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定义及其分类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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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第八章—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总论第八章—民事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 1.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限 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行为能力范围 的民事行为。 • 2.无权代理行为。 • 3.无权处分行为。 • 4.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行为。
第六节 附条件、附期限的 民事法律行为
• 一、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 (一)概念和特征 •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 人约定的客观事实之成就决定其效力 产生或事行为
• 从《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来看, 民事行为 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 行为。这种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但不包括侵权行为、 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民 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的要件 • (一) 一般成立要件 • 有单纯的意思表示说以及三要素说,三要素 说认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是: • (1) 当事人。 • (2) 意思表示。 • (3) 标的。
(二) 特别成立条件
民事行为的特别成立条件, 是指成立某一 具体的民事行为, 除须具备一般条件外 , 还 须具备的其他特殊事实要素。
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发展沿革
(一)概念
• 1.民事法律行为是各种民事权利义务 产生、变更或消灭最为普遍、最为重 要的依据。根据《民法通则》54条的 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基 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 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
与民事法律行为相关的几个概念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 (一) 概念和特征 • 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 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 生或消灭的依据,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就是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民事案件法律行为(3篇)

民事案件法律行为(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实施的法律行为。

在我国的民事法律体系中,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事主体实现其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定义、种类、效力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定义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实施的法律行为。

它具有以下特点:1. 民事性: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实施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 法律性: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3. 自愿性: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实施的行为。

4. 实践性: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通过实践来实现的。

三、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种类1. 合同法律行为: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律行为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等。

2. 侵权法律行为:侵权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3. 无因管理法律行为:无因管理是指民事主体为了他人的利益,自愿实施的管理行为。

无因管理法律行为主要包括救助、保护、代为保管等。

4. 捐赠法律行为:捐赠是指民事主体无偿转让财产权利的行为。

捐赠法律行为主要包括赠与、遗赠等。

5. 债权转让法律行为: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在不改变债权内容的前提下,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6. 仲裁法律行为:仲裁是指民事主体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行为。

四、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效力1. 效力成立: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效力成立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实施的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效力确定: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效力确定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实施的法律行为经过一定的程序,其效力得到确认。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

3.视听资料形式
视听资料形式,是指以录音、录像及其他电子数据方式所为的意思表示。如果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或其他证据证明该民事行为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可以认定为有效。
4.默示形式
一方当事人不直接使用语言文字等明确方式为意思表示,但相对方根据其行为可以判断其意思表示的方式。默示方式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存在意思表示。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
对于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撤销。
当事人变更或撤销请求权的行使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
1.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哪些行为可导致合同的可撤销( abc )。
a.有欺诈行为 b.有乘人之危的做法 c.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 d.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对等的行为,称为显失公平的行为。显失公平的行为可能是由于一方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但其结果都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
如某古董收购商下乡以极不合理的价格收购古董的行为就是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六、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六、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取决于未来某一特定事实的成就与否,该特定事实即条件。
以条件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为标准,条件可分为两种:延缓条件及解除条件。延缓条件,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以条件成就为前提,条件成就前,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但不生效。解除条件,法律行为的效力终止于条件的成就,条件成就前,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条件成就后,民事法律行为解除,其效力终止。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完整版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完整版

意思表示真实 标的合法、适当、确定
第五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一)概念
以当事人意思表示选定的、将来可能发生的客观事实的发生与否为条件, 决定民事行为效力的开始或终止的民事行为。
(二)条件的特征(条件)
1、尚未发生 2、可能发生 3、可能不发生 4、合法
(三)条件的分类
1、延缓条件、解除条件 (1) 延缓条件(停止条件、生效条件) (2) 解除条件(终止条件、失效条件)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
法律行为
自然事件
(二)传统民法中的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者,乃欲发生私法上效果之意思表示为要素 之一种法律事实。” 适法的意思表示行为 意思表示行为(民事行为) 行为 法 律 事 实 事件 人为事件 非意思表示行为(事实行为) 违法的意思表示行为
自然事件
法律行为
(三)法律行为概念辨析
适法的意思表示行为 意思表示行为(民事行为) 行为 法 律 事 实 事件 人为事件 1、合法行为说 (1)只有合法行为,才能实现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 (2)德国法上,法律行为就是“合法行为” 非意思表示行为(事实行为)
六、主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
两个关联法律行为之间的关系 主法律行为: 两个相互关联的法律行为中,能够独立存在的那一个。 从法律行为: 两个相互关联的法律行为中,须依存于主法律行为方能存在的那一个。

民事法律行为及后果(3篇)

民事法律行为及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为实现一定民事法律后果而实施的合法行为。

它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特征、种类、有效要件以及后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与特征(一)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为实现一定民事法律后果而实施的合法行为。

它具有以下特征:1. 民事性: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民事活动中发生的,涉及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2. 法律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法律所规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3. 目的性:民事法律行为以实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

4. 自愿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自愿实施的,不违反法律规定。

(二)特征1. 法律事实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为实现民事法律后果而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事实性。

2. 法律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就对民事主体产生法律约束力。

3. 合法性: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

4. 有效性: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1. 合同行为:合同行为是民事主体为实现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而实施的行为,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2.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侵犯知识产权、人身权等。

3. 无因管理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他人利益而实施的行为,如拾得遗失物、代为保管他人财物等。

4. 捐赠行为:捐赠行为是指民事主体无偿转让财产权益的行为。

5. 承担义务行为:承担义务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他人利益而实施的行为,如承担债务、提供担保等。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1. 民事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真实。

3. 民事法律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4. 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法定形式。

五、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1. 成功后果:民事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即对民事主体产生法律约束力,民事主体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实现预期的法律后果。

民事法律行为定义和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定义和效力

约束力
民事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并生效, 当事人即受到约束,不得随意变 更或撤销。
履行义务
当事人应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约 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对第三人的效力
善意第三人保护
在涉及第三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为 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该民事法律 行为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
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 权益,否则该部分内容无效。
多方法律行为
需要多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 民事法律行为。
02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具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能够产生当事 人预期法律后果的行为。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具体情形
例如,一个未成年人购买贵重物品的行为可能被视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需要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生效。
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意思表示真实性的重要性
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核心要素之一,如 果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可撤销 。
具体情形
例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 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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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仅由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 法律行为。
无偿法律行为
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价关系的民事法律行 为,一方履行义务时,另一方不需要支付 任何代价。
双方法律行为
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 民事法律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课件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课件

是指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旨在追究刑事责任和维护社会秩序。
民事法律行为和刑事行为的性质、目的和后果截然不同。民事法律行为基于平等自愿原则,旨在调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而刑事行为是犯罪行为,旨在追究刑事责任和维护社会秩序。在后果上,违反民事法律行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而违反刑事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
民事法律行为
效力瑕疵
指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时存在缺陷,导致其不能完全具备合法有效的条件。
03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
因欠缺有效条件,需经权利人追认或满足特定条件后方可生效。
01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而自始无效。
02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而可被撤销。
客体灭失
如不可抗力、第三人侵害等其他原因也可能导致民事法律行为的变更或消灭。
其他原因
05
民事法律行为与相关以意思表示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的合法行为。
事实行为
是指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而直接根据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如侵权行为、无因管理等。
区别
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旨在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具有合法性;而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直接根据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不涉及合法性问题。
如合同、遗嘱等,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属于私法领域。
是指行政主体在执行任务、行使权力时所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属于公法领域。
刑事行为
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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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合法性、意思自治、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等特征,是民事主体实现个人意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2.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
①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这是指民事行为的当事人在作出 意思表示时,对涉及行为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认识上的显著缺陷。该显著 缺陷包括对行为的性质、标的物、当事人、价格、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履 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存在误解,并且该误解是重大的。
②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二)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 (三)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四)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
(一)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行为生效或终止的依据。
四、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状态
(一)无效民事行为 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行为人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的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
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④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①恢复原状,即恢复到无效民事行为发生之前的状态,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 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 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4.撤销权的消灭
在欺诈、显失公平的可撤销情形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 有行使撤销权的,权利人的撤销权消灭;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民事关系中,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意思表示或行为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它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起源和实现形式,通过民事法律行为,个人和组织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得以确立和实现。

本文将从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要件、种类以及民事法律行为的作用和特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民法总则第八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以协议、承诺和其他方式设立、变更、公证或撤销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决定权,这就是民事法律行为。

从法律上讲,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以意思表示或行为为基础进行,对民事权益产生影响的行为。

这些行为包括签订合同、捐赠财产、遗嘱继承、购买商品、租赁房屋等。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主要要件包括主体、客体、目的和形式等。

主体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能力,行为人必须是法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客体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对象,可以是财产或者是相对人的权益。

目的是指行为人进行行为的目的,必须合法且真实。

形式是指行为人进行法律行为所必须满足的形式要求,比如签字、盖章等。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民事法律行为根据其性质和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很多种类。

常见的有合同行为、侵权行为、遗赠行为、遗嘱行为等。

其中,合同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达成协议,产生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

遗赠行为是指个人通过遗嘱等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

遗嘱行为是指个人在生前依法对个人的财产或者家事事项作出处分的行为。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作用和特点民事法律行为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特点。

首先,它是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基本载体,是个人和组织实现权益保护和维护的主要方式。

其次,民事法律行为具有自愿性和平等性,行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约定自主决定权利义务的内容。

再次,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和合法性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权益,也可以追究相关责任。

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责任下探讨及研究报告

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责任下探讨及研究报告

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 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独 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
民事义务的资格。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因 年龄、智力或精神状况等 原因,需要法定代理人协 助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
格。
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 具备实施任何民事法律 行为的资格,无法独立 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特殊民事行为能力:指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需 要具备特定的资格或条 件才能实施的法律行为。
03
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定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进行证明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有责任提供证据。”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意义: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案件的公正审理。
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如 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
举证责任倒置:用人单位承 担证明责任,如工伤认定等
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劳动者 和用人单位均可申请证据保 全
其他领域中的证明责任分配
医疗领域:医疗机构需承担证明责任,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交通事故:受害人需承担证明责任,证明事故发生的事实和自身受损情况 消费者维权:消费者需承担证明责任,证明产品缺陷或服务质量问题 刑事诉讼:公诉人承担证明责任,证明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情节
义务。
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意义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独立地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 义务的资格。
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独立地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对于确定自然人的民事主体地位具有重要意义,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重要概念。

民法笔记整理——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笔记整理——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1、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的行为。

《民法总则》第133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是通过意思表示而实施的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是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1、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1)单方法律行为,它是指根据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够成立的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因行使个人权利而实施的单方行为,而该行为仅仅发生个人的权利变动,如无主物先占等。

二是该行为涉及他人权利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等,如授予代理权等。

(2)双方法律行为,它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

双方法律行为的典型形式是合同。

(3)多方法律行为,又称共同法律行为,它是基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例如,设立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共同法律行为不同于双方法律行为:一方面,在实施共同法律行为时,当事人所追求的利益是共同的,而在双方法律行为中,当事人的利益是相对的。

另一方面,在实施共同法律行为时,共同的意思表示的达成需要多数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并遵循一定的程序,而双方法律行为只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

2、决议行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决议行为有效。

决议行为与与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决议行为就是指由一般的企事业单位依据法律和章程所作出的决议)3、有偿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1)有偿法律行为:一方通过履行法律行为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一定给付的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是商品交换最典型的法律形式(2)无偿法律行为: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需要为对待给付的法律行为赠与属于典型的无偿法律行为4、诺成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1)诺成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2)实践法律行为: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法律行为;借用、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法律行为5、主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1)主法律行为:不需要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法律行为(2)从法律行为:以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法律行为6、独立法律行为、辅助法律行为(1)独立法律行为:具有独立的、实质的内容的法律行为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独立的法律行为(2)辅助法律行为: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本身并没有独立的、实质的内容,只是作为他人法律行为效力完成的条件而存在的法律行为法定代理人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意思表示所作出的同意表示就属于辅助法律行为7、无因行为、有因行为原因:法律行为之目的无因行为:不以原因行为的存在为有效要件的行为有因行为:以原因之存在为有效要件的行为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一)书面形式:以文字等可以再现民事法律行为内容的形式约定的书面形式法定的书面形式(二)口头形式:当事人通过口头对话的方式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三)默示形式:当事人不是通过语言或文字的方式来作出意思表示,而是通过一定的行为作出意思表示三、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在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通过自己的行为创造、变更、消灭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它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基本形式,是个人之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交往的重要方式。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者法人依照法律规定以达到某种法律目的而实施的行为。

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概念和特征:1. 主体性: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法律主体参与,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 自由性:民事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主体具有自主选择的能力,实施行为时应当自愿和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思。

3. 平等性:民事法律行为的参与主体在法律上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存在一方利用优势地位压迫另一方的情况。

4. 合法性: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5. 有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即产生法律效力,约束参与主体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法律目的和内容,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人身关系法律行为:主要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行为,以及与人身权利、人格权利相关的行为。

2. 财产关系法律行为:主要包括财产买卖、租赁、融资、赠与等行为,以及与财产权利相关的借贷、担保等行为。

3. 经济组织法律行为:主要包括企业设立、资本运作、合同订立、股权转让等行为,以及与经济组织权益相关的行为。

4. 民事责任法律行为:主要包括侵权行为、合同违约、不当得利等行为,以及与违法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相关的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有效性必须满足一定的要件和效力条件:1. 行为能力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实施。

2. 内容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3. 形式要件:根据法律规定,有些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比如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等。

4. 效力要件:民事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对行为主体和第三人具有约束力。

民法学里民事法律行为的名词解释

民法学里民事法律行为的名词解释

民法学里民事法律行为的名词解释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学中的重要概念之一,它是指个人之间或个人与法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形式而实现的法律结果产生的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民事法律行为无处不在,我们几乎每天都会进行各种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如签订合同、买卖商品、租赁房屋等等。

本文将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深入的名词解释,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首先,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是当事人通过口头、书面或行动等方式,表达其意愿,使其引起法律后果的行为。

这种行为是自由的、自主的,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意思表示。

当意思表示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民事法律行为即形成。

例如,当购买者对卖方表示购买商品的意愿,卖方表示同意,双方达成购买合同,这就是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次,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法定的行为能力。

法定的行为能力是指个人在法律上享有的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满足年龄要求且没有疾病或精神障碍等情形的成年人,他们可以单独进行意思表示。

而对于未成年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需要在法定代理人的监护下进行意思表示。

这是为了保护这些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们在缺乏判断能力的情况下受到不公平对待。

另外,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法律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系列要素和限制,如合同法规定了合同成立的要件、无效合同的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

同时,社会公序良俗也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影响因素,指的是公认的、符合法律道德要求的道德准则和社会规范。

如果民事法律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违法行为,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

此外,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当事人进行意思表示并达成民事法律行为时,其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例如,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违反了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由法律予以确立和保护的,以维护法律秩序和公平原则的实现。

法律行为分类

法律行为分类

法律行为分类法律行为是指个体或法人在法律制度下以其自身的意志行动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根据法律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不同,法律行为可以被划分为多个不同的类别。

本文将介绍常见的法律行为分类,并对每一种类别进行详细的说明。

一、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个体或法人在民事关系中,通过自身的意志发表,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市民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种行为形式。

其主要包括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行为等。

1. 合同合同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广泛应用于各个社会领域。

合同的成立和履行都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并且符合法律规定。

2.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行为会给他人造成损失,并可能导致责任承担。

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侵权责任、侵权赔偿等不同的形式,常见的有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等。

3. 不当得利行为不当得利行为是指通过违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

当一方通过欺诈、恶意串谋、非法占有等方式获取财产,就构成了不当得利行为。

法律对不当得利行为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追回不当得利和相应的赔偿。

二、行政法律行为行政法律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的具有强制性质的行为。

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权力的具体表现,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1.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授予特定权利或者特许经营的行为。

行政许可规定了特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人需符合相应的条件方可取得许可。

2.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的惩罚性行为。

行政处罚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对违法者有一定的警示和制裁作用。

3. 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的一种被动行为,通过给予强制措施来强制其履行法定义务。

民法7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7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7: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引起私法效果的法律事实。

⑴特征:⒈是人为的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原因包括事件(与人的意志无关)和行为(包括人的意志因素),法律行为属于行为范畴。

⒉是一种表意行为。

非表意行为(事实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产生法律效果的意图,但行为引起法律效果产生。

⒊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意思表示是表意人将其期望发生的内在意图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⒋应是合法行为。

⑵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①关系:⒈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即民事行为是表意行为。

区别在于没有合法性要求。

⒉民事行为符合法律要求的是民事法律行为,否则,民事行为或无效,或可撤销,或效力待定。

②我国民事法律行为的框架:民事行为:⒈民事法律行为(合法);⒉非法民事行为;⒊可变更、可撤销;⒋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③传统法律行为体系:民法上的行为:⒈法律行为:无效(不合法);有效;可变更可撤销;效力待定。

⒉事实行为:先占;侵权行为;无因管理。

⑶形式:①口头形式:是不要式的法律行为。

②书面形式:是要式法律行为。

可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公证形式。

③推定形式:当事人通过有目的、有意义的积极行为将其内在意思表现于外部,使他人可以根据常识、交易习惯或相互间的默契,推知当事人已作某种意思表示,从而使法律行为成立。

④沉默方式:既无语音表示又无行为表示的消极行为,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视为当事人的沉默已构成意思表示,由此使法律行为成立。

⑷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集中反映了商品经济关系的客观要求;是私法自治的工具;寻找契约、遗嘱、结婚的共同性。

确立了人们交易的行为模式。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⑴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①单方法律行为:仅由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成立的法律行为。

民法中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中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中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由自然人或法人依法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它是民法的基石,涉及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交易和合同,以及与其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民法中,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合同行为、侵权行为和其他特殊行为等几个方面。

一、合同行为合同行为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达成的协议,并约定了相互义务和权利的行为。

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形式,它涉及到各种经济交易、雇佣关系和买卖合同等。

例如,当您签订一份租赁合同或购买一台电视时,就进行了一种合同行为。

合同行为的要素包括合法、真实、自由意志等。

当事人在进行合同行为时,应遵循法律规定,并保证表达的真实性。

此外,当事人在进行合同行为时,应当确保其基于自愿的原则,即没有被迫或欺骗的情况下与他人达成协议。

二、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违背法律规定,导致他人受到损害的行为。

在民法中,侵权行为分为民事侵权和刑事侵权两种。

民事侵权主要涉及到个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等。

民事侵权行为的特点是主体之间存在民事关系,损害主体可以向侵权主体主张合法权益,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当您在驾驶时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他人受伤或财产受损,那么您就属于侵权行为的主体。

三、其他特殊行为除了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外,民事法律行为还包括其他特殊行为,如遗嘱、赠与、捐赠、承揽、保证、借款、担保等。

这些行为在特定情况下起到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

遗嘱是指个人在生前通过书面形式对自己死后的财产进行处置的行为。

赠与是指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捐赠是指将自己的财产捐赠给慈善机构或其他公益组织的行为。

承揽、保证、借款、担保则是与经济利益有关的行为。

例如,当您与他人签订承揽合同时,您承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借款和担保则与财务上的债务和风险相关。

总结民法中的民事法律行为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通过法律规定和约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了社会交往和经济发展。

构成民事案件法律行为(3篇)

构成民事案件法律行为(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之间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实施的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是民事主体实现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方式。

本文将从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特征、构成要件、类型以及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实施的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现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手段,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 法律性: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 自愿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实施的,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实施。

3. 平等性:民事法律行为中,民事主体地位平等,不得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歧视。

4. 公平性: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5. 诚实信用性: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诈、胁迫、滥用权利。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1. 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有民事主体参与,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

2. 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有民事主体明确表达其意思表示,包括口头、书面、默示等方式。

3. 意思表示真实: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4. 法律行为的内容: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 法律行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应当合法,包括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等。

五、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1.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买卖标的物的转移、价款的支付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2.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租赁物的使用、租金的支付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3.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借款的金额、期限、利息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规定(3篇)

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

我国《民法典》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以下将从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种类、成立条件、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重要方式,是维护民事法律关系稳定的基础。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1. 合同行为合同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中最常见、最广泛的一种,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等。

2. 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是指仅由一方民事主体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主要包括立遗嘱、放弃债权、免除债务、赠与等。

3. 双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是指需要双方民事主体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主要包括借款合同、合伙协议、联营协议等。

4. 多方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是指需要多个民事主体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主要包括联营合同、企业合并协议等。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1. 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与其内心真实意愿相一致。

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前提。

2.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 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4. 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应当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意思表示真实,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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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 ❖ 1.要式行为 ❖ 指构成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须以一定的方式为之。
❖ 不要式为原则、要式为例外的宗旨。仅对某些特殊的民事法 律行为规定必须采取一定的方式,例如婚姻、遗嘱、票据行 为等。否则,无效。
❖ 对于形式要求的原因:第一,慎重。如婚姻行为。第二,公 开性,如公司的设立行为,以保护第三人的利益。第三,证 据便利。如,某些合同。第四,为流通的便利,如票据。
❖ 2.双方行为如:契约(包括要约和承诺)
❖ eg. Uncommitted Credit Facility Agreement中有borrow, lender, guarantor外,还可能有Co-borrower.
❖ (二)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
❖ 1.财产行为
❖ 指以发生财产法上的效果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包括三种,即 债权行为、物权行为以及准物权行为。债权行为是指以发生 债权法上的效果为目的的行为,以发生债权债务的负担为内 容,故亦称负担行为。物权行为是指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 行为,以物权的设立、变更、废止为内容。准物权行为是指 以发生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变动为目的的行为。
❖ 2.身份行为
❖ 指以发生身份法上的效果为目的的法律行为。身份行为分为 两种,即亲属行为和继承行为。所谓亲属行为,是指发生亲 属法上的效果的行为,如结婚、收养、认领等。所谓继承行 为,是指发生继承法上效果的行为,如继契约既可产生于债法,是为债权契 约;也可以产生于物权法,是为物权契约。据此,一 个买卖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成立买卖合同(1) 即债权行为,产生标的物交付和价款支付的义务;双 方当事人达成合意(2)并为动产交付或不动产登记, 即处分行为;买方支付价款。其中,第二阶段的合意 不同于第一阶段的合意,它属于物权契约合意,以物 权的取得和变更为目的。此种物权的合意+物权公示 形式构成物权行为。
❖ 物权行为理论三个方面:第一,分离原则。权利主体承担的 转移标的物的义务是一种契约行为,而完成物权的变动的行 为是一种物权行为;契约行为是物权行为发生的原因,属于 原因行为。由于这两个行为各自有其独立的意思表示和成立 方式,因此他们是分离的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实。依此,德国 民法实现了物权法与债权法在法学理论上的彻底分离。第二, 抽象原则,也称物权行为的无因性,是指物权行为在其效力 上和结果上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原因行为无效或被 撤销不影响物权行为的效力。第三,物权变更的形式主义原 则,亦称物权的公示主义原则。认为,为保护交易安全,防 止第三人免遭不测之损害,物权的变动必须有公示性,此种 公示性不仅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而且具有左右物权行为 本身效力的作用。德国民法认为,动产之交付和不动产之登 记是物权公示的两种方法。
❖ 2.无因行为
❖ 指在财产给付行为中不以原因行为为必要者。
❖ 典型:物权行为的无因性。指物权行为之成立和生效不受债权行为影响, 买受人通过物权行为取得的标的物,其所有权仍归买受人享有;出卖人只 能通过不当得利制度请求买受人返还其所取得的不当利益。
❖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最大缺点在于损害了出卖人的利益。因为,它将出 卖人由物之所有权人变为债权人,不能享受法律对物权的特殊保护。因此, 德国判例学说通过解释方法对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予以限制,使物权行为 之效力受债权行为的影响,此即所谓的物权行为无因性之相对化趋势。
❖ (四)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 1.有因行为
❖ 指在财产给付行为中,以原因之存在为必要的法律行为。亦称要因行为。 在现代社会,人们之所以处分自己的权利或对他人负担债务,都是基于一 定的原因。如果法律认为,原因是给付财产的必要因素时,则其行为为有 因行为。在理论上讲,债权行为原则上为有因行为,但如果基于当事人意 思使之为无因行为,亦可成为无因行为(例如,在买卖合同)。物权行为 原则上为无因行为,但当事人依其意思可以使物权行为为有因行为。
❖ 2.诺成性行为
❖ 不要物行为,指仅凭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使民事法律 行为有效成立的行为,无须当事人具体交付实物。大部分的 民事法律行为为不要物行为,如买卖、租赁等。
❖ 2.不要式行为 ❖ 指构成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无须以一定的方式为之。 ❖ 古代——要式是原则,不要式是例外; ❖ 近代——不要式为原则,要式为例外,自由主义思想。主要
原因:便利商事交易,快捷和大规模地进行。
❖ (六)实践性行为和诺成性行为
❖ 1.实践性行为
❖ 要物行为,指民事法律行为仅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还不能有 效成立,必须以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交付实物始能成 立。主要包括赠与、借用、民间借贷以及公民间的保管行为 等。
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及分类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
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 ❖合法行为; ❖意思表示为要素;vs.事实行为 当事人是否做出了意思表示 且此意思表示能否产生拘束力
理论基础:意思自治原则(autonomie de la volonté) 意思自治,指个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来从事民事法律行为, 为自己设定具有法律执行力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这种思想 主要体现在契约法上。即,人的意思(volonté humaine)对 该人而言就是他自己的法律,个人要对自己的民事法律行为( acte juridique)承担责任,尤其是根据契约对自己的民事法 律行为承担责任,那是因为他自己事先同意对此承担责任。换 言之,契约是法律生活的源泉(le principe),而个人的意 思和意愿则是契约的源泉。 ❖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变化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p.29)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 为 (意思表示的构成)
❖ 1.单方行为如:同意、撤销、抵销、非婚生子女的自愿认领 以及债务的免除等
❖ 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而发生民事法律行为上的效力时, 即便当事人为复数结合,亦为一方当事人。当事人为数人构 成,例如同一租赁关系的多数承租人,共同为终止契约的通 知,仍属于单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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