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波合同法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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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波合同法
篇一:段波20XX民法先修讲义精华背诵版
段波20XX民法先修讲义精华背诵版001
第一节、法律事实体系
一、法律事实与非法律事实
(一)法律事实与非法律事实的区分(图1)
1.自愿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不能主张“青春损失费”,因欺诈胁迫发生性关系的可以以“性自主决定权”受到侵害为由主张损害赔偿。

2.关于结婚的彩礼,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单独以违反婚姻法第四条所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起诉的,不被法院受理,这意味着,以下四种情况下的诉讼请求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①谈恋爱期间以对方违反“忠实义务”起诉
②婚姻期间,不主张离婚,单独以对方违反“忠实义务”起诉
③婚姻期间,主张离婚,要求对方承担婚姻法46条的赔偿责任,但对方并没有“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定情形
④双方都违反忠实义务,并提起婚姻法46条的赔偿请求
这意味着,如果以对方违反忠实义务提起损害赔偿的,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严重违反忠实义务满足“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定情形②无过错方起诉过错方
③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起
4.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如租赁女友,约定分手后不得再嫁他人等。

(二)好意施惠关系
好意施惠关系,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

其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

1.请客吃饭为好意施惠,劝酒过度构成侵权;无偿指路为好意施惠,有偿带路转为合同关系;公交让座为好意施惠,因让座发生争执致人损害构成侵权
2.共饮者需承担责任的四种情形:1、明知醉酒人不能
喝酒;2、强迫性劝酒;3、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4、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3.免费搭车为好意施惠关系,如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乘客受伤不能适用合同法,只能主张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如事先约定“轻过失免责”无效。

4.在助人为乐中,如果先前行为引发危险,须尽到防范安全的注意义务,否则,则有过错。

如发生损害,须承担侵权责任。

(如甲乙二人是楼上楼下的邻居,甲把钥匙落在家中, 1
2
3
4
5
篇二:段波民法讲义背诵版
一、法律事实体系
1.法律事实产生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内容为权利,权利对应着义务,义务的违反产生责任。

——这是民法初学者必须掌握的一条基本线索。

2.法律关系包括权利义务,权利义务是可以被强制的;好意施惠关系不包括权利义务,是不可以被强制的。

好意施惠关系的常见类型包括:请客吃饭、无偿领路、免费搭车、公交让座、受托购物。

3.民事法律事实简称法律事实,是符合民事规范,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

根据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将其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4.行为与事件的区分在于是否受到人的意志的影响与左右;表意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分在于是否含有意思表示(权利意图);这里的权利意图必须是设立、变更和消灭民事权利义务的意图(主张、保护、宣示、伤害民事权利的意图不构成意思表示)。

5.:出生、死亡、时效期间的经过罢工。

6.议等均为表意行为。

7.表意行为又称民事行为,和非法民事行为(有瑕疵的民事行为)
8.因暴雨B家池塘的鱼进入C件;如果有人为因素比如C
一S
1.“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嘱生效的要件,即“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表意行为与事实行为
表意行为
包含权利意图
法律后果取决于法律对该权利意图的评价
事实行为
不包含权利意图
法律后果取决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举例:一个有效的遗嘱可以使得遗嘱人的遗产按照其遗嘱中的方案完成分配,这个法律后果是法律无法规定的,法律仅仅是认可了该遗嘱的效力而已;
但是,因先占而取得所有权、创作取得著作权、侵权承担侵权责任都是法律的直接规定,这些行为中没有权利意图,发生何种效果需由法律直接规定
3.此题每个选项的对错原因何在必须掌握(答案ABCD)
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意思表示?(多选)
A。

我跪着向天祈祷、给我勇气面对一切好不好
B。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C。

吃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
D。

(这个可以有。

)这个真没有
E。

给我一杯忘情水,还你一颗定心丸
4.
5.
6.完全行为能力人所从事的民事行为有效(准确地说,是不因行为能力瑕疵而无效,下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从事的行为能力范围之内的民事行为有效,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所从事的纯获利益的民事行为(接受奖励、报
酬、赠与等)有效。

7.无行为能力人所从事的单方行为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从事的超越能力范围的单方行为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所从事的合同行为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从事的超越能力范围的合同行为效力待定。

8.民事行为即表意行为,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有三要素,即主体、意思表示和标的;民事行为根据是否符合生效要件的要求,可以分为合法的民事行为和非法的民事行为,合法的民事行为就是民事法律行为。

9.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包括主体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标的合法——满足全部三项要件者,该民事行为生效,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中所追求的权利意图得到法律的认可;如上述三项要件有一项或者几项不达标,则为非法民事行为,具体包括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三种情形。

10.无效民事行为的特点是自始、确定、当然无效;无效民事行为的后果不是没有任何效力,而是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1.无效民事行为(无效合同)的法定事由包括:
(1)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具体包括:
①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出其能力范围之外的单方行为无效(如订立遗嘱、抛弃价值较大的物品等);②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合同行为和单方行为均无效(纯获利益行为、小型化、定型化的行为除外)。

(2)意思表示不自由而且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6)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2.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特点是,使撤销权。

;(2)受胁迫而订立的行为(不伤害国家利益);(34(5)显失公平的行为
14.,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而陷于错误,最终“自愿”“不自愿”地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15.表意行为在民法体系中具有关键地位,如在物权变动中,区分表意行为而产生的物权变动和非表意行为而产生的物权变动而适用不同的物权变动规则;在违约责任中,区分基于表意行为而产生的约定违约责任(定金、违约金)和非表意行为而产生的法定违约责任(损害赔偿金);在继承法中,区分基于表意行为而产生的遗嘱继承和基于非表意行为而产生的法定继承;在不当得利中,区分基于表意行为而
产生的给付型不当得利和基于非表意行为而产生的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二、法律关系体系
1.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包括个人合伙(无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无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无法人资格)、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法人资格)、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满足中国法人条件者有法人资格)和外商独资企业(满足中国法人条件者有法人资格)。

2.自然人享有完整的人身权和身份权,法人享有财产权和有限的人格权(名誉权、荣誉权和名称权),法人不享有身
份权。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慧成果和人身利益。

物权的客体原则上是物,例外的情况,还包括自然力、权利和虚拟财产;债权的客体是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4.以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物权类型包括:权利质权和在土地使用权上设立的抵押权和地役权等。

5.一本正式出版的作品上可以包括四项权利:作者的著作权、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读者的所有权和作者的债权人的权利质押权(以著作财产权出质)
6.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人人平等,人人完全
7.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的取得并非同步,而是有其特有的判断标准,具体包括两项,即年龄标准和精神状况标准;权利能力只有在死亡时才丧失,而行为能力则可能随着自然人精神状况的变化而变化;
8.为能力不同
9带责任。

10.
、债券、股票、仓单、提单;
11.
12.,遗嘱和遗赠为单方行为。

13.某演员将其演出收入捐赠给慈善机构的行为。

是双方行为(赠与合同);捐助设立基金会(财团法人)的行为则为单方行为。

14.单方允诺只能给自己创设义务,不能给自己创设权利,如假一罚十、设立幸运奖等——重要更正:根据20XX 年三大本的观点,悬赏广告被视为是一种合同订立的方式,故其性质为要约,而非单方允诺。

15.身份行为如监护、收养、婚姻不适用合同法,身份行为亦不得附条件。

16.财产行为可以区分为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处分行为是直接发生财产权移转或消灭效果的行为,主要是物权行为,此外,债权让与和债务免除也属于处分行为;负担行为
是发生给付义务效果的行为,负担行为都是债权行为,包括单方行为和合同行为等。

17.处分行为以当事人有处分权为前提,否则构成无权处分,如无权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效力待定,第三人如果满足物权法106条的规定则可以发生善意取得。

但特别要注意的是,租赁为负担行为,所以无权出租他人之物不构成无权处分。

15.实践合同包括保管、定金、自然人借贷,使用借贷在学理上也被认为是实践合同——赠与合同和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无需交付合同即可成立。

16.保管合同交付成立,成立即生效;定金合同书面成立,交付生效;自然人借贷合同合意成立,交付生效。

17.所有的无偿合同都是单务合同,有偿合同原则上都是双务合同,例外的是附利息的自然人借贷,仍然为单务合同。

18.自然人借贷为双方行为(合同),也是单务、不要式、实践合同,附有利息的为有偿单务合同,不附利息的是无偿单务合同。

三:权利分类体系
1.
2.亲权、亲属权和配偶权在五个方面的内容相同,但顺位有先后,亲属权居于第二顺位。

3.
4.
5.
6.;抵押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质权的客体限于动产,此外
7.除地役权之外,其他的用益物权需要占有标的物;除抵押权外,其他的担保物权也需要占有标的物。

(二)以作用方式而划分(图15)
1.请求权和支配权的关键区别在于,请求权需要通过借助他人意志来实现自己的权利,而支配权则仅仅依靠权利人自己的意志就可以实现支配权所包含的利益。

2.请求权包括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和占有保护请求权;支配权则包括物权、知识产权和人身权。

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物权请求权原则上没有时间限制(例外的情形将在系统强化阶段讲解)
3.支配权仅仅对应不作为义务。

请求权既包括作为义务,也包括不作为义务
篇三:20XX年司考段波、钟秀勇民法学习笔记总结
段波民法分则笔记总结
第一部分债法
1、债法总论:
12】债权优先:建设工程价款、破产债权劳动债权、动
产一物数卖 342、侵权责任法: 1
2】过错推定:1)医疗机构,违规、隐匿拒绝病历、伪造等病历。

2)动物园。

3)管理非法危险物。

45)妨碍通行无过错,道路管理有推定。

6)物件侵权都推定,只有一个是例外(建筑物倒塌无过错)
3】无过错责任:1)无人、限人致害,监护人承担。

2)用工单位工人执任务致害,用人单位承担。

34)饲养动物致害,饲养、管理人。

5)机动车与行人,机动车一方。

6)环境污染,污染者。

7)高危作业,高危经营者。

8)建筑物倒塌,建设、施工方。

10 4
5】多数人侵权:共同侵权:完人教唆完人,连带责任。

完人教唆无、限人,完人主要责,监护人过错相应责。

无、限人教唆完人,监护人与完人连带。

无、限人教唆无、限人,监护人(教唆方)主要责,监护人(被教唆方)过错相应。

共同危险:数行为一损害,不知何人所为。

(免
6】免责(法定):故意:全免责。

重大过失:全减轻。

轻过失:占有使用高危物、动物侵权。

7】不真正连带(对内终局):1)产品缺陷致害,生产者、销售者。

2)药品、医疗器械、不合格血液,生产者、医疗机构。

3)第三人过错环境污染,污染者、第三人。

4)第三人过错动物致害,饲养人管理人、第三人。

3、侵权责任法分论:
要点:1】动物侵权:烈性动物未采取安全措施,故意重大过失仍不免责。

2】监护人“七不免责”
3】暂时无意识致害,适当补偿。

4】用人单位:用工单位没有能力并派遣单位有过错,承担相应过错补充责任。

5】个人用工:致害,接受方。

自身损害,过错分担。

6】安保义务人责任:第三人没有能力并安保人有过错,承担相应过错补充责任。

7】教育机构责任:第三人侵权,第三人没有能力并学校有过错,承担过错补充责任。

过错相应。

限人,过错责任+过错相应
8
9
10】环境污染: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臵。

不可抗力3年诉讼时效。

☆11】高度危险:高危物交由他人管理(合法):管理人,无过错责任归责。

有过错所有人, 12 ☆☆☆13】产品质量责任:对外不真正连带(无过错责任)。

对内生产者,过错责任。

流通后
14】机动车责任:无过错10
第二部分《婚姻法》
1、结婚
违背忠实义务“三条件”:1】重婚或同居。

2】无过错起诉过错。

3】离婚诉讼。

1年。

2、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取得的收益,孳息自然增值房,但登记在其女名下,不是共同财产。

3、离婚
法定:不忠、暴力、恶习、分居
1】隐匿、转移等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

2】重大疾病需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费用。

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1】“无”做原告,诉讼同时提。

2】“无”做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赔偿请求,离婚后1年另行起诉。

3】“无”做被告,赔偿请求同民诉。

4】“无”做被告,2
题中总结要点:医疗费专属个人不属于共同财产。

住房升值→自然升值。

婚前房出租,租金→孳息
第三部分《继承法》
丧失: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严重但悔改宽恕除外、伪造篡改毁损遗嘱严重
转继承:2法定遗嘱遗赠、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默示推定:受遗赠人2月内不作为→放弃。

遗嘱:不表态→接受。

一题解千题:讲义
第四部分《合同法》
1、形式:人身和财产伤害免责无效、格式条款免己责无效(说明除外)
2、成立:实质变→承诺无效→新要约。

承诺非实质变→承诺有效(除要约人及时反对)
1】未迟发而迟到:原则有效,除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逾期无效的。

2】迟发而迟到:原则无效,除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有效的。

3、效力:
成立特殊:1】法定要式(有法定形式才成立2】实践合同(交付标的物才成立3】约定合同书、确认书的(从略)生效特殊:1】附延条件。

2一般是货币无违法性)3
部分无效:超过租赁20年,超过部分无效。

超20%定金。

超银行4倍以上利息。

☆☆效力性规定vs取缔性规定☆☆讲义 P51
效力性规定无效之三个可补正:1】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起诉前)。

2】无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预售(起诉前)。

3 可撤销可变更:1】欺诈:欺诈故意+行为+结果(错误意思表示)2】胁迫:胁迫故意+行为+结果(不真实意思表示3】乘人之危:客观危难+不法利益5】显失公平:客观要件+主观要件(优势方利用对方无经验)
式:诉讼仲裁。

除斥期间:1年。


1】被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追认权和拒绝追认权。

2权和撤销权。

(催告:1个月内,未答复,视为否认。

撤销权:善意相对人、通知行使、追认前)☆☆综合习题P57☆☆
4、履行:
5、保全:
代位权:两个到期应当提供担保。

诉讼费→次债务人,其他→债务人。

6、移转:
债权让与:通知对债务人生效。

抗辩、抵消权延续。

债务承担:需债权人同意生效。

抗辩延续。

抵消不延续。

题技巧:其,债权让与。

谁对谁→债务人对债权人。

7、消灭:
要点:解除:分期付款买受人未付款达合同1/5以上,出卖人有解除权。

谁违约,对方解除;谁违约,谁赔偿。

任意解除权:1】承揽定作人(单方+赔偿)2】货运托运人(单方+赔偿,交货前)
3】委托双方(双方+赔偿)4】旅游合同(单方+合理费用)5】不定期租赁、保管(双方+无赔偿) 3个月,通知到达起算)
解除、违约无必然联系。

抵消:1】谁抵消,谁主动。

2】已过清偿期,未过诉讼时效。

3】瑕疵合意抵消。

8、违约和缔约过失责任:
归责原则:无过错。

☆例外☆:过错原则。

→→委托、赠与、客运(自带物品)、仓储、保管。

补救措施:1】自修主张费用前提→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紧急。

2】不符约定,减少价款必须质检期限内发现并通知且接受标的。

☆☆☆☆惩罚性赔偿☆☆☆☆14年必考:
1】生产不符标准食品或明知→赔偿:1+10
2】旅游经营者欺诈:1+1
3】商品房:1+x(x≤1)
4
1+3(但不足500元,为五百)--1款
549、51条(侵权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之后,外加损失的2倍以下惩罚性赔偿。

--2款
1】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原则可并用,不超违约所造成损失
2】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不得并用(适用违约金,适当调整)
3】定金与违约金不得并用(择一)
关系:1)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予以增加
2)约定违约金一般高于造成损失→→不变
3)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适当减少
合理标准:定金不超20%。

违约金不超30%。

原则:就高不就低。

定金→→要式合同、实践合同
+履行准备费用)
☆侵权与违约竞合☆:框架:产品质量侵权
1】受害人起诉生产者→→侵权,2年。

2】非购买者起诉销售者→→侵权,2年
3】购买者起诉销售者→→侵权与违约竞合,侵权2年,违约1年。

第五部分合同法分则
1、买卖合同:“一交三转四例外”
交付主义。

1】所有权转移。

例外1)不动产登记。

2)动产所有权保留。

2】风险负担转移。

1)路货买卖。

2)根本违约。

3】孳息转移。

没有例外
细点:出卖人取回权限制:善意取得、支付价款达75%以上。

(对比分期撤销权是1/5)动产抵押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只有代办托运,货交第一承运人,风险转移。

(承运人必须是独立第三方)
☆☆民法中不变期间☆☆:除斥期间、保证期间、异议期间
异议期间:最长2年、有质保期,适用质保期、出卖人恶意不受通知期间限制
☆☆一物二卖专题☆☆:
1 2 3】指示交付不发生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专题☆☆:善意、有偿(合理)、公式(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
无权处分三可能:1】被追认→→变有权处分。

2】不被追认→→善意取得:第三人取得物权,AB救济:侵权、违约、不当得利 3】不被追认→→不发生善意取得:A取得所有权。

AC返还原物。

CB违约或解除合同损害赔偿。

AC不需要C的善恶意占有。

2、租赁合同:A→→B→→C
次承租人代偿请求权(前提:承租人拖欠房租)
承诺转租:AB无效、届满、解除。

CA两义务,后向B 追偿
责任转租:AB租赁合同,A可解除。

BC转租合同,A可主张无效。

6个月后A不可解除和主张。

租房人:买卖不能破租赁,优先购买权。

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

15日没明确表示既放弃。

第三人善意购买并登记→→合同取得,非善意取得
3、赠与合同:无偿、单务、不要式、诺成合同
任意撤销权:例外:公益、道德或经公证的赠与不可撤回。

法定撤销权:两种人(损害、致死致无能力)、两期间(除斥1年、6个月)、两类是由
☆☆民法撤销权汇总☆☆讲义P90
4、承揽合同:
风险转移:所有权主义。

除买卖合同,其他都是所有权主义。

建设工程合同要点:转包→无效,分包→1)合法分包:主体结构之外、发包人同意、连带责任。

2)非法分(转)包:全部、肢解、给不具备资质
优先受偿:优于抵押权、优先权除斥期间6个月→竣工之日、不能对抗全部或大部分付款的购房者。

5、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14年考查
谁的脑力劳动,谁的技术成果。

委托人未提供资料等,支付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6、保管合同:
题练:模板:张三的牛,李四借用,王五偷走,赵六替其保管。

1】被偷前:李四:他主、直接、有权。

张三:自主、
有权、间接。

2】被偷:王五:自主、间接、无权、恶意。

赵六:他主、直接、有权。

张三→→王五(基于34条)
7、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显名代理:以B名义,C(知情)。

合同约束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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