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指对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巡查(访)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文字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专业各自归档装订成册。
二、档案分类及内容: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室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室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宣传培训: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参加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
5、年度报表:每年报送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的存档。
6、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站辖区协管对象(单位)名册。
7、日常工作记录: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向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转交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相关事件的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现场巡查、巡防记录等。
按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供水单位、学校和医疗机构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
每户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中应包含:被监督单位的名称、
地址、负责人、卫生计生知识培训、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现场巡查、巡防记录等。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制度建设(四篇)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制度建设一、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即卫生监督协管员在责任区域内落实案件处理,全程跟踪,协助办案。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或受理的投诉____线索经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较重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案转交和处理工作。
三、案件转交前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资料,转交案件时要填写《案件转交单》,转交单上要注明违法单位、地址、负责人、电话、经营项目及主要违法事实,并填写协管员和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处理意见。
四、相关证据材料和转交单一起交县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县卫生监督所相关经办人要签字受理。
五、县卫生监督所在查处该案件时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协助卫生监督员查处。
六、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将查处结果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查处结果登记、归档。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是指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____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____、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二、档案分类及内容:1、上级文件。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
卫生监督协管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
卫生监督协管室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投诉____。
群众投诉____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
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6、宣传培训。
卫生监督协管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参加县卫生监督所____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及图片资料。
县卫生计生委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卫生计生委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卫生计生委及其下属单位、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统一,归档范围明确;(三)分类科学,检索便捷;(四)安全保密,防止失泄密。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综合档案:包括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二)业务档案:包括卫生、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控制等业务档案;(三)声像档案:包括录音、录像、照片等;(四)实物档案:包括奖杯、奖状、证书、实物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范围:(一)机关、部门、单位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等;(二)卫生、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控制等业务档案;(三)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四)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资料、图表等。
第六条档案归档时间:(一)综合档案:每月归档一次;(二)业务档案:每季度归档一次;(三)声像档案、实物档案:每年归档一次。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二)档案柜应保持整齐、清洁、有序;(三)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整理、清理、消毒;(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八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依法利用、便民高效”的原则;(二)档案利用者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档案利用申请表;(三)档案利用者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档案,不得擅自复制、翻印、传播;(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利用登记工作。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九条档案鉴定:(一)档案鉴定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二)档案鉴定应遵循“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原则;(三)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对不宜继续保存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卫生监督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规范卫生监督工作,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以保证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延续性发展,有必要制定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
以下为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对卫生监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档案进行有效、安全、合规管理的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卫生监督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和依法行政。
二、基本原则1. 责任明确制定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的责任明确,并各负其责。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按照规定履行档案管理职责,真实记录相关信息,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规范操作所有相关人员在进行档案管理工作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操作,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严格遵守,防止出现疏漏和错误。
3. 信息安全卫生监督档案包含大量敏感信息和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必须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加强信息保护意识,严禁泄露、篡改或滥用档案信息。
4. 法律合规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操作,并及时更新档案管理制度以适应法规的变化。
三、档案归档管理1. 档案收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收集卫生监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档案。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将档案整理归类、统一编号并登记入册,确保每一个档案都有相应的出处和流转记录。
2. 档案保存卫生监督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和保存。
备份的数据要存放在安全的存储设备中,避免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档案保存时间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规定,并及时清理和销毁过期的档案。
3. 档案查询和借阅有权部门和人员可以根据需要查询和借阅卫生监督档案。
查询和借阅的人员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查询和借阅的档案要进行记录,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流转的可追溯性。
四、档案整理和编目1. 档案整理卫生监督档案应按照一定的规则和要求进行整理,保证档案的有序性和易查性。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卫生监督部门对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管理工作。
3. 主要责任部门3.1 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3.2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工作。
4. 档案管理流程4.1 档案的归档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档案分类和编号标准,将相关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归档。
归档时,应当注明文件的标题、日期、来源等信息,并做好档案密级的标识。
4.2 档案的借阅任何人员需要借阅档案,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借阅。
借阅期限为不超过30天,超过期限需要重新申请。
4.3 档案的保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或泄露。
档案保管的场所应具备防火、防水、防盗、防蛀等基本条件。
同时,需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4.4 档案的销毁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达到保管年限或者已经失去继续保存价值的,应当及时进行销毁。
销毁前需要经过审核,并在销毁记录上注明销毁的档案名称、数量和销毁时间。
5. 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卫生监督部门对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随机的监督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相关人员的考核和奖惩。
6. 附则6.1 本制度的修订必须经过卫生监督部门的批准。
6.2 对于未尽事宜,可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规定。
以上所述即为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的模板,旨在为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档案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实际制定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公布日期】•【字号】陕卫办监督发[2014]20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陕卫办监督发〔2014〕208号)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局,省卫生监督所:为深入贯彻《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监督发〔2013〕40号)文件精神,落实《陕西省2011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指导方案》、《陕西省卫生监督协管项目考核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
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有效解决基层卫生监督工作相对薄弱问题的重要契机。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发挥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本地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卫生监督协管项目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各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卫生监督协管相关文件,明确各项服务工作内容的内涵外延,所涉及到的工作,必须全面开展,按要求完成,切实解决部分地区工作开展不全面的问题。
完善本地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管理机制,以推广《陕西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手册(试行)》为契机,落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工作范围,建立起规范的服务流程,要梳理、明确不同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及时准确上报信息至上级相关部门,保障服务质量。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制度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岗位责任制度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廉洁自律制度四、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五、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六、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八、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奖惩制度九、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十、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例会制度十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轮岗轮转制度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制度一、认真履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各项职责,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按时参加卫生监督和健康服务中心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能力。
三、按时上报本辖区卫生计生监督信息。
四、按规定着装,做到仪表端正、举止文明。
五、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六、坚持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不越权执法。
七、保护举报人的监督隐私。
八、及时整理各项报表,资料规范化、档案化。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一、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二、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明”。
同时,负责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三、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四、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交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五、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六、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范本
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卫生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与健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便民、保密的原则。
第三条卫生档案管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卫生机构。
第四条卫生档案管理包括卫生档案的建立、管理、使用、保管和销毁等环节。
第五条卫生档案的建立应当按照业务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卫生档案管理应当便民为本,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方便公民获取和使用卫生档案的信息。
第七条卫生档案的保密工作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公民的隐私权利。
第八条卫生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卫生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卫生档案的建立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管理医疗卫生档案,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第十条医疗卫生档案的建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二)病历信息:包括就诊记录、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三)医学检查报告:包括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四)手术和麻醉记录:包括手术操作过程、麻醉操作过程等;(五)药物治疗记录:包括用药方案、药物剂量等;(六)出院小结及病程记录:包括出院诊断、治疗方案、康复建议等;(七)其他必要信息:根据患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采用电子化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电子卫生档案,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第十二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促进居民健康管理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第十三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二)健康体检记录:包括身高、体重、血压等健康指标;(三)疫苗接种记录:包括接种疫苗的类型和时间;(四)健康教育记录:包括健康咨询、健康宣教等;(五)慢性病管理记录:包括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管理情况;(六)孕产妇健康档案:包括孕产妇的孕期管理记录、产后护理等;(七)其他必要信息:根据居民健康管理需要确定。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卫生监督协管是城市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卫生行业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卫生行业的规范运行和安全生产。
为了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以确保各项协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数据的准确记录。
本文旨在确定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为相关部门提供指导。
二、档案管理目的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卫生行业的安全、规范运行,加强对卫生行业的监管和监督。
具体目的如下:1. 提供有效的档案信息支持,为卫生监督协管决策、风险评估和事后追责提供依据。
2. 保证卫生行业从业人员、设施和设备的合规性,防止出现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
3. 促进卫生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和持续改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档案管理内容1. 档案的设立和归档(1)依据卫生监督协管的职责和任务,设立相应的档案分类,包括从业人员档案、设施设备档案、协管部门档案等。
(2)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档案的归档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档案查阅和利用(1)建立档案查阅制度,明确档案查阅的权限和程序。
(2)提供合法、及时的档案查阅服务,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传递和使用。
3. 档案保管和保密(1)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严禁档案外借、遗失和损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3)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的档案,严格保密,依法处理。
4. 档案整理和更新(1)定期进行档案整理和更新工作,淘汰过时和无用的档案,保持档案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2)及时更新档案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使用。
四、档案管理要求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来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合法、规范和有效。
2.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保密和道德规范。
3. 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4. 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效率。
卫生监督协管五项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五项制度今年,各县(市)区在综合监督协管工作中,要全面推行“五项制度”:1、双管双责制。
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与协调下,综合监督协管组织的人员与业务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既在接受本单位人事与业务领导的同时,也接受市、县(市)综合监督机构的资质聘任管理和业务管理;各县(市)区卫计局在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下达协管工作目标的同时,也要向综合监督机构下达协管工作要求,赋予其协管工作相关职权。
市、县(市)综合监督机构要与辖区各协管组织签订业务管理目标责任书,使协管组织与监督机构实现职能与管理的有机融合。
2、工作量化制。
综合监督协管要实行工作指标量化管理,根据工作负荷情况,明确协管人员年、季、月巡查次数、巡查户数覆盖率、重点单位入户巡查率、信息报告时限与频次、工作记录时限等;对综合监督机构也要明确指导次数、培代或协同巡查次数、重点管理对象协同巡查户次、培训学时及成绩、考核次数等。
量化指标作为底限标准,不达要求要采取处理措施。
3、持证巡查制。
综合监督协管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卫生法律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提名从事协管工作的人员,应具有正式编制,参加卫计行政部门(综合监督机构)统一举办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培训,考核合格的上报卫计局,经审核同意后发给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协管员证,再经由综合监督机构聘任。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协管员证由市卫计委统一印制,全市统一编号,各县(市)区卫计局组织发放。
综合监督协管员应持证上岗,开展巡查时应向当事人出示证件。
4、例会与协同监督制。
市及各县(市)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综合监督协管工作例会制度,每季至少例会一次,例会可以与疾控工作例会合并举行。
例会内容应包括汇报工作进度、提出工作建议、传达文件精神、部署调度工作、短期专题培训等。
市、县(市)综合监督机构应建立深入社区(乡镇)培代协管员制度,责任监督人员每季度至少培代协管员实施具体监管工作一次,培代中协管员协同卫生计生监督人员开展监督工作,结合实际开展指导与培训,协同中协管人员不独立开展执法工作,书写的监督执法文书应经由卫生计生监督员审阅签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测试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部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测试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部分)一、判断题(50题)1.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对象是城镇的居民。
(X )2.根据新版规范要求,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中不再需要开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3.根据新版规范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
( X )4.农村集中式供水不包含在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范围内。
( X )5.协管员发现水质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向辖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6.协管员需要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
(√)7.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需要对城市二次供水开展巡查。
(√)8.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需要对学校供水开展巡查。
(√)9.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需要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
(√)10.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在进行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日常巡访时,如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应当场责令其停业。
( X )11.学校卫生协管服务不需要开展学校巡查,只需要开展健康教育。
( X )12.学校卫生协管服务包括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13. 学校卫生协管服务需要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14.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中不需要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
( X )15. 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中发现非法行医需要及时上报辖地卫生监督机构。
(√)16.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不需要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
( X )17.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
(√)18.基层医疗机构需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19.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基层医疗机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培训。
(X )20.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零报告制度。
计生卫生管理制度
计生卫生管理制度一、引言计生卫生管理制度是指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的计划生育和卫生管理制度。
它是保障人民群众生育权益和健康权益的重要保障,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营造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拟就计生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制度执行与监督等方面进行细致论述。
二、计划生育管理制度1. 人口政策宣传教育本单位将通过多种形式,如会议宣传、户外广告等,广泛宣传国家人口政策,普及人口控制相关知识,引导职工和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2. 组织生育检查本单位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生育检查,保障每个职工的生育行为符合国家政策法规。
对于不满意生育条件的职工,本单位将积极配合和引导相关人员进行合理的生育规划。
3. 安排生育假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本单位将合理安排生育假期,给予职工充足的生育假,保障职工的生育权益。
4. 奖励措施对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本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奖励措施,以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 查处违法行为对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本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查处,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卫生管理制度1. 健康知识宣传本单位将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活动,以提高职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2. 定期体检本单位将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及时了解职工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
3. 健康档案管理本单位将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职工的健康档案进行全面管理,并保护职工的隐私权。
4. 疾病防控本单位将定期进行疾病防控工作,加强对各类传染病的防控,以保障职工的健康。
5. 急救措施本单位将建立健全的急救措施,对职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或疾病时,及时采取应急救助措施,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
四、执行与监督1. 计生卫生管理责任制本单位将建立健全的计生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计生卫生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xx卫生计生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
XX卫生计生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卫计局档案室对本单位的党、政、工、团等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均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包括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医政、疾控、妇幼保健、卫生应急、药品器械和计划生育)等均属本单位档案管理范围。
一、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一)文书档案归档的范围1、各级党、政部门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指示、决定、命令、规定、办法、通知等。
2、各级党、政部门颁发的非卫生计生部门主管业务范围,但要执行的指示、规定、命令、决定、通知。
3、卫生计生部、省厅、市局颁发的命令、制度、办法、指示、通知文件。
4、党组、机关党委或以单位名义向上级部门及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请示、报告、批复、批示。
5、本单位党组、机关党委、班子会议记录、纪要,局务会议记录、纪要及各类会议纪要。
6、本单位各科室召开的专业会议记录(重要的)通知、报告、办法、典型材料。
7、本单位编辑的年鉴、大事记、组织沿革、各类基础数字汇编。
8、本单位召开各项会议的通知、报告、总结、典型材料、会议简报、汇报和领导的批示以及会议讨论和参阅的文件。
9、参加有关会议的文件材料。
10、本单位颁布的规定、办法、通知等的定稿和有本单位领导修改的重要修改稿。
11、关于机构调整、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及启用印章的通知。
12、综合性报告、专题调查、工作总结和转发的重要文件等。
13、长远规划、年度计划、会计决算报表、年报等。
14、关于干部的晋级、定级、调动、任免、退职、离休、奖惩的报告、规定、通知等文件。
15、本单位主编的简报、信息和各种汇编资料。
16、本单位与有关单位联合下达的指示、规定、办法、通知以及联合向上级的报告、请示及上级部门领导的批复、批示。
17、本单位党、团、工会组织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统计年报等文件材料。
18、重要的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中形成的材料。
19、人事部门介绍信存根。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规范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工作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
二、档案的建立和更新1. 本单位应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环境和职业危害,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2. 新入职员工应在入职前进行体检,并按照体检结果建立档案。
3. 档案的更新要求:1) 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档案的更新依据。
2) 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员工,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特殊职业健康检查。
4. 档案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员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联系方式等。
2) 员工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从事过的有职业病危害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内容等。
3) 员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包括体检报告和职业病筛查结果等。
4) 员工的职业病接触评估结果,包括职业危害因素接触程度和接触时长等。
5. 档案的管理责任:1) 本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
2)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更新档案,并及时通知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3) 员工个人亦有责任协助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的更新,如实提供所需信息。
三、档案的保密和使用1.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属于员工个人隐私,应严格保密。
2. 除了医疗保健、职业卫生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合法要求外,他人不得查阅或使用员工的档案。
3. 相关人员如需查阅员工档案,应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并由管理部门审核和批准。
4. 档案的使用应仅限于职业卫生、工伤保险和劳动纠纷等相关事务,禁止用于其他目的。
四、档案的保存1.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应保存至少50年。
2. 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
3. 档案保存的责任人应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及时更新损坏的档案。
4. 员工离职后,其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仍应保存至50年。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流程图
-1:卫生监视协管室工作流程图卫生监视协管室工作流程图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区〔县〕卫生监视所↓↓指导培训,定期督查卫生监视协管室↓↓1.对辖区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摸底登记造册;2.制定工作方案,每周巡查2-3次。
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发现轻微事实的发现较重事实的2名卫生监视协管员赴现场落实情况;↓↓↓1.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和卫生监视意见书2.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1.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和卫生监视意见书2.报告区〔县〕卫生监视所依法处理情况属实↓↓↓限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完成登记记录配合卫生监视员进展调查取证按前两种程序处理↓↓↓限期整改未到位,上报区〔县〕卫生监视所进展查处配合卫生监视员依法查处反应举报人调查处理情况↘↓↙建立工作档案,上报监视信息3:卫生监视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公共场所巡查登记表单位名称: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工程:卫生许可证号:1、证照应齐全:卫生许可证完备有效是□否□从业人员安康证齐全〔从业人员数:安康证数:〕是□否□卫生制度、体检档案等卫生资料齐全是□否□2、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应整洁、美观,无果皮垃圾及痰迹是□否□3、室通风换气良好,空气清洁是□否□4、旅店业:应有消毒间及消毒设施,被套、床单、茶具等公用品一客一用一消毒是□否□洗漱池、浴盆和抽水马桶应每日清洗、消毒;是□否□无卫生间的客房每床位应配备不同标准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并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是□否□5、浴室业应设有更衣室、休息室和厕所等房间,地面要防渗、防滑;是□否□应有消毒间及其消毒设施和药品;是□否□浴室及其卫生间应及时清扫、消毒无积水、无异味;是□否□应设有制止性病和皮肤病的顾客就浴的明显标志;是□否□茶具、拖鞋等公用品一客一用一消毒。
是□否□6、理发美容业应有消毒设施,理发工具采用臭氧或紫外线消毒,理发用毛巾、围布要清洁,要经常清洗,物品分类存放;是□否□应配有皮肤传染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有明显标志,并存放在指定的专用箱;被检查人签名:检查人员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此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2017.10.13•【文号】国卫办发〔2017〕50号•【施行日期】2017.10.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发〔2017〕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档案局,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档案局制定了《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档案局2017年10月13日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档案(以下简称许可档案)管理,更好地为行政许可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许可档案,是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和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许可档案工作的组织实施,许可办理机构对许可档案实施集中统一管理。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许可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四条许可办理机构应当设立许可档案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档案管理场所和工作条件,保证许可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许可办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许可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许可档案的损毁或丢失,确保许可档案完整收集、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测试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部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测试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部分)一、判断题(50题)1.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对象是城镇的居民。
(X )2。
根据新版规范要求,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中不再需要开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3.根据新版规范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
( X )4.农村集中式供水不包含在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范围内。
( X )5。
协管员发现水质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向辖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 )6.协管员需要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
(√)7.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需要对城市二次供水开展巡查。
(√)8.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需要对学校供水开展巡查。
(√)9.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需要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
( √)10.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在进行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日常巡访时,如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应当场责令其停业。
( X )11。
学校卫生协管服务不需要开展学校巡查,只需要开展健康教育.( X )12.学校卫生协管服务包括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 )13。
学校卫生协管服务需要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14。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中不需要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
( X )15。
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中发现非法行医需要及时上报辖地卫生监督机构。
(√)16.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不需要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 X )17.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
(√)18.基层医疗机构需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19。
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基层医疗机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培训。
(X )20.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零报告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整理、存储和利用,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监督协管单位的档案工作,包括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建立、整理、存储、利用、归档和保密等工作。
第三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应当依法依规建立,按照档案管理原则和标准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可靠。
第四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杜绝丢失、损坏和泄漏的情况的发生。
第五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应当根据需要设置不同级别的保管期限,并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归档和销毁。
第二章档案的建立和整理第六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建立应当明确档案的种类和内容,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包括主要的业务档案、制度档案和管理档案等。
第七条卫生监督协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和内务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权限和流程。
第八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应当按照事后归档原则进行整理,及时将产生的档案材料整理到相应的档案册或文件夹中。
第九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应当按照文件著录表进行著录和编号,确保档案的唯一性和可查性。
第三章档案的存储和利用第十条卫生监督协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库房和档案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存期限。
第十一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存储和利用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限制和控制档案的查阅权限,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二条卫生监督协管单位应当制定档案利用管理规定,明确档案的利用方式和范围,提供档案的及时、准确和方便的查阅服务。
第四章档案的归档和销毁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归档应当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程序进行,对于过期的档案应当及时归档到档案库房,并做好相应的著录和编号工作。
第十四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报批、审查、销毁和备案等环节。
第十五条卫生监督协管单位应当建立档案销毁记录和备案制度,确保销毁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留存相应的销毁记录和备案材料。
卫生监督协管2.2.3.13.C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1、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2、组织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通领域(副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开展规定项目健康检查,并将相关资料(体检表、一寸照片二张)报县卫生局确定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办理健康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组织上述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培训,并办理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
3、在市、县机构改革未完成前,继续履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职责,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许可审查、现场监督。
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根据违法事实、职责权限依法查处或固定证据报县卫生监督机构立案查处。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1、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报告,及时联系具有合法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检查、鉴定。
2、掌握辖区内职业健康危害单位基本情况,每季度对职业健康危害单位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完善健康档案。
3、协助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对企业管理人员、职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4、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1、不定期对辖区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和学校自备供水单位进行巡查,发现水质异常变化情况和群众举报投诉时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处理;2、督促供水单位每年定期对制、管水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协助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及业务知识培训。
3、每季度定期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制水工艺流程是否规范、混凝剂和消毒剂索证及投加是否规范,常规检验开展情况及记录),并填写卫生监督报告卡。
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篇)
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用于记录职工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重要文件,是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基础。
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职工的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第五条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所有者为职工本人,单位必须对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行保密管理。
第六条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办理、保存、销毁标准进行管理。
第二章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第七条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工作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职业健康体检结果等。
第八条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及时更新,单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职业卫生档案调查。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十条单位应当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安全保密,未经职工本人同意,不得泄露或篡改。
第三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第十一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职业健康监护计划、职业健康监护方法与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结果等。
第十二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按照职工的工作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和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三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及时更新,每次职业健康监护后,应当将结果及时记录并告知职工本人。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健康监护活动,保障所有职工按照规定进行职业健康监护。
第十五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职业健康监护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六条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行抽查,督促单位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监督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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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是指对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建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二、档案分类及内容: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室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记录。
4、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向县级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及处理结果。
6、宣传培训: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参加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对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及图片资料。
7、年度报表:每年报送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
8、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9、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职业卫生、学校、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
每户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中应包括:被监督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卫生计生监督意见书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