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农商银行保证担保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农商银行保证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规范本行保证担保业务,促进保证担保业务的稳健发展,维护本行信贷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开展原则

本行保证担保业务开展应当遵循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原则。合法性,是指保证担保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性,是指在合法性前提下保证担保的各项手续完备;可靠性,是指所设保证担保确有代偿能力并易于实现。

第三条保证担保定义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本行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保证担保方式

保证担保包括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本行仅接受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共同保证定义

共同保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共同为同一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第六条共同保证方式

共同保证包括连带责任共同保证和按份共同保证。

连带责任共同保证,是指保证人与本行在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份额,或约定不明确,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各保证人对全部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本行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个保证人履行全部清偿责任。

按份共同保证,是指保证人与本行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份额,保证人按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

本行原则上不接受按份共同保证。

第七条最高额保证定义

最高额保证,是指保证人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不特定债权所做的保证担保。

第八条涉外保证担保定义

涉外保证担保,是指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的保证担保,以及外国公民提供的保证担保。

第九条保证额度定义

保证额度,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务对应的本金余额。

第十条保证合同订立

保证担保应签订书面合同。保证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合同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和金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保证担保范围

本行与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应至少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借款手续费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范围如与上述规定不一致,应经总行合规部审核同意。

第十二条保证担保额度管理

保证人担保额度应按本行统一授信管理要求,逐步纳入保证人授信额度管理。

第十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表内、表外各类授信业务,其中票据业务涉及保证担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要求

保证担保业务涉及外币的,应同时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

第二章保证人资格

第十五条保证人范围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以作为债务人在我行债务的保证人。

本办法所称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主要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