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现代智能制造系统与装备技术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创新机制推进创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创新机制推进创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12.23•【字号】苏人社发[2014]430号•【施行日期】2014.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创新机制推进创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苏人社发[2014]430号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渠道,围绕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三类群体”,坚持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服务“三位一体”,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与江苏经济发展水平、与广大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我省创业氛围还不浓,创业层次还不高,特别是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服务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创业促进就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突出全民创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把创业作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首要举措,摆上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创业主体多元化、创业形式多层次、创业服务系统化,实现生存型创业向发展型创业转变,确保江苏创业工作继续走在在全国前列。
——创业人数更多。
2015-2020年,全省扶持60万名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带动就业270万人以上,其中:大学生创业9万人,农村劳动力创业18万人,城镇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创业33万人。
——创业机制更活。
建立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载体、创业服务“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增强创业扶持实效。
完善创业扶持引导资金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创业服务成果机制,扩大服务供给能力。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7.08•【字号】苏人社函〔2020〕140号•【施行日期】2020.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40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部门(单位),有关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3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99号),现将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修项目计划和资助标准(一)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
经人社部审定,今年我省获批承办4期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每个项目由人社部资助上限为16万元的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
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
经研究,今年共确定30期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每个项目由省人社厅资助上限为10万元的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食宿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等。
二、研修内容和规模(一)研修内容。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的研修主题内容,精心设计课程,邀请权威专家,采取集中培训、研讨交流、实地考察等多种研修方式,切实保证研修质量。
(二)研修规模。
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每期研修时间为5天左右,学员60人左右。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3.28•【字号】苏人社函〔2018〕138号•【施行日期】2018.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138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达56.2万人,再创历史新高,促进就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繁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6号)要求,各地要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以实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三项计划为抓手,全力以赴做好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完成年末总体就业率达到92%以上的预期目标,力争实现就业水平与往年相比“不降低、有提高”的更好成果。
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坚定不移把政策落实作为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主线,组织开展政策落实年活动,真抓实干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加强统筹协调,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与经济政策、引才政策有机结合,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配套制定并提供岗前培训、定向招聘、委托培养、人事代理等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服务,力争全年开发45万个以上适合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
鼓励支持依托于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的新就业形态发展,强化毕业生在新兴业态企业就业和灵活就业的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障政策制度的创新,实现多元化就业。
认真组织就业见习活动,扩大见习基地范围,全年开发不少于2万个具备一定技术含量、适合毕业生特点、能够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的就业见习岗位,拓展实习实践空间,增强岗位适应能力。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6.01•【字号】苏人社办函〔2018〕89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18〕89号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46号)和部劳动关系司《关于做好2018年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工作的函》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持监测地区和企业稳定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地区和企业与去年相同。
调查中出现关停破产等消亡的企业,1季度由各市严格按照“同行业、同规模、同登记注册类型”的要求替换,2—4季度根据系统提示自动补充抽样或替换,确保企业监测总量、结构稳定。
二、调查数据上报网址2018年1季度数据采集使用网址、用户名和密码与2017年一致。
2018年2-4季度数据采集在新的网址填报(/rgcb),机构用户名为行政区划代码,企业用户名为组织机构代码,初始密码均为123456。
三、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上报2018年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本年度第一至第四季度数据,时期指标分别为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9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截止时点指标分别为2018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的数据。
各市调查数据请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25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并上传省厅,省厅审核后在月底前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严格按要求使用调查经费省厅将根据调查任务量和质量向各地拨付调查工作经费。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5.06.23•【字号】苏人社函[2015]204号•【施行日期】2015.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的通知苏人社函[2015]204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做好技工教育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4﹞515号)要求,我厅决定对2014年度立项的48项研究课题进行结题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题范围2014年度立项的全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名单见附件)。
二、结题形式采用会议集中评审鉴定形式。
结题鉴定结论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4个等次。
结题要求:1.研究过程按计划(立项、开题、中期总结、结题)规范实施;2.研究成果达到预期目标;3.研究成效显著并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4.研究有一定的创新性、示范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三、材料申报各市统一汇总本地区立项课题结题相关材料(包括:研究工作报告、结题鉴定申报审批书(附件1)一式2份;研究的过程性及成果性佐证资料)于10月30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技能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稿。
四、有关要求各市要及时通知并指导本地区立项课题学校及主持人积极开展结题工作,务必严格审查结题材料,保证课题研究的质量,结题材料格式要规范,内容要充实。
课题研究人员有变更的学校,须在结题前以书面形式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技能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提出申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创业培训项目备案和省级创业培训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创业培训项目备案和省级创业培训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5.18•【字号】苏人社函〔2020〕95号•【施行日期】202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创业培训项目备案和省级创业培训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95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文件精神,加强创业培训管理,健全创业培训制度,提高创业培训质量,现就开展全省创业培训项目备案和省级创业培训项目库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以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全面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为宗旨,以大学生、返乡入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为重点,以创业培训提质增效为目标,对各地认定的创业培训项目予以备案(以下简称“备案”),并从中择优遴选一批课程体系完备、学员创业成功率高,在全省具有广泛示范性和代表性的创业培训项目纳入省级创业培训项目库(以下简称“入库”),加快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增强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二、项目类别(一)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项目依托“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课程体系,针对创业活动不同阶段开展的创业培训项目,如针对创业认知阶段开展创业意识培训(GYB);针对创业准备阶段开展创办企业培训(SYB)、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针对企业运营阶段开展改善企业培训(IYB)和扩大企业培训(EYB)等课程。
(二)技能专项类创业培训项目根据《创业培训标准(试行)》中“鼓励探索与行业技能相结合的创业培训项目”要求,采用“创业培训知识和能力+技能专项”模式,开发适用于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的专项创业培训项目。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教学文案
中国经济转型与金融市场发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7
大连
024-22959132
32
新常态下农业可持续发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6
沈阳
024-22959132
33
高寒地区新能源汽车技术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6
长春
0431-88690662
34
玉米秸秆还田技术
哈尔滨
0451-87130138
44
海洋工程装备技术与智慧海洋工程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9
上海
021-23110180
45
机器人技术应用与智能制造工程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0
上海
021-23110180
46
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及装备智能制造的应用实践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7
医务社会工作复合人才培养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11
广州
020-83134953
98
“互联网+”广东新农村扶贫战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5
广州
020-83134953
99
“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10
南宁
0771-5870650
2016.8
苏州
025-83236065
50
中德工业4.0技术展示与实战应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7
苏州
025-83236065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三期创业培训(IYB)师资提高班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三期创业培训(IYB)师资提高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8.16•【字号】苏人社函[2010]406号•【施行日期】2010.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三期创业培训(IYB)师资提高班的通知(苏人社函[2010]406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推动全省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现有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完善和提高教师教学模式,根据部里创业培训师选拔要求和年度师资培训计划安排,定于8月28日在镇江市举办江苏省第三期创业培训(IYB)师资提高班。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一)培训班将邀请国际劳工组织创业培训专家授课,培训内容包括:回顾“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活动的效果及影响,培训原理、培训技巧、视觉教具及参与式培训方法在IYB培训中的教学应用和经验分享;(二)介绍创业培训相关项目技术:包括农民工版创业培训教材和大学生版创业培训教材;绿色商业选择创业培训项目试点情况。
(三)通过笔试和试讲,预选IYB培训师候选人。
二、培训对象和要求请各地按照分配名额选派优秀教师参加提高培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被推荐的创业培训教师应满足如下要求:(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济或管理类专业;(二)参加过“改善你的企业”(IYB)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并取得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三)具备3次以上全程担任创业培训“改善你的企业”(IYB)模块授课的工作经历,熟悉IYB培训技术规程,学员满意度较高;(四)有过创办企业的经历。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班于2010年8 月28日至8月30日举办。
请参训教师于8月27日下午到镇江市碧榆园宾馆(地址:镇江市竹林路88号,电话:*************)报到。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10.30•【字号】苏人社函〔2020〕288号•【施行日期】2020.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288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10月30日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实做细就业创业服务,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定于2020年第四季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行动目标集中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攻坚行动,进一步畅通失业登记和求职创业服务渠道,强化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提升重点群体差异化、精准化服务水平,做到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着力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确保全省就业大局总体平稳。
二、行动主题集中攻坚稳就业精准服务保民生三、服务对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地方确定的其他重点群体。
四、行动内容(一)建立健全帮扶台账。
充分利用各类重点群体数据库,畅通部门间数据转交,开通用好线上就业求助渠道,设置公共就业服务现场求助点,做实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台账,及时记录重点群体基本信息和就业创业服务开展情况。
以市(县)为单位,全面开展一次重点群体未就业人员信息摸排,通过发送短信、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掌握其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技术技能水平、培训服务需求等情况,做到摸排记录实、就业状态清、服务需求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的通知【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发文字号】苏人社发[2012]137号【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2.04.05【实施日期】2012.04.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37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形成我省职业技能竞赛与世界技能大赛逐步接轨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推动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计划安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83号)要求,省厅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以下简称“选拔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赛职业(工种)或项目本次大赛设置世界技能大赛选拔项目有:数控车、数控铣、模具制造、焊接、汽车喷漆、车身修理、汽车技术、钣金、空调和制冷、建筑金属加工、瓷砖贴面、砌筑、园艺、信息网络布线、机电一体化、CAD机械设计、网站设计、电气装置、美发、糖果和面点制作;设置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选拔项目有:车工、无线电调试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其中车工项目设中级组和高级组两个组别,无线电调试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只设高级组。
二、参赛对象及年龄要求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工和学生,均可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相应项目的选拔赛(机电一体化项目的选手出生日期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各市每个选拔项目分别遴选1名选手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全省选拔赛;各级各类技工院校中具有技工院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相应项目的选拔赛,各市可分别选派3名选手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项目)的全省选拔赛,参赛选手不受年龄限制。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技工院校省级重点专业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64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技工院校省级重点专业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技工院校省级重点专业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64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依据《江苏省技工院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评选标准》(苏人社发[2009]30号),经院校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实地抽查和网上公示,确定江苏省南京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的相关专业为技工院校省级重点专业,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市、各技工院校集聚各种教学资源,以强化专业建设为龙头,带动院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为进一步开展“创示范专业”活动奠定基础。
附件:江苏省技工院校省重点专业名单二O一O年四月三十日附件:江苏省技工院校省级重点专业名单江苏省南京技师学院(技师班)1.数控加工(数控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方向)2.计算机网络应用3.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南京交通技师学院(技师班)1.数控加工(数控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方向)2.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3.汽车检测南京市江宁高级技工学校(预备技师班)1.数控加工(数控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方向)2.机床切削加工(车工方向)3.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南京市农垦技工学校(预备技师班)数控加工(数控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方向)南京化工高级技工学校(预备技师班)机电一体化(机械方向)无锡技师学院(技师班)1.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方向)2. 计算机网络应用3.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4. 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5. 电子技术应用(通用电子设备与维修)江阴高级技工学校(预备技师班)1.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方向)2.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宜兴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方向)无锡工业高级技工学校(预备技师班)1. 机电一体化(机械方向)2.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方向)中船澄西技工学校(预备技师班)1.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方向)2. 焊接加工无锡宏源技师学院1.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方向、技师班)2. 模具设计(预备技师班)无锡交通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1. 汽车维修2. 汽车钣金与涂装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技师班)1.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方向)2. 汽车检测3. 汽车维修4. 计算机动画设计5. 计算机网络应用6.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7. 数控编程8. 焊接加工(预备技师班)9.烹饪(中、西式烹调方向,中、西式缅甸方向,预备技师班)江苏工贸技师学院(技师班)1.采掘电钳2.煤矿技术(综合机械化掘进)3.煤矿技术(综合机械化采煤方向)4.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5.数控加工(数控车、加工中心操作工方向)6.矿井通风与安全7.矿井维修电工8.汽车维修9.汽车检测10.机电一体化(预备技师班)11.焊接加工(预备技师班)12.矿井维修钳工(预备技师班)徐州机电高级技工学校(预备技师班)1.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2. 计算机应用与维修3.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方向)4. 煤矿技术5. 电子技术应用(通用电子设备与维修)6. 机械设备维修徐州工程机械高级技工学校(预备技师班)1. 数控编程2. 机械装配3. 焊接加工江苏煤电技师学院(技师班)1. 综采机械维修2. 矿井维修电钳3. 综合机械化掘进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技师班)1. 数控加工2.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3. 计算机网络应用4. 电子技术应用(通用电子设备与维修)5. 机械设备维修(预备技师班)6. 焊接加工(预备技师班)7. 机床切削加工(预备技师班)9.模具制造(预备技师班)10.烹饪(中、西式烹调方向,预备技师班)常州冶金技师学院(技师班)1.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2.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方向)常州交通技师学院1. 汽车维修(技师班)2. 机械设备维修(预备技师班)常州武进高级技工学校(预备技师班)1. 模具制造2.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常州航空技校(预备技师班)焊接加工苏州技师学院(技师班)1.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2. 数控加工3. 计算机网络应用4. 电子技术应用(通用电子设备与维修)5. 机电一体化6. 模具制造(预备技师班)常熟市技工学校(预备技师班)1.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方向)2. 机电一体化(机械方向)张家港技工学校机床切削加工(车工方向,预备技师班)如皋技工学校(预备技师班)1.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2.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方向)南通技师学院(技师班)1. 电子技术应用(通用电子设备与维修)2. 计算机动画制作3.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4.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方向)5. 机械设备装配与控制(预备技师班)6. 模具制造(预备技师班)7. 模具设计(预备技师班)江苏经贸技师学院(技师班)1. 农副产品加工(粮食食品应用技术)2.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方向)3. 计算机网络应用4. 汽车维修5. 服装制作与营销(预备技师班)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技师班)1. 机床切削加工(车工方向)2.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方向)3. 计算机网络应用4.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5. 电子技术应用(通用电子设备与维修)6. 汽车维修7. 机械设备维修(预备技师班)8. 模具制造(预备技师班)江苏油田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1. 石油作采2. 石油钻井3. 石油地质和物探4. 焊接加工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技师班)1. 计算机网络应用2. 电子技术应用(通用电子设备与维修)3.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方向)4.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5. 汽车维修6. 计算机广告制作7. 数控编程8. 模具制造(预备技师班)9.服装设计与工艺(预备技师班)盐城交通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汽车维修建湖高级技工学校(预备技师班)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方向)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技师班)1. 公路施工与养护2.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方向)3. 汽车检测4. 汽车维修5.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6. 机电一体化7. 计算机动画制作8. 计算机广告制作9.计算机网络应用10.电子应用技术(通用电子设备与维修)11.楼宇自动控制与维修12.数控编程13.模具制造(预备技师班)14.机床切削加工(车工方向,预备技师班)15.工业产品三维设计(IHK)16.现代物流(IHK)江苏生活技工学校烹饪(中西式面点方向,预备技师班)仪征技师学院(技师班)1.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方向)2.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3. 机床切削加工(车工方向)4. 模具制造(预备技师班)华东石油技师学院(技师班)1. 石油工程2. 采油工程3. 机电一体化(机修钳工)4. 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预备技师班)江苏汽车技师学院(技师班)1. 汽车检测2. 汽车维修3. 汽车钣金与涂装4. 汽车电器维修(预备技师班)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技师班)1. 公路工程测量2. 公路施工与养护3. 汽车检测4. 汽车维修5.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6.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方向)7. 筑路机械操作与维修镇江技师学院(技师班)1.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方向)2. 机床切削加工(车工方向)3. 计算机网络应用4.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5. 电子技术应用(通用电子设备维修)6. 电子技术应用(音像电子设备应用与维修)7. 焊接加工(预备技师班)8. 机械设备维修(预备技师班)泰州技师学院(技师班)1.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2.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方向)3. 计算机网络应用4. 机电一体化(机械方向,预备技师班)宿迁技师学院(技师班)1. 机床切削加工(车工方向)2. 电子技术应用(通用电子设备维修)3. 汽车维修4.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方向)宿迁高级技工学校(预备技师班)1. 机电一体化(机械方向)2.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方向)3. 模具制造4. 计算机网络应用——结束——。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技工院校重点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技工院
校重点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0.06.05
•【字号】苏人社函〔2020〕114号
•【施行日期】2020.06.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技工院校重点项目评
审结果的通知
苏人社函〔2020〕114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技工院校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33号)要求,经学校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审、网上公示,确定江苏省南京技师学院等28所技工院校为校企联合实训中心建设单位,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等10所技工院校为特色专业建设单位,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等8所技工院校为历史经典产业特色班建设单位,仪征技师学院等4所技工院校为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单位,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地人社部门全面深入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创新,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内涵建设,做好建设项目绩效管理,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附件:1. 校企联合实训中心建设名单
2.特色专业建设名单
3.历史经典产业特色班建设名单
4. 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名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5日
附件
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0年度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0年度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8.13•【字号】苏人社函〔2020〕194号•【施行日期】2020.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0年度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94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提升我省高级技师技能攻关、技艺创新水平,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和高质量发展需要,今年省将继续集中组织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班次和职业(工种)今年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研修计划开设37个班次,涵盖燃煤电厂机务、炼油化工、石油钻井工、钳工、焊工、数控、汽车维修、维修电工、电线电缆制造工、眼镜验光员、机器视觉AI技术操作员等21个职业(工种)。
为保证培训质量,原则上每个班次人数控制在30人左右(最少20人,最多不超过40人)。
二、培训形式培训以集中培训与岗位研修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实施。
集中培训,主要是采取专题讲座、项目研讨、企业考察等形式,邀请知名专家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讲解前沿理论,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组织课题攻关研讨,考察省内著名企业,进行现场技术观摩交流等。
岗位研修,主要是参训学员根据本职业(工种)确定的研修课题,立足岗位,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开展实践性课题研究,提出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课题研修报告。
三、培训对象相关企业生产一线岗位职业(工种)的高级技师;有关企业国家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全国技术能手、江苏技能状元;具备同等职业资格和技能水平的境外引进企业高技能人才。
四、组织报名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承训单位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培训报名工作。
培训报名采取市县组织推荐,以及用人单位和职工直接向承训单位报名的方式进行,承训单位的报名网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考核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8.31•【字号】苏人社发[2011]357号•【施行日期】2011.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考核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357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管理,建立科学的信息化绩效考评标准,经研究,决定在厅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对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实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按照部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围绕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着重对管理机制、基础平台、应用系统、社会保障卡、资源开发、公共服务六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管理机制。
主要考核工作机构、管理制度、标准遵循等三个方面。
要求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市县两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建设,做到机构和编制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业务需求管理制度、运维资金制度;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严格执行部省各项信息化标准体系。
(二)基础平台。
主要考核数据中心、网络体系、安全体系等三个方面。
要求建立全市集中统一的数据中心,做到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有业务提供实时支撑;将网络延伸到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服务网点;建立市级灾备中心,完成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推动数字证书应用。
(三)应用系统。
主要考核社会保险系统、人力资源系统、劳动关系系统、系统一体化、异地业务系统等五个方面。
要求实现全市社会保险数据大集中,配合完成全省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保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平台;配合完成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实现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劳动关系系统一体化;实现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异地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异地就医结算。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紧缺急需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项目需求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紧缺急需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项目需求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4.30•【字号】苏人社函〔2020〕84号•【施行日期】202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紧缺急需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项目需求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84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进一步优化实施新形势下“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活动,根据全省人社系统人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体部署,经研究,在全省组织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项目需求信息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在全省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
二、重点征集对象重点征集全省重点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全省十三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基础攻关研究、原始创新等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项目需求信息。
三、征集条件(一)海外人才和项目需求信息应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应侧重引进一批“牵鼻子”、“卡脖子”关键技术、着力加强产业前瞻性技术研发和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人才和项目。
(三)征集人才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国际知名企业中层以上管理经历,或为重点科研院所骨干。
四、信息发布和前期对接(一)审核筛选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征集上报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项目需求信息,提高需求信息质量,扩大活动影响。
(二)通过江苏人才信息港等省级平台发布需求信息,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联动发布,营造全省海外引才活动氛围。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设立第三批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设立第三批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7.13•【字号】苏人社函〔2020〕147号•【施行日期】2020.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设立第三批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47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49号)精神,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61号)部署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推荐申报、复核、综合评议和名单公示,决定在南京大学等6家单位设立第三批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有关设区市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基地管理单位”)要充分认识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在培养我省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作为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的重要抓手,推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基地管理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及时通知获准设立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督促其尽快启动继续教育基地建设。
同时,切实履行管理单位职责,加强对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基地的示范效应和骨干作用。
三、获准设立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要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要求,扎实推进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5G时代背景下智能交通创新发展国家级高级研修班的函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5G时代背景下智能交通创新发展国家级高级研修班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7.27•【字号】苏人社函〔2020〕165号•【施行日期】2020.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5G时代背景下智能交通创新发展国家级高级研修班的函苏人社函〔2020〕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3号)精神,经国家人社部批准,定于2020年8月24日-28日在南京举办“5G时代背景下智能交通创新发展”国家级高研班。
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研修时间和地点(一)研修时间:2020年8月24至28日。
8月23日13:00至17:30报到,24日至28日集中研修学习。
(二)研修地点: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49号)。
(三)相关要求:参加研修人员应按当地防疫部门和培训承办单位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确保本人无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的情况下,持苏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截图按时报到。
培训期间,按要求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工作。
二、研修内容(一)专题讲座:主要围绕新基建背景下的智慧高速公路和智慧港口创新建设、中国高速铁路创新与发展、自动驾驶技术在综合交通领域应用、交通领域相关政策解读等课题。
(二)现场教学:智能网联交通联合研究院、国家ITS中心智能驾驶及智能交通产业研究院、重点工程项目等现场参观教学。
(三)研讨交流:新基建背景下的智能交通创新发展及相关内容。
三、研修对象及报名方式(一)研修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事智能交通行业的高层次领军人才,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约60人。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汽车应用与管理”等专业成人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汽车应用与管理”等专业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学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苏人社函[2016]145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04.19
【实施日期】2016.04.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汽车应用与管理”等专业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
书》教学班的通知
(苏人社函〔2016〕14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探索新形势下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和岗位成才的新途径,切实加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今年将继续委托南京理工大学、扬州大学等高校举办“汽车应用与管理”、“机电设备维护与管理”、“信息技术与管理”、“现代农业”、“旅游烹饪”等专业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学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证书的性质和效用
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学习是我省专门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创新措施,是技术工人继续教育的一种较高层次学习方式。
参加专业证书学习可记入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经考试合格取得本《专业证书》的技术工人可提前1年申报。
二、招生对象、专业设置及报考条件
(一)“汽车应用与管理”专业招收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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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现代智能制造系统与装备技术国家级高级研修班的函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人社函[2016]310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08.24
【实施日期】2016.08.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现代智能制造系统与装备技术国家级高级研修班
的函
(苏人社函〔2016〕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单位:
为推进智能制造发展,促进两化深度融合,提升机械装备制造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度高级研修班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92号)精神,“现代智能制造系统与装备技术”国家级高级研修班已经审核批准。
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研修主要内容
(一)当前智能制造的几个关注点
主讲人:华中科技大学李培根院士
(二)装备制造业发展策略
主讲人:东南大学机械学院院长倪中华教授
(三)工业4.0时代的智能工厂与绿色制造
主讲人:国家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副院长单忠德研究员
(四)高性能微纳传感器研究与应用
主讲人:西安交通大学长江学者赵玉龙教授
(五)实地考察国家数控金属板材加工设备产业基地、扬州清华智能装备科技园。
二、研修人员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装备制造行业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1~2名,共70人(报名额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参研人员,并于9月16日前将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至承办单位。
三、研修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