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期利息讲的很好(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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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经济】精讲讲义(1)建设项目总投资1

一建【经济】精讲讲义(1)建设项目总投资1

1Z103000 建设工程估价:分析、计算,跟平时工作关系密切,跟案例关系密切,各种题型都有,文字题比较多。

共有27个计算点。

1Z103010 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与计算):主要注意组成:总投资、建设投资、工程造价:静态投资=建安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动态投资=价差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工程造价=静态投资+价差预备费建设投资=工程造价+资金筹措费=静态投资+动态投资总投资=建设投资+铺底流动资金投资4个计算:投资组投资4个计算:投资组成的计算;进口设备购置费的计算;基本涨价预备费的计算;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建安工程费6个计算:材料单价的计算;机械使用费的计算;企业管理费费率的计算;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增值税的计算(区别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招标控制价的计算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内容:简易计税、免征项目、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等。

考点内容:建安工程费的两类组成;人工费、材料费(出库前)、机械使用费、仪器仪表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规费、税金、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不可竞争费用组成,不可计量措施费的组成;企业管理费的计算基数,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基数,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基数,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等的计算基数;国产标准设备原价、国产非标设备原价的计算方法;装运港交货的含义买卖双方职责,进口设备抵岸价的计算;运杂费的组成及计算;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组成:建设管理费,研试验费,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进口设备其他费用;与未来生产有关的其他费: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的组成内容;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的含义和计算;资金筹措费的组成和建设期利息的计算。

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造价投标报价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价考点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费用项目组成 P165一、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概念建设项目总投资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并达到使用要求或生产条件,在建设期内预计或实际投入的总费用。

论文:建设期利息的计算

论文:建设期利息的计算

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及在财务评价中的处理徐光明摘要:本文通过对建设期利息的概念、形成及在财务评价中的处理的分析,指出建设期利息是建设投资借款在建设期产生的利息,它是构成建设投资的必要内容。

在进行项目现金流量分析时,不同的分析层次,对建设期利息的处理方法不同。

关键词:投资建设项目财务评价建设期利息财务费用在目前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中,债务性资金对大多数项目而言仍然是不可或缺的,这除了受投资者自身经济实力的限制外,更主要的是在一定条件下,债务的存在会提高投资者的获利能力。

实际上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财务评价时也可以注意到,借款会对项目的总投资、净利润、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等指标产生影响,要研究这种影响的规律,就要进行贷借款利息的计算。

一、建设期的概念评价用建设期是指项目资金正式投入始到项目建成投产止所需要的时间。

它是财务评价的重要参数。

建设期的确定应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性质(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复杂程度、当地建设条件、管理水平与人员素质等因素,并与项目进度计划中的建设工期相协调。

项目进度计划中的建设工期是指项目从破土动工起到项目建成投产止所需要的时间,两者的终点相同,但起点可能有差异。

对于既有项目法人融资项目,评价用建设期与建设工期一般无差异。

但新设项目法人项目需要先注册企业,届时需要投资者先投入资金,其后项目再开工建设,因而两者的起点会有差异。

因此,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评价用建设期可能大于项目实施进度中的建设工期。

对于一期、二期连续建设的项目、滚动发展的总体项目等应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评价用建设期。

二、建设期利息的概念建设期利息是指项目借款在建设期内发生并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利息。

建设期利息按借款利率、建设期限及资金分年投入的比例计算,每个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内对长期借款应支付的利息,不论当年支付与否均构成工程成本。

三、建设期利息计算的方法建设期利息是在完成的建设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估算和分年投资计划基础上,根据筹资方式(银行贷款、企业债券)、金额及筹资费率(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债券发行手续费率)等进行计算。

建设期利息 讲的很好页PPT文档

建设期利息 讲的很好页PPT文档
流动资金估算表:P240表10-14
流动资金需要量 本年增加额 资金筹措
资本金 债务资金 流动资金借款利 息
投产期
达产期
3
4
5 6--10
2329.49 2867.15 3133.95 3133.95
2329.49 537.66 266.80 0.00
808.32 1521.17 537.66 266.80
第二节 项目总投资的构成与估算


总投资

建设投资
建设期利息 流动资金
建筑工程投资 安装工程投资 设备及工器具投资 工程建设其他投资 基本预备费 涨价预备费
投资估算依据
1、本报告按新增年产600吨特色水产品深加工系列 产品生产进行投资估算。
2、土建工程投资根据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9版)、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9 版)并参照当地实际情况估算。工程勘察,设计费 按20元/平方米估算,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土建造价的 3%估算,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1%。
建设投资估算表:P239 表10-13 新设法人项目财务评价案例 P239-255
二、建设期利息 P221(重难点)
建设期利息是指项目建设期间因使用债务资金而产生的利息,计入项目 总投资,在投资预算中单列,项目竣工投产后,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计提折旧。称为“资本化利息”
建设期利息的估算
借款额/2)×年利率 (2)采用自有资金付息: 本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金累计+本年借
款额/2)×年利率
建设期利息是指项目建设期间因使用 债务资金而产生的利息,计入项目总投 资,在投资预算中单列。
2、运营期还本付息
还款当年在年末偿还,按全年计息,计入财 务费用。

建设工程利息的法律规定(3篇)

建设工程利息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利息,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因资金周转、工程延期等原因,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息。

建设工程利息问题在我国法律法规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建设工程利息的法律规定。

二、建设工程利息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关于合同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对建设工程利息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借款,到期还本付息的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是我国关于银行的基本法律,其中对银行贷款业务的相关规定对建设工程利息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和期限,为客户提供贷款服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是我国关于担保的基本法律,其中对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方式的相关规定对建设工程利息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抵押物、质押物或者保证人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建设工程利息问题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工程利息的计算方式1.按期计算按期计算是指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按月或者按季计算利息。

具体计算公式为:利息 = 本金× 贷款利率× 时间2.按日计算按日计算是指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按日计算利息。

具体计算公式为:利息 = 本金× 贷款利率× (还款日数 - 已还日数)四、建设工程利息的法律责任1.借款人逾期还款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逾期支付利息的,应当按照约定的逾期利率支付;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支付。

2.借款人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提前还款方式计算利息。

2024年一级造价师之建设工程计价题库及精品答案

2024年一级造价师之建设工程计价题库及精品答案

2024年一级造价师之建设工程计价题库及精品答案单选题(共40题)1、其挖掘机配司机1 人,若年制度工作日为245 天,年工作台班为220 台班,人工工日单价为80 元,则该挖掘机的人工费为()元/台班。

A.71.8B.80.0C.89.1D.132.7【答案】 C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在编制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时,应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是()。

A.服务金额B.项目名称C.费率D.金额【答案】 B3、2006年已建成年产20万吨的某化工厂,2010年拟建年产100万吨相同产品的新项目,并采用增加相同规格设备数量的技术,增加同规格设备的数量达到生产规模的系数为()。

A.0.4~0.5B.0.6~0.7C.0.8~0.9D.1【答案】 C4、由建设投资引起的利息是()。

A. 长期利息B. 流动资金利息C. 短期借款利息D. 设备购置引起的利息【答案】 A5、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有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A.单价措施项目费,已标价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直接采用该单价B.单价措施项目费,已标价清单中有适用项目的,参照适用项目调整C.单价调整项目费,已标价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项目的,承包人提出变更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D.总价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答案】 C6、某地2012年拟建年产30万吨化工产品项目。

依据调查,某生产相同产品的已建成项目,年产量为10万吨,建设投资为12000万元。

若生产能力指数为0.9,综合调整系数为1.15,则该拟建项目的建设投资是()万元。

A.28047B.36578C.37093D.37260【答案】 C7、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中,包括的内容有()。

A.应扣回的工程预付款B.应扣回的甲供材料金额C.应扣回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D.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答案】 D8、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器具购置费的计算基数一般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垫资和垫资利息(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垫资和垫资利息(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垫资和垫资利息一、垫资承包施工的含义及主要形式垫资承包施工,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利用自有资金为发包人垫资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直至工程施工至约定条件或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再由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施工承包方式。

随着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日趋加剧,造成建筑企业带资承包、垫资施工已成为建筑市场的普遍现象.大部分开发商为了降低项目开发的前期成本,以缓解建设资金的压力,作为发包方明确要求施工方垫资,否则建筑企业无法获得工程项目.垫资施工的建筑企业明知垫资之后会有风险,但为了不失去场,往往不得已而为之。

垫资施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全额垫资施工。

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工程进度款不足额支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3)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保证金,作为工程项目启动资金;(4)约定按照形象进度付款.二、垫资施工在我国经历的不同法律适用发展阶段垫资施工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架构下,大致经历了三个不同的法律适用发展阶段,每个阶段都呈现出其不同的法律特征。

(一)垫资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绝对无效的阶段由于大量带资、垫资行为的存在,致使一些建设资金不足甚至没有资金的建设项目上马,扰乱了国家对整个建筑行业的宏观调控,同时带资、垫资为条件的承发包行为,也引发了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同时,带资、垫资施工的直接后果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承包商合法权益受损。

此外,由于承包商是通过垫资承包了工程,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是建设资金不足.部分承包商为催要工程款,不得不行贿建设单位的主要领导人。

从而引发了大量的腐败。

为了禁止越来越多的垫资施工情况,建设部、财政部、国家计委于1996年6月4日颁布了《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该《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得以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类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第五条规定:“施工单位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也不得用拖欠建材和设备生产厂家货款的方法转稼由此造成的资金缺口。

对建设期利息的正确认识及计算

对建设期利息的正确认识及计算

对建设期利息的正确认识及计算在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价中,建设期利息是一个在大部分场合并没有被真正厘清的问题,虽然财务评价本质为一种相对模糊(指数据来源)的准确(指框架与方法),但在实务中,建设期利息经常背离这两大原则,本文试图正本清源,厘清对建设期利息的正确认识及计算。

一、一个老调重提的问题——建设期利息是否需要重新计算及对建设期利息的正确认识在《你的PPP项目建设期利息算对了吗?》中余文恭提出了一个问题,“建设期利息需要计算吗?项目可研报告投资估算表中不是有现成的数据可以使用,直接用在PPP项目财务模型中计算不就可以了,干嘛还需要计算?”,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余文恭对此问题的解答是,“如果只是初略的计算直接使用可研的数据是没有问题的,但是PPP项目投资金额少则十几亿多则达上百亿,考虑到收益评估的准确性将影响整个项目的投资决策及后期谈判,且可研建设期利息的计算是未考虑建设期利息的支付方式和建设期长短的静态计算,为使计算结果更为精确往往建设期利息是需要根据实际贷款情况重新计算的”。

事实上,使计算结果更为精确确实是建设期利息需要重新计算的一个重要理由,但绝不是最重要的理由,要进一步理解建设期利息是否需要重新计算,我们需要回归到建设期利息的本质上去看,而要了解建设期利息的本质,我们需要到一个由建设期利息构成的更大的维度——项目总投资——去看。

一般说来,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容易混淆的一个概念是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的“作为计算资本金基数的总投资”,其等于“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与铺底流动资金之和”,需要注意的是,固定资产等于建设投资加上建设期利息并减去工程建设其他费中形成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部分,在实务中大部分都被忽略,而在《关于核定在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等问题的通知》(计建设[1996]1154号)中,“铺底流动资金按流动资金需要量的30%计算。

第6讲第一章第二节分项详细估算法(二)至第四节简单估算法(2022新版)

第6讲第一章第二节分项详细估算法(二)至第四节简单估算法(2022新版)

(三)名义利率与有效利率当利率周期与计息周期不一致时,就出现了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的概念。

名义利率有效利率换算:由此可见,利率周期有效利率与名义利率的关系实质上与复利和单利的关系相同。

七、建设期利息计算的几种计算方式第三年400万元,年利率为12%,建设期内利息只计息不支付,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

解:在建设期,各年利息计算如下:111122q A i =•=⨯300⨯12%=18.00(万元) 2q =(1212P A +)•i=(300+18+16002⨯)⨯12%=74.16(万元)3q =(2P +312A )·i =(318+600+74.1612+⨯400)⨯12%=143.06(万元) 所以,建设期贷款利息=1q +2q +3q =18+74.16+143.06=235.22(万元)[例]某新建项目,建设期为3年,第一年年初借款200万元,第二年 年初借款300万元,第三年年初借款2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6%,每年计息一 次,建设期内不支付利息。

试计算该项目的建设期利息。

[解答]第一年借款利息:Q1=(p+A1) ×i=200×6%=12(万元)第二年借款利息:Q2=(P2+A2) ×i=(212+300) ×6%=30.72(万元)第三年借款利息:Q3=(p3+A3) ×i=(212+330.72+200) ×6%=44.56(万元)该项目的建设期利息为:Q=Q1+Q2+e3=12+30.72+44.56=87.28(万元)八、流动资金估算流动资金估算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

个别情况或者小型项目可采用扩大指标法。

1. 分项详细估算法流动资产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存货、库存现金、应收账款和预付帐款;流动负债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

流动资金等于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差额,计算公式为: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现金流动负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2. 扩大指标估算法一般常用的基数有营业收入、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和建设投资等。

第5讲第一章第四节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及第五节预备费建设期利息(2022年新版)

第5讲第一章第四节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及第五节预备费建设期利息(2022年新版)

第四节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固定资产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建设用地费,可行性研究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劳动平安卫生评价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工程保险费、联合试运转费、特殊设备平安监督检验费、市政公用设施费等,其中需要重点注意的一些费用包括:1. 建设管理费由建设单位管理费和监理费组成。

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按照建设工程的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确定。

有的建设工程按照建设工期和规定的金额计算建设单位管理费。

监理费应根据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监理深度在监理合同中商定或按当地或所属行业部门有关规定计算;如建设单位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其总包管理费由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根据总包工作范围在合同中商定,从建设管理费中支出。

2. 建设用地费是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或者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指建设工程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所支付的费用。

其总和一般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30倍,土地年产值那么按该地被征用前3年的平均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

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征地动迁费,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指建设工程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城市土地的出让和转让可采用协议、招标、公开拍卖等方式。

3. 研究试验费〔1〕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工程。

〔2〕应在建筑安装费用中列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建设工程施工款利息(3篇)

建设工程施工款利息(3篇)

第1篇一、建设工程施工款利息的性质建设工程施工款利息的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案例,大部分将利息作为法定孳息认定。

这意味着,支付本金一方应当将利息全额支付给对方,而无需根据双方过错进行分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第2款规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如无特殊约定,施工款利息应视为法定孳息。

二、建设工程施工款利息计付起息时间点的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款利息的起算时间点有以下几种情况:1. 当事人约定的付款之日;2.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3.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4.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起息时间点,确保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建设工程施工款利息的计息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款利息的计息标准如下:1.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 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在实际操作中,如当事人对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应优先按照约定执行。

如无约定,则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四、建设工程施工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建设工程施工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如下:1. 确定起息时间点;2. 根据起息时间点至实际付款日或诉讼日的天数,计算出利息天数;3. 根据约定的利息计付标准,计算出利息金额。

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以上计算方法进行,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五、建设工程施工款利息争议的处理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如发生施工款利息争议,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20、建设期利息的正确认识及计算

20、建设期利息的正确认识及计算

20、建设期利息的正确认识及计算对建设期利息的正确认识及计算作者: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何波高级经理在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价中,建设期利息是一个在大部分场合并没有被真正厘清的问题,虽然财务评价本质为一种相对模糊(指数据来源)的准确(指框架与方法),但在实务中,建设期利息经常背离这两大原则,本文试图正本清源,厘清对建设期利息的正确认识及计算。

1一个老调重提的问题——建设期利息是否需要重新计算及对建设期利息的正确认识在《你的PPP项目建设期利息算对了吗?》中余文恭提出了一个问题,“建设期利息需要计算吗?项目可研报告投资估算表中不是有现成的数据可以使用,直接用在PPP项目财务模型中计算不就可以了,干嘛还需要计算?”,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余文恭对此问题的解答是,“如果只是初略的计算直接使用可研的数据是没有问题的,但是PPP项目投资金额少则十几亿多则达上百亿,考虑到收益评估的准确性将影响整个项目的投资决策及后期谈判,且可研建设期利息的计算是未考虑建设期利息的支付方式和建设期长短的静态计算,为使计算结果更为精确往往建设期利息是需要根据实际贷款情况重新计算的”。

事实上,使计算结果更为精确确实是建设期利息需要重新计算的一个重要理由,但绝不是最重要的理由,要进一步理解建设期利息是否需要重新计算,我们需要回归到建设期利息的本质上去看,而要了解建设期利息的本质,我们需要到一个由建设期利息构成的更大的维度——项目总投资——去看。

一般说来,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容易混淆的一个概念是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的“作为计算资本金基数的总投资”,其等于“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与铺底流动资金之和”,需要注意的是,固定资产等于建设投资加上建设期利息并减去工程建设其他费中形成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部分,在实务中大部分都被忽略,而在《关于核定在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等问题的通知》(计建设[1996]1154号)中,“铺底流动资金按流动资金需要量的30%计算。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经济(精讲)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经济(精讲)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根据工器具和生产家具原价、运杂费等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的组成
土地使用费
01
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
02
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建设工程监
理费等。
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03
包括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等。
效益费用比法
通过比较两个方案的效益与费用之比, 以评估两个方案的经济效益。
增量分析法
通过比较不同方案之间的增量投资、 增量效益和增量费用,以确定最优方 案。
05 价值工程
价值工程的基本原理
01
价值工程的基本原理是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功能价值。通 过功能分析,确定产品的必要功能和不必要的功能,然后针对
02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 组成与计算
直接费
直接工程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 机械使用费。
措施费
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 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
间接费
规费
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省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社 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和工程排污费等。
流动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经济规模, 对固定资产投资征收的投资方向调节 税。
主要是运营期为购买原材料、燃料及 动力、支付工资等所垫支的流动资金。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组成
1 2 3

工程施工建设期贷款利息(3篇)

工程施工建设期贷款利息(3篇)

第1篇一、工程施工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1. 均衡贷款计算方法在均衡贷款的情况下,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为:qj = (Pj-1 + Aj/2) × i其中,qj表示建设期第j年应计利息;Pj-1表示建设期第(j-1)年末贷款累计金额与利息累计金额之和;Aj表示建设期第j年贷款金额;i表示年利率。

2. 分年贷款计算方法在分年贷款的情况下,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为:qj = (Pj-1 + Aj/2) × i其中,qj表示建设期第j年应计利息;Pj-1表示建设期第(j-1)年末贷款累计金额与利息累计金额之和;Aj表示建设期第j年贷款金额;i表示年利率。

二、工程施工建设期贷款利息的影响因素1. 贷款金额:贷款金额越高,建设期贷款利息越大。

2.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越长,建设期贷款利息越大。

3. 年利率:年利率越高,建设期贷款利息越大。

4. 借款时间:借款时间越早,建设期贷款利息越大。

5. 贷款方式:贷款方式不同,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方法也有所差异。

三、工程施工建设期贷款利息的管理策略1. 优化贷款结构:合理规划贷款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2. 合理安排贷款时间:合理安排贷款时间,降低建设期贷款利息。

3. 争取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及地方优惠政策,降低建设期贷款利息。

4. 加强成本控制:加强成本控制,降低项目建设成本,从而降低建设期贷款利息。

5. 适时偿还贷款:根据项目资金状况,适时偿还贷款,减少建设期贷款利息。

总之,工程施工建设期贷款利息是工程项目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科学计算、合理管理,可以有效降低建设期贷款利息,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市场环境,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策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2篇一、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有多种,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 单利计算法:单利计算法是指按本金计算利息,不考虑利息再生的因素。

其计算公式为:利息 = 本金× 年利率× 贷款期限。

可研报告中关于建设期利息计算

可研报告中关于建设期利息计算

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建设期利息是为了简化计算,通常假定借款均在每年的年中支用。

计算公式为:各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本年借款额/2)*年利率关于建设借款还本付息计算关于建设借款还本付息计算,在项目后评价或决算及经营中,按实际发生进行计算是固定简单的。

在最后的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初步借款协议的还本付息方式计算。

在还没有初步借款协议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建设借款还本付息,是编制人征求有关方意见,按当时某地可能实现的方式,以其经验为该项目设计的,代表项目投资人的一厢情愿,能否获得某个贷款机构的支持是不一定的,有时,为了向不同的贷款机构申请,要变换适应于不同的贷款机构的还本付息方式,形成建设借款筹资方案不同的可研报告。

在可行性研究中,在《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和资金筹措计划表》计算出建设期内每年的建设借款计划总量,接下来在本文研究的《建设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中,把每一年度的借款总量分解为若干笔借款(简单情况就是1笔),然后录入每笔借款的宽限期、偿还期、借款年利率、偿还期如何还本付息,通过编程即可计算出该笔借款的建设期利息及其各年还本付息计划,最后把所有各笔借款的建设期利息和各年的还本付息计划按同年度合计并引至《项目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的建设借款科目,作为项目各种借款之一;所有各笔借款的建设期利息的合计及其年度分布被引至《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和资金筹措计划表》的建设期利息和偿还建设期利息借款科目,说明总投资和资金筹措的平衡并参与资本金的确定。

一可行性研究中建设借款还本付息的通用方式有宽限期,该笔借款发生年起至投产年初止的期间。

在宽限期内(建设期内)不偿还本金,当年建设期利息只计不付并入下年借款本金,投产年初的该笔借款余额 = 该笔借款初始本金 + 各年建设期利息。

投产年初的该笔借款余额作为新的借款本金,在投产经营后,在一定年限(偿还期)内,一般采用逐年等额还本,按各年本金余额计算利息。

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真题: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

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真题: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

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真题: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真题: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案例分析1、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6年,建设投资2000万元,预计全部形成固定资产。

2、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贷款。

建设期内,每年均衡投入自有资金和贷款各5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6%。

流动资金全部用项目资本金支付,金额为300万元,于投产当年投入。

3、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8年,采用直线法折旧,残值为100万元。

4、项目贷款在运营期的6间,按照等额还本、利息照付的.方法偿还。

5、项目投产第1年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本分别为700万元和250万元,第2年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本分别为900万元和300万元,以后各年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本分别为1000万元和320万元。

不考虑项目维持运营投资、补贴收入。

6、企业所得税率为25%,营业税及附加税率为6%。

问题:1、列式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年折旧费和计算期第8年的固定资产余值。

2、计算各年还本、付息额及总成本费用,并将数据填入答题纸表1.1和表1.2中。

3、列式计算计算期第3年的所得税。

从项目资本金出资者的角度,列式计算计算期第8年的净现金流量。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答案:1、第一年建设期贷款利息=1/2 ×500×6%=15(万元)第二年建设期贷款利息=(500+15)×6% 1/2 ×500×6%=45.9(万元)合计:建设期贷款利息=15 45.9=60.9(万元)固定资产折旧费=(2000 60.9-100)/8 =245.11(万元)固定资产余值= 245.11×2 100=590.22 (万元)2、计算还本付息、总成本费用各年还本额=1060.9/6=176.82 (万元)3、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第3年税前利润=700-**6-42=99.24(万元),所得税=99.24×25%=24.81(万元)第8年现金流入=1000 590.22 300=1890.22(万元)现金流出=176.82 10.61 320 60 91.07=658.48(万元)净现金流量=1890.22-658.48=1231.74(万元)下载全文。

建设工程利息的法律规定(3篇)

建设工程利息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利息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因资金周转、工程延期等原因产生的利息支出。

在我国,建设工程利息的法律规定涉及多个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设工程利息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二、建设工程利息的计算方式1. 利息的计算基准建设工程利息的计算基准主要有以下几种:(1)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双方约定的利率;(3)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利率。

2. 利息的计算方法建设工程利息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日计算:每日利息=本金×日利率;(2)按月计算:每月利息=本金×月利率;(3)按年计算:每年利息=本金×年利率。

三、建设工程利息的法律规定1.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该规定,建设工程利息属于违约责任的一种,当事人一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利息。

2. 建筑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因建设单位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按期完成工程,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该规定,建设单位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有权要求支付利息。

3. 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根据该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和利息计算标准。

4. 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该规定,担保人在建设工程中未履行担保义务,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按期完成工程,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利息。

建设工程合同款利息

建设工程合同款利息

建设工程合同款利息的计算与支付是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利息的计算标准、应付时间以及起算日期等问题的确定,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民事法律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利息的计算标准、应付时间以及起算日期等方面,对建设工程合同款利息的相关问题进行详细探讨。

一、利息的计算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这意味着,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利息的计算标准。

如果双方约定了具体的利息计算标准,则应按照约定执行。

如果没有约定,则应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进行计算。

二、利息的应付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三、利息的起算日期利息的起算日期对于利息的计算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息的起算日期可以确定为以下四个节点:1. 当事人约定的付款之日: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工程款支付日期,那么利息的起算日期即为当事人约定的付款之日。

2.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日期:如果建设工程已经实际交付,那么利息的起算日期为交付之日。

3. 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日期:如果建设工程没有交付,那么利息的起算日期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日期。

4. 当事人起诉的日期:如果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那么利息的起算日期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四、利息计算与支付应注意的问题在建设工程合同款利息的计算与支付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利息的计算标准、应付时间以及起算日期等方面,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计算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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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58 习题 第3题
表10-31 分年投资情况
建设期 1 2 3 合计
单位:万元
建设投资
自有资金 银行借款
2500
1500 1000
3500
1500 2000
2000
1000 1000
8000
4000 4000
P258 习题 第3题



第四年初投入生产所需的全部流动资金 2490万元,全部用银行借款,年利率10%。 流动资金借款年应计利息 =2490×10%=249万元 运营期第4-15年每年流动资金借款利息 为249万元。
流动资金 借款 i=8%
200 120
30 40 40
(1)计算建设期利息。建设期利息用自有资金 按期支付。 (2) 若建设投资借款从运营期开始4年内还清, 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法。试计算运营期内各 年的还本付息额。 (3) 计算运营期流动资金借款利息。 (4)分析该项目的长期负债和流动负债 (5)计算运营期各年的财务费用。

流动资金估算表:P240表10-14
流动资金需要量 本年增加额 资金筹措 资本金 债务资金 流动资金借款利 息
达产期 3 4 5 6--10 2329.49 2867.15 3133.95 3133.95 2329.49 537.66 266.80 0.00
808.32 1521.17 110.89 537.66 150.09 266.80 169.54 169.54

(三)运营期利息 P228


运营期利息支出=建设投资借款利息+流动 资金借款利息 注意:在生产经营期利息是可以进入成本的, 因而每年计算的利息不再参与以下各年利息 的计算。
综合习题: 某项目债务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建设期 运营期 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建设投资 借款 i=10%




一、建设投资 P210-217


建设投资详细估算方法 P213 建筑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基本预备费 涨价预备费 建设投资估算表:P239 表10-13 新设法人项目财务评价案例 P239-255
二、建设期利息 P221(重难点)



[例10-2]某新设法人项目,建设期3年, 分别借款300万元、400万元和300万元, 每年借款平均支用,年利率6.8%。 (1)本项目在建设期无力偿还利息, 试用复利法计算该项目建设期利息。 (2)若建设期利息用自有资金按期支 付。试计算该项目建设期利息。
三、流动资金 P219



以生产性项目为例 项目一经建成投产,流动资金分别在生 产和流通领域以储备资金、生产资金、 成品资金、结算资金、货币资金五种形 态存在并循环。 生产周转资金
小结:利息的计算与处理



(一)建设投资借款
1、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及处理 假定当年借款均在年中支用,按半年计息, 其余年份按全年计息。 (1)本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本年 借款额/2)×年利率 (2)采用自有资金付息: 本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金累计+本年借 款额/2)×年利率





建设期利息是指项目建设期间因使用债务资金而产生的利息,计入项目 总投资,在投资预算中单列,项目竣工投产后,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计提折旧。称为“资本化利息”
建设期利息的估算




假定各种债务资金均在年中支用,即当年借款 按半年计息,其余年份按全年计息。 (1)本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本年 借款额/2)×年利率 (2)采用自有资金付息: 本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金累计+本年借 款额/2)×年利率 注意:建设期内不偿还本金。

(二)流动资金借款
流动资金一般应在投产前开始筹措。从投产 第一年开始按生产负荷进行安排,其借款部 分按全年计算利息,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项目计算期末回收流动资金 假定流动资金借款本金在运营期不归还,而 是在项目终了时一次性归还。 流动资金借款年应计利息 =流动资金借款本金累计×年利率
第二节 项目总投资的构成与估算


建设投资
总投资
建筑工程投资 安装工程投资 设备及工器具投资
工程建设其他投资 基本预备费 涨价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流动资金


投资估算依据
1、本报告按新增年产600吨特色水产品深加工系列 产品生产进行投资估算。 2、土建工程投资根据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02版)、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 版)并参照当地实际情况估算。工程勘察,设计费 按20元/平方米估算,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土建造价的 3%估算,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1%。 3、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根据设备生产厂家的报价和 当地市场价综合估算。 4、基本预备费为土建、设备费用及其它建设费用 的3%。 5、流动资金估算依据生产规模分项估算。
投产期
重难点:流动资金借款利息计算
流动资金一般应在投产前开始筹措。从投产 第一年开始按生产负荷进行安排,其借款部 分按全年计算利息,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项目计算期末回收全部流动资金。 假定流动资金借款本金在运营期不归还,而 是在项目终了时一次性归还。 流动资金借款年应计利息 =流动资金借款本金累计×年利率
分项详细估算法 P220



流动资金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 +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 =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估算表:P240表10-14
新设法人项目财务评价案例 P239-255

项目实施进度:项目拟两年建成,第3年投产, 当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0%,第四 年达到90%,第五年达到100%,生产期按8年 计算,计算期为10年。
建设期利息是指项目建设期间因使用 债务资金而产生的利息,计入项目总投 资,在投资预算中单列。
2、运营期还本付息
还款当年在年末偿还,按全年计息,计入财 务费用。 常用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法 等额本金法 等额利息法 一次性还本付息 量入偿付法:新设法人项目财务评价案例 P23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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