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中叙述句与叙述语气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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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漢語通論(八)

敘述句,矣字,焉字

敘述句是以動詞為謂語、敘述人或事物的行動變化的。在古代漢語裏,敘述句的結構一般和現代漢語沒有什麼不同。例如:

冬,晉文公卒。(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晉侯秦伯圍鄭。(左傳僖公三十年)

初,鄭武公娶於申。(左傳隱公元年)

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左傳僖公四年)

公賜之食。(左傳隱公元年)

鄭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馬逸不能止。(左傳成公二年)

虎求百獸而食之。(戰國策·楚策)

在上面所舉的這些例句裏,“公賜之食”是雙賓語句。“賜食”是一個動賓詞組,“食”(食物)是直接賓語;“之”指潁考叔,是“賜食”的对象,是間接賓語。類似的例子如: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左傳隱公元年)

多予之重器。(戰國策·趙策)

一般說來,動詞如果是“賜”“予”“遺”“語”“告”等字,大致總有兩個賓語:一個是指物的直接賓語,一個是指人的間接賓語。間接賓語放在動詞和直接賓語之間。這種句法古今是相同的。

但是上古漢語能帶有雙賓語的並不限於上述這一類動詞,一般的及物動詞也可以帶有雙賓語。例如:

欲見賢人而不以其道,猶欲其入而閉之門也。(孟子·萬章下)

紾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則將紾之乎?(孟子·告子下)

(“紾”zhěn,扭轉。)

天生民而立之君。(左傳襄公十四年)

“閉門”是一個動賓片語,“門”是直接賓語;“之”指賢人,是“閉門”的对象,是間接賓語。其餘由此類推。

在一般的及物動詞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動詞“為”(wéi)字。這個詞在古代的涵義非常廣

泛,但是在具體的上下文中,它的涵義比較具體。隨着應用的場合不同,我們可以把它理解為“作”“做”“造”“治”“處理”“安排”等等。古書上有許多句子是用“為”字作

動詞而後面帶有雙賓語的。例如:

不如早為之所。(左傳隱公元年)

且君嘗為晉君賜矣。(左傳僖公三十年)

而為之簞食與肉,置諸橐以與之。(左傳宣公二年)

重為之禮而歸之。(左傳成公三年)

吾不忍為之民也。(戰國策·趙策)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論語·季氏)

對於上面這類例句,最容易發生兩種誤解:或則以為第一第二兩個例子裏的“為”字是介詞(讀wèi);或則以為第五個例子裏的“為之民”等於說“為其民”。這都是不對的。試就第三個例子來分析:“為簞食與肉”是一個動賓片語,“簞食”與“肉”是動詞“為”的直接賓語;“之”指靈輒,是間接賓語。其餘由此類推。

我們還要注意賓語的位置。在一般情況下,賓語是放在動詞的後面的;但是,有時候為了強調賓語,可以把賓語提前,在賓語後面用“是”字、“實”字或“之”字複指。例如:豈不穀是為?先君之好是繼。(左傳僖公四年)

將虢是滅,何愛於虞?(左傳僖公五年)

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左傳僖公五年)

姜氏何厭之有?(左傳隱公元年)

商書曰:“無偏無党,王道蕩蕩”,其祁奚之謂矣。(左傳襄公三年)

有時候還在提前的賓語的前面用“惟”(唯)字,構成“惟(唯)……是……”“惟(唯)……之……”的說法。例如:

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左傳僖公五年)

率師以來,唯敵是求。(左傳宣公十二年)

父母唯其疾之憂。(論語·為政)

不務張其義,齊其信,唯利之求。(荀子·王霸)

現代還說“唯你是問”、“唯利是圖”,就是這種語法的殘留。

有一點需要注意:如果被提前的賓語是代詞,一般就只用“之”字複指。例如:

“我之懷矣,自詒伊戚”,其我之謂矣!(左傳宣公二年)

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其是之謂乎!(左傳隱公元年)

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孟子·公孫丑上)

魯頌曰:“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周公方且膺之,子是之學,亦為不善變矣。(孟子·滕文公上)

由此可見,用代詞“是”字或“之”字複指提前的賓語,是古代漢語變更動賓詞序的一種語法手段;即使被提前的賓語本身是代詞,也並不排斥這種語法手段。但是,現代漢語沒有這種句法了,因此這類句子譯成現代漢語時是無需把這種“是”字或“之”字直譯出來的。

下面討論上古漢語表示行為數量的句法。

在上古漢語裏,表示行為數量的句法,一般是把數詞直接放在動詞的前面,而不用表示動量的量詞。例如:

三進及溜,而後視之。(左傳宣公二年)

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論語·憲問)

禹八年於外,三過其門而不入。(孟子·滕文公上)

騏驥一躍,不能十步;駑馬十駕,功在不舍。(荀子·勸學)

現代漢語動量的標記法,一般是把表示動量的數量詞放在動詞的後面,比如“九合”,現代漢語則說“會合九次”(“九”在這里只表示多次,不是實數),不但用了動量詞,而且詞序也變動了。

從句子成份看,古代漢語放在動詞前面表示動量的數詞,是作為狀語來修飾動詞的。假如說話人要強調某一行為的數量,可以改變句法:把數詞從動詞前面移到句尾,並在這個數詞的前面用“者”字,讓它同前面的詞語隔開,這樣,“者”字前面的詞語就充當了全句的主語,移到句尾的數詞就上升為全句的謂語。例如:

於是平原君欲封魯仲連,魯仲連辭讓者三,終不肯受。(戰國策·趙策)

范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史記·項羽本紀)

表示動量的數詞從動詞前面的狀語的位置上升到全句的謂語的位置,自然就顯得突出而重要了。和現代漢語比較,“魯仲連辭讓者三”“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雖然可以譯作“魯仲連辭讓了多次”、“把佩帶的玉玦舉起多次來向他示意”,但是語法結構是大不相同的。

以上所討論的敘述句,它們的主語都是謂語動詞所表示的行為的主動者。但是,和現代漢語一樣,古代漢語敘述句的主語也可以是謂語動詞所表示的行為的被動者。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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