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管理情况汇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猪屠宰管理情况汇报
根据省商务厅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考核的通知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商务局在大力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进一步总结提高,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和科学化,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瘦肉精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结合双汇瘦肉精事件的教训,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3月23日,我局专门召开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在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积极开展“瘦肉精”整治工作,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成立了“瘦肉精”整治工作专班,局长覃传发任组长,副局长副组长,市场秩序科为成员单位。从3月24日开始,对全市16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经检测未发现含有“瘦肉精”生猪流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了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我们坚持从生猪的源头抓起,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主要是把好“三关”,搞好检查和验收:一是把好猪源关,严禁从已经曝光的河南孟州等四县签订购销协议。二是把好生猪养殖户筛选关,选择与信誉好,不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的养殖户订购生猪。三是把好生猪购进关,购进的生猪除了随附合法的“生猪检疫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和非疫区证明外”,还必须随附生
猪产地有关部门出具的“瘦肉精”批检合格证明原件。在检查和验收上,力求自查自纠,同时配合相关部门的“瘦肉精”抽检,严格生猪进厂(点)检疫和查验制度,进厂未经检疫的生猪不得屠宰;细化和强化台账记录,确保生猪来源明,检疫检验记录准,出厂肉品去向清。
(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目前,全市现有生猪屠宰场16家,其中1星级1家;年全年累计定点屠宰生猪69162头,比同期77779头下降11.08%,其中城区37526头,乡镇31636头。为了加强对上述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的管理,我们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制度:一是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健全生猪进场验收制度、检验检疫制度、肉品质量管理制度、肉品出场验收制度等一整套有关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二是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三是建立各种台账,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四是健全肉品质量保障措施,与机关、学校、超市、医院、企业等单位签订肉品供应合同等。为确保制度的落实与兑现,层层签定了责任状,实行肉品质量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要求自觉接受上级食品安全行业监管部门检查和指导。对违犯食品安全规定、造成肉品质量安全事故,或不履行职责、或违犯相关法规的负责人,将依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市政
府与9个镇(街道办事处)签定了《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全责。市商务局与市内18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签定了《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负责人对屠宰加工环节负责,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建立肉品购销台帐,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严禁屠宰加工病死猪肉;严禁在屠宰过程中对猪、牛、羊注水流入市场销售;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格执行肉品屠宰检验制度。做到没有配戴耳标和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验证章、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承担屠宰厂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理。加强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必须要有经考试合格专兼职肉品品质检验员,对肉品质量负责检验;必须严格场内消毒管理,防止病菌侵蚀肉品;不断更新设施设备,逐步推行机械化屠宰。健全和完善畜禽定点屠宰日常管理规范,建立肉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市商务局和市教育局联合与全市79所中小学签定了《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学校集体食堂采购的猪肉必须100%来自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进货索票要票制度,即学校采购肉品时,必须向销售方索取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相关执法部
门检查时,学校应主动配合、提供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学校在采购肉品过程中,发现定点屠宰企业销售的肉品质量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层层签定责任状以来,通过对肉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检查,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各乡镇达到95%以上;全市超市、学校经营消费的肉品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没有发生一起肉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市商务局加强监管,在屠宰环节认真查找问题,建立完善了投诉、举报管理制度,收集畜禽屠宰存在的问题和案件线索,针对突出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建立了生猪屠宰场(点)生产经营考核评价体系,内容为六个方面:一是生猪定点屠宰基本情况,包括屠宰量、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二是基础工作,包括台账、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三是肉品市场准入,包括肉品出库单、肉品验讫章、跨区域销售;四是卫生控制,包括工作人员卫生、人员健康、设备设施卫生;五是违规违纪,包括投诉、停宰及其他;六是考核评价结果。按上述考核评价办法,考核评价90分以上为合格,对不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从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整改到位,再由企业申请整改验收。对整改验收仍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取消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资格。在评核评价中,有9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不合格,通过限期整改措施,已基
本达标。我们在新华网、中国农产品加工网、《日报》、《商报》、宜昌市政府网站、网等新闻媒体播发有关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20多条,社会舆论监督有力地配合了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四)打击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情况
近年来,市商务局牵头,与市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重点打击取缔非法生猪屠宰窝点2个。突击检查办案10起,其中城区私屠滥宰1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违规经营案9起。我局还制定了《市打击注水专项整治行动预案》和《市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预案》。快节奏、高强度、大范围地集中打击私屠滥宰和注水违法行为,形成声势,形成高压态势。工作专班在专项整治中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观念,坚决执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切实做到全市一盘棋。市领导就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注水问题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会后,我局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立即展开行动,突击检查、抽查35次,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注水肉问题基本得到遏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落实《纲要》情况
我局根据商务部关于《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的通知精神,及时科学地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落实重点主要在强化科学布局屠宰定点,扶优壮强,采取坚决措施,果断淘汰落后产能,关停规模小、设施差、管理混乱的定点企业,做到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