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活期储蓄业务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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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期储蓄业务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规范丹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款业务操作,确保客户资金的安全,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2 范围
2.1 本规程明确了本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款对象、要求、利率、币种与交易载体、业务办理等内容和要求。
2.2 本规程适用于本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款业务的操作。
3 术语与定义
个人活期储蓄存款业务是指没有固定期限,可随时存取的一种个人活期个人业务业务。
4 职责与权限
4.1 支行柜员负责客户资料的初审、录入、查询,以及对规定操作权限内的活期个人业务业务的办理。
4.2 支行主管柜员负责客户资料的审核、保管、更改的查询,对支行柜员办理超过权限的业务进行授权。
4.3 运营管理部负责本行活期储蓄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5 政策
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
6 流程图
7 风险控制要点
详情见风险库
8 流程描述
8.1 开户
8.1.1 存款对象
活期储蓄存款对象为个人。
8.1.2 要求
8.1.2.1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撤销等必须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储蓄管理条例》等有关管理规定。
8.1.2.2 活期储蓄存款开户时系统支持存折零余额起存,多存不限,由银行发给存折或卡以后凭卡折办理存取。
8.1.2.3 每季月末20日结息一次,利息并入本金起息,未到结息期销户者,利息算至销户的前一天止。
8.1.2.4 本业务开户实行实名制,新增客户信息需要预留客户身份证复印件附申请书后;支取方式有凭证件、密码、无等类型。办理通兑业务时,支取方式必须为密码或凭证件。
8.1.2.5 办理本业务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由主管柜员进行授权。
8.1.3 利率
以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8.1.4 币种与交易载体
活期储蓄存款适用于人民币,交易载体为《丹东银行普通存折》、《丹东银行银杏卡》。
8.1.5 客户申请
开户时,客户根据需要选择个人结算账户或储蓄账户,个人结算账户可办理存现、取现、代发工资、转账业务,储蓄账户只能办理存现、取现业务。申请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的客户,需在《个人客户开户申请表》上填写开户信息,再将现金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他人代存的,除提交与户名相同的有效证件外,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一并交给柜员。
8.1.6 柜员审核
柜员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审核客户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后,清点现金并审核《个人客户开户申请表》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8.1.7 交易录入及业务处理
柜员审核无误后,首先建立客户信息,录入客户信息,然后选择交易载体,录入相关要素,核对无误后,提交成功打印相关凭证。
8.2 现金存款
8.2.1 客户申请
客户凭普通存折、卡,口述存款金额申请办理现金存款业务,现金存款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果是代办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8.2.2 柜员审核
客户前来办理存款业务时,柜员应清点现金,并审核普通存折或卡的真实度。
8.2.3 交易录入及业务处理
柜员审核无误后,选择存款存入交易,录入相关要素成功后,打印个人业务凭条和普通存折,个人业务凭条正联交客户签字确认后作贷方凭证,在凭条上加盖业务公章,将普通存折或卡及个人业务凭条回单交给客户。
8.3 取现
8.3.1 客户申请
由客户直接口述取款金额,并提供普通存折或卡,取款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果是代办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8.3.2 柜员审核
柜员审核客户递交的普通存折或卡和取款人有效身份证件。
8.3.3 交易录入及业务处理
柜员审核普通存折或卡无误后,选择存款支取交易,刷折或刷卡后核对普通存折或卡的磁道信息,并输入交易金额等要素,交易金额5万元以上的须经主管柜员授权,提交成功打印《丹东银行个人业务凭条》普通存折,核对无误后,个人业务凭条正联交客户签字确认作借方凭证,然后在凭条上加盖业务公章,将普通存折或卡、现金及个人业务凭条回单交给客户。
8.4 转账
8.4.1 客户申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办理转账业务,客户须凭普通存折或卡向另一份普通存折或卡或账户办理存款转账。若转入方无折或无卡时需要填写《丹东银行个人业务凭条》
背面的相关信息。
8.4.2 柜员审核
柜员审核客户递交的普通存折、卡和《丹东银行个人业务凭条》背面的信息。
8.4.3 交易录入及业务处理
柜员核对无误后,选择转账交易,输入各要素,交易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须经主管柜员授权,提交成功打印《丹东银行个人业务凭条》及普通存折,交客户签字确认,然后在凭条上加盖业务公章,普通存折或卡及个人业务凭条回单交给客户,转账凭证正联作记账凭证。
8.5 销户
8.5.1 客户申请
由客户直接口头说明,提交普通存折或卡。
8.5.2 柜员审核
柜员需审核客户提交的普通存折或卡的真实度。
8.5.3 交易录入及业务办理
柜员选择销户交易,刷折或刷卡读出信息,输入其他要素,核对无误后提交,交易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须经主管柜员授权,提交成功后打印普通存折和个人业务凭条,个人业务凭条交客户签字确认,并加盖业务公章,回单联交给客户。个人业务凭条正联作借方凭证,普通存折及卡作剪角处理,若现金销户的,需配付现金交给客户。
8.5.4 特殊业务的办理
客户在活期储蓄业务办理中如需(存折、卡、密码)挂失、密码重置、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