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大学专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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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科研成果奖励经费和科研项目配套激励经费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科研成果奖励经费和科研项目配套激励经费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科研成果奖励经费和科研项目配套激励经费规定的通知学校行政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合理使用学校的科技专项经费,进一步提高专项经费的激励作用,方便科研成果奖励经费和科研项目配套激励经费的发放,在《AA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AA大学重点(重大)科技项目经费配套实施办法》和《AA大学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励办法》、《AA大学重点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经费配套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对科研成果奖励经费和科研项目配套激励经费(下合称为“激励经费”)作如下规定。

一、激励经费主要是指科研成果奖励经费和科研项目配套激励经费。

科研成果奖励经费包括重要科技成果获奖奖励、科技学术期刊论文奖励、专利成果奖励、其他科技成果奖励;重要人文社科获奖成果奖励、人文社科学术论文与著作奖励、应用性研究成果奖励、文艺创作作品奖励等。

科研项目配套激励经费包括重点纵向科技项目立项激励经费、重大横向科技项目结题激励经费、重点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立项激励经费。

二、激励经费经科学技术研究院或社会科学研究院审核、报分管校长审批后,由计划财务处单独建本。

项目负责人、成果第一完成人等相应负责人作为经费负责人负责激励经费的分配。

成果第一完成人为学生的,由其指导教师负责分配。

三、经费负责人应依据《AA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AA大学重点(重大)科技项目经费配套实施办法》、《AA大学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管理文件,根据项目研究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或对科研成果的贡献大小,对激励经费进行分配。

四、激励经费可一次性或分批发放,发放范围包括参与项目或成果研究的课题组成员、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项目聘用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

与项目研究无关的人员及对科研成果没有贡献人员不得参与分配。

五、激励经费的发放应遵守国家的税收政策和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

激励经费采用酬金、劳务的形式发放,不得以票据形式进行报销。

六、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科研奖励经费和科研项目配套激励经费的发放办法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管理专利代理行业,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

本文将从背景、法律依据、主要内容、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等方面,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进行全面分析。

背景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代理师代表委托人进行专利申请、审查、许可和诉讼等法律事务。

专利代理行业的规范发展对于提高专利申请质量、保护权益和提升社会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国专利代理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于专利代理行业的合法性、资格要求、行为规范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制定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主要内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了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登记、备案、注销等手续和要求,确保专利代理机构具备一定的资质和能力,能够履行专利代理职责。

二、专利代理师管理:明确专利代理师的资格要求、注册登记程序和年度审核等规定,确保专利代理师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素养,为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专利代理服务。

三、专利申请与代理:规定了专利申请的程序、要求和规范,包括申请材料的准备、申请费用的支付、审查程序的跟踪等环节,确保专利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专利许可和诉讼代理:明确了专利许可和诉讼代理的程序和要求,保护专利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存在问题然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资格审核不严格:部分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师的资格审核不够严格,有少数人存在专业水平不高、违法违规行为多发等问题。

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在一些重要专利纠纷案件中,一些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师的维权能力和水平相对较低,未能有效保护当事人的知识产权。

改进意见为了进一步完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提高专利代理行业的规范和服务质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加强资格审核:建立严格的资格审核机制,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师进行全面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审核,确保代理机构和代理师的质量。

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保护我校的知识产权,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发挥我校的智力优势,使科技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促进我校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院(部)。

校办各企业、我校拥有控股权的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我校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我校的职务科技成果(以下简称职务科技成果)。

职务科技成果的范围:1.执行我校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我校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1)执行我校任务所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科技成果;(2)完成我校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其它任务中做出的科技成果;(3)退职、离职、离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我校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科技成果;(4)研究生毕业后三年以内做出的与其在我校在读期间接触的科研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科技成果;(5)对于计算机软件,除以上所述情形外,如是执行本职工作的结果,即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或者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所形成的科技成果。

2)主要利用我校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的物质条件是指:(1)我校的资金;(2)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拔款或者贷款;(3)我校的仪器、设备、零部件及原材料等;(4)我校的房地产、水电等资源、资料;(5)我校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情报信息等;(6)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交付的科技研究、开发任务所完成的科技成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成果的归属,并以我校的资金、动产、不动产为抵押的。

第四条我校知识产权的标的包括:1.我校的专利申请、专利;2.我校的计算机软件;3.我校的商标;4.我校的名称(XXXX大学或XXXX工业大学)、简称(XXXX、兰理工或XXXX工大、甘工大),包括外文名称及其缩写;5.我校的校徽、校标;6.以我校为作者单位发表在国内外书刊上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7.我校的商业秘密;主要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我校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我校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

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标准_1

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标准_1

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标准(1)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标准一、研究生发表高层次水平论文奖励标准1.2020 届毕业生且发表论文未用于学业奖学金评选:学生本人一作或通讯作者,第一作者的署名单位为AA 工商大学,奖励额度标准根据《AA 工商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以及其补充规定中的科研计分*1000 元所得。

学生本人二作,导师一作的情况,奖励额度减半。

2.非2020 届毕业生的在校生:由于非毕业生的科研成果会用于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故符合统计要求的论文发放200 元的申报津贴。

3.经审查,若论文期刊级别、申报者排名、第一导师的姓名等信息填错,则视为弄虚作假,取消奖励。

二、研究生发明专利奖励标准1.2020 届毕业生已授权发明专利且未用于学业奖学金评选:学生本人为第一发明人,且第一署名单位为AA 工商大学的国内、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成果,奖励额度奖励额度标准根据《AA 工商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以及其补充规定中的科研计分*1000 元所得。

学生本人为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的情况,奖励额度减半。

2.非2020 届毕业生的在校生:由于非毕业生的科研成果会用于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故符合统计要求的已授权专利发放200 元的申报津贴。

3.经审查,若申报者排名、第一导师姓名等信息故意填错等弄虚作假情况,则取消奖励。

三、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标准AA 工商大学A 类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奖励标准单位:元获奖等级比赛类别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参赛学生团队10000 5000 3000 1500 省级参赛学生团队3000 1500 1000 600 注: 根据《AA 工商大学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17〕377 号)进行奖励。

参赛学生团队奖是按参赛队发放,3 人及以上的参赛队按上述标准计发,3 人以下参赛队的按3 人标准参赛人数折算后计发。

其中,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三个竞赛项目由校内其他归口部门发放奖励。

AA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

AA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

AA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AA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第一条根据《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文件精神和《AA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印院发〔2016〕83号),规范经费报销,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横向科研项目是指由社会需求单位,如企业、事业、政府机构等委托的科学研究、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项目,由学校科研处认定。

第三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支出应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实行总额控制,合同未约定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第四条设备费设备购置可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采购。

合同中约定资产归属对方单位的不需要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入库;未约定的1000元以上的设备入学校固定资产,可由个人使用保管。

单次购置总价在1万元以上需提供合同。

第五条材料、办公用品与图书材料、办公用品与图书(包括电子图书)可自行购置,不需要办理入出库手续;单次购置总价在1万元以上需提供合同,单次购置总价在500元(含)以上需提供明细并加盖与发票单位名称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六条测试化验加工等合作费用报销此类费用时需附加盖AA学院科研合同章的合同或协议,以及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七条燃料动力费学校暂不收取燃料动力费。

第八条差旅费出差人员可自行选乘交通工具和等级,机票可不进行政府采购。

校内教工出差需履行审批手续(填写出差审批单)。

按上级相关文件标准核发差旅-2-补助,出差超过七天按七天计算,没有住宿发票的不报销住宿费用,差旅补助照发。

报销时需提供出差审批单、城市间交通票据、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凭票据实报实销。

报销参加会议、培训的会务费、培训费,需持通知和发票,发票背面需参加人员分别签字。

如通知中明确食宿自理的,学校按上级相关文件标准核发差旅补助。

本校学生和校外人员凭城市间交通票据、住宿票据报销,差旅补助减半发放。

第九条会议费、培训费主办会议、培训不要求在定点单位,报销内容参照上级相关文件,但无标准限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局长申长雨2017年6月27日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专利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下列专利申请或者案件的优先审查适用本办法:(一)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四)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签订的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开展优先审查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二)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五)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一)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二)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专利流程管理制度

专利流程管理制度

专利流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专利申请和管理流程,提高专利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涉及专利申请、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三、专利申请流程1. 专利申请前准备(1)确认创新成果:在申请专利之前,申请人必须确保该创新成果未被公开,并且具备独创性和实用性。

(2)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需要准备完整的专利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

2. 专利申请提交(1)申请材料审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由专利申请部门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请材料完整、合规。

(2)递交申请:经过初步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将被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正式申请。

3. 专利权保护(1)专利授权公告:一旦专利获得授权,将对外公告,并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

(2)专利权维护:申请人须定期缴纳专利权维护费用,确保专利的有效性。

四、专利管理流程1. 专利布局策略(1)制定专利布局策略:公司需根据自身的技术积累和发展战略,制定专利布局策略,确定重点领域和重点技术方向。

(2)专利布局执行:根据专利布局策略,积极开展专利申请工作,提高公司在关键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2. 专利管理(1)专利申请委托:公司可以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专利申请工作,确保申请过程的专业性和顺利进行。

(2)专利咨询:公司需随时关注专利领域的最新动态,及时咨询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确保专利管理工作的及时性和科学性。

3. 专利资产管理(1)专利评估:公司需对现有的专利资产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专利资产的价值得到最大化发挥。

(2)专利交易: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积极开展专利的买卖、许可、转让等交易活动,实现专利资产的价值变现。

五、管理措施1. 组织机构建设为了适应专利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应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专利申请、管理、维护等工作。

2. 人员配备公司需配备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具备专利申请、管理、维护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有效保护高等学校知识产权,鼓励和保护广大师生员工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特制定《XXX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所属单位是指学校各系、部、处(室、馆、所、中心)、分部,成人教育学院、后勤服务产业集团、校办企业及以XXX大学命名的一切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团体。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师生员工是指在学校及其所属单位和团体工作的在编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和校办企业聘用的职工以及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进修人员。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一)专科权、商标权;(二)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三)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四)XXX大学校名、校标、主楼群轮廓图和各种服务标记;(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它知识产权;第四条学校的名称,以学校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及其它统一使用的标记或标志均为学位的无形资产,包括担不限于“XXX大学””以及学校的校标等。

学校师生员工在使用这些名称、商标及标志时,不得采取欺骗或有损学校形象的方式。

学校师生员工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学校的名誉。

第五条以“XXX大学”名义设立机构,或对外签署协议、合同时,必须经学校授权或学校主管领导的批准;协议或合同中必须要有知识产权方面的约定。

第六条执行学校及其所属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学校及所属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技术成果是职务发明或职务技术成果。

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学校,专利权被依法授予后由学校持有。

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由学校享有。

第七条由学校主持、代表学校意志创作并由学校承担责任的作品为学校法人作品,其著作权由学校享有。

第八条主要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合同的约定著作权由学校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学校享有。

全国高校专利管理与运营

全国高校专利管理与运营

全国高校专利管理与运营1. 引言专利是创新的重要产出,也是科研成果的重要见证。

高校作为科研机构和人才培养基地,承担着培养优秀人才和推动科技创新的重任。

专利的管理与运营对于高校来说尤为重要,能够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经济发展。

2. 高校专利管理的意义专利管理是指高校为了更好地保护、管理和运用专利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管理活动。

高校专利管理具有以下意义:•保护知识产权:通过专利管理,高校可以保护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转让或侵犯专利权,提高高校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效率:高校通过专利管理可以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推动技术创新向经济效益转化。

•促进产学研结合:高校通过专利管理可以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强与企业和社会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与实际应用相结合,提高科研成果的社会价值。

•增加经费收入:专利管理可以通过技术转让、专利许可等方式带来经费收入,增加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并为科研项目提供良好的经费保障。

3. 高校专利管理的主要内容•专利申请与保护:高校需要建立完善的专利申请与保护制度,及时申请专利,并通过维权手段保护专利权益。

•专利评价与评估:高校需要对专利进行评价和评估,确定专利的技术价值和商业价值,为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依据。

•专利运营与转化:高校需要将专利进行运营,通过技术转让、专利许可等方式实现专利的商业化运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

•专利信息管理与共享:高校需要建立专利信息管理系统,对专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存储和共享,提供专利信息的查询和检索服务。

•人才培养与管理:高校需要培养专业的专利管理人才,建立专业的人才管理体系,提高专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4. 高校专利管理的困境与挑战•缺乏专业人才:目前,高校专利管理队伍中专业人才相对不足,导致专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高。

•制度不完善:部分高校在专利申请、评估等方面缺乏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导致专利管理效果不佳。

专利项目流程管理规定(3篇)

专利项目流程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利项目流程,提高专利申请质量,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涉及专利项目的申请、审查、维护、许可、转让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专利项目流程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专利申请、维护、许可、转让等环节合法合规。

(二)统一管理:对专利项目进行统一管理,确保专利申请、维护、许可、转让等环节有序进行。

(三)高效运作:优化专利项目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缩短专利申请周期。

(四)保密保护:严格保密专利项目信息,防止泄露。

第二章专利项目申请管理第四条专利项目申请应遵循以下流程:(一)项目立项:项目立项部门对拟申请专利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确定项目可行性。

(二)技术调研:技术部门对项目进行技术调研,分析技术背景、创新点、技术方案等。

(三)专利检索:专利部门对项目进行专利检索,评估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四)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人根据技术调研和专利检索结果,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五)专利申请提交:专利部门将专利申请文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六)专利申请跟踪:专利部门跟踪专利申请进度,及时处理审查意见。

第五条专利申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发明名称:准确、简洁地反映发明内容。

(二)技术领域:说明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

(三)背景技术:介绍与发明相关的现有技术。

(四)发明内容:详细描述发明的技术方案、实施方式和有益效果。

(五)附图说明:对附图进行说明,使发明内容更直观。

(六)权利要求书:明确保护范围。

第三章专利项目审查管理第六条专利项目审查应遵循以下流程:(一)审查意见接收:专利部门接收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审查意见。

(二)审查意见分析:专利部门对审查意见进行分析,确定是否需要修改。

(三)修改申请文件:根据审查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专利的管理制度

专利的管理制度

专利的管理制度一、引言专利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保护自己的专利权益和合法权益,规范专利申请、审查、维护等流程,并有效利用专利资源,提高专利创造、运用和管理的效率和效益,从而形成一套科学的专利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

专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企业来说意义重大,它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以及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专利管理制度的总体对策1. 完善专利管理机构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的专利管理部门或委派专门的人员负责专利管理工作,确保专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从组织上建立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有助于提高专利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2. 规范专利申请流程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专利申请流程,确保专利申请的质量和效率。

包括专利申请的调研、申请材料的准备、申请策略的制定、申请流程的监督等方面,都需要有具体的操作规范和流程。

3. 加强专利审查工作企业应当对专利审查工作进行加强,并定期对专利审查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确保专利审查的公正性和质量,保护企业的专利权益。

4. 健全专利维护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专利维护制度,包括对专利权的监控、专利续费、专利诉讼等方面,做好专利维护工作。

确保企业专利权益不受侵害。

5. 专利信息管理与利用企业应当加强专利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建立专门的专利信息库,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支持。

并根据专利信息,开展专利交易、授权许可等工作,充分利用专利资源。

6. 加强专利培训与宣传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专利培训,提高员工的专利意识和知识水平。

建立专利知识产权宣传制度,提高企业对专利管理的重视程度。

三、专利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流程1. 专利申请流程(1)申请调研企业在决定申请专利前,应当进行充分的调研工作,确保自己的技术创新符合专利法律的要求,确保技术的原创性和可实施性。

(2)申请材料准备企业应当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专利申请书、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书、附图等,确保专利申请的质量。

(3)申请策略制定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技术状况和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专利申请策略,包括国内外专利申请的策略,从而降低专利申请的成本,提高专利申请的效益。

专利申请管理流程

专利申请管理流程

专利申请管理流程专利申请是指通过提交专利申请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的过程。

在中国,专利申请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准备申请材料、申请审核、公开与实质审查、授权与维持。

1.准备申请材料在准备申请材料阶段,申请人需要收集并准备好专利申请所需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首先,需要准备申请书,申请书中包括专利申请的标题、申请人信息、发明人信息、代理人信息等。

其次,还需要附上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图纸等。

说明书是对发明创造的详细描述,要求清晰、准确地揭示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书是对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进行明确的要求。

图纸则是对发明创造进行图解说明,以便于人们理解。

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对先前公开的技术文献的检索报告,并在申请文件中附上此报告。

2.申请审核在申请审核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所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

主要是检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包括申请是否包括全部必要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等。

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或修改。

3.公开与实质审查一般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在申请提交后18个月内对专利申请进行公开。

公开后,他人可以查阅该专利申请材料,获取技术信息。

在公开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还会根据实质审查的要求,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

实质审查主要是对专利的权利要求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如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

在实质审查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可能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进行补正或修改。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回复并进行修改,以满足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

4.授权与维持如果经过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该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就会对其进行授权,并颁发专利证书给申请人。

专利证书是专利权的法定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授权后,申请人获得了专利权,可以对他人未经许可的在中国领土内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租赁等从事专利产品或者利用专利方法的行为提起侵权诉讼。

专利、工法、“四新”技术开发与评定管理办法

专利、工法、“四新”技术开发与评定管理办法

专利、工法、“四新”技术开发与评定管理办法一、目的(一)鼓励公司技术人员主动参与技术创新,积极进行技术成果的开发,提升公司技术水平,促进公司技术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和规范公司技术成果的开发与评定的职责和流程。

(三)明确技术成果开发的价值导向,确定技术成果的评定标准,为技术成果的奖励、推广和技术人才等级评定提供依据。

二、编制依据《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三、职责(一)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负责对专利、工法、“四新”技术的整体规划和评价。

(二)技术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的专利、工法、“四新”技术素材的开发及评定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三)分公司(部门):负责所在分公司(部门)内部范围的专利、工法、“四新”技术素材的开发组织、跟踪和技术支持。

(四)项目部负责所在项目的专利、工法、“四新”技术的发掘和开发过程管理,并最终形成技术成果文件。

四、定义(一)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该技术方案在技术水平上低于发明专利。

(3)外观设计专利是产品的整体质量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称为“工业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本办法所指专利为跟公司业务领域相关的职务发明专利。

(二)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本办法所称工法包括公司级工法、省部级工法及国家级工法。

(三)本办法所称“四新”技术是指公司业务领域向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

研发专利管理制度

研发专利管理制度

研发专利管理制度一、前言研发是企业创新的核心动力源,而专利是对研发成果的保护和价值实现的重要手段。

因此,建立有效的研发专利管理制度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引导企业研发专利管理工作,实现研发成果的最大化价值。

二、规定范围研发专利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涉及专利的研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工艺改进等内容。

三、专利申请流程1. 研发人员在研发过程中,如发现技术创新或新的发明,应及时填写专利申请表,并提交至专利部门进行初步评估。

专利部门负责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其是否具备专利申请的条件。

2. 经过初步审查合格的专利申请,专利部门将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详细的专利检索和撰写专利申请书。

3. 专利代理机构完成专利申请书后,提交给专利部门进行最终审批。

审批通过后,专利代理机构将申请书正式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展开后续工作。

4. 专利代理机构完成后续工作后,将成品专利证书提交给专利部门,并同时通知相关研发部门和申请人。

四、专利申请费用1. 专利申请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研发部门负责先行垫付,并在后续获得专利证书后由企业全额补偿。

2. 如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并且研发部门能提供证据表明驳回原因非研发部门原因所致,研发部门所垫付的费用由企业全额承担。

反之,由研发部门自行承担。

五、专利权人管理1. 企业内部的专利权归属由专利申请人和研发部门协商确定,公司不干预归属问题。

2. 多人共同完成专利研发的情况下,相关人员应当共同商定专利权归属和利益分配的方案,经企业审核批准后执行。

3. 各专利权人不得擅自转让、许可或担保专利,如有需要应当事先经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批。

六、专利维护和管理1. 企业专利部门负责对专利证书的续费管理和专利维权工作。

2. 企业在获得专利证书后,应当组织对专利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更新,确保专利的有效性。

3. 如发现其他企业或个人侵犯了企业专利权,专利部门负责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并进行专利维权。

大学科研处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汇总表

大学科研处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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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机制
风险
横向项目管理
1、横向项目在老师科研业绩评 价中未能得到充分认可;2、鼓 励老师从事横向项目研究的机 制不健全、力度不够。


明确横向项目有关扶持政策,健全鼓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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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机制
风险
专利(成果)
管理与转化
1、促进专利成果转化的力度与
机制不够;2、二级单位对成果


进一步强化专利成果转化的力度,建立健全评价机制。


1、按照相关文件审核项目条款;
2、加强对学校不利条款的审核;
序号
风险类别
风险点
风险表现
风险等级
防控措施
自评
审定
审核;
3、严格审核对双方权利义务条款的审核。
5
岗位职责
风险
事达创新科技
公司项目管理
未按照公司规定管理项目


按照公司规定办理教师项目签订与经费管理。
6
岗位职责
风险
专利(成果)
申报与转化
未按照专利管理办法执行


1、完整及时传达项目申报信息;
2、按政策、程序办理接受申请人项目申报材料;
3、严格审查申报人的申报资格;
4、不泄露校内遴选专家信息;
5、杜绝漏登漏记申报人材料;
6、按时按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7、按规定保存申请书。
10
业务流程 风险
成果登记与奖 励
1、成果奖励材料审核、把关不 严,造成该奖励的不奖励或少奖 励,不该奖励的奖励或多奖励;


1、严格按《AA师范大学专利管理办法》和《AA师范大学知识产
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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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大学专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的专利工作,提高我校的整体科研实力,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校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鼓励我校师生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保障维护发明人和我校的合法权益,为我校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发展、经营管理服务。

第三条凡以AA大学名义申请的职务发明专利,其申请量、授权量和实施效益情况作为各系、各部门基层单位的科研评估内容之一,也作为评价、考核发明人的科研水平和工作业绩的内容之一。

第二章管理
第四条我校专利管理工作由AA大学专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室隶属科研处。

第五条发明人申请专利过程按AA大学专利申请及管理流程图执行。

第三章专利申请与专利权
第六条我校师生员工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我校;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人所有。

第七条发明创造内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认为是职务发明创造;反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认为是非职务发明创造:
(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三)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物质条件作出的发明创造;
(四)在册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作出的毕业论文或者学位论文中所体现的发明创造,或者在完成论文过程中作出的与论文内容相关的发明创造;
(五)发明创造内容涉及列入我校科研计划、技术开发科研成果的项目,或者在我校的科研成果已形成产业化的产品基础上作出的发明创造。

第八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第九条属于我校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项目的申请手续由校专利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四章资助与奖励
第十条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资助
(一)申请专利代理费用由发明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专利所需费用由发明人先前垫支。

属于我校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由学校、发明人所在的院系以及发明人本人三方按比例支出。

比例为6∶1.5∶2.5。

学校部分由AA大学专利管理专用经费支出。

(三)为了促进专利技术尽快转化,发明专利权维持费用在专利授权后三年内由学校、发明人所在的院系以及发明人本人三方按比例支出。

比例为第一年6∶1.5∶2.5,第二年为4.5∶1∶4.5,第三年为3∶0.7∶6.3。

从第四年起发明专利权维持费用由发明人或设计人承担。

第十一条我校师生员工按职务发明申请的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将对发明人给予奖励。

发明专利的奖励根据《关于印发〈AA大学科研业绩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科字[2002]1号)文中第三章第十条规定执行;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

第十二条发明专利费用学校返还部分、维持费学校返还部分以及专利奖励每年进行一次。

每年5月前受理前一年的已授权的专利,以有关正式文件及相关发票为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条例中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制定的《AA大学保护知识产权的规
定》共同使用,冲突的条款以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AA大学专利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编号:
AA大学申报专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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