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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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一、议事范围

1.处理、解决乡党委会议关于党的工作决定事项在实施中的具体问题;

2.酝酿、研究,拟提请党委会议讨论的干部工作及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乡党委讨论决定做好准备;

3.听取乡纪委、党委办公室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安排和总结党务系统日常工作;

4.研究处理各基层党组织向乡党委请示的有关问题;

5.对急需解决的突发性问题,进行研究,及时提出应急措施。

二、会议制度

1.书记办公会议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2.书记办公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

3.书记办公会议由党委书记及党委班子成员组成。

4.书记办公会议的应出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

三、议事程序

1.书记办公会议议题由书记提出。各村、站所提交书记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事先都必须经分管党委领导审定,并提出意见。凡属分管领导职权范围内可以处理的问题,不提交书记办公会讨

论。

2.需向书记办公会议汇报的问题和提交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事先作好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汇报问题要简明扼要,开门见山,对存在的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措施,应提出明确具体的意见。

3.书记办公会议一般不临时动议重大问题,一些通气性质的问题,可在会上临时提出,但必须简明扼要。

四、决定办理

1.书记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重大问题,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的党委班子成员组织有关村、站所和人员贯彻执行。

2.对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人员要抓紧办理,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将办理情况及时向书记汇报。

3.会议记录人员应及时将书记办公会议讨论的情况及所作出的决议告知缺席人员,以便了解情况,做好工作。

五、会议纪律

书记办公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缺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须向书记请假。书记办公会议召开后,由会议记录人员于当天内将相关情况进行归纳梳理形成会议纪要,经书记审核,审签后印发,印发时间不能超过会议次日。发送范围为党委班子成员、各村、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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