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扶持重点产业转移工业园和重点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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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扶持重点产业转移工业园和重点
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布部门】河源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04
【实施日期】2011.08.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扶持重点产业转移工业园和重点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扶持重点产业转移工业园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河源市扶持重点产业转移工业园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推动我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简称“产业转移园”)开发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关于
开展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园区遴选工作的通知》(粤经济和信息化发电〔2011〕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践行‘三反’理念、发展‘四新’产业”这一核心,加强政府引导,集中政策资源,着力扶优扶强,优先解决重点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加快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提高重点园区的承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大力培育发展重点产业,引领带动全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全面提升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工业园区成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坚力量。
二、扶持对象
以市政府遴选并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确认的中山(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为重点扶持的产业转移园,以其确立的电子信息、薄膜太阳能光伏产业为重点扶持产业。
三、扶持原则
--突出重点,扶优扶强。集中资源要素优先扶持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加快发展,以点带面促进全市产业转移园开发建设及其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遵循市场规律,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引导资源要素向重点园区集聚。
--协调联动,有效推进。加强全市统筹协调,强化重点园区主体职责,市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协调、有效推进。
--创新机制,共建共赢。推动与重点园区共建方中山市政府的合作,不断完善和改革创新合作共建机制,构建互利共赢的长效机制。
--完善政策,强化支持。完善扶持重点园区及其重点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促进重点园区及其重点产业发展。
四、主要目标
推动中山(河源)产业转移园“双转移”工作取得新成效,力争实现“一年新突破,两年翻一番,五年大跨越”,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增长极,并将其打造成我市乃至全省承接珠三角和国内外产业转移的首选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