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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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材料费承包办法
各单位:
为贯彻“精细管理、集约经营”的方针,全面完成材料费控制目标,在材料管理上要坚持综合控制,系统管理,落实责任,严格监督,认真考核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材料计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突出修旧利废和自制加工的作用;巩固主体明确,权责相宜的材料管理体系,适应企业内部市场化的要求;转变经营管理观念,营造“人人参与管理。处处注意节约”的良好氛围;坚决杜绝浪费现象,减少人为损失,实现材料费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环。
一、完善全矿材料管理控制主体、适应企业内部市场化的要求
1、矿成立材管小组,下设材料管理办公室。材料管理办公室对矿材管小组负责,对全矿各单位的材料管理工作履行计划、监督、考核、奖惩等职能。
矿材管小组:
组 长:童伯根
副组长:陈 贵、王汉民、黄华山、韩永海、翟建廷
成 员:吴灿银、徐基根、燕军良、陈怀成、何世久、许 杰
张保荣、张恒昌、姚曹杰、徐志恒。
材料管理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科。
主任:许 杰
成员:宋来应、王岭、王云东、史厚桃、张福、韩玉彭、杨凯、梁恩兰。
2、巩固材料控制主体
按照集团公司《2007年吨煤材料费管理办法》的精神,矿长是全矿材料费管理的主要责任者,负责材料费指标的完成、材料投入方向及重大材料投入的决策。经营副矿长负责协助矿长管理材料费,具体负责材料费指标的分解、考核和奖惩,建立、健全各项材料管理制度,合理组织储备,组织协调开展修旧利废工作。负责生产、技术、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是材料消耗的责任主体,负责完成矿下达的材料费定额指标,对生产工艺改革、支护形式、高分子材料(玛利散等)使
用、“一通三防”和防治水投入、大型材料投入(钢丝绳、钢轨、皮带、电缆等)等提出安全和经济适用方案,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挖潜活动。按照公司要求矿将单独制定班子成员与材料费指标挂钩考核方案,上报集团公司审定后执行。
⑴各系统分管领导
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材料管理工作,确保材料费目标的完成。
⑵企业管理科
企业管理科成立材料审批验收组和井下现场管理组,负责全矿所有生产材料的审批,废旧物资的验收和所有自制加工材料的现场验收工作,对生产现场的材料管理工作实施建议,监督和处罚。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对各系统内部大宗材料实行借贷平衡,控制总量,要健全全矿各单位材料领用登记簿,并及时登记,上网公布。
⑶财务科
财务科负责月度材料费的统计工作。
⑷计划科
负责“作业计划”的编制工作,对负责局控成本的材料消耗及控
制,确保局控成本的完成,对计划单列的单项工程、大修工程严格控制在计划之内,上述三项费用计划科承包考核。
⑸物管科
负责材料的核发、统计、月度材料计划汇总上报、废旧材料的入库、处理,成品材料的验收、入库及井口材料超市的管理工作,对发放的各类材料质量负责。
⑹坑代科
负责坑木代用品的加工以及废旧支护材料的整理、堆放工作。对全矿支护类材料(工字钢、U型钢、钢筋笆)进行总承包。具体办法另外制定。
⑺设备管理科
负责全矿井上、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及自制加工材料配件的验收,对矿机厂的加工修理工作实施管理和验收,对全矿电缆投入实行总承包。
⑻综采预备区
负责全矿采、掘系统大型设备的安装、撤除工作,确保按计划领用、安装、拆除、移交。不准冒领、丢失。对全矿的高压胶管负责领用,加工,回收验收,维修复用及以旧换新的发放,确保全年新胶管投放量逐年减少。掘进系统安装工程的计划编制必须遵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新胶管的投入。
⑼其它各生产管理单位
负责本单位使用材料的领用,回收移交和管理工作。
二、材料费目标
1、根据今年全矿生产安排,
2、全矿材料费经测算分解为原煤材料费25.81元;自用煤1.09元;劳动保护0.21元;材料差价0.9元;单体支柱租赁费0.94元;其它3.87元。合计吨煤材料费32.82元。
3、材料费的分解:按系统分解、责任到单位,各系统分管领导是本系统的直接责任者,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者,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分解见附表。
4、 选煤厂材料费实行总承包,其中洗精煤材料费元/吨,洗动力煤材料费元/吨,分月计量分月考核,与当月产量挂钩。
5、 火工品对通风区和使用单位实行双向考核,即在正常考核使用单位同时,月底对通风区按炮采产量和炮掘进尺,核实考核,按全矿节超的20%计入通风区材料费总额。
6、07年安排封堵材料费90万元,由防突区负责包干使用,节超按10%奖罚防突区,突发性投入除外(突发性投入必须经矿长批准)。
7、生产辅助单位按06年平均标准安排,实行材料费总承包,其中机电科1.45元/吨;保运区1.97元/吨(包括机厂材料费和所有开关维修材料费);运输区1.15元/吨;通风区1.65元/吨;防突区0.92元/吨;综采预备区1.46元/吨;设备管理科0.55元/吨;南二0.2元/吨;煤管科3500元/月;水厂3000元/月。
8、各单位承担的大修和新安装工程超计划部分全部从本单位承包的材料费中列支。
三、日常管理
(一)、领料管理
1、各生产管理单位按照“月度作业”计划及材料消耗控制指标,
填写《领料单》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经企管科审批后到发料仓库批领材料。为方便生产,小班班前领料可由领料人持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领料单到井口超市领用材料,井口超市要逐日登记各单位实际领用具体材料,并上网公布,企管科负责逐日登记其它材料,并上网公布。装车材料凭领料单办理装车料票。属局控成本及计划单列的单项工程, 经企管科审批后到计划科加盖“局控”章。所有料单都必须注明工程名称和用途,以方便财务科对材料的分类,否则企管科拒绝审批,已经发现罚审批人员每单100元。
2、各基层单位必须设立《材料消耗和库存情况》台帐。凡保留仓库的单位,台帐不全,帐物不对应的,罚单位主要领导每次100元,企管科不定期抽查。
(二)、发料管理
1、材料全部由物管科负责核发,各单位加工完成及修理自用的材料,必须经设备管理科(机电配件)企管科共同验收入库,交物管科统一发放。对大型配件,大型材料,由设备管理科和企管科共同验收,物管科现场发货、并补齐手续。
2、各单位必须按照领料程序办理领料手续,杜绝无票发料。发现一次罚物管科50元;对涉及安全生产的紧急用料,可以先发料后补票,补票手续必须在第二天完成,否则自第三天起,每天罚领料单位50元,直到补齐票为止。
3、物管科应严格审查料票。严格按料票注明的规格、数量发料,发现一次不按料票规格发料罚发料人20元。发料员在每次发料后必须及时上网登记实发材料数量、价格和材料费总额,或填齐料单第三联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