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与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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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与翻译
时间:2005-2-24 点击:2057
一、生平简介
林语堂,1895年10月10日(光绪二十一年乙末)出生于福建省龙溪县坂仔村,原名和乐,后改玉堂,又改语堂。1901年六岁的林语堂入坂仔教会办的铭新小学,十岁到厦门鼓浪屿继续读小学,十三岁时入厦门寻源书院。1912年,十七岁的林语堂以第二名的优异成绩毕业,进入上海圣约翰大学就读,1916年以第二名毕业于圣约翰大学文科,之后在北京清华学校任中等科英文教员。1919年夏与厦门豫丰钱庄老板的女儿廖翠凤结婚,秋携新婚妻子赴美哈佛大学比较文学研究所深造。一年后由于经济原因前往法国为华工服务,教他们读书写字。1922年获文学硕士学位。同年转赴德国入莱比锡大学,专攻语言学。1923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和英文系主任。1924年后为《语丝》主要撰稿人之一。1926年到厦门大学任文学院院长。1927年离开厦门到达武汉,任外交部秘书,为期仅六个月。1932年林语堂创办《论语》半月刊,提倡幽默;1934年另创《人间世》,主张文章须发抒性灵;1935年又办《宇宙风》半月刊,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凋"的小品文。同年,林语堂的英文著作《吾国与吾民》(My Country and My People,又译作《中国人》)在美国出版,四个月内印了七版,登上畅销书排行榜,林语堂因此在国外一举成名。而后,在赛珍珠(Pearl S. Buck)夫妻的邀请之下,林语堂举家于1936年迁往美国,开始了他长达30年的海外生涯,那也是他文学写作的重要时期,他的英文作品《生活的艺术》(The Importance of Living)在美国高居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长达五十二周,长篇小说《京华烟云》(Moment in Peking)使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
林语堂于1944年曾一度回国到重庆讲学。1945年赴新加坡筹建南洋大学,并任校长。1952年在美国与人创办《天风》杂志。1966年后定居台湾。1967年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1975年被推举为国际笔会副会长。1976年病逝于香港。
二、翻译理论
林语堂对中西方文化的了解以及其对中英两种语言炉火纯青的掌握为他在翻译方面
的造诣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林语堂的一生精力主要投入到了写作中,但他仍然写了许多有关于翻译的文章。早在1924年,林语堂就在《晨报》上发表了《对译名划一的一个紧要提议》,他涉及翻译理论的其他论著还有《我所得益的一本英文字典》、《旧文法之推翻及新文法之建造》、《答青崖论"幽默"译名》、《说孽相》、《国语文法的建设》、《论译诗》、《译东坡"行香子"二首》,《译乐隐词》、《英译黛玉葬花诗》、《尼姑思凡英译》等等。这些文章或从语言学理论方面进行评述,或从实例出发进行剖析,都展现了其中英文的深厚基础。然而林语堂于1933年为吴曙天编著的《翻译论》(1937年1月,光华书局出版)作的序,即为近万言的《论翻译》(后有收入其《语言学论丛》一书),是他最系统、最全面论述翻译理论的文章。在文章中林语堂提出翻译是一门艺术,从而成为中国翻译史上认为翻译是一门艺术学派的代表人物。他的论文主要包括了对译者基本素质的要求以及翻译标准这两个方面。
在对译者的要求方面,林语堂认为翻译艺术所依赖的有三条:"第一是对原文文字上及内容上透彻的了解;第二是译者有相当的国文程度,能写清顺畅达的中文;第三是译事上的训练,译者对于翻译标准及手术的问题有正确的见解。"
林语堂的这篇论文从翻译实际出发,毫不玄虚,说理质朴。他认为翻译除了上述三条外,"绝对没有什么纪律可为译者的规范"。他认为以前论述翻译问题的文章,大多或泛论译法,或单论译名,"都是直接出于经验的话,未尝根据问题上的事实做学理的剖析"。而他提出"讨论翻译须研究其文字及心理问题",换言之,即"翻译的问题,就可以说是语言文字及心理问题。"。他认为:"倘是我们要于此问题得比较客观的解决,自当以语言文字心理的剖析为立论根基。必先明语言文字及行文心理的事实,然后可以做译者标准应如何、态度应如何的结论。"应当指出,林语堂是在中国译学史上第一个最明确地将现代语言学和心理学作为翻译立论的"学理剖析"的基础的。
正是在这两个基础上,他阐述了翻译标准问题,并提出了翻译的三条标准:忠实、通顺和美。他又从另一角度将这三重标准说成是译者的三种责任:译者对原著者的责任、对中国读者的责任与对艺术的责任。"三样的责任心备,然后可以谓具有真正翻译家的资格。"这是发人所未发的。此外他总结前人的翻译方法,指出翻译只能是以句为主体的"句译",不能以字为主体的"字译"。因此他提出"忠实标准"的四义:非字译、须传神、非绝对、须通顺。对于"通顺标准",他认为要做到两点:"第一,须以句为本位;第二,须完全根据中文心理。"而关于"美的标准",林语堂认为"翻译于用之外,
还有美一方面须兼顾的,理想的翻译家应将其工作当作一种艺术。以爱艺术之心爱它,以对艺术谨慎不苟之心对它,使翻译成为美术的一种。"尤其翻译文学作品,更"不可不注意于文字之美的问题"。
此外,林语堂同意真正的艺术作品是不可翻译的说法。"因为作者之思想及作者之文字在最好的作品中若有完全天然之融合,故一离其固有文字则不啻失其精神躯壳,此一点之文字精英遂岌岌不能自存"。最后他赞同"翻译即创作",认为翻译文学作品的人,"须把翻译自身事业也当作一种艺术"。文艺翻译家"必先把其所译作者之风度神韵预先认出,于译时复极力发挥,才是尽译艺术文之义务。"林语堂的这个观点与翻译论中提出的译者应是批判家的理论有共同之处。
总之,林语堂的这篇《论翻译》在前人的理论基础上重新提出三个标准,并较为全面地论述了翻译的性质以及文学翻译的任务与方法。而他从语言学与心理学的角度也作了一些新的探讨,其翻译理论与现代挑战传统译文从属于原文的观点亦有相通之处。
三、翻译实践
林语堂在翻译上的成就,也可以说是他中年顶峰时期旅居美国的成就。从1935年的《吾国与吾民》,到1964年的《逃往自由城》和1967年的《中国绘画理论》,各种著作及译作一共三十二部,全是英文书:其中包括论述、散文、诗词、小说和传记,其中有翻译也有创作。从宏观的角度看,林语堂在海外的这个时期,他本人就象征了"翻译"。他的一言一语,一举一动都是翻译的化身。因此林语堂的翻译不仅是文字上的功夫,而是通过人际关系作多样性的活动,把中国人的情感、思想以及生活辗转传给西方读者,使他们能够了解和欣赏。
林语堂在谈及英文特点时曾说过:"英文用字很巧妙,真可以达到'生花妙笔'的境界。英文可以语大语小,能表现完全的口语化,因此往往感人至深。一些看起来很平常的语句,却能永远留在人的心底"。而他自己的英文写作和译作就是达到了这个境界,"有时随便用英文美语,俗语俚语把中国文化解出来;有时保留艰涩难懂的中文词句,用入情入理、旁敲侧击的手法作有意义的诠释"。他在美国出版的第二本书《生活的艺术》就是最能揉和创意和诠释的一本著作。从某种观点来看,这本书也可以算作一种译文的选集,不过作者在每一段引文的前后加上更多篇幅的诠释,古今中外,东南西北,融会贯通,替读者作心理上的准备,加上自己的意见,一气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