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_一个文献综述_申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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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12期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总第266期

Serial No.266

No.12,2015经济研究导刊

随着计算机及网络应用的广泛普及,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来实现支付、融资、理财等目的的新兴金融模式应运而生,并且在近年得到了迅猛发展。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

《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充分显示了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生金融模式的重视。

相较国外而言,我国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但其发展速度惊人。2012年下半年以来,各种运行模式的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呈井喷式发展,2013年更是出现超预期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因此2013年被称为

“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互联网金融的运行模式表现多样,科技化企业进军金融业,利用自身优势将传统金融产品创新再造后推出,主要在于服务小微企业,进一步巩固实体经济;传统商业银行与互联网进行技术融合,助推银行服务,使客户享受到更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等等。互联网金融势头较猛,未来势必成为推动我国利率市场化、金融自由化的一股重要力量,并对上海金融中心的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一、国外相关研究文献概述

相较而言,国外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研究起步早、成果多,国外学者的研究内容主要已从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内涵、模式的探讨,深入到了互联网金融运营的阶段性反馈、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识别及相应管理、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影响等方面。下文中关于国外学者的研究也基本上可依上述环节归类,但已有的、对互联网金融的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风险管理环节。

Kim

(2005)将电子商务的在线交易内容进行归纳研究后发现,其中已包含有大量第三方信用机构的服务内容,比如银行卡、信用卡的授权金融机构、客户互联网隐私保护机构、客户自行组织的消费者机构等等。Richard

(2005)则详细论述了B2C 模式电子商务的相关保险问题。Greiner

(2009)将当时已经顺利交易的14000笔借贷进行归总,分析后发现以Prosper 公司为平台的借贷双方均有获利,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因此得到极大提升,且借款利率也使其资产增值颇丰。DevinagaRasiah (2011)和Younos Vakil Alroaia 等

(2011)从安全性、可访问性、高效性、关注度等方面对网络融资的服务质量进行了评价研究,总结出了度量网络融资服务质量的维度变量。Thomas M eyer (2007)发现利用社交网络中的信息对借款人进行甄选,可以降低贷款的违约概率。Freedman et al

(2008)对Prosper 的研究发现社交网络揭露的“软信息”有利于补偿“硬信息”的缺乏。Scott ,John

(2000)发现在社会化金融组织中,当贷款组织者在为获取更高管理费收入而置贷款风险为次要地位时,将使贷款违约风险加大,如果贷款组织者在参与贷款中所占份额较大时,他就会选择违约概率较小的贷款项目。这些研究对于网络金融的风险控制很有启发。

国外学术界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方面研究成果颇丰,不仅数量众多,且有不少的综述文献及教科书等。举例而言,早期的Alexander

(1998)已在其书中对市场风险模型的建立、风险等级的度量等作出了详尽描述。Caouette 、Altman 连同Narayanan

(1998)针对互联网金融当中的信用风险做了详细著述,其中如何对信用进行评级以及对信用风险的度量成为了日后相关研究领域的标杆。Crouhy 、Gala 以及M ork (2001)所著书籍是风险管理分析师考试的指定参考书之一,该书框架完全限定在BIS (The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国际

收稿日期:2015-01-19

基金项目: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

“网络金融的特征、机制及其对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影响”阶段性成果(2014XJ36)作者简介:申蕾

(1984-),女,陕西西安人,讲师,博士研究生,从事国际贸易研究。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一个文献综述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201701)

摘要: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国内外众学者纷纷围绕互联网金融的理论及实践发展开展一系列学

术探讨,并得到大量具有高利用价值的研究成果。从国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引入,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及发展模式、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体制的影响、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问题和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趋势四个方面的文献归总分析,详尽梳理国内学者在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内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学术观点,并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未来研究方向提出可能的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运行模式;传统金融体制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 (2015)12-0215-05

清算银行)要求范围内,主要对资本充足率要求范围内的风险类型做一分类,是一本偏向实务操作的指导用书。Hull(1999)的书至今仍是衍生工具相关风险管理教材的经典范例。Jarrow(1998)在其著作中完成了对波动率的计算,与其他方式不同的是,他是通过衍生工具来演算。Jorion(2001)首先著书详细解释说明VaR方法的使用,紧接着Jorion(2005)又出版了一本专供风险管理分析师考试的书籍,当中全面介绍了风险管理,是一本操作性十分强的实务类用书。

在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影响方面,Stijn Claessens、Thomas Glaessner及Daniela Klingebiel(2002)认为互联网金融在全球各地已从不同程度上改变了当地传统金融服务的方式,甚至其金融服务提供者本身,被卷入此次变革浪潮中的,不仅仅有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还包括有发展中国家,可以说,所有正在或者开始使用电子商务的地方都受到了很大的冲击,而那些尚未有电子金融业务的国家,例如巴西等,虽然其国内基础金融设施相当脆弱,未来也必将被电子金融的风潮席卷。Franklin Allen、James M candrews和Philip Strahan(2002)指出互联网金融的作用有促使金融脱媒、联合银行业、增加信贷量等,可在一定层面上补充传统金融体系的不足。Lihui Lin、Xianjun Geng以及Andrew Whinston(2001)称未来金融业的行业内竞争更加激烈,原因在于它使得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业务层出不穷,迫使现有的金融服务以新的面貌形式出现,传统金融机构为保留自身比较优势,就必须找到可超越物理位置及网络服务形式的差异化服务。国际清算银行(BIS)货币与经济部门的年度报告中(2001),特别对互联网金融对于传统金融体制的双面影响做了详细论述,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促使传统金融体制效率提升,另一方面,也使得后者面临重重考验。对于支付、清算系统在新的环境下如何进行相应监管,报告也给出了若干建议。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及发展模式

虽然至今国内外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内涵与外延尚无统一定论,但已有相当多学者陆续展开此方面研究。谢平(2014)将互联网金融定义为处在传统金融中介与符合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的非金融中介之间的一切金融活动及组织形式。杨东(2014)对互联网金融的理解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平台并且将计算机技术应用在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新型金融业态。陆岷峰和刘凤(2014)、闫真宇(2013)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的金融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传统金融机构及各类准金融机构借由网络传递信息,完成包括融资、理财、支付等各项任务。吴晓求(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就是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来完成投融资的新型运行机制,不过他特别强调了“金融功能链”与“独立生存空间”两个概念,意指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传统金融模式的简单变形,其旧有的运行机制已经发生实质性改变。

概括来讲,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指代的是传统金融服务向互联网领域延伸,而狭义的互联网金融包括互联网居间服务及互联网金融服务。相对于广义上的互联网金融,更多的学者将研究重点放在了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上。

如果从狭义的互联网金融角度来看,其运行模式主要集中表现为P2P、众筹、第三方支付等。P2P模式的本质其实就是一个互联网平台充当中介,以互联网为平台为需要借款和投资的双方提供交易契机。尤瑞章、张晓霞(2010)对中外P2P(Peer to Peer,也称“人人贷”)在线借贷进行了比较,并对我国P2P在线借贷发展相对落后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李广明等(2011)对P2P网络融资平台中具有拖欠贷款行为的小额贷款者基本特征进行了分析;苗晓宇(2012)分析了P2P网络金融平台的风险问题。吴晓光、曹一(2011)提出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加强监管的具体措施。对于网络金融的机制、特征及其对金融体系的影响研究较少。国外对网络金融的研究要深入一些,如借款人特征分析、借贷成功影响因素、借款人信息保护、网络联保贷款小组组织者欺诈行为等。

众筹是互联网金融的网络融资业务之一,是指通过互联网为企业或个人对公众展示其创意,在争取关注和支持的同时获得所需资金的一种借贷模式。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融资模式,一直以来都是学界的研究热点。张明哲(2013)、黄海龙(2013)先后发表相关文献,指出网络融资业务就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云计算和搜索引擎实现金融资源的供需配置和为资金配置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互联网金融的融资业务以P2P、大数据金融模式、众筹平台等三种典型模式为代表。王曙光、张春霞(2014)将中外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进行集中比较,并对众筹融资、P2P以及平台小额贷款三种模式做以具体类比分析。刘英、罗明雄(2014)细化研究众筹平台模式,并得出结论称众筹模式令低成本的快捷融资成为可能,满足不同类型客户需求,进一步填补传统金融模式的空缺。谢平、邹传伟(2012)通过对网络融资运行机制的深度挖掘,提出以众筹为典型代表的网络融资是一种处在传统银行边界之外的、令交易达到最大可能性的新兴金融模式。王海全、农飞龙(2013)在其文章中称互联网金融融资业务发展存在风险防范能力薄弱、法规制度及监管存在真空、网络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第三方支付实质是一个面向大众开放的支付平台,其作用在于充当买卖双方的信用中介,提供信用保证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作为直接涉及买卖双方资金往来的机构,第三方支付一直是学者所探讨的网络支付结算模式代表之一。潘静(2013)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实际调研,厘清第三方支付的交易路径,指出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企业要依托金融机构的优势,着重发展移动互联网金融。鲁佳雯(2013)将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发展划分为启动期、盘整期、高速发展期和应用成熟期四个阶段。于小洋、高雪林(2013)认为第三方支付应考虑拓展支付渠道、进行零售金融产品的创新以及通过建立线上信用评级体系等进行创新。杨琦峰(2012)则着重研究第三方支付中的资金沉淀问题,并且提出了设立备付金银行、明确利息归属及风险准备金计提等对应方法。

三、互联网金融对我国传统金融体制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虽只有短短几年,但其对传统金融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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