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参照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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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议事制度范文(三篇)

股东会议事制度范文(三篇)

股东会议事制度范文第一条会议召集1. 本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且应提前至少30天通知股东,并附上相关文件与内容。

2. 股东会议可以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以书面方式或者电子方式进行。

3. 股东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文件和材料等,并通过公司公告、邮寄、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发送给所有股东。

第二条参会资格1. 股东会议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所有股东均有参加会议的权利。

股东可以亲自参会或委托其他人员代表出席。

2. 参会股东应在会议召开前至少10天书面通知公司,并提供委托代表出席的证明材料。

3.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召开股东会议,相关股东会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安排提前通知。

第三条会议议程1. 股东会议的议程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制定,并在通知中列明。

2. 股东会议议程主要包括公司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审议并决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选举及罢免董事会成员、审议重大事项等。

3. 股东可以根据需要提出议案,并提前书面通知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这些议案进行审议,并根据情况将其列入议程。

第四条会议程序1. 股东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如董事长不能出席,则由副董事长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

2. 股东会议应当有法定人数的股东出席方能开始,法定人数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出席人数的一半以上。

3. 股东会议应当保持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权利,并且遵守会议纪律。

第五条会议决议1. 股东会议的决议原则上采取简单多数的表决方式,即获得出席会议并投票的股东过半数的赞成票即可通过。

2. 重大事项的决议采用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赞成票通过,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决议进行书面确认。

3. 会议决议应当制定会议纪要,包括决议内容、参会股东名单、投票结果等,并由董事会或董事长签署确认。

第六条会议记录1. 本公司应当设置会议记录员,对股东会议的过程进行记录。

2. 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地记录股东会议的内容,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三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三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三篇篇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的运作程序,以充分发挥股东会的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股东会审议决定议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股东会的职权第三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3)审议单独或者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25%以上的股东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的提案;(14)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5)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股东会的召开第四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0日之内举行。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25%(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4)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认为必要时;(5)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3)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六条临时股东会只对会议召开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股东会议事制度范本

股东会议事制度范本

股东会议事制度范本一、会议召集1.1 公司所有股东有权召集股东会议。

1.2 股东会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股东,并注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召集人以及联系方式。

1.3 股东会议通知应提前合理时间发送,以便股东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1.4 股东会议的通知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有效方式发送给股东。

二、会议议程2.1 股东会议议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 会议的开幕和主持人的选举;B. 审议和批准之前会议的记录和决议;C. 公司管理层的报告;D.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E. 选举董事和监事;F. 任命公司的审计机构;G. 修改公司章程;H. 其他需要股东决策的重大事项。

2.2 股东可以在会议开始前提出额外的议题,但必须得到大部分股东的同意。

2.3 股东会议议程应当事先发送给所有股东,以便股东对议题有足够的了解。

三、会议程序3.1 会议应有明确的主持人,由股东会主席或股东协商选举产生。

3.2 主持人应当确保会议按照议程进行,并维护会议的秩序。

3.3 会议应当有现场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的过程和决议。

3.4 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与会股东名单以及会议过程的要点。

3.5 会议记录应当由与会股东签字确认后,作为正式记录保存。

四、决议的通过4.1 股东会议的决议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投票。

4.2 决议应当以股东的多数意见为基础,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4.3 重大事项的决议可能需要超过普通股东多数的股东同意。

五、会议的记录和公告5.1 会议的记录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尽快准备,并在7个工作日内发送给所有股东。

5.2 会议记录的批准应当由下一次股东会议进行确认。

5.3 重要决议的结果应当在决议通过后立即向所有股东公告。

六、特殊情况下的股东会议6.1 公司有权在紧急情况下召集特别股东会议。

6.2 特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应提前合理时间发送,以便股东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6.3 特别股东会议的议程应当限于特定的事项,并且议题应得到股东的事先同意。

公司议事规则(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公司议事规则(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简称“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召开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保证决议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

第五条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依法及依本规则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第六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局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第七条股东大会的召开应该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第八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第二章股东大会的职权第九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修改本章程;(十三)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四)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十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完整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完整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完整版)日期:XXXX年XX月XX日地点:XXX公司会议室主持人:XXX公司董事长与会人员:XXX公司股东代表、董事会成员一、会议召开目的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旨在就公司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并根据股东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出决策,以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发展。

二、会议正式开始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对与会人员介绍了本次会议的议程。

2. 主持人要求与会人员自觉维持会议纪律,保障会议顺利进行。

三、审议公司财务状况和年度报告1. 财务总监向股东们报告了公司上一财年的财务状况、收入、成本和利润等情况,并提供了相应的财务报告。

2. 股东们对财务报告进行了全面审议,就财务数据提出了相关问题和建议。

3. 主持人邀请财务总监回答股东们的问题,并对相关建议进行了讨论并作出相应决策。

四、讨论并审议公司年度预算1. 主管部门向股东们提交了公司下一财年的预算和计划,详细说明了预期收入和支出等事项。

2. 股东们对预算计划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3. 主持人组织全体股东对预算计划进行表决,并根据表决结果作出决策。

五、选举董事会成员1. 主持人宣布董事会成员选举环节的开始,并提醒股东们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候选人。

2. 股东们自愿提名候选人,并由主持人进行公开投票。

3. 主持人汇总投票结果,并宣布当选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六、审议重要事项1. 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的提议- 主持人宣读提议并要求股东们就该提议进行讨论。

- 股东们就经营策略调整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

- 经充分讨论后,主持人组织全体股东对该提议进行表决,并根据表决结果做出决策。

2. 股权转让的决议- 主持人通报股东有关方提出的股权转让申请。

- 股东们对股权转让申请进行了详细讨论,并就交易条件等事项提出了相关要求。

- 主持人组织全体股东对股权转让申请进行表决,并根据表决结果做出决策。

七、法律及遵规事项讨论1. 公司合规性及法律问题的报告- 法律顾问向股东们汇报了公司合规性及法律事务的情况,并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说明。

股东会议事制度模版(三篇)

股东会议事制度模版(三篇)

股东会议事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股东会议的召集和议事程序,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稳定运营,根据《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会议的召集和议事活动。

第三条定义1. 股东会议:由公司所有股东按照法定程序召集和作出决策的会议。

2. 股东代表:由股东授权代表股东行使权利的个人或组织。

3. 股东代表证明文件:股东授权股东代表行使权利的书面文件。

第二章股东会议召集第四条会议召集发起1. 股东会议可以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者股东发起。

2. 股东会议召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股东,并注明召开会议的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参会方式。

3. 股东会议召集通知应当至少提前 30 天发送。

4. 通知采用挂号信、特快专递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公司应当在发出通知同时,将通知内容以书面形式送达董事会、监事会和合作伙伴。

第五条会议议程1. 股东会议议程由股东发起方制定,应当包括股东会议发起的目的、议题、讨论和决策事项等。

2. 股东会议发起方应当在通知中附上议程,并在会议开始前 3 天发送给股东。

第六条会议参会方式1. 股东会议可以采用线下会议、线上会议或者混合形式进行。

2. 线下会议应当设定具体地点,安排好会场设备和相关事项。

3. 线上会议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网络平台,确保股东的参会权益。

4. 股东可以直接参加股东会议或者通过书面委托方式参会。

第三章股东会议议事第七条会议主持1. 股东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若董事长确有正当理由不能主持,则由副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无法主持时,由股东代表在会议上选举一名主持人。

2. 主持人应当遵守会议纪律,确保会议的进行顺利、公正。

第八条会议记录1. 股东会议应当设立会议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的检讨过程和决议的表决结果;2. 会议记录应当包括股东会议的召集程序、参会人员、议题及讨论情况、决策结果等。

第九条报告和发言1. 股东会议中,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应当向股东报告有关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2. 股东有权提问并发表意见,股东代表也有权发言;3. 股东代表参与发表言论时,应当遵守会议纪律,尊重他人发言,不得干扰会议秩序。

股东会议事制度范本(5篇)

股东会议事制度范本(5篇)

股东会议事制度范本为了充分发挥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利机构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决定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中长期经营方针、投资计划。

第二条、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第三条、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四条、审议批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报告。

第五条、审议批准监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报告。

第六条、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第七条、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八条、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九条、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第十条、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十二条、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每两次股东会会议之间间隔不得超过十五个月,并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方。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1、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2、五分之三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3、三分之二监事提议并经监事会确认时。

第十五条、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日由公司派专人递送或传真会议通知。

第十六条、书面会议通知应列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所议主要事项等内容。

1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各股东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时应出具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代理事项、代理权限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加盖公章。

第十九条、股东会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由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条、股东会对普通事项作出决定,应充分征求各方股东意见,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股东代表通过。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股东方各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模板三篇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模板三篇

XXX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议书出席会议股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 %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 %通过。

决议事项如下:1.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2.免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的职务;同意选举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范围为:。

免去董事的职务;同意选举为董事。

董事的职权范围为:。

3.同意公司住所迁至(具体地址)。

4.同意变更公司类型,由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5.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由万元变更为万元,增加(减少)部分万元由股东出资。

6.(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7.全体股东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8.上述变更事项与原公司章程有冲突的,以本决议书所决定的事项为准。

9.全体股东共同委托(身份证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会议股东签章处:年月日风险提示: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席会议股东:1、发起人、股东(或者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认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认股人的,删除该款,募集设立专用)。

3、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新增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新增股东的,删除该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地点:_________)召开(年度、临时)第_________届第_________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_________主持会议。

会议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应到股东_________人,实到_________人(其中代理人___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的_________%(占全部股份总额的_________%),符合章程要求。

股东会议事制度范本(3篇)

股东会议事制度范本(3篇)

股东会议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东会议的组织与活动,明确股东的权益和义务,依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股东会议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决策和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公司股东会议必须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和参与权。

第四条股东会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并依法组织、决策、实施。

第五条股东会议的决议力适用“一人一票”原则,每个股东拥有等同的权利。

第六条公司股东会议应当公布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材料,给予股东充分的准备时间,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协助组织会议。

第七条股东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保管至少10年以上。

第二章召开程序第八条股东会议的召开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所有股东,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第九条股东会议的通知应当明确会议的目的、议程、时间和地点,并附上相关材料。

第十条股东会议通知应当在召开日期前不少于15个自然日送达给股东,如果有紧急情况,可以缩短通知时间,但不得少于3个自然日。

第十一条股东会议可以采取实体会议和远程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现场与线上的参会方式。

第十二条股东会议须事先明确会议的参会方式和提交提问或发言的方式,以确保股东的权益。

第十三条股东会议的主持人应当根据会议议程,依次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秩序。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十四条股东会议决议应当根据议程依次进行,确保股东充分了解并参与决策。

第十五条股东会议的决议应当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以股东所持股份比例计算,超过半数的股东表决赞成即可生效。

第十六条股东会议决议应当记录在会议记录中,并由与会股东签字确认,形成决议文件。

第十七条股东会议决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股东,并公告于公司官方网站。

第四章会议资料第十八条股东会议应当提供充分的会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报告、监管报告、决策议案等。

第十九条股东会议的相关材料应当提前到达股东手中,以便股东充分了解相关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精选3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精选3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适用于股权转让)时间:******地点:******股东参与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应到会股东***方,实际到会股东***人,代表额数***%,会议以当面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与会议。

全体股东经过争论,会议通过以下决议:一、同意转让方***将其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二、同意修改后的章程。

三、本协议***式***份,***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份。

四、本决议经到会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第二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摘要:本合同是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事项,于(日期)在(地点)召开的股东会上,参会股东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正文:一、决议事项:(1)讨论并批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2)讨论并批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年度盈余分配方案;(3)讨论并批准公司董事会任命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提议;(4)讨论并批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资本运作方案;(5)讨论并批准其他事项。

二、决议结果:(1)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经过由参会股东共同审议,并获得全体参会股东的一致通过;(2)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年度盈余分配方案经过由参会股东共同审议,并获得全体参会股东的一致通过;(3)公司董事会任命/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提议经过由参会股东共同审议,并获得全体参会股东的一致通过;(4)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资本运作方案经过由参会股东共同审议,并获得全体参会股东的一致通过;(5)其他事项经过由参会股东共同审议,并获得全体参会股东的一致通过。

三、决议执行: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股东会的决议结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向相关股东作出通知。

四、生效时间:本决议自股东会召开之日起生效。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参考范本(4)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参考范本(4)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参考范本(4)日期:xxxx年xx月xx日地点:xxxx主持人:xxxx出席人员:xxxx一、会议召开根据《有限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会于xxxx年xx 月xx日在xxxx地点召开。

会议由主持人主持,出席人员名单已在会议开始前进行核对,并记录于会议记录中。

二、审议并通过议题1. 关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和批准主持人首先通报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详细介绍了公司过去一年的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以及投资计划。

股东们对财务报告进行了仔细审阅,并提出了相关问题和建议。

经过充分讨论和投票表决,股东会一致通过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2. 关于提名和选举董事会成员的议题主持人通报了公司董事会选举程序,并宣布了提名候选人名单。

股东们提出了自己的候选人提名,并在会议上进行了候选人发言和问答。

最终,经过投票表决,以下候选人当选为公司董事会成员:董事A:姓名、职务、所代表的股东单位董事B:姓名、职务、所代表的股东单位董事C:姓名、职务、所代表的股东单位3. 关于公司年度盈余分配方案的议题根据公司的盈余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持人提出了公司年度盈余分配方案的建议。

股东们对方案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充分协商和投票表决,股东会通过以下分配方案:a) 分配xx%的盈余作为现金股利发放给股东;b) 分配xx%的盈余用于公司内部再投资;c) 分配xx%的盈余归还公司的股东储备金账户。

4. 关于董事会报告和监事会报告的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向股东会提交了年度报告,主持人通报了报告的主要内容。

股东们对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就报告内容提出了疑问和建议。

经过充分讨论,股东会一致通过了董事会报告和监事会报告。

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将详细记录股东会的议题内容、股东们的发言以及投票结果等重要信息,并由主持人在会议结束后尽快整理成文,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四、会议结束主持人感谢股东们的参与,并宣布本次股东会议顺利结束。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范本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范本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范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制度编号:编制单位:编制日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召集、议事和决议的方式与程序,保证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提高股东会议事和决策效率,确保股东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保障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会会议是股东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股东按规定参加股东会会议是履行股东职责的主要方式。

第四条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的常设办公机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股东会会议的筹备、组织、通知、决议、息披露、执行等事务。

第五条本规则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办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公司召开股东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邀请外聘律师定期出席定期股东会和重要的股东会临时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见证或出具法律意见:(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二)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是否合法有用;(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是否合法有效;(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进行见证或出具法律意见。

第二章股东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八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宜;(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宜;(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的对外包管作出决议;(九)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作出决议;(十)对公司的激励打算(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奖金等)举行决议;(十一)对核准购买或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让渡、赠与、放弃、损坏、抵押、质押等)单笔金额大于公司注册本钱金50%(含本数)的公司非股权资产(包括专利等无形资产);(十二)对股东转让、出售、处置股权或在股权上设置任何权利负担、为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或进行增资扩股等股权融资事宜作出决议;(十三)决定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及前述授权事项的变更和撤销;(十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本钱作出决议;(十五)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债权融资事宜作出决议;(十六)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十七)对公司变更形式作出决议;(十八)对制定、修改、解释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十九)批准《公司授权管理体系》及其实施细则;(二十)对公司设立子公司、分公司以外的其他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投资等)作出决议;(二十一)对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作出决议,但监事行使前述职权的除外;(二十二)中国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浙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的运作程序,以充分发挥股东会的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股东会审议决定议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股东会的职权第三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九)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十一)对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二)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作出决议。

(十三)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四)决定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以上的关联交易;(十五)修改公司章程。

1(十六)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股东会的召开第四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0日之内举行。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4)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3)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公司议事规则制度模板

公司议事规则制度模板

公司议事规则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决策程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公司依照本议事规则进行决策,确保公司运营高效、合规。

第三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决策行为。

第二章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四条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需要随时召开。

第五条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六条股东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但是,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条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事项只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八条股东会应当对决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章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九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

董事会成员总数不得少于三人。

第十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十二条董事会决议事项应当由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事项只需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会应当对决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会议事规则一、总则股东会会议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公司决策的公正、透明和高效,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旨在明确股东会会议事流程、参会人员职责、议题提出及表决方式等事项,以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和决策能够顺利实施。

二、会议基本原则1. 股东会会议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2. 会议召开和决策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会议应充分尊重各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会议组织与召开1. 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2. 会议召开前,董事会应提前通知所有股东,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

3. 股东会会议可采用现场或网络形式召开,确保所有股东能够方便地参加会议。

四、参会人员及职责1. 股东会会议的参会人员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 股东享有表决权,可就议题发表意见并参与表决。

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其所负责的事项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并回答股东的提问。

五、议题提出与审议1. 议题应由公司董事会或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提出。

2. 议题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通知所有股东,确保股东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了解议题内容。

3. 会议中,各股东可就议题发表意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表决。

六、表决方式与决议1. 股东会会议的表决采用一股一票的原则。

2. 对于一般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对于重大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资扩股等,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决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股东的意见,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记录与执行1. 股东会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形成会议记录。

2.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议题、表决情况等内容。

3. 决议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确保决议得到有效执行。

八、附则1.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2.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公司股东会决议及章程样本【范本模板】

公司股东会决议及章程样本【范本模板】

(参考样本)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于年月日在召开股东会,经全体股东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一、通过关于股东出让股权的决议:将在有限公司的万元出资,占公司的%股权,以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受让人。

二、通过关于股东出让股权的决议:将在有限公司的万元出资,占公司的%股权,以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受让人.三、股权转让后,公司新的股本结构:股东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四、公司原组织机构解散,免去公司原组织机构成员职务。

五、公司类型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股东签字(盖章):年月日股权转让协议出让方:受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以下出资转让协议:一、出让方将在有限公司的万元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股权,以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受让人。

二、受让方于年月日前将万元人民币支付给出让方.三、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以新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出让方签字(盖章):受让方签字(盖章):年月日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股东于年月日在作出决议如下:一、1、任命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经理,执行董事即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公司的监事。

以上人员任期各为三年,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已对其进行审查,均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条件。

二、通过公司章程。

股东签名(盖章):年月日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和方式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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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详情见下文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的运作程序,以充分发挥股东会的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股东会审议决定议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股东会的职权第三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3)审议单独或者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25%以上的股东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的提案;(14)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5)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股东会的召开第四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0日之内举行。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25%(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4)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认为必要时;(5)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3)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六条临时股东会只对会议召开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该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享有最多表决权股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第八条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股东。

拟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

公司根据股东会召开前十日时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权额。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权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会;达不到的,公司在五日之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会。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4)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5)投票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6)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十条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第十一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第十二条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代理人的姓名;(2)是否具有表决权;(3)分别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4)对可能纳入股东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5)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6)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十三条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

第十四条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

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享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十五条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以及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会,并阐明会议议题。

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如果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十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告,提出召集会议的董事、监事或者股东可以在董事会收到该要求后两个月内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

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

董事、监事或者股东因董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行会议的,由公司给予股东或者董事、监事必要协助,并承担会议费用。

第十六条股东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会不得变更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股东会召开时间的,不应因此而变更股权登记日。

第十七条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可以聘请律师出席股东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1)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2)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3)验证年度股东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4)股东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程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第四章股东会提案的审议第二十条股东会的提案是针对应当由股东会讨论的事项所提出的具体议案,股东会应当对具体的提案作出决议。

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应列出本次股东会讨论的事项,并将董事会提出的所有提案的内容充分披露。

需要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涉及的事项的,提案内容应当完整,不能只列出变更的内容。

列入“其他事项”但未明确具体内容的,不能视为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会职责范围;(2)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3)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公司召开股东会,单独或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的25%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依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会提案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会提案列入会议议案的,应当在该次股东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五条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当就前次年度股东会以来股东会决议中应由董事会办理的各事项的执行情况向股东会做出专项报告,由于特殊原因股东会决议事项不能执行,董事会应当说明原因。

第五章股东会提案的表决第二十六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二十八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所审议的提案可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其授权范围内对所审议的提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对所有列入议事日程的提案应当进行逐项表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年度股东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对事项作出决议。

第三十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

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得通过的,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

第六章股东会的决议第三十一条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十二条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2)发行公司债券;(3)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4)公司章程的修改;(5)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上述以外其他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股东会决议应注明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股权的比例、表决方式以及每项提案表决结果。

对股东提案作出的决议,应列明提案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

第三十四条股东会各项决议应当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保证决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

第三十五条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1)出席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权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3)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4)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6)股东的质询意见、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7)股东会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六条股东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公司股东会记录的保管期限为自股东会结束之日起三年。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股东会的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要求。

第三十八条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发生争议又无法协调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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