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城关镇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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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规划编制的背景与重点
第一条为适应新一轮呼和浩特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以及县政府驻地的搬迁和清水河县新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对《清水河县城关镇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条规划的指导思想
1、在呼和浩特市大背景下统筹考虑。
2、坚持生态环境与城市发展的平衡思想。
3、坚持“紧凑型”城镇规划和建设方针。
4、用地布局中应重点考虑近、远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的结合,按照时空顺序合理规划发展时序。
5、发挥优势产业的优势,结合城市建设,创造新的发展前景,塑造景观特色,进一步挖掘研究城市的观赏价值和旅游价值。
第三条规划原则
1、科学性原则
2、前瞻性原则
3、可操作性原则
4、特色性原则
5、以人为本的原则
第四条规划目标
1、塑造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充分交融的山水小城市生态景观形象。
2、生产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3、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使民安居乐业。
第五条规划期限
规划近期:2005年—2010年
规划远期:2011年—2020年
规划远景:2020年以后
*第六条规划区范围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建设管理和规划需要控制的区域。规划区与城关镇行政区划范围一致确定为39平方公里。
第七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7、《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划》
8、《清水河县新区总体规划》(2003)
第八条在规划区范围内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九条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由清水河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及《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确定本规划强制性内容为: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文本中带有“*”标记的黑体字章节条文为本次规划强制性内容,该部分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城市性质和规模
*第十一条城市性质
清水河县的经济、文化、商贸中心,是呼和浩特市的建材工业基地之一,是独特的山水园林小城市。第十二条城市职能
1、清水河县的商贸服务中心
2、清水河县的工业服务中心
3、清水河县的文化中心
*第十三条人口规模
规划确定2010年城市人口为4万人,2020年城市人口为5万人。
第十四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2010年)控制在平方公里;
远期(2020年)控制在平方公里。
第三章城关镇用地布局规划
*第十五条用地发展方向
城区在向东西向适度发展后,唯一的发展方向是跨过清水河向东发展。
*第十六条城市结构
规划期末,城关镇将形成“两轴、两带、五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两轴:指金都巷和永安街两条人文景观轴;
两带:指河南街和河滨街两条沿河绿化带;
五区:指城区将形成中心城区、生活居住区、休闲区、生态涵养保护区和产业服务区五大功能区。
第十七条规划布局
1、工业用地
主要集中在城东新区内,规划工业用地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人均工业用地㎡/人。
2、居住用地
分布在永安街两侧,改造居住环境,提高容积率。规划居住用地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人均居住用地㎡/人。
3、公共设施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公顷。
(2)商业金融业用地
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公顷。
(3)文化娱乐用地
建设县级文化活动中心和图书馆、新闻出版社。规划文化娱乐用地公顷。
(4)体育用地
扩建体育场,完善其配套设施。规划体育用地公顷。
(5)医疗卫生用地
完善现有的医疗卫生设施体系。规划医疗卫生用地公顷。(6)教育科研用地
在一中东布置一处科教用地,规划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公顷。(7)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在体育场东南建一处社会福利院,占地公顷。
*第十八条规划发展时序
1、近期(2005-2010)
2、远期(2011-2020)
3、远景(2020年以后)
清水河县城关镇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表
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十九条道路交通规划目标
城市道路建设在达到建设指标的基础上,还要有适当的超前性。
第二十条道路网规划原则
1、路网形态应与城市用地布局相适应,路网结构设计合理,能够满足对城市交通流的吸引和疏散作用。
2、考虑现状道路两侧用地性质,保证城市建设的时序性和可操作性。
3、充分考虑道路空间的合理分配与使用,为每一种交通方式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4、合理考虑市内交通与对外交通的衔接转换,客货集散点与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的交通疏散。
*第二十一条道路网规划
规划城关镇城区道路网形态为方格网状,远期形成四横五纵的路网主骨架。
四横:北山街、永安街、河滨街、河南街
五纵:小庙路、逸夫路、交通路、金都路、东门路
*第二十二条道路建设要求
规划城市道路级别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个等级,其中:
主干道红线:20—27米
次干道红线:12—20米
支路红线:5—12米
规划城区道路总长37334米,平均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人均道路用地人。
第二十三条交叉口
规划道路交叉口形式为平面环形交叉口,展宽式信号灯管理平面交叉口和不设信号灯平面交叉口。
第二十四条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