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城关镇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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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规划编制的背景与重点

第一条为适应新一轮呼和浩特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以及县政府驻地的搬迁和清水河县新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对《清水河县城关镇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条规划的指导思想

1、在呼和浩特市大背景下统筹考虑。

2、坚持生态环境与城市发展的平衡思想。

3、坚持“紧凑型”城镇规划和建设方针。

4、用地布局中应重点考虑近、远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的结合,按照时空顺序合理规划发展时序。

5、发挥优势产业的优势,结合城市建设,创造新的发展前景,塑造景观特色,进一步挖掘研究城市的观赏价值和旅游价值。

第三条规划原则

1、科学性原则

2、前瞻性原则

3、可操作性原则

4、特色性原则

5、以人为本的原则

第四条规划目标

1、塑造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充分交融的山水小城市生态景观形象。

2、生产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3、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使民安居乐业。

第五条规划期限

规划近期:2005年—2010年

规划远期:2011年—2020年

规划远景:2020年以后

*第六条规划区范围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建设管理和规划需要控制的区域。规划区与城关镇行政区划范围一致确定为39平方公里。

第七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7、《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划》

8、《清水河县新区总体规划》(2003)

第八条在规划区范围内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九条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由清水河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及《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确定本规划强制性内容为: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文本中带有“*”标记的黑体字章节条文为本次规划强制性内容,该部分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城市性质和规模

*第十一条城市性质

清水河县的经济、文化、商贸中心,是呼和浩特市的建材工业基地之一,是独特的山水园林小城市。第十二条城市职能

1、清水河县的商贸服务中心

2、清水河县的工业服务中心

3、清水河县的文化中心

*第十三条人口规模

规划确定2010年城市人口为4万人,2020年城市人口为5万人。

第十四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2010年)控制在平方公里;

远期(2020年)控制在平方公里。

第三章城关镇用地布局规划

*第十五条用地发展方向

城区在向东西向适度发展后,唯一的发展方向是跨过清水河向东发展。

*第十六条城市结构

规划期末,城关镇将形成“两轴、两带、五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两轴:指金都巷和永安街两条人文景观轴;

两带:指河南街和河滨街两条沿河绿化带;

五区:指城区将形成中心城区、生活居住区、休闲区、生态涵养保护区和产业服务区五大功能区。

第十七条规划布局

1、工业用地

主要集中在城东新区内,规划工业用地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人均工业用地㎡/人。

2、居住用地

分布在永安街两侧,改造居住环境,提高容积率。规划居住用地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人均居住用地㎡/人。

3、公共设施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公顷。

(2)商业金融业用地

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公顷。

(3)文化娱乐用地

建设县级文化活动中心和图书馆、新闻出版社。规划文化娱乐用地公顷。

(4)体育用地

扩建体育场,完善其配套设施。规划体育用地公顷。

(5)医疗卫生用地

完善现有的医疗卫生设施体系。规划医疗卫生用地公顷。(6)教育科研用地

在一中东布置一处科教用地,规划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公顷。(7)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在体育场东南建一处社会福利院,占地公顷。

*第十八条规划发展时序

1、近期(2005-2010)

2、远期(2011-2020)

3、远景(2020年以后)

清水河县城关镇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表

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十九条道路交通规划目标

城市道路建设在达到建设指标的基础上,还要有适当的超前性。

第二十条道路网规划原则

1、路网形态应与城市用地布局相适应,路网结构设计合理,能够满足对城市交通流的吸引和疏散作用。

2、考虑现状道路两侧用地性质,保证城市建设的时序性和可操作性。

3、充分考虑道路空间的合理分配与使用,为每一种交通方式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4、合理考虑市内交通与对外交通的衔接转换,客货集散点与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的交通疏散。

*第二十一条道路网规划

规划城关镇城区道路网形态为方格网状,远期形成四横五纵的路网主骨架。

四横:北山街、永安街、河滨街、河南街

五纵:小庙路、逸夫路、交通路、金都路、东门路

*第二十二条道路建设要求

规划城市道路级别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个等级,其中:

主干道红线:20—27米

次干道红线:12—20米

支路红线:5—12米

规划城区道路总长37334米,平均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人均道路用地人。

第二十三条交叉口

规划道路交叉口形式为平面环形交叉口,展宽式信号灯管理平面交叉口和不设信号灯平面交叉口。

第二十四条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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