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标准的分级、编号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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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标准的分级、编号和性质
1.1 标准的分级
所谓标准分级,就是根据标准适用范围的不同,将其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层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我国标准分为四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1)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和适用的标准。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审查批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布。
(2)行业标准:是指为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而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行业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行业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计划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下达,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号和发布。协会标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标准化体系结构转化的方向。工程建设行业化协会标准可视同行业标准。
(3)地方标准:是指为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和卫生要求而制定的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抵触,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地
方标准自行废止。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计划、统一审批、统一发布、统一管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企业标准:是指企业所制定的产品标准和在企业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和管理、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时,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时,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和管理。企业的产品标准,应在发布后30日内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2 标准的编号
我国国家标准的代号,用“国标”两个字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G”和“B”表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国家标准的编
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国家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国家标准发布的年号三部分构成。行业标准代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目前,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已批准发布了几十个行业标准代号。
地方标准的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
前两位数、再加斜线、顺序号和年号共四部分组成。
企业标准由企业标准代号“Q/”、企业代号、顺序号和年号组成。企业代号可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或两者兼用组成。顺序号和年号与国家标准相同。
1.3 标准的性质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
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同时还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可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形式:
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需要强制时,为全文强制形式;
标准中部分技术内容需要强制时,为条文强制形式。
所谓推荐性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又称自愿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但任何单位都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违反这类标准,不承担经济或法律方面的责任。然而,一经接受采用,或各方面商定同意纳入商品、经济合同之中,就成为各方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各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 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2.1 定义
2.1.1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国际标准在世界范围内统一使用。
2.1.2 国外先进标准是指未经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的标准、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区域性组织的标准、国际上有权威的团体标准和企业(公司)标准中的先进标准。
2.2 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的关系
2.2.1 国际标准的特点
(1)国际标准是世界上多数国家协调一致的产物,反映了当前世界上发达国家已经普遍达到的生产技术水平,一项标准中的单项指标可能反映了国际水平,但综合指标并不一定是最高水平。
(2)国际标准的适用范围广,能为大多数国家或团体、企业所接受。国际标准是进行国际贸易的基础,是仲裁国际贸易纠纷的技术依据。
(3)国际标准包括了世界上主要的技术领域,因此具有世界代表性。
2.2.2 国外先进标准的特点
(1)国外先进标准,主要是由拥有雄厚智力资源和先进技术水平的某区域、团体、国家、公司或企业制定的。它代表了当今世界上先进的生产技术水平。(2)国外先进标准的适用范围比国际标准小得多,因为受到局部地区的限制。(3)多数国外先进标准为产品标准。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可以促使我国某些产品和技术尽快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2.2.3 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关系
国际标准主要是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等,可以说是一种普及;国外先进标准主要是产品质量标准,可以说是一种提高。采用国际标准是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普遍达到的生产技术水平,而采用国外先进标准才能达到世界先进的生产技术水平。因此,在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的同时,还要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参见第一篇第一节8.3)
2.3 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和表示方法
采用国际标准是指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或修改转化为我国标准,并按我国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国家鼓励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政策,是技术引进的重要组成部分。
采用国际标准的我国标准,在引言中一定要说明采用的程度。
采用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在引言中可不写出采用程度,仅在必要时在附加说明中写出采用的国外标准编号及采用程度。
依据我国标准与被采用的国际标准之间技术内容和编写方法差异的大小,采用程度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