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性善恶的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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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孟老夫子的“性善论”出来后,然后他同门的后进,筍老先生觉得有所偏颇,不同意孟老先生的学说,针锋相对,创造了个“性恶说”。千百年来,一代又一代的后生,根据自己的环境,学识,位置形成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以及为了生存的既得利益和沽名钓誉,自觉和违心的跌入到这个大染缸中,不能自拔。
时间走到了今日,作为烟火人生的我们,寻常的屁民一枚。无法超脱,无能入籍“上智”和“下愚”的仙籍。狗苟蝇营,艰难为生,亦不能免俗,亦跌入此染缸中不能自拔。
人说这世界上有两种事情比较难,一是让别人接受自己的思想,更尤其是已形成成见的人;二是让别人口袋的钱自愿的掏出送到自己口袋里来,而别人口袋并不宽裕。如果这两个事情能够修炼到超凡脱俗,收放自如,那都是人中极品,都是俗世瞩目的角色。
人是群体性生物,群体性生物分工绝不相同,环境,位置也绝不会相同,形成的价值观也绝不相同。有正就有反,这点可能是绝对的,和物质运动论一样。
我从来就没有打算说服任何一个人,我对我自己的斤两还是自知的。我只是创造个场所来探讨,相互质疑。旁观者清,让别人找出自己的短板,补上,大家一起共同进步。何乐而不为呢?
庄周说“性”是天然的,天生的,“人”是后为的,雕琢的。无论“性善论”作为主导,还是“性恶论”作为主导,“性”是大家没有争论的,作为公允的问题存在着。
上天在创造生命时,创造了个生物圈,一方的“损”成就另一方的“益”,生生不息,周而反复。生命以“物”的形式存在,又以“物”作支撑来生存,支撑生命的“物”是“利”的其中一些等同,属于“实物”范畴。另一部分的“利”,是物的幻化和升华,属于精神层面。精神是'物"的载体和源头。很多人得鱼忘荃,忘记了“物”。
生命的某一种群,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必须尽可能的最低限度的止“损”,才能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所以,趋吉避凶,就利去害是生物生存最根本的本能。生物表现的“善”或“恶”,就是趋吉避凶,就利去害当时的最好结果。此种选择就是自己或团体亦或种群当时最好的结果,是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善”和“恶”是生物有机的天生本能,不可人为的分割。否则无法生存于环境,他的有机结合才能收放自如的面对不同的生存环境,使自己或团体或种群能够很好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