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思想第7章:韩非子的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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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师从荀卿,但思想观念却与荀卿大不相同,他没有 承袭儒家的思想,却“喜刑名法术之学”,继承并发展了法 家思想,成为战国末年法家之集大成者。是中国古代著名的 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后世称“韩子”或“韩 非子”。
பைடு நூலகம்
韩非子从“观往者得失之变”之中探索变弱为强的道路, 写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 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治思想,抒 发了忧愤孤直而不容于时的愤懑。后来这些著作流传到秦国, 秦王政读了《孤愤》、《五蠹》之后,大加赞赏,秦始皇为 了见到韩非,便马上下令攻打韩国。韩王安原本不重用韩非, 但此时形势紧迫,于是便派韩非出使秦国。秦王政见到韩非, 非常高兴,然而却未被信任和重用。韩非曾上书劝秦始皇先 伐赵缓伐韩,由此遭到李斯和姚贾的谗害,他们诋毁地说: “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 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遣患也,不如以 过法诛之。”秦王政认可了他们的说法,下令将韩非入狱审 讯。李斯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韩非想向秦始皇 自陈心迹,却又不能进见。秦王政在韩非入狱之后后悔了, 便下令人赦免韩非,然而为时已晚。(见《史记·老子韩非 列传》)
李悝 1.法家的创始人,战国初年魏文侯相,著有《法经》, (李克) 已亡佚
2.提倡耕战,主张变法和以法治国
慎到 1.以势为主 2.吸收道家思想,道、势、法结合,给势、法以理论的 论证
申不害 1.以言术为主, 2.兼论法、势,受道家的影响,发展了人君南面之术
《商君书》 1.西方秦国法家著作的汇编,说理性较差,主要是具体 政策的规定和说明 2.提倡耕战和以法治国,强调重罚
没有照做了。商鞅听说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欲收复秦之 失地,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宠臣景 监,商鞅三见秦孝公,提出了帝道、王道、霸道三种君主之 策。只有霸道得到秦王的赞许,并成为秦国强盛的根基。前 359年,商鞅任秦国左庶长,开始变法。
商鞅著《商君书》,以历史进化、人性好利和崇力原则 为指导思想。在秦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 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后升大良造,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即秦惠 王。公子虔等人告发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 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见他 未带凭证,告以商君之法,留宿无凭证的客人是要治罪的。 商鞅想到魏国去,但魏国因他生擒公子昂,拒绝他入境。他 回到自己的封邑商,举兵抵抗,结果失败战亡,而后被下令 车裂其尸。
他指出,君主的势与君主个人的道德没有直接 关系。君主发号施令,人民要服从,这不是因为发 号施令的是圣人和贤人,而是因为这是君主所发的 命令。所以他说:“桀为天子,能治天下”,“尧 为匹夫,不能正三家”。
问题是,如果没有道德的话,像桀纣这样的君主 就会凭势而乱天下,可见,只有势,并不能使天下治。 那么怎么办?
(一)势
法家尊君,并不是尊君主个人,而是尊君主所 处的权位。法家常常用“势”来概述君主的位分权 力。管子就论述了“势”,到了韩非,则承接慎到 的势说而作了进一步的阐说。
他认为君主对权力的运用和维持,都有赖于他 所处的地位。人民承认君主的地位并且服从他,君 主凭借君位而号令人民,这就是韩非子所说的 “势”。
(二)法家政治思想的社会背景
封建社会崩溃以后的种种社会现实催生了法家政 治思想的诞生。
封建社会的崩溃,导致了天子的微弱和诸侯的强 盛,而且诸侯的强大和强大的诸侯致力兼并互相促进, 从而使强大者越强大,兼并者越兼并。在这样的社会 背景下,无论是为了侵略别的国家,还是为了保卫自 己的国家,都取决于国家的富强。于是,君权的扩张 就成为政治上的需要与目的,而政治思想就越趋向于 尊君国任法术,于是法家政治思想就应运而生。
吴起,卫人,或者魏人,曾从曾子和子夏受学。他是战 国著名的兵法家,有兵书传后(已失),他曾帮助魏文侯大 败秦军,后来任西河守。他当将军,和最下级的士兵吃一样 的东西,睡不铺席,行不用车马,亲自负粮,和士卒分劳苦, 因此大得军心。后来,文侯去世,武侯继位,因受离间,对 吴起有了疑心,他因为害怕,后逃楚任相。他把三晋的“明 法审令”的一套介绍到了楚国,大力改革,因而得罪了楚国 的贵族,楚悼王一死,贵族就开始围攻吴起,他伏在王尸旁, 被乱箭射死。吴起死后二十年,秦国开始变法。
李悝,嬴姓,李氏,名悝,又叫李克,是子夏的弟子。 战国初期魏国著名政治家、法学家,濮阳人。曾任魏文侯丞 相,主持变法,司马迁说:“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 班固称李悝“富国强兵”。
李悝是我国第一个大法律家,他编著《法经》,是我国 第一部详细的律文,是秦汉以后法律的滥觞,可惜已经失传 了;他又“尽地力之教”,替魏文侯改定税法,后代的均输、 常平仓等办法都导源于此。
韩非子认为,“尧舜桀纣千世而一出,反是比肩 随踵而生也,世之治不绝于中”,所以不用对君主个 人的道德担心,绝大多数君主尽管不像尧舜一样圣贤, 但也不会像桀纣那样暴虐,绝大多数君主的道德都处 于中间水平,不特别好也不特别坏。因此,还是要使 君主有“势”。在韩非看来,即使是遇上像桀纣那样 的暴虐君主,臣民还是必须要忠于君主,而不应该反 对他甚或诛杀他。韩非子认为“臣事君,子事父,妻 事夫”是天下之常道,君父享有绝对的权利,而臣下 要尽无限的义务,“人主虽不肖,臣不敢侵”。
—— 萧著(二)第249页
“把法家思想与法律和审判联系起来,是错误 的。用现代的术语说, 法家所讲的是组织和领导的 理论和方法。谁若想组织人民,充当领袖,谁就会 发现法家的理论和实践仍然很有教益,很有用处, 但是,有一条,就是他一定要愿意走极权主义的路 线。”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第186页
可见,韩非的思想和儒家的思想是完全不一样 的。儒家政治思想以民为政治目的,以道为生活的 标准,所以,责礼于君,责臣于忠,责慈于父,责 孝于子,君主也并没有绝对的权利,每个身份都有 自己应该担负的义务;而法家则把道德划到政治之 外,把政治和道德完全分开,把君主作为政治的最 后目的和政治的唯一标准,从而把尊君推到极致, 走向君主专制主义。
决不是指君主无所作为,只是君主决策前的一种姿态。在关 键时刻,申子要求君主独揽一切,决断一切。申不害的哲学 思想,是君主哲学,是政治哲学。这种哲学由道家的“天道 无为”演化发展来,是他的法家“权术”思想的基础。申不 害有“正名责实之术,静因无为之术”。术就是阴谋诡计和 手段技巧,用于对付臣民。
法家各个代表人物都讲法、术、势,但这三者在他们思 想中的地位又不尽相同。 (见下表)
❖ “徙木立信”:商鞅在秦国辅佐秦孝公变法的时 候,为了使老百姓相信变法和施行法律的决心,曾 经募民将一段木头由城北门搬到南门。
❖ 为了使人民相信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商鞅还对 太子犯法的行为进行了惩罚,“刑其傅公子虔, 黥其师公孙贾”。
慎到(贵势),先秦法家代表人物之一。赵国人,早 年曾“学黄老道德之术”,是从道家分化出来的法家。中国 哲学史上的道家体系,从慎子开始,走上了积极干预社会的 道路。慎子以“因循自然”的哲学体系,在政治上提出较系 统的法、术、势理论,他把法家所主张的“法”和道家所主 张的“道”或“理”等同起来。道家认为人君在“道”面前 只能“惟道是从”、“无为而治”。慎到则认为人君在法面 前也应“事断于法”、“无为而治”。他长期在齐国稷下讲 学,对法家思想在齐国的传播起过重大作用。著有《慎子》。 “君臣之间,犹权衡也。权左轻则右重,右重则左轻”,所 以君主要独裁,用权势决定一切。
传统“以推行法律达到政治目的的‘法制’”, 与现代“以法主治”的“法治” 根本不同。
——林毓生
第四,关于社会的基本理论是历史分阶段演进说和人性好 利说,这构成了他们政治主张的理论基础。
“古人亟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 ——《韩非子·八说》
“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 ——《商君书笺证》
第二,倡导耕战,以实现富国强兵为目的。 法家特别注重实力,认为实力是解决社会矛盾的 基本手段。在社会各种因素中,他们认为农与战是力 的源泉,所以提出了一 系列加强耕战的政策。
第三,主张强化君主专制和独裁。 法家是君主专制的讴歌者,处处事事都为君主打 算。在先秦 诸子中,他们把君主专制主义思想推到了 顶峰。 “盖先秦之法家思想,实专制思想之误称。其术 阳重法而阴尊君。”
而且,臣下不仅绝不能侵夺君父,甚至也不能对 君父进行言语上的评论,如同儿子不能在父亲面前夸 耀别人的父亲,臣下也不能在君主的面前赞誉先王的 德行,这些行为都是对父君的侵夺。
“夫为人子而常誉他人之亲,曰:‘某子之亲, 夜寝早起,强力生财,以养子孙臣妾。’是诽也。’ 为人臣常誉先王之德厚而愿之,诽谤其君者 也。”“故人臣毋称尧舜之贤,毋誉汤、武之伐,•毋 言烈士之高,尽力守法,专心于事主者为忠臣。 ”
(三)法家政治思想上的共同特点
第一,特别强调法的作用,认为法是治国的不二法门,主 张以法治国,社会生活一切遵法,一切由法裁断。
“法者,国之权衡也。” 《商君书·修权》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悬命 也。” 《禁藏》
立法原则:顺天道,随时变,因人情,循事理,量可能。 执法上:法家主张赏罚严明,而且多数法家主张实行重罚、 苛刑。
第五,法家在政治上使用的最基本的概念和范畴,主要有 法、势、术、刑、罚、赏、利、公、私、耕、战等。这些概念 和范畴是法家思想的支柱,使法家独具特色。
(四)法家中的不同流派
法家的基本政治倾向是一致的,但每个法家人物又各 有自己的个性和特点。法家的源流可以上溯到春秋时期的管 仲、子产(相郑做刑书),而实际始祖是战国时期的李悝, 后继以吴起、商鞅、申不害、慎到等。
申不害(言术),亦称申子,郑韩时期人物(今河南新 郑)人。战国时期韩国著名的思想家。他在韩为相19年,使 韩国走向国治兵强。
申不害的学术思想,明显地受到道家的影响,“人法地, 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申不害认为,自然运行是有 规律的,也是不可抗拒的。他认为宇宙间的本质是“静”, 其运动规律是“常”。他要求对待一切事情应以“静”为原 则,以“因”为方法,“因”指“因循”,“随顺”。“贵 因”指“随事而定之”,“贵静”的表现就是“无为”。申 不害把这些原则用于人事,构成他的社会哲学思想。申不害 的“无为”,要求的是君主去除个人作为的“无为”,以便 听取臣下的意见。但是,申不害仅仅把这种“静因无为”的 哲学思想用于“权术”之中。为了完善这种方法,他进一步 发挥《老子》“柔弱胜刚强”的思想,要求君主“示弱”,
《管子》 1.二十余篇法家派著作,东方法家著作的总汇 (部分篇章) 2.不乏对具体政策的论述,但更注重政治原理和法治理
论的探讨
韩非子 先秦法家集大成者,同时吸收其他诸派的一些思想,法 家中最宏富的代表人物
三、商韩的政治思想
韩非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约前281 年-前233年),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汉族,战国时 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韩非口吃,不善言谈,而善于著 述,与李斯同是荀卿的学生,他博学多能,才学超人,思维 敏捷,李斯自以为不如。他写起文章来气势逼人,堪称当时 的大手笔。凡是读过他的文章的人,几乎没有不佩服他的才 学的。
第七章 以商韩为代表的法家的政治思想
内容
一、法家概述 二、商、韩的政治思想 (一)势 (二)农战 (三)法 (四)术
商鞅
韩非子
一、法家概述
(一) 概况
先秦诸子最晚出者,自称“法术之士”、 “法士”或“耕战之士”等。孟子极力指斥的 “善战者”的便是法家。不过,作为一个学派概 念是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提出来的。
商鞅(任法),名鞅,姓公孙,因孝公破魏,“封于商 十五邑,号为商君”。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 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 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 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 出境。”公叔痤死后,魏惠王对公叔痤嘱托不以为然,也就
பைடு நூலகம்
韩非子从“观往者得失之变”之中探索变弱为强的道路, 写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 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治思想,抒 发了忧愤孤直而不容于时的愤懑。后来这些著作流传到秦国, 秦王政读了《孤愤》、《五蠹》之后,大加赞赏,秦始皇为 了见到韩非,便马上下令攻打韩国。韩王安原本不重用韩非, 但此时形势紧迫,于是便派韩非出使秦国。秦王政见到韩非, 非常高兴,然而却未被信任和重用。韩非曾上书劝秦始皇先 伐赵缓伐韩,由此遭到李斯和姚贾的谗害,他们诋毁地说: “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 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遣患也,不如以 过法诛之。”秦王政认可了他们的说法,下令将韩非入狱审 讯。李斯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韩非想向秦始皇 自陈心迹,却又不能进见。秦王政在韩非入狱之后后悔了, 便下令人赦免韩非,然而为时已晚。(见《史记·老子韩非 列传》)
李悝 1.法家的创始人,战国初年魏文侯相,著有《法经》, (李克) 已亡佚
2.提倡耕战,主张变法和以法治国
慎到 1.以势为主 2.吸收道家思想,道、势、法结合,给势、法以理论的 论证
申不害 1.以言术为主, 2.兼论法、势,受道家的影响,发展了人君南面之术
《商君书》 1.西方秦国法家著作的汇编,说理性较差,主要是具体 政策的规定和说明 2.提倡耕战和以法治国,强调重罚
没有照做了。商鞅听说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欲收复秦之 失地,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宠臣景 监,商鞅三见秦孝公,提出了帝道、王道、霸道三种君主之 策。只有霸道得到秦王的赞许,并成为秦国强盛的根基。前 359年,商鞅任秦国左庶长,开始变法。
商鞅著《商君书》,以历史进化、人性好利和崇力原则 为指导思想。在秦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 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后升大良造,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即秦惠 王。公子虔等人告发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 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见他 未带凭证,告以商君之法,留宿无凭证的客人是要治罪的。 商鞅想到魏国去,但魏国因他生擒公子昂,拒绝他入境。他 回到自己的封邑商,举兵抵抗,结果失败战亡,而后被下令 车裂其尸。
他指出,君主的势与君主个人的道德没有直接 关系。君主发号施令,人民要服从,这不是因为发 号施令的是圣人和贤人,而是因为这是君主所发的 命令。所以他说:“桀为天子,能治天下”,“尧 为匹夫,不能正三家”。
问题是,如果没有道德的话,像桀纣这样的君主 就会凭势而乱天下,可见,只有势,并不能使天下治。 那么怎么办?
(一)势
法家尊君,并不是尊君主个人,而是尊君主所 处的权位。法家常常用“势”来概述君主的位分权 力。管子就论述了“势”,到了韩非,则承接慎到 的势说而作了进一步的阐说。
他认为君主对权力的运用和维持,都有赖于他 所处的地位。人民承认君主的地位并且服从他,君 主凭借君位而号令人民,这就是韩非子所说的 “势”。
(二)法家政治思想的社会背景
封建社会崩溃以后的种种社会现实催生了法家政 治思想的诞生。
封建社会的崩溃,导致了天子的微弱和诸侯的强 盛,而且诸侯的强大和强大的诸侯致力兼并互相促进, 从而使强大者越强大,兼并者越兼并。在这样的社会 背景下,无论是为了侵略别的国家,还是为了保卫自 己的国家,都取决于国家的富强。于是,君权的扩张 就成为政治上的需要与目的,而政治思想就越趋向于 尊君国任法术,于是法家政治思想就应运而生。
吴起,卫人,或者魏人,曾从曾子和子夏受学。他是战 国著名的兵法家,有兵书传后(已失),他曾帮助魏文侯大 败秦军,后来任西河守。他当将军,和最下级的士兵吃一样 的东西,睡不铺席,行不用车马,亲自负粮,和士卒分劳苦, 因此大得军心。后来,文侯去世,武侯继位,因受离间,对 吴起有了疑心,他因为害怕,后逃楚任相。他把三晋的“明 法审令”的一套介绍到了楚国,大力改革,因而得罪了楚国 的贵族,楚悼王一死,贵族就开始围攻吴起,他伏在王尸旁, 被乱箭射死。吴起死后二十年,秦国开始变法。
李悝,嬴姓,李氏,名悝,又叫李克,是子夏的弟子。 战国初期魏国著名政治家、法学家,濮阳人。曾任魏文侯丞 相,主持变法,司马迁说:“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 班固称李悝“富国强兵”。
李悝是我国第一个大法律家,他编著《法经》,是我国 第一部详细的律文,是秦汉以后法律的滥觞,可惜已经失传 了;他又“尽地力之教”,替魏文侯改定税法,后代的均输、 常平仓等办法都导源于此。
韩非子认为,“尧舜桀纣千世而一出,反是比肩 随踵而生也,世之治不绝于中”,所以不用对君主个 人的道德担心,绝大多数君主尽管不像尧舜一样圣贤, 但也不会像桀纣那样暴虐,绝大多数君主的道德都处 于中间水平,不特别好也不特别坏。因此,还是要使 君主有“势”。在韩非看来,即使是遇上像桀纣那样 的暴虐君主,臣民还是必须要忠于君主,而不应该反 对他甚或诛杀他。韩非子认为“臣事君,子事父,妻 事夫”是天下之常道,君父享有绝对的权利,而臣下 要尽无限的义务,“人主虽不肖,臣不敢侵”。
—— 萧著(二)第249页
“把法家思想与法律和审判联系起来,是错误 的。用现代的术语说, 法家所讲的是组织和领导的 理论和方法。谁若想组织人民,充当领袖,谁就会 发现法家的理论和实践仍然很有教益,很有用处, 但是,有一条,就是他一定要愿意走极权主义的路 线。”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第186页
可见,韩非的思想和儒家的思想是完全不一样 的。儒家政治思想以民为政治目的,以道为生活的 标准,所以,责礼于君,责臣于忠,责慈于父,责 孝于子,君主也并没有绝对的权利,每个身份都有 自己应该担负的义务;而法家则把道德划到政治之 外,把政治和道德完全分开,把君主作为政治的最 后目的和政治的唯一标准,从而把尊君推到极致, 走向君主专制主义。
决不是指君主无所作为,只是君主决策前的一种姿态。在关 键时刻,申子要求君主独揽一切,决断一切。申不害的哲学 思想,是君主哲学,是政治哲学。这种哲学由道家的“天道 无为”演化发展来,是他的法家“权术”思想的基础。申不 害有“正名责实之术,静因无为之术”。术就是阴谋诡计和 手段技巧,用于对付臣民。
法家各个代表人物都讲法、术、势,但这三者在他们思 想中的地位又不尽相同。 (见下表)
❖ “徙木立信”:商鞅在秦国辅佐秦孝公变法的时 候,为了使老百姓相信变法和施行法律的决心,曾 经募民将一段木头由城北门搬到南门。
❖ 为了使人民相信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商鞅还对 太子犯法的行为进行了惩罚,“刑其傅公子虔, 黥其师公孙贾”。
慎到(贵势),先秦法家代表人物之一。赵国人,早 年曾“学黄老道德之术”,是从道家分化出来的法家。中国 哲学史上的道家体系,从慎子开始,走上了积极干预社会的 道路。慎子以“因循自然”的哲学体系,在政治上提出较系 统的法、术、势理论,他把法家所主张的“法”和道家所主 张的“道”或“理”等同起来。道家认为人君在“道”面前 只能“惟道是从”、“无为而治”。慎到则认为人君在法面 前也应“事断于法”、“无为而治”。他长期在齐国稷下讲 学,对法家思想在齐国的传播起过重大作用。著有《慎子》。 “君臣之间,犹权衡也。权左轻则右重,右重则左轻”,所 以君主要独裁,用权势决定一切。
传统“以推行法律达到政治目的的‘法制’”, 与现代“以法主治”的“法治” 根本不同。
——林毓生
第四,关于社会的基本理论是历史分阶段演进说和人性好 利说,这构成了他们政治主张的理论基础。
“古人亟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 ——《韩非子·八说》
“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 ——《商君书笺证》
第二,倡导耕战,以实现富国强兵为目的。 法家特别注重实力,认为实力是解决社会矛盾的 基本手段。在社会各种因素中,他们认为农与战是力 的源泉,所以提出了一 系列加强耕战的政策。
第三,主张强化君主专制和独裁。 法家是君主专制的讴歌者,处处事事都为君主打 算。在先秦 诸子中,他们把君主专制主义思想推到了 顶峰。 “盖先秦之法家思想,实专制思想之误称。其术 阳重法而阴尊君。”
而且,臣下不仅绝不能侵夺君父,甚至也不能对 君父进行言语上的评论,如同儿子不能在父亲面前夸 耀别人的父亲,臣下也不能在君主的面前赞誉先王的 德行,这些行为都是对父君的侵夺。
“夫为人子而常誉他人之亲,曰:‘某子之亲, 夜寝早起,强力生财,以养子孙臣妾。’是诽也。’ 为人臣常誉先王之德厚而愿之,诽谤其君者 也。”“故人臣毋称尧舜之贤,毋誉汤、武之伐,•毋 言烈士之高,尽力守法,专心于事主者为忠臣。 ”
(三)法家政治思想上的共同特点
第一,特别强调法的作用,认为法是治国的不二法门,主 张以法治国,社会生活一切遵法,一切由法裁断。
“法者,国之权衡也。” 《商君书·修权》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悬命 也。” 《禁藏》
立法原则:顺天道,随时变,因人情,循事理,量可能。 执法上:法家主张赏罚严明,而且多数法家主张实行重罚、 苛刑。
第五,法家在政治上使用的最基本的概念和范畴,主要有 法、势、术、刑、罚、赏、利、公、私、耕、战等。这些概念 和范畴是法家思想的支柱,使法家独具特色。
(四)法家中的不同流派
法家的基本政治倾向是一致的,但每个法家人物又各 有自己的个性和特点。法家的源流可以上溯到春秋时期的管 仲、子产(相郑做刑书),而实际始祖是战国时期的李悝, 后继以吴起、商鞅、申不害、慎到等。
申不害(言术),亦称申子,郑韩时期人物(今河南新 郑)人。战国时期韩国著名的思想家。他在韩为相19年,使 韩国走向国治兵强。
申不害的学术思想,明显地受到道家的影响,“人法地, 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申不害认为,自然运行是有 规律的,也是不可抗拒的。他认为宇宙间的本质是“静”, 其运动规律是“常”。他要求对待一切事情应以“静”为原 则,以“因”为方法,“因”指“因循”,“随顺”。“贵 因”指“随事而定之”,“贵静”的表现就是“无为”。申 不害把这些原则用于人事,构成他的社会哲学思想。申不害 的“无为”,要求的是君主去除个人作为的“无为”,以便 听取臣下的意见。但是,申不害仅仅把这种“静因无为”的 哲学思想用于“权术”之中。为了完善这种方法,他进一步 发挥《老子》“柔弱胜刚强”的思想,要求君主“示弱”,
《管子》 1.二十余篇法家派著作,东方法家著作的总汇 (部分篇章) 2.不乏对具体政策的论述,但更注重政治原理和法治理
论的探讨
韩非子 先秦法家集大成者,同时吸收其他诸派的一些思想,法 家中最宏富的代表人物
三、商韩的政治思想
韩非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约前281 年-前233年),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汉族,战国时 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韩非口吃,不善言谈,而善于著 述,与李斯同是荀卿的学生,他博学多能,才学超人,思维 敏捷,李斯自以为不如。他写起文章来气势逼人,堪称当时 的大手笔。凡是读过他的文章的人,几乎没有不佩服他的才 学的。
第七章 以商韩为代表的法家的政治思想
内容
一、法家概述 二、商、韩的政治思想 (一)势 (二)农战 (三)法 (四)术
商鞅
韩非子
一、法家概述
(一) 概况
先秦诸子最晚出者,自称“法术之士”、 “法士”或“耕战之士”等。孟子极力指斥的 “善战者”的便是法家。不过,作为一个学派概 念是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提出来的。
商鞅(任法),名鞅,姓公孙,因孝公破魏,“封于商 十五邑,号为商君”。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 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 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 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 出境。”公叔痤死后,魏惠王对公叔痤嘱托不以为然,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