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红高粱》的艺术特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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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红高粱》的艺术特色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2班黄苏静
摘要:20世纪的80年代中期是现代主义小说的高潮时期,莫言以一篇《红高粱》轰动文坛。他以抗日战争为题材,以余占鳌伏击日本汽车队以及和“我”奶奶的爱情为线索,给我们展示了北方农民那种顽强的生命活力和像“红高粱”一样充满血性和反叛意识的民族精神。本文主要从《红高粱》的艺术特点出发,来研究作品的艺术价值。
关键词:莫言《红高粱》生命活力反叛意识民族精神
莫言的《红高粱》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现的具有鲜明现代主义特点的“现代派”小说。小说以全新的历史观念表现抗日战争时期北方民众的斗争生活,极力渲染和歌颂存在于民众身上的那种原始生命活力和像“红高粱”一样充满血性和反叛意识的民族精神。
1985年到1988年是现代主义小说发展的高潮时期,这一时期涌现了许多作家,并且他们的艺术风格也各领风骚,那么,莫言的《红高粱家族》系列又是怎样在文艺界呈现出此起彼伏的状况的呢?一篇《红高粱》又是怎样使得整个文坛沸沸扬扬呢?本文通过对作品文本的分析解读,揭示《红高粱》的艺术特色。
1《红高粱》的主题表达
《红高粱》描述了土匪余占鳌(我爷爷)组织民间武装,在胶平公路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以及和“我”奶奶的爱情纠葛。“小说以敢生敢死、敢爱敢恨的生命意识作为基调,对整个农民真实的文化心理进行原生态的描述”[1],故事的情节宣泄着生机勃勃的生命激情,宣扬着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
在莫言的笔下,北方民间的世界是自由的,他们的生命是自由的。不管是“颠轿”还是“伏击战”,都让我们看到了主人公们的血液中浸透着那无拘无束的叛逆性格和土匪气息。特别是“我”爷爷伏击日寇,体现了一种民间自发地为生存而奋起,反抗暴力欲望和英勇无畏的英雄气概。可以说,“《红高粱》所要证明的是民族精神之魂的复杂内核,既充满了血腥味但又富有神秘感的优秀作品”。[2]
《红高粱》中的主人公们在那血海般辉煌而又凄婉的高粱地里打击日寇的惨烈战斗,显示出一种凛然的民族正气。他们粗犷豪迈的性格,彪悍粗野的民风,顽强的生命力量和凛然的民族正气,交汇成民族的英魂。而红高粱正是这种民魂的象征。同时,“我”爷爷与“我”奶奶的爱情故事,他们在高粱地里的野合,他们对传统礼教的反叛,他们对原始野性的张扬,不禁让我们读者惊叹。这难道不是对多年规范压力下的封建道德的自觉反抗吗?这难道不是对我们民族的生命意识的重新诠释吗?特别是电影《红高粱》里的音乐《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更让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了他们对自由性爱的追求。
红高粱象征着北方中国农民旺盛的生命力,也是对生命自由和原始野性的张扬。
2《红高粱》的艺术特色
“莫言以一种奇异的然而是新鲜的艺术感觉重新认识我们民族的生命和文化心理”[3],他借鉴了魔幻现实主义的艺术手法,使他的创作改变了中国传统小说的轨迹。无疑,《红高粱》给了读者一种神秘的美感,莫言将写实与写意,白描与夸张,感官印象与传奇笔法融为一体,使人生的探究与历史风云密切结合,表现出奇特的艺术魅力。
2.1 整体象征特色
“整体象征并非依靠特定的意象,而是依赖于整体的形象体系,即用小说的基本情节、人物命运、叙事结构来充当某一思想、观念的象征,整体象征是在作者构思时自觉地赋予象征意义。”[4]莫言的《红高粱》就是一部具有整体象征意味的小说。高粱本来是北方民众的主食,但莫言用红高粱来象征了北方中国农民旺盛的生命力。“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在小说开头就描述了高粱,并以它作为叙述背景,接着在小说的后面,高粱就已经具有了某种意义。“我”爷爷们在红高粱地里伏击,“我”爷爷与“我”奶奶在红高粱地里野合,“我”奶奶在红高粱地里弥留之际的默祷,以及莫言大量描写的散发着甜腥气息的红高粱,使读者看到了“战争烟云笼罩下激荡在红高粱地里的抗日英雄和冤魂,感受到了外敌凭凌、横暴袭来时中华儿女气吞山河、坚韧无比的英雄气概和生命潜力。”[5],这正是中华民族之所以不能被征服的原因所在。红高粱也正是这种民魂的象征。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作为不肖子孙的“我”深刻知道自己没有先辈的那种生命强力,“真切感到种的退化”。整部作品体现了对人的生命潜能和民族精神的思考,是对祖先精神的认同。
2.2 审丑意识
当代文学中的审丑意识最早出现在莫言的小说中。莫言认为:“如果一味地歌颂真善美,恰好变成了一辆独轮车。”[6]所以,他在小说中痛快淋漓地描写了丑恶,他把描写丑当作表现民族意识的重要手段。例如“罗汉大爷狂呼不止,一股焦黄的尿水从两腿之间一窜一窜地吡出来”“罗汉大爷的双耳底根上,只流了几滴血,大爷双耳一去,整个头部变得非常简洁。”“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露出了一棱堎的肉……罗汉大爷的脸皮被剥掉后,不成形状的嘴里还呜呜噜噜地响着,一串一串鲜红的小血珠从他的酱色的头皮上往下流。大爷被剥成一个肉核后,肚子里的肠子蠢蠢欲动,一群群葱绿的苍蝇漫天飞舞。”这惨不忍睹的景象强烈地刺激着人们的感官,充分暴露了日寇的暴行。在这部小说里,“丑不仅激活了读者生理上的痛感和厌恶,而且在丑的描写中,也升腾起对侵略者残暴行为的刻骨仇恨和民族血性精魂中那刚烈的复仇精神。”[7]莫言这种对丑恶的描写并不是以玩赏丑恶为快事,竭尽刺激感官,这是具有一定价值的。他对丑恶的揭示,激活了人们那已麻木的感觉,使一种鲜活敏锐的体验从生命机体中焕发升腾,并使人们正视人性和现实中的丑恶和阴暗,来反叛传统的美学规范。
莫言旨在表现一种全息的生活,把生活的原生状态描写出来。因为我们的生活是多样性的,不仅有真善美,还有假恶丑。所以莫言忠实于自己对世界的感受,敢于正视人生的痛苦和现实中的丑恶。这也正是对传统美学的反叛。
2.3 叙事策略
在莫言的许多小说里,都有一个作为第一人称叙述人的“我”存在。在《红高粱》里,莫言设置了一个“不肖子孙”的叙述者─“我”,这是一个与小说里的故事相隔近半个世纪的叙述者。在叙述角色上,通过叙述者的不断变换,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