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pdf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宏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程序,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母子公司管控体系要求,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实行宏
观调控、集中归口、责权对等、分级授权管理。
第三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整体效益;
(2)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国际规范运作;
(3)有利于建立机构精简、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
(4)有利于加强经营管理,建立信息畅通、反应灵活、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若未特别提及,等同于子公司运用本制度。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可依据本制度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管理范围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母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本单位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和管理定位,制订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办法;提出组织机构改进建议;按管理权限,核定、审批管控范围
内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执行情况。第八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归口上报需集团公司审批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核定、审批管理权限以内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调控的范围:
(1)集团总部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部门正副职及领导班子设置职数;
(2)审核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经营层设置职数,提交总裁办公会研议后,提请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审核备案子公司人员编制、部门正副职设置职数。
第十条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自行管理的范围:
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结合本企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分解职能部门具体
人员编制,确定部门正副职职数以及部门内业务单元设置。
第三章调整依据及要求
第十一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根据企业类别、发展战略、组织结构模式、经济效益、管
理幅度、员工总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二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调整应广泛征求多方面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及时、谨慎、民主、科学决策,最大限度减少改革成本。
第十三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应适应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和外部市场变化的要求,顺应国内外上市公司组织结构的发展趋势,减少中间管理层次,避免设置业务重复或职能相近
的机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式管理。
第十四条岗位设置不宜过细,不得因人设岗。要撤并无效、低效岗位,提高人员素质,
实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满足专业化协作的需要。提倡部门按业务流程管理,部门内
一般不再下设二级职能处室,减少工作界面,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
第十五条确定人员编制,必须以核准的工作量和生产任务为前提,以科学先进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为依据,先定任务、定职责、定岗位,后定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人员,不得
超编制用人或无编制增人。
第十六条严格职数管理,不得超职数配备经营层成员,已超职数配备的,要逐步压缩到
职数以内。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子公司意见的基础上,就子公司机关职能部室人员编制控制人数指导意见,尤其是副职或助理设置职数务求精干。
第四章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调整步骤
第十八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调整分三种形式开展,分别为年度例行审议、组织变革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