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化办公秩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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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化办公秩序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日常办公秩序的管理,严明办公纪律,保障日常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和提升公司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凡本公司以前的规章制度中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一、作息时间与出勤
每天工作时间,必须满8小时。上、下班时间暂定: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随着春、夏、秋、冬季节变化,另行确定。员工必须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上、下班时,务必至前台签字确认,未签字者按未上班处理。凡每迟到、早退3分钟罚当日薪酬待遇总额的15%,依次类推。每日无迟到、早退的为及格,反之为不及格。连续3个月及格的为良好,连续6个月良好的为优秀。
每月工作日通常为22天,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安排加班的,记入调休时间。如员工完成《周工作计划》有困难的,可以安排在周六或周日完成,但要提前报告行管副总协调安排,该工作时间不得算作加班。请假未上班的扣除当日薪酬待遇,当日薪酬待遇=月薪酬待遇总和÷当月实际天数。
二、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主要包括阶段计划(日、周)和专项计划。日计划依据周计划拟制,与日志合并为一体,有关规定要求
与日志相同。专项计划依据各部门、各专业、各项目工作要求拟制,随时报行管副总初审
后报总经理审批。个人《周工作计划》要科学合理安排,必须按时、按统一格式和内容、按规定的程序上报,于每周四17时前交行管副总初审后报总经理审批,所批周工作计划内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80%以上,如公司计划外安排工作,此项工作所占用时间,将在原计划表中顺延,并在本周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表中作说明。
三、日志与周总结
1、《日志》既是对当日工作情况的总结与报告,又是对次日工作计划的安排,更是落实周工作计划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填写,于当日17时前报行管副总考核备案,由行管副总报总经理审批。
2、所有员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人本周工作时间、工作量、工作效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阐明未完成工作的原因及打算,存在重要问题及原因,有何主要经验教训和科学合理的建议,于当日17时前报行管副总考核备案,由行管副总报总经理审批。
市场部和营销策划人员,在合肥市区联系洽谈业务于当日17时30分前或次日上班后至10时前(合肥市区以外联系洽谈业务返回的也在次日上班后10时前),将《日志》和周五的《周总结》报行管副总考核备案,由行管副总报总经理审批。
《日志》与《周总结》工作,能按时按要求上报的为及格,反之为不及格。连续3个月及格的为良好,连续6个月良好的为优秀。
四、请示与报告
为了避免工作失误,强化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对重大的、不明确的、经济的、涉及工作成本的事宜,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请示,待总经理批准后,负责承办人员严格按照总经理批示精神组织实施,事情处理完毕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报告完成情况。如情况紧急或条件不允许时,必须以电话形式请示或报告总经理,事后立即补办书面请示或书面报告,由总经理批示后交给行管副总保存,以便备案备考。请示与报告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逐级请示与报告,不得多头请示与报告;
2、特殊的紧急事项,可直接向总经理请示与报告;
3、请示与报告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允许弄虚作假。
凡能按时按要求按原则执行请示与报告的为及格,反之为不及格,由此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影响公司形象的,分别追究有关人员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连续3个月及格的为良好,连续6个月良好的为优秀。
五、定岗定位
正常工作情况下,所有员工必须在规定的办公位置办公,不得串岗串位,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聊天,不得讨论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确需外出工作的,必须经行管副总(行管副总不在位时,经行政人员)同意,并填写《员工外出、出差登记》方可外出。未请假擅自离岗十分钟以上人员视为旷工处理,罚款当日薪酬待遇总额的50-90%。
六、工作交接手续
凡外出签定合同、送样品样稿和成品、或结账等重大要事返回的,或其他人员需将相关物品、资料交给有关部门人员的,必须办理完备的相关交接手续,确保交接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确保交接的物品、资料与实际账目相符,移交人、接收人、证明人签字确认。
凡按时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为及格,反之为不及格,由此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影响公司形象的,分别追究有关人员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连续3个月及格的为良好,连续6个月良好的为优秀。
七、电话记录
总经理和公司其他领导打电话交待工作时,或本公司工作人员、或与本公司协作单位和人员、或客户等打电话联系工作时,接听电话人员必须详细记录,要记全记准内容,不清楚的必须问明白,整理通顺后再抄入本公司统一的电话记录页内,并及时报行管副总处理。
凡电话记录准确、全面、上报及时、未误事的为及格,反之为不及格。连续3个月及格的为良好,连续6个月良好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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