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操作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操作规范(JT/T934—201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行车准备、运行服务、安全驾驶、收车后检查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基本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的操作。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起点站 origin station
运营车辆按调度指令开始单程载客运行的车站。也称始发站。
2.2终点站 destination station
运营车辆按调度指令结束单程载客运行的车站
2.3首末班车 first-run and final-run vehicle
在一条线路上的一个方向,每天发出的最先和最后一班运营车。
2.4例行保养 routine maintenance
每天对运营车辆进行的检查、补给、清洁等作业。
2.5服务用语 service terms
在客运服务中使用的礼貌、文明、准确、规范的语言。
3、一般要求
3.1应熟知车辆性能,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约能耗。.
3.2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着装,佩带放置服务证、卡,身体处于正常状态。
3.3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文明礼貌。
3.4应熟知本线路沿途站名,了解沿途主要机关单位、商业网点、旅游景点、公共服务设施、街道和道路名称及换乘线等。
3.5应使用普通话服务,语速适中,用语文明。根据需要,可采用方言或外语服务。
3.6尊重乘客,态度和蔼。
3.7在服务过程中,禁止吸烟、吃零食、与他人闲谈,使用手机等。
3.8驾驶员应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及时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工作。车辆例行保养内容和要求应符合附录A表A.1的要求。
4、行车准备
4.1应检查并确保仪表齐全有效、固定良好,逃生锤和灭火器齐全,逃生通道畅通。
4.2冬季寒冷地区应做好车辆预热,清除车上的霜雪。
4.3应按照行车调度计划,按时到达指定发车位置。
4.4应确保燃料充足。
4.5携带驾驶证、随车工具、有效票据上车。
4.6应进行车辆安全检视,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4.7装备智能系统的车辆,按照系统规定程序发车。
5、运行服务
起点站应提前上车,做好发车准备,根据发车时间在关5.1 好车门后准时发车。
5.2按规定的线路、走向、班次、站点、车道行车,不得擅自越主甩客、改道行驶。
5.3无障碍车辆遇坐轮椅乘客乘车时,应放下无障碍踏板,并提供相应服务。
5.4应规范使用报站器。报站器、动态显示屏等设备同时报站时,其内容应一致。
5.5无人售票车辆,驾驶操作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车辆起动、转弯、进出站和遇特殊乘客乘车时,按照
规定使用宣传和提醒用语;
b)应提示乘客刷卡、投币、购票;
c)执行政府有关减免费乘车规定,并按规定提供服务;
d)乘客较多时应积极疏导,重点照顾好老、幼、病、残、
孕等需要帮助的乘客;
e)报站器发生故障时,应人工报站;
f)车辆进站前,应在离站50m~100m处提前进行到站播放;g)车辆到达终点站,应播报终点语,提醒乘客携带好物品
下车。
5.6应精力集中,正确操作。除操纵其他机件设备外,不得单手操作盘。
5.7行车应做到“三稳”: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
5.8应在停稳车后开门,关好门后启动行驶。
车辆未到站不应停车上下客。5.9.
5.10靠近站台停车;多辆车同时到站停靠时,应按顺序进站。
5.11按站停靠,靠近路边停直,且距离马路边石最远不超过80cm~100cm;不在站点滞留。
5.12应根据天气变化,开关车辆制冷、供暖或换气设施,保证车厢内的适宜温度。
5.13本车因故不能继续行驶时,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放置警示标志,并引导乘客安全换乘本线路后续车辆,后续车辆应积极配合换乘。
5.14发生服务纠纷时,应冷静对待,尽量化解矛盾。当矛盾激化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报警并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5.15车辆到达终点站,待乘客离开后,整理车内卫生,并对服务设施故障及时报修。
5.16检查车内有无乘客遗失物品,发现乘客遗失物品,应妥善保管并及时上交。
6、安全驾驶
6.1按规定车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超车和会车时注意车
头和车尾、让车时应让道减速。
6.2熟悉本线路所经事故多发路段和限高部位,谨慎驾驶。
6.3遇到下列情况,应减速慢行,并提醒乘客注意乘车安全:---进出站、转弯、调头;
---经过路口;
---经过繁华、危险路段;
能见度较差。---
6.4遇到雨、雪、雾等特殊天气,运营车辆应减速慢行,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雾灯;造成视线模糊行驶困难时,应就近安全停车,拉好驻车制动,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向乘客说明情况。
6.5遇积水路面,水情不明和积水深度将要超过车轮半径时,不应通过;涉水通过后,应及时采取点磨刹车的措施。
6.6发现异响或异味时,应就近安全停车查验,在判明原因并排除故障之后,方可继续行车。
6.7车辆发生故障时,应就近安全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6.8发现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的,应阻止上车。
6.9发现车内吸烟、肢体伸出窗外、乱扔废弃物等违反乘车规则的行为,应予以劝阻和制止。
6.10电车在通过架空绝缘器时,应断电滑行;通过分线器、并线器、交叉器时应按限速规定行使;在分线器处严禁倒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