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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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确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实现持续改进。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各过程审核。
3定义
3.1审核范围:审核的活动和过程以及所覆盖时期的描述。
3.2审核准则:用作与审核证据进行比较的依据。
3.3审核证据:与审核准则有关的并且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
3.4审核发现:将收集到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评价的结果。
4职责
4.1管理者代表
a)批准审核方案和年度内审计划及审核实施计划;
b)批准内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报告;
c)领导内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工作;
d)指定内审组长;
e)审批对内审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制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和验证。
4.2管理部
a)编制审核方案及年度内审计划;
b)负责内审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年度审核计划的编制。
4.3内审组长
a)制定审核实施计划,准备工作文件,布置审核员工作;
b)主持审核会议,控制现场审核实施,使审核按计划和要求进行;
c)确认内审员审核发现和不合格项报告;
d)提交审核报告,向受审核方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e)整理审核实施中形成的所有文件,并做好分发、归档工作。
4.4内审员
a)负责编制所审核项目的检查表,并按审核计划和检查表的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履行审核。
b)认真观察、收集、分析与审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的客观证据,并作好审核记录。
c)向内审组长如实报告审核结果,提交所承担审核项目的不符合性报告,对其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和结果予以跟踪、验证。
5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
6程序
6.1年度审核计划的编制
6.1.1管理部于每年1月份编制出当年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年度审核计划》,确定审核的时间、部门(或要求)。
6.1.2《年度审核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生效。
6.2内审小组
6.2.1内审成员资格: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内训审员培训考试合格,且持有证书者。
6.2.2内审员不能审核本部门的工作,以保持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6.2.3内审员还须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熟悉相关业务工作。
6.2.4每次审核时,内审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两人。
6.2.5每次审核时的内审小组成员由审核组组长负责发起、联系及协调。
6.3审核实施的策划
6.3.1每次审核实施的前三周,管理者代表委任内审组长,组长负责对整个内审过程进行策划,并编制《审核实施计划》,交管理者代表批准。计划的编制要具有严肃性和灵活性,其内容主要包括:a)审核目的、范围、方法、依据;
b)内部审核的工作安排;
c)审核组成员;
d)受审时间、地点;
e)受审部门及审核要点;
f)预定时间,持续时间;
g)开会时间。
6.3.2实施计划应细化到所审核部门覆盖的要素或过程;
6.3.3实施计划应在审核前十天,由审核组组长发至各被审核部门,若有异议时应与内审组长协商修改。
6.4审核方式
6.4.1本公司审核方式分为下列二种:
6.4.1.1定期审核:每年至少一次,由管理部依据批准后的年度内审计划组织实施。
6.4.1.2审核:参照手册中临时审核的时机,由管理部提出申请,经管理者代表批准,由管理部组织进行审核工作。
6.5审核实施
6.5.1编制检查表
6.5.1.1审核前,内审员应编制《内审检查表》,检查表应突出审核区域的主要职能,选择典型关键的问题。
6.5.1.2检查表应覆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全部职能,包括五大相关方的一些要求。
6.5.1.3检查表使用一段时间后应形成相对稳定的内容,作为标准检查表,为以后内审提供参考。
6.5.2内审首次会议
6.5.2.1参加会议人员:内审组人员和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与会人员填写《内审会议签到表》,并由内审组保留会议记录。内审组长主持会议。
6.5.2.2会议内容:由组长介绍内审目的、范围、依据、方式、组员和内审日程安排及其他有关事项。
6.5.2.3规模较小、时间较短或常规性内审,可不召开首次会议,是否需要召开由内审组长决定。
6.5.3现场审核
6.5.3.1现场审核原则
a)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b)标准与实际核对的原则;
c)依次递进审核的原则:实际有没有、做没做、做得怎样三个方面依次递进;
d)独立公正原则。
6.5.3.2收集客观证据
a)内审员应根据《审核实施计划》、《内审检查表》有目的、有重点地收集客观证据;
b)内审员采用访问、面谈、查阅文件和记录、观察现场和验证等方式收集证据;
c)内审员应将收集的客观事实及时分析,形成审核证据并记录,避免事后追忆;
d)应特别注意识别并指出改进的机会,提出改进的建议。
6.5.4审核发现
审核组应将审核发现的事实与审核准则进行比较,确定不符合事实,并及时通报受审核部门。
6.5.5编制不合格项报告
6.5.5.1内审员对审核发现进行评审后编制《不符合项目报告》;
6.5.5.2符合的判定分为三种
a)严重不符合项;
——系统性失效:某一重要过程失控;
——区域性失效:某一组织单元(部门)全面失控;
——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不合格:违反法律、危害客户等;
注:失控——无文件规定/有文件规定不执行/执行完全无效果
b)轻微不符合项
——在某一单项作业中,发现个别的不合格;
——对所审核区域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效性而言,属于次要问题。
c)观察项
——轻微且偶然发生的不合格;
——虽然有不合格迹象,但缺乏客观证据;
——不合理但并未违反审核准则。
6.5.5.3内审员应当天把所有不合格项向内审组长通报,内审组长当天对不合格项进行审查。
6.5.5.4审核结束前,所有的不合格项都应得到受审核部门负责人的确认并签字。
6.5.6次会议
6.5.6.1审核结束后应召开末次会议,由内审组人员和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内审组长主持,与会人员签到。
6.5.6.2末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a)重申审核范围、目的和依据;
b)审核说明;
c)宣读不合格项报告;
d)提出纠正措施要求。
6.5.6.3对审核异议的处理:被审核部门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时,除可当场提出说明或证据资料外,亦可于审核结束后三天内提出书面资料交内审组长审查。如未提出则视为完全承认该份《不符合项目报告》所描述的实际现状,不得异议。
6.5.6.4末次会议应有记录,并保存。
6.6审核报告撰写,整理及管理审查:内审组组长三天内将《内审报告》整理完毕,呈管理者代表审查,以达到高阶管理人员对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系统状况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