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蛋白原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产品技术要求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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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蛋白原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适用范围:本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浆纤维蛋白原的含量。
1.1规格
规格1:(试剂1:15mL;试剂2:5mL);
规格2:(试剂1:30mL;试剂2:10mL);
规格3:(试剂1:60mL;试剂2:20mL);
校准品(冻干品):为选配
规格1(0.3mL×1;1水平);规格2(0.5mL×1;1水平);
规格3(1.0mL×1;1水平);
质控品(冻干品):为选配
规格1(0.5mL×2;2水平);规格2(1.0mL×2;2水平)。
1.2组成
表1 纤维蛋白原测定试剂盒组成
2.1试剂
2.1.1外观
试剂盒外观应整洁,文字符号标识清晰;试剂1、试剂2为透明液体,不得有沉淀和絮状物。
2.1.2装量
每瓶不少于标示值。
2.1.3试剂空白吸光度
用指定的空白样品测试试剂(盒),在光径1cm下,在A340nm处测定试剂空白吸光度A≤0.2。
2.1.4分析灵敏度
测定3.0g/L被测物,吸光度差值△A≥0.2。
2.1.5线性范围
2.1.5.1在[0.1,8]g/L内,相关系数R≥0.990。
2.1.5.2在[0.1,2]g/L内,线性绝对偏差不超过±0.2g/L;(2,8] g/L内,线性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1.6 重复性
重复测试(1.25±0.25)g/L和(2.5±0.5)g/L样本,所得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8%。
2.1.7批间差
测定(1.25±0.25)g/L和(2.5±0.5)g/L样本,所得结果的批间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10%。
2.1.8准确度
)中加入一定体积高于8 g/L的纤维蛋白在正常浓度范围的临床样本(C
)或由其配制的标准溶液,回收率应在90%-110%范围内。
原样品(C
s
2.2校准品
2.2.1外观
校准品为冻干品。
2.2.2瓶间差
瓶间差CV≤10%
2.2.3准确度
与配套试剂组成测试系统,指标要求同2.1.8。
2.2.4校准品溯源性
根据GB/T21415-2008的要求,本产品校准品溯源至企业工作校准品,与已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企业产品对比赋值(上海聚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3质控品
2.3.1外观
质控品为冻干品。
2.3.2 瓶间差
瓶间差CV≤10%。
2.3.3赋值有效性
试剂盒内的质控品,检测结果均在质控范围内。
2.4 效期稳定性
试剂(所有组份)有效期为12个月到效期后一个月内进行检测,测定结果应符合2.1.3-2.1.8(除2.1.7批间差)、2.2.3和2.3.3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