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施详细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GD/FS-2435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施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概况
根据2214石门巷掘进迎头现场地质情况及2214石门巷钻孔地质柱状图,现2214石门巷掘进迎头距M1煤层法向距离2米,2214石门巷掘进过程中将揭露煤层,为确保人员及巷道掘进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经领导研究决定掘进采用远距离爆破作业。为保证该掘进工作面安全、有效地掘进,特编制本措施。
二、打钻(眼)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班队长以上人员必须配带好便携式瓦检器,所有人员所带矿灯必须消灭失爆,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
2、每班次打眼前先在巷道中迎头向下底板施工一探眼,探查M1煤距底板距离。
3、打钻期间,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浓度,掌握突出预兆。
4、整个施工期间,在工作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消灭失爆。
5、打钻时,如遇局扇停止运转、迎头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必须将作业区域内所有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且必须切断该作业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同时向矿井调度室(调度室电话:8000、8008)汇报,听候通知。
6、打钻时,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作业范围内所有人员、二采区及回风巷所有人员一并撤到进风巷中,且必须切断该作业场所内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同时向矿井调度室(调度室电
话:8000、8008)汇报,听候通知。
(1)瓦斯浓度增大或忽大忽小;(2)钻孔内向外喷水、煤或瓦斯;(3)钻孔压力增大,出现顶钻、卡钻;(4)工作面迎头外鼓、片帮、漏顶、煤尘增大、气温干燥、顶底板出现断裂或波状起伏;(5)有煤炮声、岩石断裂声。
7、每次打眼结束后,瓦检员必须检查炮眼中的瓦斯浓度。
三、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1、准备工作
(1)施工现场每班必须有一名矿领导值班,并担任指挥之职。
(2)检查迎头附近20米范围内的支护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并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灭失爆;
(3)炸药选用煤矿许用3#乳化安全炸药;
(4)雷管采用1-4段毫秒雷管,其电阻差不得大于0.2欧姆;
(5)在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须保证迎头足量供风。
(6)所有参与本作业远距离放炮的人员,必须清楚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即煤层变软变暗、变燥、易粉碎或工作面掉渣、片帮、煤壁外鼓、瓦斯涌出量忽大忽小、打钻时夹钎子、顶钎子、喷孔、有煤炮声、出现由远而近的雷鸣声、鞭炮声、煤壁震动等,在出现任何突出预兆时必须将人员撤到进风巷中。
(7)严格放炮人、牌、网三警戒制度,放炮员每一次放炮前要加强对放炮警戒的监督、检查工作。放炮掩护点必须距放炮地点不少于300米。撤人范围:2214石门揭煤的撤人范围必须是二采区及所有
回风巷道全部人员。矿值班领导负责撤人并清点人数,布置所有警戒线。警戒地点:二采区轨道下山入口处、二采区回风下山入口处、二采区皮带下山入口处、1104平巷回风切眼处。停电范围:二采区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必须全部切断。
2、装药及联线
装药前,必须用压风将炮眼内的岩粉或煤粉清除干净;
雷管电阻的测定工作由炸药库负责,电阻值超过规定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3)必须按要求进行装药,装药时,要用木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炮眼内,药卷与药卷之间必须紧贴以防产生拒爆现象;
(4)炮泥使用粘土质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代替;
(5)采用串联的方法进行联线放炮;
(6)所有脚线必须扭接牢固,并在联线前用砂布除锈,电雷管脚线和联接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物体接触。
(7)放炮母线同电缆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若必须挂在同一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悬挂距离。
(8)所有探煤钻孔严禁当作炮眼使用。
3、放炮
(1)起爆地点选在+418车场避难硐室内。
(2)放炮前,必须通知矿调度室,经矿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执行放炮程序,由调度员监控迎头瓦检仪的瓦斯浓度,并记录,放炮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放炮;放炮地点20米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石和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
面三分之一以上时,严禁放炮;
(3)迎头人员全部撤离后,电全部断好,同时打开水幕后,方可下令放炮。
(4)放炮后,任何人不得立即进入迎头作业地点,炮后半小时,由安全员电话通知调度室,调度员查看迎头瓦斯监控仪的瓦斯浓度,并反馈给当班安全员,瓦斯浓度小于0.5%方可决定施工人员进入迎头。
(5)发现盲炮或残炮处理办法: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瞎炮),可重新连接起爆;在拒爆(瞎炮)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瞎炮)炮眼。处理拒爆(瞎炮)的炮眼后,放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