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画”所有权案例分析 民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案主要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
• • • • • 甲、乙、丙的共有关系 甲、乙、丙与丁的买卖关系 丁与戊的买卖关系 戊与已的买卖关系 已与庚装裱店间的承揽和留置关系
1、甲是否有权出卖该画? 甲与丁之间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 甲无权单独决定出卖该画。因为甲、 乙、丙三人共同出资对该画共同享有 所有权。 • 甲向乙、丙说明卖画后,乙、丙未反 对而只要求分得其应得款额,实际上 是对甲的越权行为的追认,使效力待 定行为有效。因而使甲、丁之间的买 卖行为有效。
• 戊将该画卖给已属无权处分,因其 当时还未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 已主观上善意,并支付价款,属善 意第三人,依善意取得而取得该画 的所有权。
4、庚装裱店的作法是否合法? • 庚装裱店对该画有留置权,但留置权行使不当 • 已与庚装裱店之间为承揽合同关系,已不按期 交付相关费用,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庚对该画为因承揽合同而合法占有,故有留置 权。依《提保法》第87条之规定,债权人留置 债务人财产后,应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 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庚装裱店只给 已30天期限,故其留置权行使不当,不能通过 行使留置权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第八组
组员:姜冠男
刘婷 梁丽芳 李哲 黄山石
请同学们观看案情概述时 注意抓住 ~名画所有权的转移~ 这一重要线索!
基本案情概述
• 甲、乙、丙于Fra Baidu bibliotek999年8月8日各出资 1万元买得一幅名画。约定由甲保 甲 管。同年10月,甲遇丁,丁愿购此 甲 丁 画。甲即将画作价4.5万元卖给丁 甲 丁 。事后,甲告知乙、丙。乙、丙要 甲 乙 求分得卖画款项,甲即分别给乙、 甲 乙 丙各1.5万元。
•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 分人在不法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 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 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 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 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谢谢观看
•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 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 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担保法 )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 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 利。 • 根据《担保法》第82条的规定,留置权属 于法定担保物权,只适用于法律规定可以 留置的合同。 •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 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 丁购该画后,于同年12月又将画以5万 元卖给戊。 • 两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后即将画交 付戊,但因丁欲参与个人收藏品展, 故与戊约定,若该画交付后半年内该 若该画 收藏品展览未举行,则该画的所有权 即转移戊。依此约定,丁将画交付戊 即转移 ,戊亦先期支付价款4万元。
• 戊友已亦爱该画。2000年3月,已以6 万元价格自戊处买此画。已嫌该画装 裱不够精美,遂将该画送庚装裱店装 裱。因已未按期付庚装裱店费用,该 画被庚装裱店留置。庚装裱店通知已 应在30日内付其付费用,但已仍未能 按期支付。庚装裱店遂将画折价受偿 ,扣除费用,将差额被偿给已。已不 同意庚装裱店这一做法。
•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 财产权,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 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 处置等四项权利。 •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 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 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 •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 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 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此条规定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之一的 无权处分行为。)
2、丁与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该画的所有权何时转移? • 丁与戊之间的买卖行为意思表示一致 ,故成立,该行为不存在无效、可撤 销或效力未定事由,故该行为有效。 • 丁与戊在合同中约定了所有权转移的 条件,故丁虽交付该画但所有权并未 转移,只有在所附条件成立时,才能 转移所有权。
3、戊是否有权出卖该画? 已能否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