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案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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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涉外经济法案例分析小集

涉外经济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

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北京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还盘: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即刻装船。

问:双方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答案: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构成要约,但是乙方的还盘对该要约做出了修改,即改变了装船日期,在cif合同中,改变装船日期就是改变了交货日期,因此,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19条的规定,此改变构成了对要约的实质更改,因此,合同不成立。案例二、

1991年11月25日,德国a公司向香港b有限公司发出如下要约:彩色复印机2000台,每台汉堡船上交货(fob)4000美元,即期装运,要约的有效期截止到12月30日。 a公司发出要约后,又收到巴黎某公司购买该种型号复印机的要约,报价高于a公司发给b有限公司的要约价格。由于当时b有限公司尚未对该要约做出承诺,故a公司于12月15日向b 有限公司发出撤销11月25日要约的通知,而后与巴黎方面签约。但是12月22日, a公司收到香港b有限公司的承诺,同意德国a公司的要约,并随之向a公司开出了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后因a公司未履约,香港b有限公司诉诸斯德哥尔摩仲裁庭,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 a公司的律师辩称,该公司于1991年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已于12月15日被该公司撤销,该要约已失去效力,因而b有限公司的承诺没有效力,购销合同没有成立。

1、 a公司的辩称是否成立, a公司11月25日的要约是否被撤销。

2、 a公司与b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答案:

(1)a公司的辩称不成立。 a公司 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是不可撤消的。

(2)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本案涉及到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问题。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将其取消。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 15条的规定,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消的,也可以撤回,只要撤回要约的通知于该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该要约同时送达受要约人。所谓要约的撤消是指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要约人将其取消。根据该(公约)16条的规定,要约是可以撤销的,但撤销通知须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送达受要约人。但这项规定有一定限制,根据(公约)第 16条第 2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一旦生效,即不可撤消,第一,在要约中已载明了承诺的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明它的不可撤消性。第二,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消的,并已本着对该要约的信赖行事案中a公司的要约注明了有效期是 1991年 12月 30日,故而是不可撤销的。 b公司的承诺于有效期内到达,所以合同视为成立。

案例三、

上海某进出口公司(简称甲)与香港某公司(简称)乙签订一项合

同,由甲向乙购买一批应节货物,交货条件为fob新加坡。该批货物由中国某远洋运输公司(简称丙)负责运输,丙公司事先作出了货物将于节前运达的口头保证。由于运力紧张,在新加坡装载货物的并非丙公司的自有船舶,而是丙公司租用马来西亚某运输公司(简称丁)的一艘货轮大马号,但在租船合同中并无关于丙、丁之间责任期间的特别约定。由于大马号并不熟悉到中国的航线,因此船舶航行非常不顺,辗转到达海口后,货物才由大马号转载到丙公司的货轮扬帆号上运往目的港上海。扬帆号到达上海时,节日早过,货物的市价大跌。甲公司遂向上海海事法院起诉。 [问题]

(1)在本案中应当由谁负责订立运输合同,与谁订立运输合同。

(2)本案中,买卖合同的交货地点为?(3)该批货物如需要投保,则应由谁负责办理?(1)应由甲负责订立运输合同。在fob贸易术语下,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是买方的义务。

(2)交货地点为新加坡。在fob贸易术语下,术语后所附的港口名为装运港。

(3)由甲公司负责投保。在fob贸易术语下,为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投保是买方的义务。

答案:

(1)应由甲负责订立运输合同。在fob贸易术语下,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是买方的义务。(2)交货地点为上海。在fob贸易术语下,属于后所附的港口名

为装运港。

(3)由甲公司负责投保。在fob贸易术语下,为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投保时买方的义务。

案例四、

1995年2月10日,中国某进出口公司a电告日本某商贸公司b,欲以cif条件向日本出口一批丝绸,总价款为50万美元,用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支付价款。2月16日a收到b复电,b提出降价到48万美元。a公司于2月19日电告b公司同意其要求,b于2月20日收到此电报后,a公司将货物运上船舶在公海航行时,由于船员的疏忽,船上发生火灾,a公司托运一个集装箱为火焚毁,其余2个则完好无损。3月15日货物运至横滨港,但b公司拒绝接受货物,并向a公司提出索赔,双方诉至上海市某人民法院。根据上述案情。 [问题] (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合同于何时成立?(2)保险费应由哪一方负担?

(3)在本案中,货物风险在那一时刻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4)在本案中,哪一方为信用证的受益人?答案

(1)合同于2月20日成立。b公司提出的降价请求改变的要约的是指条件,构成反要约,合同于承诺到达b公司时成立。(2)保险费用应有a公司承担。根据cif术语的含义,货物运输的保险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3)风险应在在上海港自货物越过船舷时转移。根据cif术语的含义,货物的风险在货物与装运港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4)a公司为信用证受益人。货物买卖合同的卖方应为信用证的受益人。案例五、

我国某进出口公司a(卖方)与英国某实业公司b(买方)以cif伦敦条件签订了一份出口一万吨大米的合同。货物由保险公司d办理了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后按时由承运人某远洋公司c

装船运输。因在海上遭受暴风雨袭击,迟延30天到达目的港,并因船员的过失使三分之一的大米变质。英国b公司因此向有关部门提出索赔。

问题]

(1)应与承运人远洋公司c签订运输合同的是哪方?(2)应向保险公司办理货物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的是哪方?(3)a公司的交货地点在?

(4)设a公司已取得合同规定的单据并及时提交给了b公司。在货物海上运输到达目的港,b公司按规定验收货物之前,a公司向b公司凭装运单据要求付款,b公司是否应付款?(5)对货物迟延30天到达目的港而造成的损失,b公司应向谁提出索赔?

(6)对三分之一大米变质,b公司应向谁提出索赔?(7)对三分之一大米变质,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c公司是否承担责任?答案

(1)cif术语中已包含运费,卖方承担托运的义务。(2)cif术语中已包含保险费,卖方承担投保的义务,受益人为买方。

(3)根据cif术语。交货地点为货物装运港。

(4)如果双方未约定必须在验收后付款,按一般惯例,

b公司应付款。

(5)此迟延责任属承运人。

(6)此属海上运输保险范围。

(7)海牙规则与汉堡规则不同,承运人可援引航行过失免责。

案例六、

我山东一家进出口公司和某外国公司订立了进口尿素5000吨的合同,依合同规定我方开出以该外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总金额为148万美元。双方约定如发生争议则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1990年10月货物装船后,该外国公司持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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