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固体饮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备案的通告(2022年第2期)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备案的通告
(2022年第2期)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2.05.16
•【字号】通告〔2022〕4号
•【施行日期】2022.05.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备案的通告(2022年第
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现对安琪纽特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提交的39个产品予以备案。
特此通告。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固体饮料是一种方便携带、易于保存和饮用的饮品,受到了消费者的喜爱。
为了保障固体饮料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相应的执行标准,以规范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主要包括原料选择、生产工艺、包装规范、质量控制等内容,下面将对这些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固体饮料的原料选择至关重要。
执行标准要求,生产固体饮料所使用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同时,对于不同种类的固体饮料,其原料的选择也有相应的规定,比如果汁固体饮料应选用新鲜果汁或浓缩果汁作为原料,而碳酸饮料则需选用食品级二氧化碳气体等。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选择原料,才能保证固体饮料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生产工艺是影响固体饮料质量的重要因素。
执行标准要求,生产固体饮料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生产工艺流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卫生、安全。
比如在制作果味固体饮料时,要求果汁的加工和混合过程必须在密闭、无菌的环境下进行,以防止细菌污染。
此外,对于添加剂的使用也有相应的规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且用量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限量。
只有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要求,才能保证固体饮料的品质稳定。
再者,包装规范也是固体饮料执行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标准要求,固体饮料的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包装卫生标准,且在包装过程中要保持卫生,避免二次污染。
此外,包装上必须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必要信息,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
对于易碎、易变形的固体饮料包装,还有相应的防护措施要求,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发生损坏。
最后,质量控制是固体饮料执行标准的重点内容。
标准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原料、生产过程和成品进行全面检测和控制。
对于出厂产品,还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此外,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理也有相应的规定,要求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退货或者销毁处理,以免流入市场影响消费者健康。
固体饮料企业标准
Q/BSZ0001S-2019 a)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改批次产品为合格品。 b)出厂检验中如感官指标净含量存在不合格情况,允许在同批次产品中对不合格项目 进行复检,复检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不合格,则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c)出厂检验中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指标有一项或多项不合格,不得复检,可直接判 该批产品不合格。 6.4.2 型式检验和复检 a)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则判定改批次产品为合格品; b)型式检验不符合标准要求项不能超过 2 项,允许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如仍有一项 或多项不合格,可直接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c)型式检验超过 2 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或者微生物指标不符合要求,不得复检,可直接 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 第 102 号和第 123 号《食品标 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标注产品的冲剂和冲泡方式。 8.2 包装 内包装材料要符合 GB 9687 和 YBB 00172002 规定,外包装容器要符合 GB/T 6543 和 GB/T 14187 规定。内外包装要牢固、密封、防潮。规格一般为 4g/包,中包装一般为 30 包/盒或根据客户需求定。 8.3 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并采用无污染的交通工具,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混装 混运。 8.4 贮存 贮存场所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混存混放。产 品应贮存在常温干燥、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无鼠无蝇的仓库内,成品应堆放在离地货架之 上,产品应避免阳光直晒并且远离热源。 8.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I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5.14•【文号】市监食生〔2020〕50号•【施行日期】2020.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市监食生〔2020〕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严厉打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重点(一)整治对象1. 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
2. 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
(二)整治的违法违规行为1.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
2. 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3. 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4. 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
二、整治措施(一)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对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经营的食品开展全面自查,重点如下:1. 生产许可情况。
是否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是否以固体饮料等许可类别超范围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
固体饮料质量要求-最新国标
固体饮料质量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固体饮料的原辅料、感官、理化等要求,给出了产品分类,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第3章定义的固体饮料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789.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酸菌检验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5009.8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GB5009.1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中咖啡因的测定GB/T10789饮料通则GB/T21733茶饮料GB/T22224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酶重量法和酶重量法-液相色谱法GB/T31121果蔬汁类及其饮料QB/T4221谷物类饮料QB/T4791植脂末QB/T5206植物饮料凉茶3术语和定义GB/T1078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固体饮料solid beverage固体饮品用一种或几种食用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粉末状、颗粒状固态形式,供冲调或冲泡后饮用的饮料。
4产品分类4.1分类概述固体饮料按原料或产品特性进行分类,可分为风味固体饮料、果蔬类固体饮料、蛋白固体饮料、茶类固体饮料、咖啡类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植脂末、乳酸菌固体饮料。
4.2具体分类4.2.1风味固体饮料以食用香精香料、糖(包括食糖和淀粉糖等)、甜味剂、酸味剂、植脂末等一种或几种物质作为调整风味主要手段,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固体饮料,如果味固体饮料等。
4.2.2果蔬类固体饮料以水果、蔬菜(可食的根、茎、叶、花、果)和(或)其制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固体饮料。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固体饮料是一种通过加工、制备而成的固体形态的饮料,它具有方便携带、易保存、易制备等特点,因此备受消费者青睐。
为了保障固体饮料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固体饮料执行标准,以规范固体饮料的生产和销售。
本文将对固体饮料执行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了解和执行。
一、原料选择。
固体饮料的原料应选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原料,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过规定限量的物质。
对于某些特定原料,如色素、甜味剂等,应严格控制使用量,确保产品安全。
二、生产工艺。
固体饮料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生产设备应定期清洗和消毒,确保产品不受外界污染。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各项参数,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产品质量。
固体饮料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外观、色泽、口感、溶解性等指标。
同时,产品应经过严格的检测和质量控制,确保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四、包装和标识。
固体饮料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包装材料的选择和印刷标识的规定。
产品标识应真实准确,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等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产品信息。
五、储存和运输。
固体饮料的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同时应避免受到污染和异味的影响。
运输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确保产品不受外界污染。
六、销售和售后。
固体饮料在销售和售后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次品或过期产品冒充正品销售,同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和售后服务,确保消费者权益。
总结。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固体饮料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相关企业和部门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固体饮料执行标准,促进固体饮料行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目录.doc
2018.05.18
制定
填表人(签字):王敏处(科)室负责人(签字):王敏部门负责人(签字):于晓春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目录
(2015年第二季度)
部门(公章)填表日期:2015年6月23日
序号
企业名称
食品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备案号
有效期截止日
备注
13
辽宁五女山米兰酒业有限公司
果汁饮料(山里红)
Q/LWM0003S-2015
21050022S-2015
2018.05.31
制定
14
辽宁五女山米兰酒业有限公司
果汁饮料(山葡萄)
Q/LWM0004S-2015
21050023S-2015
2018.05.31
制定
15
本溪寨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预拌粉
Q/BZS0009S-2015
21050024S-2015
食用牛油
Q/BMX0001S-2015
21050027S-2015
2018.07.08
修订
填表人(签字):王敏处(科)室负责人(签字):王敏部门负责人(签字):于晓春
本溪市2015年注销备案的企业标准名单
(2015年第二季度)
部门(公章):填表日期:2015年6月23日
序号
单位名称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备案号
冷冻饮品
4
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
4
4
2
5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
6
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07.0类焙烤制品)
企业固体饮料检查报告单
企业固体饮料检查报告单1. 检查概述本次检查旨在对企业固体饮料的生产、包装、质量控制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评估产品的安全性、合规性以及质量稳定性。
检查内容包括原料选择与采购、生产工艺、包装标识、产品检测等方面。
2. 检查对象被检查企业:XXXX饮料有限公司3. 检查项目3.1 原料选择与采购1. 原料种类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2. 原料采购是否按照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并能提供原材料供应商的相关证书和合规报告。
3.2 生产工艺1. 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合格品混入的风险,是否有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纠正预防措施。
2. 生产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满足卫生要求。
3. 生产车间是否保持整洁,并按照相关卫生规范进行操作。
4. 生产操作人员是否按照良好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是否存在不洁操作的情况。
3.3 包装标识1. 包装标识是否清晰明确,包含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存储条件等必要信息。
2. 包装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存在渗漏或破损的情况。
3.4 产品检测1. 样品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抽样,是否符合抽样标准和数量。
2. 样品是否送往合格的食品检测机构进行分析测试。
3. 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要求,包括色泽、气味、口感等方面。
4. 检查结果本次检查共对被检查企业进行了5个工作日的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4.1 原料选择与采购经检查,被检查企业在原料的选择与采购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操作。
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和合规报告符合要求,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
4.2 生产工艺被检查企业生产工艺符合良好的操作规程,生产过程中没有发现不合格品混入的情况。
生产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车间保持整洁。
生产操作人员按照相关卫生规范进行操作。
4.3 包装标识被检查企业的产品包装标识清晰明确,包含了必要的信息,如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等。
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没有发现渗漏或破损的情况。
120.7 固体饮料国家标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120.7—2010固体饮料2010—07—13发布 2010—08—01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固体饮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固体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蛋白型固体饮料、普通型固体饮料及可可粉固体饮料产品。
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
注: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情况(或原因)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
2 产品分类2.1 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2.2 产品种类固体饮料可分为蛋白型固体饮料、普通型固体饮料及可可粉固体饮料。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固体饮料: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等固态料的供冲调饮用的制品(不包括烧煮型咖啡)。
如果汁粉、豆粉、茶粉、咖啡粉、果味型固体饮料、固态汽水(泡腾片)、姜汁粉。
3.2蛋白型固体饮料:以乳及乳制品、蛋及蛋制品等其他动植物蛋白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的、蛋白质含量大于或等于4%的制品。
3.3普通型固体饮料:以果汁或经烘烤的咖啡、茶叶、菊花、茅根等植物提取物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的、蛋白质含量低于4%的制品。
普通型固体饮料包括果香型固体饮料和其他型固体饮料(不包含可可粉固体饮料)。
3.4可可粉固体饮料:以可可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不经热加工制成的固体饮料。
4 企业规模划分根据固体饮料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固体饮料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见表2。
表2 企业规模划分5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固体饮料产品分类及检测标准科标检测
固体饮料产品分类及检测标准一、产品分类1、风味固态饮料果味固体饮料、乳味固体饮料、茶味固体饮料、咖啡味固体饮料、发酵风味固体饮料等2、果蔬固体饮料水果果汁粉、蔬菜蔬菜汁粉、果汁固体饮料、蔬菜汁固体饮料、复合果蔬粉及其固体饮料、其他果蔬固体饮料3、蛋白固体饮料含乳蛋白固体饮料、植物蛋白固体饮料、复合蛋白固体饮料、其他蛋白固体饮料4、茶固体饮料速溶茶速溶茶粉、研磨茶粉、调味茶固体饮料果汁茶固体饮料、奶茶固体饮料、其他调味茶固体饮料5、咖啡固体饮料速溶咖啡、研磨咖啡烘焙咖啡、速溶/即溶咖啡饮料、其他咖啡固体饮料6、植物固体饮料谷物固体饮料、草本固体饮料、可可固体饮料、其他植物固体饮料如食用菌固体饮料、藻类固体饮料7、特殊用途固体饮料如运动固体饮料、营养素固体饮料、能量固体饮料、电解质固体饮料等8、其他固体饮料如植脂末、泡腾片、添加可用于食品的菌种的固体饮料等科标检测依据各国标准及企业标准,为您提供专业的固体饮料检测分析服务;二、技术要求1、原辅材料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2、感官要求冲调或冲泡后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香气和滋味,无异味,无外来杂质;3、水分要求应不高于%.注:对于含椰果、淀粉制品、糖渍豆等调味辅料包的组合包装产品,水分要求仅适用于可冲调成液体的固体部分;4、基本技术要求按照标签标示的冲调或冲泡方法稀释后应符合以下表1的规定;三、检验项目按照标签标示的冲调或冲泡方法制备样品后进行检验1、感官检验2、理化要求水分按GB 规定的方法测定蛋白质按GB 规定的方法测定茶多酚按GB/T 8313 规定的方法测定3、菌落总数4、大肠菌群四、检测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T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GB/T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 7101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 10789 饮料通则GB 19642 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SN/T 1743 食品中诱惑红、酸性红、亮蓝、日落黄的含量检测高效液相色谱法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ZZD 0026S-2013 即食海产品
盐分
按SC/T 3011规定的方法测定。
无机砷
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铅
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甲基汞
按GB/T 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
多氯联苯
按GB/T 5009.190规定的方法测定。
4
菌落总数
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
其他辅料
3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续表)
项 目
要 求
色泽
具有产品固有色泽
组织与形态
形态完整,肉质较有弹性
滋、气味
具有产品特有的鲜滋气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杂质
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盐分,%
≤
4
≤
0.5
甲基汞,mg/kg
即
1
本标准规定了即食海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产品鱼、贝、虾、腹足类为原料,经调味、干燥、包装、杀菌等工艺制成的即食海产品。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0.5
多氯联苯,mg/kg
≤
0.5
注:多氯联苯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PCB180总合计。
3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11.12•【文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告2024年第28号•【施行日期】2024.1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市场监管总局通告2024年第28号关于2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600批次样品,检出28批次样品不合格。
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微生物污染问题(一)小红书两千份旗舰店(经营者为恰佰味(浙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小红书(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恰佰味(浙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恰佰味(浙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葡萄干,其中霉菌数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淘宝网好食期特惠食品(经营者为上海多维度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合肥恋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合肥易尔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合坚果(K款),其中霉菌数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三)抖音松鼠哒哒零食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南卓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商丘市柏图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商丘市惠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每日坚果,其中霉菌数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四)快手宝金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宝金电子商务中心)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北奥多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猴头菇口味酥性饼干(无蔗糖),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留春茶庄销售的、标称湖南省郴州福永旺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大禾米糍(蒸煮类糕点),其中菌落总数、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小红书爱杂杂旗舰店(经营者为广东省广州爱杂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小红书(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东省广州爱杂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新乡良润全谷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蛋白藜麦片,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Q_HJH 0001S-2019固体饮料企业标准
Q/HJH固体饮料海宁纪亨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HJH 0001S-2019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交货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格式符合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
本标准指标主要依据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并结合产品实际情况制定。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HJH 0001S-2016。
本标准与Q/HJH 0001S-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由《普通型固体饮料》修改为《固体饮料》;——增加了产品分类;——增加了脲酶试验和真菌毒素指标;——修订了铅指标;——对规范性引用文件标准版本进行了更新。
本标准由海宁纪亨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宁纪亨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学强、朱炳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HJH 01-2008、Q/HJH 0001S-2010、Q/HJH 0001S-2013、Q/HJH 0001S-2016。
固体饮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体饮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糖、麦芽糖、食用葡萄糖、蜂蜜、乳糖、杭白菊、姜片、红枣、桂圆(龙眼肉)、乌梅、山楂、山药、百合、青果、杏仁、莲子、葛根、柠檬、绿茶、甘草、罗汉果、荷叶、桑叶、胖大海、金银花、鱼腥草、蒲公英、淡竹叶、枸杞子、白胡椒、麦芽、红小豆、黑豆、薏苡仁、大豆、花生、燕麦、紫米、姜黄、当归、人参(人工种植)、阿胶、薄荷、桂皮、洛神花、玫瑰花、豆蔻、番荔枝、速溶红茶粉、速溶咖啡、可可粉、可可液块、食品用香精等原辅料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饮用水或食用酒精浸渍提取、浓缩、造粒、干燥、包装加工而成的粉末状或颗粒状的固体饮料。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固体饮料执行标准》:一、定义固体饮料,指以加工和烹调植物、动物以及其他任何材料制成的可以用水饮用的饮料,不分糖度,可以是常温存放,实体可以是粉末、膠,或者任何其他形式。
二、质量要求1. 产品质量必须按照本标准的质量要求规定;2. 产品中不得含有任何有毒物质或有害物质;3. 产品含量应与标签指明的内容一致;4. 产品的外包装应清楚标明质量保证期或有效期,方便消费者购买。
三、包装1. 产品的包装应具有防伪性和耐用性;2. 包装应能够防止产品通风、防潮,以防止受潮变质;3. 包装应能够提供给消费者足够的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品牌、成分组成、产地及生产日期;4. 产品应具备一定的附件,说明产品的使用方法及安全指导等。
四、操作标准1. 产品的生产者应依据有关操作标准进行管理,确保运营质量;2. 生产环境应符合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3. 每批产品应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抽样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4. 批次记录应该清楚可见,以便查询;5. 运输中应注意避免使用有毒或有害物质进行包装;6. 运输应采用冷链运输,防止摄入有害菌落;7. 运输中应定期检查,确保产品的新鲜度和品质。
五、存储1. 产品应储存在清洁、阴凉、干燥、无气味的环境中;2. 避免放置在强烈振动或高温低温环境中;3. 有期限限制的产品应该加以限制,不得长期存放。
六、风险控制1. 产品应分类管理,分类保存,防止产品受潮;2. 每批产品管理要实施健康证管理,并配备有效的毒理检测报告;3. 防范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发生,建立有效的客户回访系统;4. 具有必要的严格控制措施,保证所生产的固体饮料质量安全。
企业固体饮料产品标准
*****食品有限公司固体饮料产品标准咖啡类固体饮料前言我公司生产的固体饮料是以咖啡粉、植脂末、糖等原料,经调配、混合、包装等工艺制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质量检验、经营贸易及产品质量判定的依据。
本标准在内容结构和编写规则方面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安全性指标按照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制定,其余指标依据《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版)》及产品实际制定。
本标准由****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固体饮料1 范围本准规定了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贮存等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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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中咖啡因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7101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3 要求3.1 原辅材料要求3.1.1 原辅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固体饮料是一种以固态形式提供的饮料产品,因此其卫生标准和要求与传统液体饮料略有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固体饮料卫生标准的主要方面:
1. 原材料卫生:固体饮料的原材料包括粉末、颗粒和块状物等。
确保原材料的来源符合卫生标准,遵循相关法规要求,并进行适当的检测和筛选。
2. 生产环境和设备:生产固体饮料的工厂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包括合理的通风系统、适当的清洁和消毒程序。
生产设备应定期清洁和维护,以确保产品的卫生质量。
3. 工艺控制:生产固体饮料的过程中,应遵循严格的工艺控制措施,以确保卫生安全。
这可能包括适当的温度控制、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以及产品的密封和包装。
4. 微生物质量:固体饮料中的微生物质量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标准。
这可能涉及对产品进行微生物检测,以确保产品没有致病菌和过多的微生物污染。
5. 包装和储存条件:固体饮料的包装应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储存条件应遵循适当的温度和湿度要求,以防止产品受潮、变质或遭受其他污染。
6. 标签和声明:固体饮料的标签应明确产品的成分、使用方法和储存条件等信息。
此外,应遵循国家和地区的法规要求,对产品进行适当的标识和声明。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固体饮料卫生标准可能因国家、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生产和销售固体饮料时,建议参考相关的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产品符合卫生要求,并与相关的监管机构进行合规沟通。
最重要的是,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在选择和使用固体饮料时,都应关注产品的卫生质量和安全性,选择来自可靠生产商的产品,并遵循正确的使用和储存方法。
复合果蔬粉固体饮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果蔬粉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合果蔬粉固体饮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果蔬粉、大枣提取物(大枣经水提取、浓缩、干燥、粉碎制成)为主要原料,添加麦香粉、低聚果糖、结晶果糖、酵母粉、魔芋精粉、白砂糖、绿豆、花生仁、核桃仁、姜粉、黑胡椒、螺旋藻粉、藿香、陈皮、代代花、白扁豆花、枳椇子、黄芥子、紫苏、槐米、酸枣仁、白茅根、鲜芦根、蒲公英、桔梗中的数种,添加食品添加剂:木糖醇、聚葡萄糖、α-环状糊精、甜菜红、番茄红素,经水提取、浓缩(或不经水提取、浓缩)、干燥、粉碎、配料、混合、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复合果蔬粉固体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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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1886.7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番茄红素(合成)GB1886.1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甜菜红GB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木糖醇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T5835干制红枣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7901黑胡椒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10462绿豆GB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6919食用螺旋藻粉GB/T18104魔芋精粉GB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6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GB/T23528低聚果糖GB255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聚葡萄糖GB/T26762结晶果糖、固体果葡糖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29602固体饮料GB31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酵母NY/T1073脱水姜片和姜粉NY/T1884绿色食品果蔬粉WM/T2药用植物及制剂外经贸绿色行业标准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低聚果糖使用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06〕450号)关于批准紫甘薯色素等9种食品添加剂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6号)3要求3.1原料要求3.1.1低聚果糖:应符合GB/T23528、《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低聚果糖使用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06〕450号)的规定。
益生菌粉固体饮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益生菌粉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益生菌粉固体饮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低聚果糖、益生菌粉(青春双歧杆菌粉、植物乳杆菌粉、副干酪乳杆菌粉、动物双歧杆菌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大豆蛋白粉、麦芽糊精、乳糖,经配料、混合、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益生菌粉固体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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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4789.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酸菌检验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52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糖GB203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T20884麦芽糊精GB/T22493大豆蛋白粉GB/T23528低聚果糖GB255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糖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29602固体饮料QB/T4575食品加工用乳酸菌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低聚果糖使用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06〕450号)《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卫办监督发〔2010〕65号)3分类根据产品配方不同分为不同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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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康(固体饮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维康(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红枣、枸杞、茯苓、香菇为原料,经精选、水提取,蜂花粉(破碎),辅以乳糖、麦芽糊精、食品添加剂(木糖醇、甘草酸一钾盐)、食品营养强化剂(牛磺酸),经混合、造粒、干燥、分装加工而成的维康(固体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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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2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甘草酸一钾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木糖醇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陶瓷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牛磺酸的测定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规则
GB/T 10789 饮料通则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75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牛磺酸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T 18672 枸杞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 255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T 29602 固体饮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T 30359 蜂花粉
GH/T 1013 香菇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和辅料要求
3.1.1 原料
3.1.1.1 枸杞:应符合GB/T 18672的规定。
3.1.1.2 红枣:应符合GB/T 5385的规定。
3.1.1.3 茯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的规定。
3.1.1.4 香菇:应符合GH/T 1013的规定。
3.1.1.5 蜂花粉:应符合GB/T 30359的规定。
3.1.2 辅料
3.1.2.1 麦芽糊精:应符合GB/T 20884的规定。
3.1.2.2 乳糖:应符合GB 25595的规定。
3.1.2.3 牛磺酸:应符合GB 14759的规定。
3.1.2.4 木糖醇:应符合GB 1886.234 的规定。
3.1.2.5 甘草酸一钾盐:应符合GB 1886.240的规定。
3.2 感官特性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特性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3.4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3.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
3.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4 食品添加剂
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
木糖醇、甘草酸一钾盐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
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的要求。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6.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10袋(瓶),7袋(瓶)用于检验,3袋(瓶)留样。
6.3 出厂检验
6.3.1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
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
6.4 型式检验
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