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基础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赵旭望、秦永红 第12章

合集下载

法治民航宣讲之民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体系ppt课件

法治民航宣讲之民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体系ppt课件
航空运输规则(271-325部)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CCAR271TR-R1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 李国内运输规则〉的决定 CCAR-271TR-R2
20
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 CCAR272TR-R1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 CCAR-274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 CCAR-275TR-R1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CCAR-276-R1 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 CCAR-277TR 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 CCAR-285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 CCAR-287 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 CCAR-289TR-
22
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科技和计量标准(356-390部)
民用航空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CCAR-359SE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CCAR-359SE-I-
R1 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 CCAR-375SE-R2 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 CCAR-379SE 中国民用航空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 CCAR-
24
规范性文件及标准
咨询通告AC 管理程序AP 管理文件AD 工作手册WM 信息通告IB 国家标准GB 行业标准HB
25
航空公司运行规范
A部:总则
A0001 颁发和适用范围、A0003 定义和缩写、A0005 航空器的批准、 A0007 特殊批准和限制综述、A0009 豁免和偏离、A0011 管理人员、 A0013 其他指定人员、A0014 安全管理体系、A0015 运行控制、 A0017 机场资料、A0019 气象资料、A0021 手提行李程序、A0023 国 内定期121部承运人到特定国外(地区)机场的国内运行、A0025 不配 备部分应急设备的121、135部运行、A0027 非管制空域特殊航路IFR 运行、A0029 合并运行、A0031 合并运行过渡期、A0035 直升机定期 载客运行、A0039 空中救护运行-直升机、A0041 出口座位的安排、 A0043 地面除冰/防冰程序、A0045 空中救护运行-135部飞机、A0046 电子飞行包的使用、A0047 电子记录保存系统、A0049 着陆和等待运 行、A0051 航空器湿租协议、A0053 航空器互换协议、

民用航空法基础 赵旭望、秦永红 第13章新

民用航空法基础 赵旭望、秦永红 第13章新


13.2.2 机票超售的法律性质

13.2.3 机票超售的解决方法
科学出版社
民用航空法基础
page12
13.2 机票超售
❖13.2.1 机票超售的原因
主要是为了避免座位虚耗,虚耗表现在 1.旅客购买机票并订好座位,未按约定的时间前往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2 .旅客可能同时与多家机票代理联系购票,无意中造成重复。 3 .由于延误等原因而错过衔接航班; 4 .航空公司不要求旅客“再证实”座位; 5 .航空公司代理人的虚假定座等。
航班延误是对航空运输合同的不正常履行。在合同法层面上,如果 承运人未能按照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旅客到达目的地,就构成违约 ,要承担责任。而在航空法层面上,我国现行法根据航班延误的程度, 或者规定延误的事实出现后承运人履行附随的特定义务,主要是提供特 别服务、关怀的义务,这些义务有法律的强制性,但不具有惩罚性;或 者规定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是一种法律上的责任,航空公司承 担的是违约责任,是法律要求承运人在航班延误的情况下,基于合同义 务而产生的合理的负担。
科学出版社
民用航空法基础
page10
13.1 航班延误
❖13.1.4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3. 承运人赔偿责任的范围及方式 《民用航空法》采用的是航空运输赔偿责任限额制,即各种原因造 成的航空赔偿分别适用不同的赔偿最高数额限制,超出限额的主张除 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否则法律不予支持。但是随后由民航局修订颁布 的《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从服务的角度规定了航 班延误等不正常情况下的承运人的义务,其中又区分了非承运人原因 和承运人原因两种情况,后一种原因下服务的范围也只限于“提供餐 食和住宿等服务”。 虽然民航局于2006年1月29日发布了《国内航 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但是该规定只适用于我国国内民 航运输中发生的损害赔偿,至于航班延误的赔偿责任限额,直到今天 也没有制定。

民用航空法基础 赵旭望、秦永红 第4章新

民用航空法基础 赵旭望、秦永红 第4章新
颁发执照前,除了必须符合各相关执照的具体资格要求以外,还 必须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分为理论考试和技术考核两项内容。考 核工作执照民航主管当局的有关规定,由中国民用航空主管当局授权 的单位和技术检查人员进行。执照申请人各科理论考试(按百分制) 成绩在80分以上,技术考核(按优、良、中、差)各科成绩在“良” 以上,方可发给执照。
对于航空人员的资格及其管理,必须建立起一整套的、严密的 规章制度,在法律上予以保障,使之遵照执行。按照相关规定,每 种航空人员都在其职责范围内有着特定的权利和责任,并以此保证 民用航空活动安全有序地运行
航空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以及身体精神状况等对民用航空 活动的安全至关重要,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决定着民用航空的 发展水平。
科学出版社
民用航空法基础Biblioteka 4.3 机长的法律地位与职责
4.3.4 机长的职责权限
1. 检查和拒绝起飞的职责和权力 航空器执行飞行任务前,机长应对航空器实施必要的检查,如果发现
有不利于飞行安全的因素,如航空器故障,机场、气象等条件不符有关规 定,不得飞行安全,机长有拒绝起飞的权力。 2. 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权 (1)发生紧急情况时,机长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在紧急情况下,机长可以命令旅客听从指挥,以确保安全。 (3)如有可能,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机长应及时通知乘务员。 (4)航空器遇险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指挥机组人员和航空器上 其他人员采取抢救措施或组织旅客安全撤离,机组人员未经机长允许不得 撤离航空器,机长应当最后离开航空器。 (5)其他特殊情况,如航空器在执行飞行任务中发生航班不正常的情况 ,或其他的突发事件,机长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做出适当处置。
科学出版社
民用航空法基础
4.1 航空人员的概念

民用航空法规1-5章全ppt课件

民用航空法规1-5章全ppt课件
6/18/2019
♣ 民航法的含义是什么?它的调整对象包括什么? ♣ 民航法的特征是什么? ♣ 民航法的国际性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6/18/2019
民航法的组成和具体表现形式; 现在国际上影响力比较大的国际条约包括什么;
6/18/2019
所谓法律渊源,它本身是一个法律上的术语,是指法律来源于 什么。由于要讲清楚法律的渊源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所以现在 一般都将法律的渊源看做是法律的组成和具体表现形式。
6/18/2019
民航法的含义以及调整对象 民航法的特性 民航法的渊源 民航法的发展历史 我国民航法的发展与民航立法
本章重难点
通过本章学习,使同学们了解民航法的渊 源以及发展历史,重点掌握民航法的概念、民 航法的调整对象以及民航法的基本特征。掌握 这些基本的知识概念后,为学习后面的相关章节 奠定知识基础。
6/18/2019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为什么要学习民航法?
6/18/2019
6/18/2019
6/18/2019
6/18/2019
民航法决胜之道
改变心态,重视民航法 吃透课本,训练思维 稳中求胜,记忆不在 多 而在于 精 培养兴趣,快乐学习
考勤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6/18/2019
交通运输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东北地区 华北地区 华东地区 中南地区 西北地区 西南地区 新疆地区 管理局 管理局 管理局 管理局 管理局 管理局 管理局
6/18/2019
航空公司
油料公司
航材公司
6/18/2019
维修公司
主要是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各种社 会关系,同时应协调民用航空与非民用航 空,特别是军用航空的关系。

民用航空法基础--绪论 ppt课件

民用航空法基础--绪论  ppt课件
同学们, 你们知道马航失联事件吗?
ppt课件
16
案例
3·8马来西亚航班失踪事件 2014年3月8日凌晨2点40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称有一架载有239人的波音777200飞机与管制中心失去联系,该航班号为MH370,原定由吉隆坡飞往北京,应 于北京时间2014年3月8日6:30抵达北京。 2014年3月24日晚10点,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在吉隆坡宣布,马航失联飞机在南 印度洋坠毁,机上无一人生还。2015年1月29日,马来西亚民航局宣布,马航 370航班失事,并推定机上所有239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已遇难。

ppt课件
17
案例
存在疑点 :
(1)失联时间,“1:20”还是“2:40”?:8日上午,马航声明称,MH370飞机在2点40 分失去联系。随后的新闻稿称,失联时间是1点20分。而11日晚,据当地媒体报道,军 方最后一次监测到飞机是在8日2:40,随后军方又否认。失联时间到底是几点? (2)失联地点:8日,马方通报飞机的失联地点:离哥打巴鲁120海里处,南海上空; 而11日晚,据马来当地媒体报道,马军方最后一次监测到飞机是在马六甲海峡。 (3)飞机失联后还在飞行?越方曾表示,MH370在失联后不久就已经坠落或解体,但 美方调查人员怀疑MH370航班在经过疑似失联地之后,又在空中飞行了约四个小时。 (4)为何没有发出任何求救信号?专家认为,飞机上有两台发动机,各带有发电机, 此外还有应急电源,这些功能全部丧失导致飞机断电的可能性极小。飞机上到底发生 了什么,让飞行员连发出紧急呼叫的时间都没有? (5)副驾驶让乘客进了驾驶舱?12日,澳大利亚媒体爆出:2011年,一位澳洲女士乘 坐马航航班时,机长及副驾驶邀请她与朋友进入驾驶舱,而当时飞机副驾驶正是失联 航班的副驾驶,对此马航表示“很震惊”。 (6)手机打得通、QQ在线?有家属称,亲人的手机能打通但没人接,QQ还显示在线。 马航证实情况属实,但有可能只是服务器可以联系上,是否联系到本人手机还在调查。 (7)飞机失联后,马航是否故意延迟报告?马航称飞机失联时间是2014年3月8日凌晨 1点20分,而马航的第一份声明是在早晨7点24分对外发布的,其间隔6个小时。马航为 什么没有立即将启动应急方案?延迟报告是否延误了最佳救援时机? (8)到底是不是恐怖袭击?马方确认两名持丢失护照登记者都是伊朗人,但并未公布 两人的身份背景。虽然国际刑警组织称,p有pt课关件客机失联为恐怖袭击的可能性正在逐渐18 降低,但美国中情局表示尚未彻底排除。

教学课件:第2章-航空法及其基本概念

教学课件:第2章-航空法及其基本概念
• 国际航空习惯是在国际航空实践中形成的一些通行的做法和规则,例如 国际航班正常飞行的规则、空中交通管理的规则等。
• 一般原则是指一些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例如国家主权原则、国际合作 原则、保护民用航空安全的原则等。
国内航空法
国内航空法是调整一国内部航空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航空法、航 空行政法规、航空部门规章等。
确保安全原则
总结词
确保安全原则是航空法的首要原则,它要求 在航空活动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人员和 财产的安全。
详细描述
确保安全原则是航空法的首要原则,它要求 在航空活动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人员和 财产的安全。这包括制定和实施严格的飞行 规则和航空安全标准、加强航空器的适航管 理、提高机组人员的培训水平等措施。同时 ,各国政府也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
形成阶段
随着民用航空的发展,各国开 始制定相关法规,国际组织也
开始制定国际航空公约。
成熟阶段
随着航空技术的进步和国际合 作的加强,航空法逐渐完善, 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
发展前景
随着无人机、太空旅游等新兴 航空活动的出现,航空法将面
临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
02
航空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主权原则
总结词
赔偿责任主体可能是航空公司 、机场管理者、飞行器制造商 、保险公司等,具体取决于事 故的原因和涉及的方面。
赔偿范围通常包括财产损失、 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以及因 延误、取消或更改航班所产生 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在某些情况下,如不可抗力或 乘客自身过错,航空公司可能 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的概念
航空法与民事法律的融合
在处理航空事故和纠纷时,航空法将与民事法律相互融合,保障各 方合法权益。

民用航空法讲义

民用航空法讲义

民用航空法讲义民用航空法讲义第一章导论民航总局在1995年年底确定的民航法制建设的目标是:到2010年,建立具有中国特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并与国际全面接轨的民航法律体系,各类法规、规章比较齐全,依法行政、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真正实现民航由经验型管理转到科学化管理,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转到主要实施法制管理,辅之以行政管理上来。

我们必须认识到:民用航空业是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先导性基础行业,民航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局。

民用航空业具有公用性和生产服务性,而且整体关联性特别强,国际性特别强,所以对员工的个体和整体的综合素质要求都很高。

对于民航的员工,尤其是民航高、中级管理人员,《航空法》是必修课,而且是其职业生涯的终生必修课。

必须学好航空法及其配套法规,特别要熟悉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法规。

增加法律意识,提高法制素质。

第一节航空法的概念定义:航空法是规定领空主权、管理空中航行和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航空法主要是调整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

航空法是二十世纪初的产物。

1903年12月27日美国人莱特兄弟(Wrighter Brothers)将真正有人驾驶,由动力驱动,重于空气的航空器试飞成功。

1909年4月25日,人类首次驾驶飞机飞越了英吉利海峡。

1914~1918年爆发了一战,航空被广泛用于战争,民用航空因而停顿,但战争刺激了航空技术和航空制造业的发展,为战后各国大力发展民用航空准备了物质条件。

1919年8月25日,首次在伦敦——巴黎间开办国际航空旅客运输。

1919年10月13日,在巴黎签订了《巴黎公约》,并根据公约的规定,建立了常设管理机构——“国际空中航行委员会”。

1919年《巴黎公约》在航空法历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是国际航空法的第一个多边国际公约,确立了领空主权原则,为国际航空的法律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标志着航空法的正式形成。

民航法律法规(项目一) PPT

民航法律法规(项目一) PPT

(三)国内法和法院判例 各国的国内法和法院判例,在航空刑法、航空民事责任等方面有重大影响。
(四)国际惯例 国际惯例是国际法的重要渊源之一。是在长期反复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某一特定领域内的 习惯性做法或通例,最初被某些国家长期反复使用
(五)国际组织的立法和准立法文件 最显著的是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以及区域性国际组
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使用民 用航空器在区域之间进行位置移 动的活动,包括定期航空运输和 不定期航空运输。
公共航 空运输
通用 航空
是指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一 切民用航空活动。通用航空包括 航空作业、急救飞行、航空训练、 航空体育等。
大家学习辛苦了,还是要坚持
继续保持安静
民航法调整民用航空活动产生的社会关系,其范围是十分广泛的。 有关航空的国际条约和各国的国内法都具有如下共同性:
2 .为制止航空犯罪的国际公约有: (1)《东京公约》、(2)《海牙公约》、(3) 《蒙特利尔公约》、(4)《制止在国际民用航空机场发生的非法暴力行为以补充 1971年9月23日订于蒙特利尔的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的议定书》。
3.为航空损害赔偿实行统一规则的华沙《统一国际航空运输中某些规则的公约》。
的作用。国务院颁布的有代 表性的行政法规有:
《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 (1993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1996年7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 (1997年10月21日)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 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2006年1月22日)
任 务 实 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 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民用航
空活动的法律,是我国民航发展历史 的重要里程碑。请在网上查阅相关资 料,写一篇分析《中华人民共和民航法的综合性是指调整民用航空及其相关领域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

民用航空法基础 赵旭望、秦永红 第11章新

民用航空法基础 赵旭望、秦永红 第11章新
实践中,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登记与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是既相互 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问题。航空器的权利登记国与国籍登记国 通常是不分离的。外国立法中一般都规定,该国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所有的航空器才有权申请该国国籍登记。日内瓦公约第一条 也开宗明义地要求,所有民用航空器权利的赋予必须符合该航空器 进行国籍登记的(缔约)国家当时的法律。因为在民用航空器所有 权或物权问题上,适用该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能最充分地保 护航空器所有权人或者物权人的合法权益。
随着民用航空活动的迅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实践 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而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 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此也没有规范。在这种情况下,在维护国家主 权和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适用国际惯例是必要的。
《民法通则》将这一原则在立法上肯定下来,以后的涉外经济 合同法、民事诉讼法、著作权法、海商法、票据法等都吸收了这 一原则。《民用航空法》也将这一原则纳入我国民用法律体系。
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 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在我国法律上确定了侵权行 为的法律适用原则,《民用航空法》对此的规定是《民法 通则》有关规定的具体体现。
科学出版社
民用航空法基础
page8
1》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 惯例,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民用航空法基础
第11章 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
科学出版社
高等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
航空服务类专业教材系列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 1、了解民用航空活动中的涉外关系如何适 用法律的规定
❖ 2、掌握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中的几个原则
能力目标
❖ 能正确运用法律适用的原则分析实际事例
科学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
第三章 民用航空器权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 十条 !权利范 围"本 章 规 定 的 对 民 用 航 空 器 的 权 利# 包括对民用航空器 构 架$发 动 机$螺 旋 桨$无 线 电 设 备 和 其 他 一切为了在民用航空器上 使 用 的#无 论 安 装 于 其 上 或 者 暂 时 拆离的物品的权利%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民用航空器国籍 第三章 民用航空器权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和抵押权 第三节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 第四节 民用航空器租赁 第四章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第五章 航空人员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机组 第六章 民用机场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第 二十八条 !权 利"融 资 租 赁 期 间#出 租 人 依 法 享 有 民 用航空器所有权#承 租 人 依 法 享 有 民 用 航 空 器 的 占 有%使 用% 收益权$
第 二十九条 !义 务"融 资 租 赁 期 间#出 租 人 不 得 干 扰 承 租 人 依 法 占 有 %使 用 民 用 航 空 器 &承 租 人 应 当 适 当 地 保 管 民 用 航 空 器 #使 之 处 于 原 交 付 时 的 状 态 #但 是 合 理 损 耗 和 经 出 租 人 同意的对民用航空器的改变除外$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
器 国 籍 登 记 簿 %统 一 记 载 民 用 航 空 器 的 国 籍 登 记 事 项 " &参 见 航籍例第 ’条(
第七条 #登记范围$下列民用航空器应当进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籍登记)

民用航空法基础赵旭望、秦永红第1章新-2022年学习资料

民用航空法基础赵旭望、秦永红第1章新-2022年学习资料

1.2中国民航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1.2.2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1950年11月1月中央人民革命军 委员会领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用航空局公希,《外国民用航空塞-飞行管理规厕》:1951年4月 4日,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布,《旅客意外伤青强制保险条例》;1951年5月24耳政务-院公布《进出凹飞杭 机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这些都是新中国成立后草期颁行的航空法规。-但鉴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中国 航并未走上法制道路-有。兴简单的云作民玩规章度较为零散,】-浅-而且存在依靠行政手段管理、政企不芬的管理方 以法的形-式出现的现象。-当时的民航规章制度都是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且大部分-规定直接来首空军。-科学出版 -民用航空法基础-page12
1.1中国民航法制建设-1.1.4立法工作机制在不断创新,立法工作-程序更趋规范-在三十多年的民航法制建设 过程中,立法工-作机制在不断创新,立法理念日趋成熟、科学-立法工作程序更趋规范。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 会已成惯例,已成常态,整个民航法制建-设更透明、更规范、更成熟。-民航局展开了《民用航空法》的修订工作。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page8
1.1中国民航法制建设-1.1.5中国民航的法制建没在不断完善中持-续发展-在完善立法工作的基础上,民航局 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了国家战略保障、 律法规保障、政策资金保障-、行业文化保障和组织实施保障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age9
1.2中国民航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1.2.3改革开放之后-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标志着我 民航法制体系的基本确立-使中国民航法制建设步入了崭新的阶段。同年-民航局即提出“依法治理民航”的要求。-截 2007年底,全国人大、国务院和民航局共-颁布民航法律1部、行政法规29部、规章140多件-与95个国家签 了双边航空运输协定,与15个-国家草签了双边航空运输协定。-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page13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用航空法基础
教材其余课件及动画素材请查阅在线教务辅导网 在线教务辅导网: QQ:349134187 或者直接输入下面地址:
科学出版社
高等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
航空服务类专业教材系列
民用航空法基础
国际民航组织的宗旨和目的在于发展国际航行的原则和技术,促进 国际航空运输的规划和发展。保证全世界国际民用航空安全地和有秩序地 发展;鼓励为和平用途的航空器的设计和操作技术;鼓励发展国际民用航 空应用的航路、机场和航行设施;满足世界人民对安全、正常、有效和经 济的航空运输的需要;防止因不合理的竞争而造成经济上的浪费;保证缔 约各国的权利充分受到尊重,每一缔约国均有经营国际空运企业的公平的 机会;避免缔约各国之间的差别待遇;促进国际航行的飞行安全;普遍促 进国际民用航空在各方面的发展。
第12章教材
航空服务类专业教材系列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1、掌握国际组织的概念 2、理解国际组织的基本特征
能力目标
正确认知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和国际 航空运输协会
科学出版社
民用航空法基础
page3
目录
12.1 国际组织的概念 12.2 国际组织的基本特征 12.3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12.4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该组织1945年成立,创始成员有31个,目前成员超过 200个。
科学出版社
民用航空法基础
page12
12.4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国际航协在会员制度方面设立两种会员制,一是正式会员,为国际 航空承运人,在国际航协的所有会议上拥有表决权;另一种是准会员 ,仅从事国内航空运输的航空公司在一定前提下可以参加,但在国际 航协的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该组织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47年5月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举 行。该组织目前拥有188个成员国,其中36个为常任理事国。
国际民航组织是各主权国家以自己本国政府的名义参加的官 方国际组织,取得国际民航组织成员资格的法律主体是国家,代表 这些国家的是其合法政府。
科学出版社
民用航空法基础
page10
12.3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科学出版社
民用航空法基础
page5
12.2 国际组织的基本特征
12.2.1 国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 12.2.2 国际组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2.2.3 国际组织进行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科学出版社
民用航空法基础
page6
12.2 国际组织的基本特征
12.2.1 国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
国际组织的建立以国际协议为基础的。所以,国 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它具有成为国际法主体所要求 的独立进行国际交往,享受国际法赋予的权利、承担 国际法所设定的义务以及构成国际社会地位平等的实 体3个要素。国际组织在某种程度上已被视为与国家 一样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
科学出版社
民用航空法基础
page11
12.4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简称“国际航协”(IATA),是 世界范围内国际航空公司间的行业性的民间组织,主要 吸收从事国际航空运输的航空公司参加,也吸收仅从事 国内航空运输的航空公司参加。国际航协的设立原则是 会员自主,属于非政府间的自愿组织。由于世界上大多 数国家的航空公司是国家所有,即使是非国有的航空公 司也受到所属国的强力影响或控制,因此,该组织实际 上是一个半官方组织。国际航协发挥着通过航空运输企 业来协调和沟通政府间政策,解决实际运作困难的重要 作用。
科学出版社
民用航空法基础
page8
12.2 国际组织的基本特征
12.2.3 国际组织进行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国际组织进行活动应遵循国家主权平等 原则和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原则,因为它 是国家之间的组织,而不是超国家的机构 或国家实体。
科学出版社
民用航空法基础
page9
12.3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或通称“ICAO”,是根据1944年《芝加 哥公约》的规定建立的。中国于1944年12月9日成为国际民航组织 的成员国,是创始国之一。1971年11月19日,国际民航组织第74届 理事会第16次会议通过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为中 国唯一合法代表。自1974年第21届大会起,我国连续当选为二类理 事国。2004年10月2日,在第35届大会上我国高票当选当该组织一 类理事国。在2010年国际民航组织第37届大会上,我国第三次高票 连任国际民航组织一类理事国。
1946年,联合国与国际民航组织签订了一项关于它们之间关系的协议 ,并于1947年5月13日生效。据此,国际民航组织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该类专门机构指的是通过特别协定而同联合国建立法律关系的或根据联 合国决定创设的对某一特定业务领域负有“广大国际责任”的政府间专门 性国际组织。但它们并不是联合国的附属机构,而是在整个联合国体系中 享有自主地位。
科学出版社
民用航空法基础
page7
12.2 国际组织的基本特征
12.2.2 国际组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国际组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源于国 家的授权,仍然与国家不可同日而语。因此 它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很大局限性,离 开了成员国的授权,它的主体地位也就随之 消失,它只能在组织章程的授权范围之内进 行国际交往。
1993年8月,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 空公司正式加入该组织。1995年7月,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正式加 入该组织成为中国大陆的首家代理人会员。
国际航协成立的目的是:为世界人民提供安全、正常和经济的航空运 输;为会员航空运输企业之间,或同其他市场参与者、有关当局或机 构之间就有关行业的问题的探讨和协商提供论坛;为有关行业的活动 提供广泛的信息并提供统一的服务和研究;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其 他国际组织和区域性航空运输协会进行合作;作为致力于航空运输竞 争和自由贸易的承运人的代表
科学出版社
民用航空法基础
page4
12.1 国际组织的概念
国际组织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政 府、人民、民间团体基于特定的目的,通过 一定的协议形式而建立的各种机构。
国际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国 际组织是指两个以上国家和政府或团体、个 人为特定目的,以一定协议形式建立的国际 活动机构。它既包括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也 包括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狭义的国际组织 则仅指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