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关于血汗工厂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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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关于血汗工厂的争论
口引言
从很多方面来讲,耐克公司都可被称为一家完美的全球公司。耐克公司是在1972年由一位名叫菲尔·奈特(Phil Knight)的前俄勒冈大学田径明星创立的,目前该公司已成为世界上经营运动鞋和运动服饰的领军企业。2()06年,该公司的年销售额达150亿美元,产品销往140个国家。耐克公司不搞任何生产,它只是设计和销售它的产品,其生产则是通过与分布在全世界的60()多家工厂签订合约来完成的,这些工厂在全球所雇用的工人总计约为65万人。这一巨型公司使奈特成为美国最大的富翁之一。耐克公司那句著名的广告语“Just Do It!”已成为流行文化的标志,就如它的标识,或它的广告代言人迈克尔·乔丹和老虎伍兹的形象一样。而与其所有的成功相伴的,则是该公司十多年来一直饱受其产品产自血汗工厂的诟病。在这些血汗工厂中,工人们(其中有许多还只是孩子)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像奴隶一般的工作,而所得报酬却微乎其微。批评它的人声称,耐克公司的财富是积累在世界穷人的脊梁之上的。在许多人的眼里,耐克已成为全球化灾难的一种象征——一家富裕的西方公司通过对全世界穷人的剥削,从而向发达国家那些被宠坏了的顾客提供昂贵的鞋子和服饰。耐克公司的“耐克小镇”已成为反全球化示威者的典型目标。几个非政府组织,如设在旧金山的一个人权组织——Global Exchange,宣称要促进世界范围的环境、政治和社会公正——一直将耐克作为其持续批评和抗议的目标。一些新闻媒体,如CBS由丹·拉瑟主持的《48小时》节目揭露了那些向耐克供货的外国工厂的工作场景。在几家受到耐克公司资助的美国大学校园里,学生们公开抗议学校与耐克之间的联系,指责耐克公司使用血汗工厂劳动力,
耐克公司方面也采取了若干措施来应对这些抗议。它承认有些海外工厂确实存在问题,但公司承诺要改善工作条件。它要求外国分包商必须满足起码的工作条件和薪酬待遇,安排了独立的审计人员对这些工厂进行检查,还终止了与那些不合格工厂的合约关系。尽管作出了这些努力,公司依然是受攻击的目标和争论的焦点。
口反对耐克的案例
耐克被曝光的一个典型例子是1996年10月17日《48小时》节目播出的一档节目。报告人罗伯塔·巴斯金(RolJerta.Baskin)采访了开设在越南的一家耐克工厂,通过在该厂拍摄的一系列录像,她发表了如下评论:
到处可见美国人入侵该地寻找廉价劳动力的迹象,训练有素的熟练工人在拼命地工作。这是一个靠近西贡的“耐克小镇”,它是非耐克所属但由其转包的四家工厂之一,每月生产100万双鞋,有25 000名工人,其中大多数是年轻妇女,在那里“尽管去做”。
但是这里的工人并没有分享到耐克的巨额利润,他们每周工作6天,而月薪仅为40美元,平均每小时只赚20美分。
巴斯金还采访了该厂的一位名叫兰普(Lap)的年轻女工。巴斯金告诉观众:即便是缝纫组组长,她的工资也未达到最低工资线……她的体重不足85磅,如大多数制鞋女工一样,她没有别的选择,唯有接受微薄的工资和长时间的工作。耐克声称它要求所有的分包商都要遵守当地的法规,但兰普的工作时间远远超过了当地法定的200小时的工作时间。
随后巴斯金问兰普,如果她生病,或者需要照顾生病的亲人而必须临时离开工厂,将会生什么呢?通过一位翻译,兰普回答说:
你没有做完足够的鞋子是绝不允许离开的,你必须完成定额才能回家。
这个故事所要表达的含义是明确的,即耐克公司允许如此不堪的工作条件在这家越南工得以存在是一个错误。顺便提一下,这家工厂属于一家韩国公司。
对耐克分包行为的另一次抨击发生在1996年6月。这次抨击来自美国的麦德基金会,这是一个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工会和国内那些反对与低薪国家进行贸易的制造商资的基金会。据该基金会主席乔尔·约瑟夫所说,耐克运动鞋中一个高价的名品牌“飞人乔丹”(Air Jordans)是由印度尼西亚一些11岁的孩子组装的,每小时的工仅为14美分。耐克的一位女发言人唐娜·吉布斯反驳说这不是事实。根据吉布斯的说法,工人一周最多工作54小时,每月的工资平均为24万卢比(折合为103美元,每小时为45美分。吉布斯还指出,耐克在每家工厂都派有自己的人员检查工作条件,保证工厂能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和禁用童工的法规。
批评耐克的另一个例子是下面一段来自Global Exchange发表的一封公开信
的摘录:
20世纪70年代,耐克公司的大多数鞋子都是在韩国和中国台湾生产的,当那里的工人获得组织工会的自由,工资开始上升时,耐克便寻找“新的牧场”。它们在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大陆找到了,耐克在80年代开始进入这些国家生产,而最近则进入了越南。
大多数耐克鞋都是在印度尼西亚等国生产的,在这些国家,政府限制独立的工会,其最低工资标准非常低。印度尼西亚政府承认,那里的最低工资无法维持一个人的基本需要,更别提一个家庭了。1997年初,实习工资一天仅为可怜的2.46美元,而据劳工组织估计,在印度尼西亚能勉强维持生计的工资是每天4美元。越南的工资更低,一小时仅20美分,也就是一天1.6美元。但在越南的城市里,简单的一日三餐就要2.1美元,当然还要支付房租、交通费、衣服、医疗以及许多其他开支。据越南劳工监察部门的有关估算,在越南一天至少花费3美元才能维持基本生存。对耐克行为的另一个抨击是Global Exchange在1997年9月发表的一项报告,该报告揭示了耐克和锐步在中国南方四家分包企业的工作环境。Global Exchange和两位来自香港人权组织的人士分别于1995年和1997年采访了那些工厂的工人。据Global Exchange 报道,在某家为韩国人所有的耐克的分包企业里,工人的年龄仅为13岁,每小时只挣10美分,一天工作达17小时,上班时不允许讲话,违规者被处罚1.2美元~3.6美元。
这些行为是违反中国劳动法的,该法令规定,16岁以下的儿童不得进工厂工作,中国规定的最低工资为一天8小时1.9美元。耐克公司指责该报告严重失实,它说该报告错误地报道了工人的工资状况,并作出了不负责任的批评。
但是Global Exchange继续令耐克公司不得安宁。1997年11月,该组织获得了来自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份权威性的审计报告,随后便将该报告内容透露给外界。该事务所受耐克公司委托,对一家属耐克分包商所有的设在越南的工厂进行审计。该工厂有9 200名工人,每月生产40万双鞋子。安永的报告描述了这样一幅凄凉的场景:
几千名大多25岁以下的青年妇女,挤在一个异常闷热、嘈杂和空气污浊的厂里,一天工作10个半小时,一周工作6天,而一周的工资仅为10美元多一点。该报告还指出,那些患有皮肤或呼吸道疾病的工人没有被转移到无化学物品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