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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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税务案例分析(3篇)

法律法规税务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一家名为“阳光公司”的民营企业,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阳光公司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年收入也逐年攀升。

然而,在2019年的一次税务稽查中,阳光公司被查出存在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

二、案例分析1. 偷税漏税行为的具体表现根据税务稽查结果,阳光公司存在以下偷税漏税行为:(1)虚构业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阳光公司在2018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00余份,涉及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2)隐瞒收入。

阳光公司通过设立“小金库”的方式,将部分销售收入不入账,从而少缴纳企业所得税。

(3)虚列成本。

阳光公司通过虚列工程项目、虚增劳务费等方式,虚列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4)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阳光公司在2018年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涉及金额数百万元。

2. 法律法规依据(1)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关于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二)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的;(三)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

(4)关于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虚开骗税情况汇报

虚开骗税情况汇报

虚开骗税情况汇报近期,我单位对虚开骗税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报和分析。

经过调查发现,虚开骗税行为在一些企业中存在严重问题,给国家税收造成了严重损失,对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

首先,虚开骗税是指企业为了逃避税收监管和减少纳税负担,通过编造、虚构交易、发票等手段,虚报利润、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和税收秩序,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公平和正常的经济运行。

其次,虚开骗税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损害了其他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一些企业通过虚开骗税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导致了市场竞争不公平,损害了其他合法纳税企业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再次,虚开骗税行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诚信和信誉。

一旦企业涉嫌虚开骗税,不仅会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还会受到社会舆论和市场的谴责,严重影响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导致企业面临信用危机,甚至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此外,虚开骗税行为也给企业自身带来了严重的经营风险。

一旦企业涉嫌虚开骗税,将面临税务部门的严厉处罚,甚至可能导致企业的倒闭和破产。

同时,虚开骗税行为也会导致企业面临法律诉讼和社会责任,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声誉损害。

针对虚开骗税情况,我单位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和打击。

首先,加强税收监管,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加大对虚开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惩处违法行为。

其次,加强税收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纳税人的自律和自觉性。

再次,加强税收征管技术手段,利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手段,加强对虚开骗税行为的监测和预警,提高税收征管的精准度和效率。

总之,虚开骗税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虚开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税收征管和监管,维护税收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审理情况及相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审理情况及相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审理情况及相关问题的调研报告我国在1994年1月1日全面实行了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营业税并存的流转税制度。

增值税是以在商品生产流通或提供劳务过程中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流转税种。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不同,它既是一般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商业凭证,又是记载该专用发票开具方应纳税额和受票方抵扣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具有双重功能作用。

它如同一根“链条”,使生产至流通,批发至零售的各个环节紧密相连,有利于税收征管、稽查监督,充分发挥税收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调节作用。

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大肆进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以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严重破坏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的正常运行,致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

近三年来,我院审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占比较高,在审判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法律适用上的问题。

针对这一情况,调研组对近三年来审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进行了专项调研。

三年来,我院共审理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52件,涉案人数104人。

其中2014年20件、28人次,2014年12件、27人次,2014年20件、49人次。

该类案件呈现出发案率高、涉案金额大,犯罪手段多样化,犯罪职业化的特点。

在调研过程中,还引发了我们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及关于此类犯罪的成因与对策的思考二、案件呈现的特点1、虚开行为多样化随着科技的发展,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自己的智能、专长,处心积虑,精心策划,不断翻新犯罪手段。

从审理的情况看,存在以下虚开行为:(1)、在买卖过程中,明知对方无开票资格,为了达到抵扣税款的目的而让他人虚开的;(2)、从进项税入手,通过各种渠道非法购得进项发票后,按照相应的进项额虚开销项发票,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发票抵扣税款,造成税款的大量流失;(3)、采用“大头小尾”的办法,抵扣联金额多填(大头),夸大交易额,存根联金额少填(小尾)或不填,在销项税上做手脚,使国家既未如实足额收取销项税,又有大量抵扣税被骗走,蒙受双重损失;(4)、利用“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便利条件,对交易方开不出发票的金额进行虚开,将应缴纳的税款在缴纳的同时,再从国家税款中抵扣回来;(5)、采用“只卖不开”或“多卖少开”,造成进项盈余,将盈余部分虚开发票给一些企业,从中收取手续费,个人获得好处,给国家造成损失。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企业故意虚报销售额或虚列购买开支,并利用这些虚假的发票抵扣税款,从而获得非法税收减免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涉及税务违法,还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

税务部门需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特别是对于重大的案件,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首先,税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风险评估和监管。

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和比对,可以快速发现存在虚开行为的企业。

同时,加强对虚开风险较高的行业的监管,对于涉案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次,税务部门需要加强对发票管理的监测和控制。

通过建立电子发票系统,实现电子发票的全程监控,可以有效防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

同时,加强对发票的核验和审查,对涉案企业的发票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再次,税务部门应建立起严格的稽查制度,加强对虚开案件的查处力度。

对于发现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要及时组织专案组展开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恶劣情节和特别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儆效尤。

此外,税务部门还应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通过组织税收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活动,引导纳税人遵守税收法规和税收诚信原则,减少虚开行为的发生。

最后,税务部门还需要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

通过信息共享和协作,共同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形成合力,确保税法的执行效果。

总之,针对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税务部门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加强对企业的风险评估和监管,加强对发票管理的监测和控制,建立严格的稽查制度,加强对虚开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教育,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合作。

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有效遏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维护税收秩序和国家财政利益。

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审理情况及相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审理情况及相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审理情况及相关问题的调研报告关于学习市局转发两起税务干部组织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大案件通报的的心得体会通过对吉林省辽源市经济开发区国税局税源管理科原科长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国税局干部秦宗堂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学习,使我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名税务干部,只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学习,才能更好地杜绝自己走向歧途,避免犯罪。

一、不断提高品质上的感染力。

品质反映一个人的思想品德和精神风貌。

税务干部必须要有好的人品。

首先,要讲政治。

政治上要清醒和坚定,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任何时候都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县委保持一致,与部领导保持一致。

其次,要讲诚信。

时刻对党忠诚,对人民的事业忠诚,做到为人民服务要真,行使权力要正,为人处事要守信用,为公立业要诚实。

第三,心胸要豁达。

税(推荐打开好范文网:)务干部要襟怀坦白,宽厚待人,做到容得下人,听得进不同意见,闻过则喜,从善如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第四,要讲情理。

要以人民为父母,视同志为兄弟,关心人、理解人、体贴人,即使批评同志也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用真情感染人。

第五,要讲公心。

工作中行得端、做得正,讲党性、顾大局,言忠信、行笃敬。

在执行干部路线上,不为权势所惧,不为钱财所动,不为酒色所惑,秉公办事,刚正不阿。

二、不断提高学习上的坚毅力。

学习是固本之举。

一要勤学习。

这几年部里的学习机会一直很多,关键我们要在真学上下功夫。

勤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辩证的方法来认识、分析、解决问题;勤学本职业务知识,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的改造,把党性修养与完美人格培养结合起来;勤学经济、科技、法律、文化等方面的新知识,做到与时俱进,适应发展迅速、竞争激烈、日新月异新形势的要求。

二要善总结。

近年来,税务系统工作和税务基础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出了许多新方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要认真系统地总结。

要在总结工作的过程中完善措施、提升工作,要在总结工作的过程中发现发现问题、推进工作。

会计人员触犯法律的案例(3篇)

会计人员触犯法律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业务。

公司规模较大,员工人数众多,财务状况复杂。

张某某,女,35岁,大学本科毕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2010年起担任该公司会计。

张某某工作认真负责,曾获得公司多次表彰。

然而,在2019年,张某某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公司举报,后经调查,张某某确实存在违法行为。

二、违法事实1. 虚开发票张某某在担任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调查,自2016年起,张某某通过虚构业务、夸大业务量等手段,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余份,涉及金额达2000余万元。

这些虚开的发票主要用于抵扣公司购进原材料、设备等成本,从而虚增公司利润。

2. 虚列支出张某某还涉嫌在财务报表中虚列支出。

她通过虚构项目、夸大支出金额等手段,将公司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与虚假支出相混淆,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失真。

经调查,张某某虚列支出金额累计达500余万元。

3. 挪用公款张某某还涉嫌挪用公司公款。

她在担任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公款挪用于个人用途。

经调查,自2017年起,张某某累计挪用公司公款1000余万元,用于购买房产、支付信用卡消费等个人开支。

三、法律依据及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张某某的行为涉嫌虚开发票罪、虚列支出罪、挪用资金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会计法律法规。

2019年,张某某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同时,法院责令张某某退赔虚开发票、虚列支出、挪用公款所涉及的全部款项。

四、案例分析1. 财务风险意识淡薄张某某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本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然而,她却因自身道德败坏、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公司财务风险加大。

这一案例警示我们,会计人员必须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法律意识,切实履行职责。

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报告

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报告

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报告一、案件来源本次税收违法案件来源于税务机关的日常监管和数据分析。

在对企业纳税申报数据进行筛查时,发现_____公司存在多项异常指标,引起了税务机关的高度关注。

二、被查对象基本情况_____公司成立于_____年,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主要从事_____行业的生产和销售。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财务负责人为_____。

三、案件查处经过(一)立案鉴于发现的异常情况,税务机关决定对_____公司立案调查,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

(二)调查取证1、财务资料审查调查组首先对该公司的财务账簿、凭证、报表等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查。

发现存在账目混乱、凭证缺失、成本核算不准确等问题。

2、发票核查对公司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发现存在虚开发票、接受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3、银行账户流水分析通过调取公司及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流水,发现存在资金流向异常、大额资金往来无合理商业目的等情况。

4、实地调查调查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申报数据存在较大差异。

(三)询问相关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依法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相关业务人员等进行了询问。

部分人员在询问初期存在隐瞒、谎报等情况,但在证据面前最终如实交代了违法事实。

四、违法事实及证据(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对发票、资金流、合同等证据的综合分析,证实_____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_____份,金额共计_____元,税额共计_____元;同时,接受他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_____份,金额共计_____元,税额共计_____元。

(二)逃避缴纳税款该公司通过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等手段,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_____元,增值税_____元。

(三)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在纳税申报过程中,_____公司存在未按时申报、少申报等问题,涉及税款_____元。

相关证据包括财务账簿、凭证、发票、银行流水、询问笔录、合同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查处情况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查处情况
主体:虚开发票企业越来越多且大多是“空壳企业”,开票量分散化趋势明显。 手段:越来越简单粗暴, “暴力虚开”成为虚开最主要源头和手段。传统行业、手段
虚开依然存在,新型手段不断出现。(CA,作废申报) 方式:注册成立“空壳企业”(借用、租用、盗用身份证,分地域、大量注册)——
领票(通过欺骗等手段通过实名认证)——开票(通过中介或其他方式,窝点集中开 票)——走逃(走逃一部分,使用一部分、注册一部分) 载体: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暴发式增长。
添些许不利影响。
三、打击虚开工作开展情况 (五)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于春生副局长:专项行动旨在强力打击利用“空壳企业”暴力虚开增
值税发票的行为;强力打击虚构经营业务、虚构资金流向,以及“配单配 票”、“低值高报”、“循环出口”等假冒出口骗取退税的行为。
强调:合成作战 波次打击 综合施策
2018年,源头暴力虚开超过65%,其余30%多 是暴力虚开的下游洗票企业。
虚开增值税税专用发票常用操作手法
开票即缴税,虚开必“虚抵”。 “暴力虚开”—不需要进项发票虚开。 设立“开票公司”,收取开票费对外虚开。 职业“黄牛”分离票货实施虚开。(8.22案件) 盗用海关完税凭证虚开。 虚设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虚开。 虚设废旧物资收购企业虚开。 正常经营企业利用“富余”发票虚开。
(三)虚开定性处理热点问题
虚开定性处理热点问题
走逃失联企业检查问题
2016年第76号公告,税总发〔2016〕172号,税总发〔2017〕30号
第三方开票和挂靠问题 有货就不是虚开吗?
空壳虚开企业处理问题 要不要做税务处理?
目前查办虚开案件存在的困难
(一)虚开的行政定义不明确,虚开案件定性难。 (二)资金结算多样化、复杂化,使得虚开案件取证难度大。 (三)涉案企业走逃、注销多、洗票环节多,虚开链条长,

扬州江都警方破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扬州江都警方破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2018年9月,经过近两年的缜密侦查,江都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摧毁一个在近20个省、市疯狂作案的犯罪团伙,涉案金额高达2.8亿元。

6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空壳公司只开发票不经营2016年夏天,江都国税部门检查中发现,一家名为扬州缘阳的纺织有限公司开具发票频繁,且金额较大,初步调查发现,这家公司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生产经营活动。

国税部门怀疑该公司有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立即将这一情况向江都警方反映。

江都警方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2017年5月,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通过调取该公司的资金流水账单,办案民警发现,缘阳公司的账户资金流动量非常大,频繁往湖北武汉等地的几家棉业公司打款,但每次打款后不久,对方又将这些款项如数地打回来。

此外,山东、河北等地的多家企业也频繁地向缘阳公司汇款,收到这些汇款后不久,缘阳公司又将这些钱汇回去。

据此,办案民警判定,缘阳公司是一家彻头彻尾的空壳公司。

经查,整个公司在江都只有一名工作人员:会计张月。

张月是公司老板“李某肖”找来的一名兼职代账会计。

她告诉民警,她和老板只在最初应聘时见过一面,此后对方通过微信、QQ或者短信给她发指令,让其收款、汇款、开票等。

根据张月的供述,民警对“李某肖”身份信息进行查询,发现身份证主人与缘阳公司开票没有一点牵连。

显然,有人冒用“李某肖”的身份证注册了缘阳公司,那么,张月口中的老板“李某肖”究竟是谁?私家空壳公司老板是同一人办案民警从与缘阳公司有往来的业务单位入手,试图从这些企业里找出相关蛛丝马迹。

这些单位分布在湖南、湖北、山东等地,民警们有条不紊地辗转各地开展调查。

在办案民警凌厉的攻势下,相关环节各个突破,案件侦查工作取得巨大进展。

经查,2015年4月至2016年5月,犯罪嫌疑人史萍“冒出水面”,她冒用他人身份,在江都注册缘阳纺织有限公司,在无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289份,价税合计3358余万元,税款379余万元;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70份,价税合计2660余万元,税款386余万元。

收到虚开发票法律案例(3篇)

收到虚开发票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虚开发票是指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开具行为,包括开具不符合实际交易情况的发票、开具金额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等。

虚开发票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还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

本文将以某企业虚开发票案为例,对虚开发票的法律责任进行解析。

二、案例背景某企业(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逃避税收,与多家供应商和客户串通,虚开发票以虚增成本、虚减收入,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三、案件经过2016年,税务机关在检查甲公司2015年度的纳税情况时,发现甲公司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

经调查,税务机关发现甲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 与供应商串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与供应商协商,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入原材料,同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购入原材料的成本列支在销售成本中,以达到虚减收入的目的。

2. 与客户串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甲公司与部分客户协商,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将销售收入列支在费用中,以达到逃避税收的目的。

3. 与其他企业串通,虚开其他类型的发票。

甲公司与部分企业串通,虚开其他类型的发票,如建筑安装发票、运输发票等,以虚增成本、虚减收入。

税务机关依法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甲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 责令甲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人民币XX万元。

2. 对甲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XX万元。

3. 对甲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XX万元。

四、案例分析1. 虚开发票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背锅法律案件分析(3篇)

会计背锅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会计职业也日益受到重视。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会计人员因为企业内部管理不善、违法操作等原因,往往成为企业面临法律风险时的“替罪羊”。

本文将以一起会计背锅法律案件为例,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件概述2018年,某市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查处。

经调查,公司会计人员李某因工作失误,导致公司虚开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

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司负责人却将责任全部推给了李某,企图让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案件分析1. 会计人员的职责与责任会计人员的职责是依法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核算、监督和管理,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会计制度,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本案中,李某作为公司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了失误,导致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李某作为会计人员,其责任仅限于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反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对于公司负责人要求李某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 企业内部管理责任企业内部管理责任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内部管理不善、违法操作等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

在本案中,公司负责人要求李某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实质上是逃避了企业内部管理责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的税收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在本案中,公司负责人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加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会计工作的依法进行。

在本案中,公司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对会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责,导致会计人员李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出现失误。

3. 法律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人员违反会计法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某科技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分析

某科技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分析

某科技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分析【摘要】处理虚开发票案件是税务律师的一项常规业务,但又是一项复杂的业务。

由于关于虚开发票立法存在不足以及司法实践以及税收执法实践对虚开发票行为存在理解上的分歧,导致处理案件的处理存在许多的争议。

尤其对于存在货物购销的情形,是否认定为虚开行为,争议尤为激烈。

税务机关在本案例中对虚开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也值得我们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例分析一、基本案情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T公司)2003年12月17日取得营业执照,并于2003年12月23日办理税务登记,2004年2月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金某,注册资金150万元。

经营科技信息咨询;模具设计加工;机械产品加工;矿产品、有色金属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和毒品)、建材销售。

2004年度应税收入609万元,销项税额104万元,进项税额99万元,应纳税额5万元,税负率为0.82%;2005年度应税收入276万元,销项税额47万元,进项税额52万元,进项税额转出3万元,留抵税款2万元。

2006年起无销售收入。

2006年10月,公安部门发现T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求市国税局稽查局派人协助调查。

市稽查局派出检查人员参与调查,在初步认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市稽查局进行了立案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T公司账面反映其主要供应商为济南市某电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S公司),2004年至2005年间T公司购进货物77%来自S公司,其销售对象分布在江苏、上海、浙江等地。

其购销账务处理中的收付货款均为现金。

于是检查组将S公司及账面反映的销售企业列为外调协查的对象,目的是掌握T 公司购销货物与账面反映是否一致。

2006年5月至2006年12月间某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组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到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等地调查取证,对T 公司购进货物和销售货物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初步掌握了T公司涉嫌取得票货款不一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和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事实。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引言:在现代社会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还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因此,税务部门对虚开发票的查处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力求从根源上遏制虚开发票的问题。

本文将对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各种处理方式的效果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期在未来更加有效地打击虚开发票行为。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危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收损失,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虚开发票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损害国家税收利益,使国家无法获得应有的税收收入;2. 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给合规纳税企业带来不公平竞争环境;3. 增加企业税收负担,由于虚开发票造成税务风险,企业可能面临工商、税务以及司法等多个部门的处罚和诉讼风险;4. 降低国家信用度,造成国家形象受损,给投资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的主要方式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查处手段和处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 增加稽查力度,加大对有虚开嫌疑企业的税务稽查力度,加大对虚开发票的打击力度;2. 强化数据比对,通过税务信息系统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数据进行比对,查找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识别虚开发票行为;3. 加强追踪溯源,对涉嫌虚开发票的纳税人进行追踪调查,准确查明虚开的原因和手段;4. 加强行业监管,对容易产生虚开行为的行业进行加强监管,针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实施专项检查和监督;5. 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对纳税人的法律教育,提高纳税人的合规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

三、税务处理的效果分析通过上述税务处理的方式,2024年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进行了严肃打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税务查处力度加大,对涉嫌虚开发票的企业进行了税务稽查,发现了一批涉嫌虚开的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2. 数据比对功能发挥作用,通过数据比对,及时发现了一些虚开发票的关联企业,并加以处置;3. 追踪调查取得突破,通过追踪调查,查明了部分虚开发票的原因和手段,并对涉案企业进行了处罚;4. 行业监管加强,对容易产生虚开行为的行业实施了专项检查和监督,提高了企业的合规意识;5. 法律教育取得成效,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有所提升,降低了虚开发票的风险。

涉税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涉税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销售业务。

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了逃避税收,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将实际收入隐瞒,少缴税款。

经过税务机关的查处,该公司被认定为虚开发票,依法进行处罚。

二、案情简介2019年,税务机关在对该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 2018年度,该公司实际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但申报销售收入为800万元,少申报200万元。

2. 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金额共计200万元。

3. 该公司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少缴税款共计40万元。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按照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二)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发票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信息的。

”四、案例分析1. 案件性质:该公司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故意隐瞒实际收入,少缴税款,属于偷税行为。

2. 案件原因:该公司为了逃避税收,追求非法利益,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

虚开增值税法律案例(3篇)

虚开增值税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9年5月,某市税务局在日常税收征管过程中,发现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嫌疑。

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在2018年度内,通过虚构业务、虚假开票等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达1000万元。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财务负责人李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二、案件事实1.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事实经调查,该公司在2018年度内,通过以下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虚构业务:该公司与多家企业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以虚假业务为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虚假开票:该公司利用其他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伪造发票内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偷税漏税:该公司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减少实际应纳税额,逃避税收。

2. 涉案金额及影响经核实,该公司在2018年度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共计1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相关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属于偷税漏税行为,涉案金额巨大,严重影响国家税收秩序。

三、法律分析1. 违反的法律规定本案中,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财务负责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以下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虚构交易,逃避纳税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案中,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巨大,情节严重,张某、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四、案件处理1.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对该公司处以100万元罚款。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稽查处理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稽查处理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稽查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他人虚开专用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专用发票、介绍他人虚开专用发票等形式。

界定虚开:货物流、发票流、资金流一致。

稽查重点:其它应付款4,开票方的虚开常见手段(1)有货交易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手续费;(2)买方不要专用发票,遂将专用发票转卖收取手续费,即所谓”票货分离“的方式。

上游企业的主要问题是:上游企业隐瞒无票收入,偷税;上游企业虚开发票(多开);“票货分离”(货卖给一家,票开给另一家)(3)虚进发票虚开发票,收取手续费;税总明确:严肃查处受票企业再次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5,受票方的常见问题(1)有货多开、无货虚开、从小厂购货无发票虚开(2)委托中间人购买货物,取得由中间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抵税款存在问题:付款方向不一致(委托付款是假,不符合代购货物三条件);同一个业务员拿来了几家甚至多家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判定故意接受虚开发票。

(3)在国内市场购买货物,但取得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虚抵税款表现:未与外贸公司签订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无代理费发票,也没有海关的提货单、商检费、外汇管理局开具的进口贸易付汇核销单等相关的单证资料。

6,开票方防范风险措施开票企业发生销售业务时,应当按规定栏目真实填写,要审核好受票方开票资料的真实性。

(1)防止“票货分离”在实际工作中,企业非蓄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销售给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等,发票则按上述人员要求,按其自行提供的开票资料,开给第三方,造成受票方偷逃国家税款。

对开票方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受票方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2)加强销售人员管理,杜绝乱开票开票企业应当按照实际的购货对象、购货品目、数量、金额填开,不得多开、虚开,开具日期一般在纳税义务发生当天,有的企业规定的比较好,实在当天不开,则规定3日内开具,防止“票货分离”虚开。

7,受票方防范风险措施业务员直接上门推销,购货企业没有到实地场所考察,基本上采用现金(含个人银行卡)结算货款;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邮件等交易方式卖票;票、货、款不一致,业务员从第三方取得专用发票报账;同一供销员拿来了几家公司,甚至多家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几乎必是故意接受虚开发票。

陕西富平县警方破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涉案金额达2.4亿元

陕西富平县警方破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涉案金额达2.4亿元

陕西富平县警方破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金额达2.4亿元近日,陕西省富平县警方成功破获一起严重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4亿元。

这起案件的成功侦破,不仅彰显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更重要的是给了违法犯罪分子一个深刻的警示,也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税务法律法规,加强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

据了解,这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始于今年年初。

富平县公安局接到线索,称某公司为了逃避缴纳增值税,涉嫌虚开发票行为。

接到线索后,富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进行深入调查。

经过大量的走访、摸排和蹲点监控,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

通过对涉案公司的账目进行逐一比对和核实,发现了大量的虚开增值税发票。

警方还从银行、支付平台等渠道获取了大量的资金流水和交易记录,证据确凿。

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警方决定在一个关键时刻出击,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在刑事拘留的嫌疑人中,警方发现了更多的证据和线索,逐步摸清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网络。

据了解,这个犯罪团伙是由一名资深的会计师牵头组织。

他与多家公司相互配合,利用购买废旧发票等手段,进行了大规模的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

通过这种方式,逃避了应纳税款,获取了数千万元的非法利益。

这个犯罪网络还与一些地下钱庄有着密切的联系。

他们通过地下钱庄的转账服务,将非法所得逐步转移到境外,企图逃避追捕。

可惜最终,还是被警方成功阻止了他们的犯罪行为。

经过警方的侦查和审讯,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他们的犯罪事实。

他们表示,之所以敢于进行这种大规模的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是因为他们认为业务繁忙、税务部门监管不严,很难被抓获。

针对这一情况,富平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一如既往地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破获“套路贷”“传销”等经济犯罪案件。

构筑起坚不可摧的法律防线,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对于这种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行为,我们绝不姑息。

警方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行动,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税收法律制度的案例题(3篇)

税收法律制度的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近年来,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税收法治水平不断提高。

本案例以一起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案件的查处过程为背景,旨在分析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在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方面的实际运用和效果。

二、案情简介2018年,某地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过程中,发现某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

经调查,该公司通过虚构业务、虚增销售额等手段,开具了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高达数亿元。

税务机关依法对该案进行了查处,并对涉案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三、案件分析1. 税收法律制度在案件查处中的应用(1)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重要依据。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使用、保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本案中,税务机关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对涉案企业开具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查处。

(2)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税收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案中,税务机关依法对涉案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3)税收协查制度税收协查制度是税务机关在查处税收违法行为过程中,与其他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海关等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共同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

在本案中,税务机关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查处了涉案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

2. 案件查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税收违法行为隐蔽性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强、手段多样等特点,给税务机关查处带来了很大困难。

本案中,涉案企业通过虚构业务、虚增销售额等手段,开具了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在查处过程中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2)税收违法行为涉及面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往往涉及多个环节,如供应商、采购商、物流企业等。

本案中,涉案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多个行业,查处难度较大。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____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个严重违反税收法规的违法行为, 税务机关对此进行处理的目的是保护税收秩序, 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本文将对____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进行总结, 包括背景介绍、问题分析、法律依据、税务处理措施等方面。

一、背景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没有真正存在交易的情况下, 将发票信息虚构并报销取得增值税退税款项的行为。

虚开发票的存在严重损害了税收征管的公信力和税收的公平性, 对国家财政收入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并且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济发展。

二、问题分析在____年,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依然存在, 这主要与以下几个方面因素有关:1.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前的税法对虚开发票规定不够明确, 存在漏洞, 给了一些人利用的空间。

2.税务机关的监管不到位:税务机关在识别虚开发票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 对于一些高手操作的虚开发票案件难以立案查处。

3.税务稽查手段不完善:当前的税务稽查手段比较有限, 很难做到全面监控和检查, 使得虚开发票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三、法律依据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税务机关可以依据以下几个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该法规定了增值税的基本规则和税款的计算方式, 对虚开发票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该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和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税务机关处理虚开发票提供了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法》:该法规定了税务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程序和方式, 为税务机关处理虚开发票提供了操作指南。

四、税务处理措施针对____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加强税务机关的监管能力: 税务机关可以加大对虚开发票行为的监管力度, 提高发票信息核验的准确性和速度。

通过完善税务机关的制度和技术手段, 提高虚开发票案件的查处率。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例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例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例
以下是一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例:
案例:张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张某是某公司的财务经理,利用其职务之便,虚构了一批公司的业务情况,并虚开了
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查,他共虚开了50张价值合计100万元的发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属于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财政和税收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或者以牟利为目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以巨额牟利为目的,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五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为10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况。

因此,根据刑法规定,张某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提供了一个案例,具体的刑罚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
所不同。

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例需要咨询,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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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因和困境
(一)虚开高发的原因
宏观制度:增值税发票的特殊功能,宏观经济形势,税制设计 管理:企业注册登记流于形式,发票领用缺乏有效性审核,
(二)打击(查处)虚治理的机制。税务部门掌握不了税收相关信息。缺少一定 的监管手段。 税收治理层面:片面理解放管服要求,缺少事前监督,事中难以有效监督,事后监督疲 于应付 税务稽查层面:税务系统内部没形成合力,相关部门缺少必要的支持。缺少执法手段。 定性难、检查难问题突出。
空壳虚开企业定性传导图示

虚开企业
虚开企业
虚开企业

A
B
C


进、销不一致
进、销一致 走逃
进、销一致 走逃
空壳虚开企业处理问题图示
取得虚开 100万元
开出100万
虚开企业
虚开企业
开出100万
开出100万
虚开企业
用 票
A
B
C


进项转出16万
进项转出16万
进项转出16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 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 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四、防范和打击虚开的几点思考
(二)开展税收综合治理的思考
指导思想:……以规范税收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政府牵头、部 门联动,治理税收领域突出问题,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健全法律、完善 制度,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以税收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决胜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治理措施:一是加强政策法规顶层设计。推动起草税收基本法,解决税 收基本法缺失问题、税收综合保障问题。完善税收实体法,提升各税收 相关条例法律层级。梳理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备、不融合甚至相矛盾的问 题,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完善税收管理制度。科学设立税收管 理机构,明确日常监管职责,深化实名办税制度,完善税收风险防范办 法,加强税收队伍建设;三是持续开展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有 效查处虚开 、骗税、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 具体工作设想:
打击虚开骗税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稽查部门的工作重点
三、打击虚开工作开展情况
(五)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王军局长:要精准把握打击对象,即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 票的“假企业”,严厉打击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对这 些不创造任何实际价值只为骗取国家利益的专业犯罪个人或团伙,要以零容 忍的态度“露头就打”,靶向整治,让“假企业”、“假出口”如过街老鼠、 人人喊打、无处藏身。对接受发票的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要注意甄别,确需检 查的纳入正常的税务稽查范围,不简单扩大打击对象。同时,要为依法诚信 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不为遵纪守法者带来些许紧张气氛,不给经济发展增
(三)虚开定性处理热点问题
虚开定性处理热点问题
走逃失联企业检查问题
2016年第76号公告,税总发〔2016〕172号,税总发〔2017〕30号
第三方开票和挂靠问题 有货就不是虚开吗?
空壳虚开企业处理问题 要不要做税务处理?
目前查办虚开案件存在的困难
(一)虚开的行政定义不明确,虚开案件定性难。 (二)资金结算多样化、复杂化,使得虚开案件取证难度大。 (三)涉案企业走逃、注销多、洗票环节多,虚开链条长,
700
2013年 600 2014年 500 2015年 400 2016年 300 2017年 200 2018年 100
0
涉案增值税发票份数(万份)
1400
1200
2013年 1000
2014年
2015年
800
2016年
600
2017年 400
2018年 200
0
涉案税额(亿元)
虚开案件增长情况(相对2013年比率)
三、打击虚开工作开展情况
(六)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材料报送
总局稽查局编发的材料 两年专项行动工作简报,两年专项行动工作专报(周报),稽查工 作简报,报国务院报告,工作总结
(七)做好宣传工作
四、建议和思考
(一)防范虚开的几点建议
转变观念,切实加强发票管理。 事前防范,风险应对环节前移。 改变方式,增加纳服风险防范。 提高效率,充分利用管理手段 建立制度,加强中介机构管理。 扩大范围,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查处 情况介绍
金鑫 2019年2月15日
一、形势和特点 二、原因及困境 三、工作开展情况 四、建议和思考
一、形势和特点
趋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呈多发高发趋势。案件数量急剧增加,近两年持续高 位运行。
形式:团伙化、职业化、专业化不断升级。 团伙控制的虚开企业数量越来越多。团伙 分工细化,团伙间配合紧密,跨区域作案,虚开链条拉长,形成产业链。出现了专业 的“虚开公司”和“洗票公司”, “批发” 、“零售” ,多环节、多方式销售虚开发 票。()中介机构开展培训甚至参与。珠海
(二)开展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的背景
形势所迫:问题密集反映,矛盾集中爆发。
(三)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
2018年8月—2020年8月,四部委联合开展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 (方案)
三、打击虚开工作开展情况
(四)开展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的意义
放管服新要求。
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6月28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指出:全面 加强税收征管,坚决查处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对虚开增值税发票要严厉打击,对大案要 案要一抓到底、公开曝光,切实维护税制权威和公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8〕79号,8月14日) 13.加强依法治税,减少征税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坚决查处偷逃税违法案 件,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对大案要案要一抓到底、公开曝光。 (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负责) 主要措施: (1)开展多轮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研究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的长效机制。(税务 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负责) (2)2018年修订《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并指导省级税务机关抓好落实。(税务总局负责)
2018年,源头暴力虚开超过65%,其余30%多 是暴力虚开的下游洗票企业。
虚开增值税税专用发票常用操作手法
开票即缴税,虚开必“虚抵”。 “暴力虚开”—不需要进项发票虚开。 设立“开票公司”,收取开票费对外虚开。 职业“黄牛”分离票货实施虚开。(8.22案件) 盗用海关完税凭证虚开。 虚设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虚开。 虚设废旧物资收购企业虚开。 正常经营企业利用“富余”发票虚开。
添些许不利影响。
三、打击虚开工作开展情况 (五)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于春生副局长:专项行动旨在强力打击利用“空壳企业”暴力虚开增
值税发票的行为;强力打击虚构经营业务、虚构资金流向,以及“配单配 票”、“低值高报”、“循环出口”等假冒出口骗取退税的行为。
强调:合成作战 波次打击 综合施策
25
20
15
10
5
0 2012
2013
2014
2015 案件数量
2016
2017
增值税发票数量
2018 涉案金额
2019
团伙一
注册公司领票 利用欺 骗手段 通过实 名验证
团伙专业化
团伙二
团伙三
团伙四
购买公司开票 开票信息
卖票
每张N面元
批发 开票信息
卖票 用 票
企 按票面金
额比例

零售
开票信息
团伙专业化分工和全链条操纵并存
三、打击虚开工作开展情况
(五)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郭晓林局长:
把握精神,重拳出击,稳准狠地开展双打工作 ;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双打专项行动步调一致高效运行
把四部门工作机制落实好,税务系统的领导小组要多领导,对案件要实行严格的督导考核,案件查 处要坚持统一行动波次打击
创新战法,打大案打串案打窝案,务求双打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充分利用信息化基础,实施信息战法;充分加强案源统筹,实施联动战法;充分借鉴成功经验,实 施导向战法;充分借助司法手段,实施合成战法
沟通内外,促进协同,强化对双打工作的保障支撑 强化总结,畅通渠道,及时反映“双打”的战果和成效
加强情况上报,报好周报简报;加强对外宣传;加强工作总结;注意综合文秘人才调配和培养
四、防范和打击虚开的几点思考
(三)推动打击虚开工作转型升级 1.明确虚开定性标准或规范。 2.明确解决一些疑难问题的政策依据。 3.探索案件检查新方法,解决“穿透式”检查定性问题。 4.推动扩大部门协作范围,建立打击虚开骗税中心。 5.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促进税务稽查转型升级。
虚开流程示意图
虚抵税款,有货或无货
洗票企业
配单配票,骗税
2013年—2018年虚开增值税发票数量变化情况
120000 100000 80000 60000 40000 20000
0
立案检查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户数(件)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涉案金额(亿元)
主体:虚开发票企业越来越多且大多是“空壳企业”,开票量分散化趋势明显。 手段:越来越简单粗暴, “暴力虚开”成为虚开最主要源头和手段。传统行业、手段
虚开依然存在,新型手段不断出现。(CA,作废申报) 方式:注册成立“空壳企业”(借用、租用、盗用身份证,分地域、大量注册)——
领票(通过欺骗等手段通过实名认证)——开票(通过中介或其他方式,窝点集中开 票)——走逃(走逃一部分,使用一部分、注册一部分) 载体: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暴发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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