危机传闻不实,便 准备订舱发货。之前由于考虑到转 运比较便宜,所以双方选择转运。 不过此时他才发现虽然合同规定允 许转运,而信用证却规定禁止转运 。你认为继续选择转运,高远去交 单会遭到开证行拒付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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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拓展
信用证含义及特点
信用证是 开证行 有条件地 付款承诺
1 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2 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 3 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
出口业务操作-信用证的特点
主讲人:张海燕
信用证特点三: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 (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
---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只凭单据,不问货物,它只 审查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 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
---如果进口人付款后发现货物有缺陷,则可凭单据向有 关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而与银行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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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含义及特点
信用证特点一: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由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保证,对受益 人负首要的即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出口商(受益人)凭信用证直接向开证行或其指定行凭单取 款,而无须先找进口商(开证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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