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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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基本要求]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掌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率

(三)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税目

(四)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五)掌握企业所得税资产的税务处理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掌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七)熟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八)熟悉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和特别纳税调整

(九)了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包括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各项所得,以及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应税所得。

三、税率

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总额,减除不征税收人、免税收人、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一)收人总额

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人。包括:销售货物收人,提供劳务收人,转让财产收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收益,利息收人,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人,接受捐赠收人以及其他收入。

(二)不征税收人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人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人。

(三)税前扣除项目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人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超过扣除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3.社会保险费。

4.借款费用。

5.利息费用。

6.汇兑损失。

7.公益性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人的5知。

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0.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11.保险费。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12.租赁费。

13.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14.有关资产的费用。

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

15.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16.资产损失。

17.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五)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9.与取得收人无关的其他支出。

(六)亏损弥补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而且,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七)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资产的税收处理

(一)固定资产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

(三)无形资产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四)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应在1个年度以上或几个年度进行摊销的费用。

(五)投资资产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六)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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