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会议汇报材料 -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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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会议
第四标段汇报材料
一、工作进度
第四标段共27个登记单元,其中河流6条,水库11座,湖泊2个,灌区渠系8条。
(一)成果提交和验收情况
目前已提交预划界成果12个,分别为中心渠、丝线河、碑亭湖、采穴河、西流水库、望月水库、联盟水库、范家冲水库、棕木林水库、马嘶口主渠、高南渠、大北沟渠。已验收8个,分别为中心渠、丝线河、碑亭湖、西流水库、望月水库、马嘶口主渠、高南渠、大北沟渠。
(二)总进度情况
目前外业完成100%,内业完成90%。
二、划界依据
(1)《松滋市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方案》(试行稿)
(2)《湖北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送审稿)
三、中心渠划界情况
(一)登记单元简介
中心渠位于老城镇,从起点十三号沟到止点余家渡闸,
总长9.8公里。中心渠南通松滋河,左邻020县道,右靠居民聚集区,北抵十三号沟。
(二)河流划界
中心渠是无堤防河流,河道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即为最高洪水位淹没区域。
管理范围线,即河道管理范围与河道上水工建筑物管理范围(涵、闸、泵站等)之并集。
保护范围线,即河道保护范围与水工建筑物保护范围之并集。
(三)河流上水工建筑物划界
中心渠水工建筑物属小型级别。其划界标准分别为:
1、涵管
管理范围为其覆盖范围,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扩100米。
2、水闸和泵站
管理范围为水闸(或泵站)覆盖范围上下游方向扩100米、左右扩30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扩100米。
(四)划界结果
河道中心线长9.8公里,管理范围0.4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1.99平方公里。
(五)界桩和告示牌
界桩布置39个,布置于管理范围线上,平均间距500米
布置,人流密集区适当加密布置;编号区分左右岸,从下游往上游依次编号。
告示牌布置3个,布置于管理范围线上,优先布置于主干道旁或人流密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