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实习见习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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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实习见习教师管理办法|

**县**中学实习、见习教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和安全工作,促进我校实习、见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形成合力共赢的目标,对实习、见习教师特作如下规定:1.所有来我校实习、见习的教师需要持单位公函,与分管校长接洽。

2.实习、见习的老师均要按照我校教师职业要求,规范自己的职业形象。实习期间,出现以下违纪现象的:迟到、早退、旷工;不听指挥,不服从安排,不尊重指导教师或领导;怕苦怕累,不完成工作任务;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不到岗;有抽烟、喝酒等严重违反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对实习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向实习、见习老师所在学校提出取消其实习、见习资格并追究先关责任。

3.关心爱护学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言一行均应成为学生的表率;

4.所有实习、见习老师必须严格遵守我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我校将按本校教职员工一样实施严格考勤。实习期间,实习者请假1天以内的,由指导教师审批并报实习带队老师;请假2天(含2天)以上的,由教导处审批并报实习带队教师。

5.实习、见习老师须参加我校听课、跟班、备课教研等活动。听课、跟班及其他教研活动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及规定进行。

6.来校实习、见习老师要明确自身所担负的学习任务: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现代教育理念的学习(相关课改理念、课标、教材、教法与学法等);听课与评课(要有听课评课笔记)、备课与上课(某些学科可以采取实习见习老师与指导教师共上一节课的形式进行独立上课前的过渡);实习、见习班主任工作,参与班级管理工作;见习老师只观摩听课,不安排上课。按照实习进程,指导老师要有计划地安排实习老师上课,实习老师上的每堂课,必须有指导老师在场听课、指导,在结束实习活动前要上一节汇报课。

7.实习期间,实习、见习生应注意个人安全,如有意外发生后果自负,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8.实习、见习活动结束时,将由指导教师、教导处客观、公正地作实习鉴定。

9.实习教师如在学校就餐,请到食堂办公室购买餐卡、充值,凭就餐卡就餐。

此项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教导处具体落实实施。

20XX年9月 **县**中学本文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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