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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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

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

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引言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坚决纠正一些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教育部特制定本禁令。

一、禁令内容1. 禁止各级各类中小学组织或变相组织有偿补课。

2. 禁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课余时间、周末、寒暑假等时间进行有偿辅导。

3. 禁止学校、教师以任何形式推荐或默认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4. 禁止学校、教师以任何名义收受补课机构给予的财物。

二、违规处理1. 对违反禁令的学校,教育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减少招生计划等措施。

2. 对违反禁令的在职教师,教育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教师资格等措施。

3. 对违反禁令的学生,学校应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警告、记过等措施。

三、监督检查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排查制度。

2. 鼓励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违反禁令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3. 教育部将对违反禁令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四、组织实施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禁令得到有效执行。

2. 各级各类中小学要切实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确保教师熟知禁令内容,自觉遵守禁令。

3. 广大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五、总结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禁令,旨在维护教育公平,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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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及其教职工进行有偿补课

教育部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及其教职工进行有偿补课

教育部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及其教职工进行有偿补课教育部最近发布了一项规定,明确禁止中小学及其教职工进行有偿补课。

这一规定旨在解决当前中小学生面临的过重课业负担和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并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该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1. 禁止中小学及其教职工在课外时间以有偿形式提供补习课程。

此举旨在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自主学习和兴趣发展。

2. 禁止中小学校和教职工以任何形式在校内外组织有偿补课培训班。

这样可以防止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配,避免给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增加额外的经济负担。

3. 禁止中小学及其教职工接受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培训机构的邀请。

这样可以避免学校和教师利用有偿补课培训机构谋取私利,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教育部对这一规定的出台有着明确的目标和意义。

首先,禁止有偿补课可以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自主学习和全面发展。

其次,禁止有偿补课可以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减少因经济差异而导致的教育不公平现象。

最后,禁止有偿补课可以遏制教育领域的不正之风,保障教育资源的公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对于中小学和教职工来说,遵守这一规定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教职工应当以教育公平和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己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利用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总之,教育部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及其教职工进行有偿补课,是为了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和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推动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中小学和教职工应当严格遵守这一规定,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教育部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及其教职工进行有偿补课

教育部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及其教职工进行有偿补课

教育部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及其教职工进行有偿补课1. 背景近年来,有偿补课现象在中小学教育领域逐渐兴起,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益,教育部针对此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2. 规定内容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中小学及其教职工禁止进行有偿补课,具体内容包括:2.1 严禁中小学教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教职工应严格遵守教育教学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补课。

对于违反规定的教职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2 严禁在学校场地进行有偿补课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公平、公正的研究环境,不得允许在学校场地进行有偿补课。

学校应加强对校园场所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2.3 严禁中小学及其教职工参与有偿补课中小学及其教职工应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得参与有偿补课。

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落实与监管为确保教育部规定的有效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中小学及其教职工的监管,具体措施包括:3.1 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和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法规意识,确保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2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中小学及其教职工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3.3 鼓励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鼓励社会各界对中小学及其教职工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对举报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4. 结语教育部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及其教职工进行有偿补课,旨在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益。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及其教职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而努力。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
格规定
教育部针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以
确保教育公平和教师职业道德。

以下是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
有偿补课的主要规定:
1. 教育公平原则:教育部强调教育公平的重要性,禁止中小学
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对学生造成的不公平。

教育资源应当平等
地分配给所有学生,不应因有偿补课而导致学生之间的差距加大。

2. 在职教师补课限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应该遵守以下限制:
- 在职教师不得在本职学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 在职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或其家长主动提供有偿
补课服务;
- 在职教师不得在校外机构、社会组织等地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 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 中小学补课管理: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补课管理制度,并加
强对补课行为的监管。

学校应当:
- 审查教师的补课行为,确保其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 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防止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 对发现的有偿补课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 督导和检查:教育部将加强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督导和检查力度。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措施,以维护教育秩序和师德师风。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旨在保障教育公平和提高教师职业道德。

全社会应共同努力,遵守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教育局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管理规定

教育局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管理规定

龙江县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管理规定(讨论稿)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县教育局对中小学教师进行有偿补课违规违纪行为作如下规定:一、严禁教师组织中小学学生在家或其他场所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

二、严禁任何学科教师课堂不讲新课内容,课后办班收费讲新课。

???三、严禁教师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四、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为退休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而从中获利。

五、严禁不同学科教师联合办班,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教师接受民办学校或社会其他文化补习学校聘请,兼职兼课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七、严禁学校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内外机构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以上七项行为,一经查实,对学校、学校领导及教师将给予如下处理:一、学校组织开展有偿补课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从严精心整理追究校长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校长作出组织处理。

二、学校一年内出现两起教师个人有偿补课行为将追究校长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年终绩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三、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本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四、取消其两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等资格。

五、对已经取得了职称的,实行“高职低聘”,在其后三年中予以降职聘用。

六、对已经评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称号的,取消其称号。

七、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调离教师岗位,由学校解聘。

以上办法可以单独执行,也可以合并执行。

凡过去规定与此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精心整理。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有
偿补课的规定
背景
为了保障中小学生的研究权益和公平竞争环境,教育部制定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这一规定旨在解决教育资源不平衡、课外负担过重以及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规定细则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具体细则如下:
1. 禁止中小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不得组织教师进行有偿补课活动,以保障学生平等的研究机会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

2. 禁止在职中小学导师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导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导师应专注于在校教学工作,确保学生获得规范的教育。

3. 推动课后辅导与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教育部将推动课后辅
导与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以提供更加丰富的研究资源和培养机会,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4. 建立监督机制:教育部将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中小学校和
在职中小学导师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定得以有效执行。

若违反规定的后果
对于违反规定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教
育部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降职和开除等。

结论
教育部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旨在
营造公平竞争的教育环境,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推动课后辅导与
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我们应当遵守这一规定,为学生提供公正的
教育机会。

教育部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及其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教育部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及其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教育部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及其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活动一、政策背景近年来,有偿补课现象在一些地区和学校仍然存在,严重影响了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保障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及其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二、政策内容1. 禁止有偿补课:中小学校及其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线下补课、线上补课、家教等。

禁止有偿补课:中小学校及其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线下补课、线上补课、家教等。

2. 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学校应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堂教学内容,确保教学质量。

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不得敷衍塞责。

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学校应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堂教学内容,确保教学质量。

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不得敷衍塞责。

3.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补课。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补课。

4. 保障学生权益:学校和家长应共同关注学生的研究需求,引导和鼓励学生自主研究,不得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保障学生权益:学校和家长应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需求,引导和鼓励学生自主学习,不得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5. 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教师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教师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三、政策实施与监管1. 加强政策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认识。

加强政策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认识。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
格规定
一、背景
近年来,一些中小学和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不仅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还损害了教育公平。

为了规范教育
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益,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
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二、政策目标
1. 坚决杜绝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维护教育公平;
2. 规范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三、政策内容
1. 严禁中小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 中小学校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 中小学校不得在正常教学时间之外安排补课,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补课。

2. 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
- 在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 在职教师不得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诱导、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 加强对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管:
-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行为;
- 鼓励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进行举报。

4.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 对违规进行有偿补课的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四、实施时间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附则
本规定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希望各中小学和在职教师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共同维护教育公平,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教育部严格禁止

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教育部严格禁止

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教育部严格
禁止
教育部关于禁止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禁止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
偿补课的通知》,明确禁止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
补课活动。

一、禁止内容
1. 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有偿补课。

2. 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
信息。

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违规处理
1.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2. 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3. 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1.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监管,确保通知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2. 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杜绝有偿补课现象。

3. 广大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教育部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持续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教育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以上就是关于教育部禁止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的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家长和教师能够认真遵守,共同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部规定

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部规定

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
部规定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严禁进行有偿补课。

此规定旨在维护学生权益,保证教育公平,并加强教育质量管理。

以下是该规定的主要内容:
1. 定义:有偿补课指在正常教学工作之外,教师以任何形式接受学生或家长的付费补课请求,并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2. 禁止性质:有偿补课被视为一种违规行为,教育部将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的教师和相关机构。

3. 学生权益保护:有偿补课容易造成教育资源的差异化分配,加重学生之间的负担差异。

该规定旨在保护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益,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的研究机会。

4. 教育公平:教育部鼓励学校通过提供充足的研究资源,确保学生能够在校内充分研究。

学校应加强自身教育质量管理,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以满足学生的研究需求。

5. 教育质量管理:教育部将通过建立健全的教学评估机制,对学校进行监督和评估。

对于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学校和教师,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6. 家长监督责任:家长应积极履行监督教育的责任,不鼓励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

家长应重视学生的研究兴趣和能力培养,合理安排研究时间和课外活动。

教育部的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旨在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

学校、教师和家长都应共同遵守该规定,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研究环境和平等的研究机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的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师[2015]5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5.06.29
【实施日期】2015.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
(教师[20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现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

各省级教育部门是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
际研究制订标本兼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化的违规处理办法。

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二、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

我部将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开展自查,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该文档旨在简要概述教育部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行为的严禁规定。

背景教育部旨在维护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确保学生的权益和教育质量。

因此,教育部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设立了严格的规定。

规定内容根据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不得从事有偿补课行为。

具体规定如下:1. 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安排或允许教师在自己的授课时间以外,为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

2. 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私下为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

3. 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不得借助名义模糊的机构或个人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有偿补课规定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教育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对中小学校进行警告、罚款或撤销办学资质等行政处罚。

2. 对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进行警告、纪律处分、取消教师资格证等行政处罚。

3.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惩处措施。

效应和意义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具有以下效应和意义:1. 维护公平竞争:禁止有偿补课可以减少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分配,确保学生在同一教育环境下获得平等的研究机会。

2. 提升教育质量:有偿补课行为可能导致教育质量下降,因此该规定能够促进教师专注于正式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 保护学生权益:禁止有偿补课可以避免学生和家长过度负担,减少可能带来的教育和经济问题。

结论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是为了维护教育公正和提升教育质量而制定的重要措施。

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应该严格遵守该规定,确保学生的权益和教育的公平性。

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部规定

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部规定

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
部规定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严禁有偿补课。

以下是该规定的要点:
1. 禁止中小学有偿补课:教育部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这是为了维护教育公平,防止形成教育资源的二级市场,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2. 严禁利用职务从事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得利用自己的职务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这是为了防止教师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确保教师专注于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3. 责任和处罚:教育部强调,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监管和管理中小学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

对于违反规定的教师,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纪律处分甚至解聘。

4. 加强监督和检查:教育部将加强对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通过建立举报渠道和投诉机制,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共同监督教师的行为。

5. 提高教师待遇:为了减少教师有偿补课的动机,教育部将努力提高教师的待遇和福利,确保教师可以获得公平的报酬和职业发展机会。

同时,教育部也鼓励学校和社会各界提供更多的补充教育资源,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总之,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做出了明确的禁止规定。

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学生的权益,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正。

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背景近年来,中国教育系统面临着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教师有偿补课现象普遍等问题。

为了规范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教育部制定了严格的规定。

规定内容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禁止有偿补课: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补课,包括但不限于课后辅导、竞赛辅导等。

教育部强调,教师的职责是在正式课堂上进行教学,不应以有偿补课的形式增加学生的课外负担。

禁止有偿补课: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补课,包括但不限于课后辅导、竞赛辅导等。

教育部强调,教师的职责是在正式课堂上进行教学,不应以有偿补课的形式增加学生的课外负担。

2. 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有偿补课规定的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教育部将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相关部门将对违规教师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有偿补课规定的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教育部将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相关部门将对违规教师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3. 加强监管:教育部将加强对中小学有偿补课现象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将定期对学校进行检查,确保学校严格执行有偿补课规定,并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

加强监管:教育部将加强对中小学有偿补课现象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将定期对学校进行检查,确保学校严格执行有偿补课规定,并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

4. 加强家长引导:教育部呼吁家长积极引导孩子,合理安排课外活动时间,不过分追求研究成绩。

同时,鼓励家长与学校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研究情况,共同营造轻松的研究氛围。

加强家长引导:教育部呼吁家长积极引导孩子,合理安排课外活动时间,不过分追求学习成绩。

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

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

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背景教育部意识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对中小学教育的负面影响,并决定制定严格的禁令来解决问题。

目标教育部的目标是严格禁止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以保障公平的教育机会和提高教育质量。

禁令内容教育部制定了以下禁令内容:1. 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偿补课,包括但不限于私人辅导、培训班授课等。

2. 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有偿工作,以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育工作中。

3. 学校不得组织或支持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并应建立监督机制,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4. 学校和教师须遵守教育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实施措施为了确保禁令的有效实施,教育部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对中小学和在职教师的监督力度,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监督。

2. 建立专门的检查机构,定期对学校和教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教育意识和职业素养。

4. 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投入,提高中小学教育的质量,减少学生和家长对有偿补课的需求。

受益与影响该禁令的实施将带来以下受益和影响:1. 公平教育机会:禁止有偿补课将减少学生之间的差距,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

2. 提高教育质量:教师将更专注于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的研究效果。

3. 缓解学生和家长压力:减少有偿补课的需求,降低学生和家长的经济和心理压力。

4. 职业道德规范:通过禁止有偿补课行为,教师将更加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结论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旨在保障公平的教育机会和提高教育质量。

通过加强监督力度和实施相应措施,禁令将带来受益和影响,推动教育体系的改善和发展。

教育部对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的明确禁止

教育部对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的明确禁止

教育部对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的明确禁止教育部通知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现就禁止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禁有偿补课行为1. 定义:本通知所称有偿补课,是指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在课堂教学时间之外,对学生进行辅导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2. 禁止行为:- 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针对中小学生的学科类课程进行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行为。

- 禁止任何形式的小组补课、一对一辅导等活动,并明确指出这些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法规要求。

二、强化责任追究1. 监督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家长举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管力度。

2. 处罚措施:- 对查实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等处分。

- 对于屡次违规、情节恶劣的教师,将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

- 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将被要求立即整改,并可能面临罚款、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家长会和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教育部关于禁止有偿补课的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家长和学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四、构建健康教育生态1.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持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

2. 优化课堂教学:鼓励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能够学足学好。

3. 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倡导教育多元化,注重学生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减少单一的学科应试压力。

五、实施时间及范围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

六、附则本通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负责解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对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管控

教育部对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管控

教育部对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管控引言有偿补课行为不仅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原则,也影响了教育行业的形象。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教育部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管控。

管控内容1. 禁止有偿补课行为教育部明确禁止中小学校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包括线上和线下形式。

教师不得在课堂之外,以任何方式对学生进行有偿辅导。

2. 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

3.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应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的思想觉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和教师观。

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维护教育公平。

4. 落实教育监管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和教师的监管,严肃查处有偿补课行为。

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教师,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5. 引导家长合理对待子女教育家长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对待子女的教育,不盲目追求课外辅导,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实施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部的管控政策,提高全社会对有偿补课行为的认识。

2. 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有偿补课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举报线索进行及时查处。

3. 开展专项治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4. 加强师德师风考核将师德师风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对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影响恶劣的,要撤销教师资格。

5.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学校教育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从根本上解决有偿补课问题。

结语教育部对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管控,旨在维护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要严格遵守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教育部规定严禁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进行有偿补课

教育部规定严禁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进行有偿补课

教育部规定严禁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进行有偿补课引言有偿补课是指在正常教学时间之外,教育从业者以盈利为目的对学生进行的辅导活动。

近年来,有偿补课现象在一些地区和学校仍然存在,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和教育从业者的职业形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教育部出台了相关规定,严禁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进行有偿补课。

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加强对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管。

规定内容1. 严禁中小学进行有偿补课教育部明确规定,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活动。

这意味着学校不得在正常教学时间之外,以盈利为目的对学生进行辅导。

学校应当将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给所有学生,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在正常教学过程中获得充分的学习机会。

2. 严禁在职教育从业者进行有偿补课教育部明确规定,在职教育从业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补课。

这意味着教育从业者不得在正常教学时间之外,以盈利为目的对学生进行辅导。

这一规定旨在维护教育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确保他们专注于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3. 加强对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管教育部将加强对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管,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学校的监管,确保学校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活动;- 加强对在职教育从业者的监管,确保他们不得进行有偿补课;- 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对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举报;- 对违规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结语教育部规定严禁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进行有偿补课,这是为了维护教育的公平性和教育从业者的职业形象。

我们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学习空间。

教育部强烈禁止中小学校及在职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

教育部强烈禁止中小学校及在职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

教育部强烈禁止中小学校及在职教育从业者
有偿补课
教育部近期发布通知,对中小学校及在职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了强烈禁止。

以下是该通知的主要内容: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为保障学生的公平接受教育,中小学校不得组织或支持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这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或寒暑假进行有偿补课。

2.严禁在职教育从业者从事有偿补课:在职教育从业者包括教师、辅导员、教育培训机构的员工等。

教育部明确规定,这些从业者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补课活动,以确保他们专注于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3.强化监督执法力度:教育部将加强对中小学校及在职教育从业者的监督执法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专项检查,对违反禁令的学校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给予行政处罚、撤销资质等。

4.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教育部将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禁令内
容,提高全社会的意识和认识。

同时,将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引导学校和从业人员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教育部此次强烈禁止中小学校及在职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旨在维护教育公平,确保学生能够公正获得教育资源。

全社会应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努力为孩子们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员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员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员有
偿补课的规定
背景
根据教育部的严格要求和政策,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员严禁进行有偿补课。

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提高教育质量,以及保护学生和教师的权益。

规定内容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有偿补课的任务或提供有偿补课的服务。

有偿补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 在学校以外的时间为学生提供有偿教学或辅导服务;
2. 接受学生或家长的资助,并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3. 以个人名义或通过合作机构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惩罚措施
针对有偿补课行为,教育部将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 记过处分:对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员给予嘉奖、通报批评等处分;
2. 停职整顿:对有偿补课行为严重的教员给予停职整顿,并责令其参加相关培训和教育;
3. 解聘处理: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教员,将被解聘并列入教育部的黑名单,禁止其从事教育工作。

落实措施
为确保这一规定能够有效落实,教育部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监督管理:教育部将加大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员的监督力度,加强巡查和检查,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
2. 宣传培训:教育部将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禁止有偿补课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政策法规;
3. 奖惩激励:教育部将对严格执行规定的学校和教员给予嘉奖和激励,提高违规成本和风险。

结论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员有偿补课,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和保护学生权益。

中小学校和在职
中小学教员应牢记这一规定,切实履行教育使命,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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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教育局
关于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管理规定
(讨论稿)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县教育局对中小学教师进行有偿补课违规违纪行为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教师组织中小学学生在家或其他场所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

二、严禁任何学科教师课堂不讲新课内容,课后办班收费讲新课。

三、严禁教师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四、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为退休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而从中获利。

五、严禁不同学科教师联合办班,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教师接受民办学校或社会其他文化补习学校聘请,兼职兼课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七、严禁学校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内外机构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以上七项行为,一经查实,对学校、学校领导及教师将给予如下处理:
一、学校组织开展有偿补课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从严追究校长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校长作出组织处理。

二、学校一年内出现两起教师个人有偿补课行为将追究校长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年终绩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三、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本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四、取消其两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等资格。

五、对已经取得了职称的,实行“高职低聘”,在其后三年中予以降职聘用。

六、对已经评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称号的,取消其称号。

七、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调离教师岗位,由学校解聘。

以上办法可以单独执行,也可以合并执行。

凡过去规定与此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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