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养路机械柴油发动机检修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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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基设备[2001]16号文附件4:
大型养路机械柴油发动机
检修规则(试行)
1 总则
1.1 柴油发动机是大型养路机械的驱动力源,为了规范其检修工作,保证检修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B/FL413F系列风冷柴油发动机(以下简称柴油机)的检修,B/FL513F系列柴油机的检修可参照本规则。
1.3 柴油机的检修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方针,实行检查保养和状态监测修理相结合的检修制度。
1.4 各单位要创造条件,积极开展主要零、部件和总成的换件修及专业化集中修,以缩短柴油机的在修时间,提高检修质量。
1.5 本规则未做规定者,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或产品设计要求执行。
1.6 本规则由北京铁路局起草,由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提出并归口。
2 基本要求
2.1 柴油机的检修修程分为日常检查保养、定期检查保养和状态监测修理。
2.1.1 日常检查保养在机械施工期间每日进行,内容按《大型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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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检查保养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1.2 定期检查保养按《大型养路机械检查保养规程》中一级、二级、三级和针对性检查保养的有关规定执行。
2.1.3 状态监测修理应根据状态监测情况施行。
2.3 日常检查保养由机组人员实施,定期检查保养和状态监测修理由专职检修人员和机组人员共同完成。
状态监测修理在机械段修理车间或经规定程序认证的单位进行。
在检修过程中,施修人员必须对检修内容做出详细记录。
2.4 根据检修工作需要,机械段和有关单位应配置必要的试验台、检测仪器及工具。
检修设备中的仪表、量具等应按规定校验合格。
2.5 机械段和有关单位应配备专职检修人员和质量检验员,并按本规则制订相应的检修细则,编制检修工艺,同时加强检修管理,严格质量控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方法,努力提高检修效率,降低检修成本。
2.6 状态监测修理竣工后,由验收人员按本规则验收,并在检修记录上签章。
2.7 柴油机检修用配件必须是合格品,并符合《大型养路机械配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 状态监测修理
3.1 状态监测修理是根据各项点的状态监测情况,对柴油机施行解体检修(局部修或全面修)、参数调整及试验,恢复其工作性能。
3.2 有下列情况之一又无法通过外部处理解决时,应进行解体检
—1—
修:
3.2.1 油样综合分析确认柴油机技术状态异常。
3.2.2 柴油机缸压或功率低于规定值的25%。
3.2.3 机油或燃油消耗量明显增加。
3.2.4 柴油机不能正常运转或出现其它异常情况。
3.3 重要部位的螺栓、螺钉应按给定角度拧紧(见表1),螺纹不得有断扣、毛刺和碰伤,螺纹与杆身过渡圆弧处不得有划痕,并且重要部位螺栓、螺钉的重复使用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1—
3.4 曲轴箱及其附件的检修要求:
3.4.1 彻底清洗曲轴箱,其内部油路应清洁畅通,箱体不允许有裂纹,安装密封平面无损伤。
3.4.2 曲轴箱缸套座面应平整光滑,无碰伤、划伤,其平面度在全长内为0.1mm。
3.4.3 曲轴箱主轴孔有轻微的划伤、拉伤时,可用油石或00号砂布修磨棱边后使用;划伤、拉伤较严重时,应将所有的主轴孔同时扩径后再配装加厚尺寸的主轴瓦。
3.4.4 任一主轴承盖损坏,所有主轴承盖均应换新,并同时进行高精度镗孔扩径后再配装加厚尺寸的主轴瓦。
3.4.5 主轴承盖装配时应对号入座,不得互换位置。
3.4.6 曲轴箱主轴孔、凸轮轴孔在全长及相邻两孔轴线的同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4.7 主轴承盖及气缸盖的螺栓、螺母发现裂纹时应更换。
—1—
3.4.8 气缸盖螺栓的最大伸长量应符合限度要求。
3.4.9 气缸盖螺栓孔及其它螺纹孔允许作扩孔镶套处理,但螺纹孔应保持原设计尺寸。
3.4.10 曲轴箱上各堵盖密封不良或松动时应更换。
更换堵盖时应涂密封胶。
3.4.11 曲轴主轴瓦内径磨损超限后,按表2施行等级修理,根据曲轴主轴颈的修磨尺寸进行配换,保证主轴瓦与主轴颈间的配合间隙符合规定要求。
3.4.12 凸轮轴衬套与凸轮轴轴颈的配合间隙应符合限度要求,超过时更换衬套。
3.4.13 曲轴主轴瓦和凸轮轴衬套合金表面出现烧熔、麻点腐蚀、刮痕及破裂时应更换。
3.4.14 涂色检查主轴瓦与主轴颈的贴合情况,若着色面积小且不均匀,则需更换主轴瓦或修磨主轴颈后配换相应等级的主轴瓦。
3.4.15 安装凸轮轴衬套时,应使衬套上的油孔对正曲轴箱上的油孔。
3.4.16 彻底清洗气缸套,去除积炭。
对气缸套散热片沾附的油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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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用铁丝刷子刷洗,并用压缩空气吹扫干净。
3.4.17 气缸套裂纹、拉缸、严重腐蚀时应更换。
3.4.18 气缸套内径有轻微的损伤或磨损超限后,可按表3施行等级修理,缸套孔精镗和珩磨后进行功能磷化,并配换相应尺寸等级的活塞组。
3.4.19 气缸套上、下导向支承面应平整,无腐蚀、锈斑和拉伤。
3.4.20 清洗曲轴箱通气装置,各组件有裂纹、损伤时,应加修或更换。
3.4.21 高速空转下测量曲轴箱内废气压力在2mbar~6mbar范围内,超出时更换呼吸器。
3.4.22 柴油机安装支腿应无裂纹;减震橡胶件老化、龟裂、变形、损伤时更换。
3.4.23 油底壳、飞轮壳、后油封盖板、吊耳座等裂损时应更换。
3.4.24 油封、密封垫、密封圈等变形、损坏时应更换。
3.4.25 清洗附件托架,去除污垢,托架裂损时更换,内部油道应畅通、清洁。
3.5 曲柄连杆机构的检修要求:
3.5.1 活塞组
3.5.1.1 分解、清洗活塞组件,去除积炭。
活塞内冷却油道应畅通、
—1—
清洁。
3.5.1.2 活塞有裂纹、破损时应更换,顶部有烧伤或过烧痕迹时更换。
3.5.1.3 活塞轻微拉伤时,允许打磨光滑、按原设计规范对活塞进行表面处理后使用;拉伤严重时应更换。
3.5.1.4 活塞环槽出现凸台及严重喇叭形时,应更换活塞。
3.5.1.5 活塞裙部磨损超限后,可按表4施行等级修理,根据缸套孔的修磨情况进行配换。
3.5.1.6 活塞环断裂时应更换。
活塞环外表面的闭合间隙应符合限度要求,其磨损超出限定值时更换。
3.5.1.7 活塞环槽与环的轴向间隙超出限定值时,应换新环。
若活塞环槽磨损严重、换新环仍不能满足轴向间隙要求时,应同时更换活塞。
3.5.1.8 借助活塞将活塞环压入缸套孔约30mm~40mm深处,测量活塞环开口尺寸,若超出限定值时,应换新环。
3.5.1.9 活塞环安装时,注意开度不易过大,气环的TOP标记面应向上,活塞环切口相互错开120°,并与销孔部位错开。
3.5.1.10 活塞环组有两种修理加大尺寸,每级外径增大0.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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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缸套、活塞的修理级别,配换相应等级的新环。
3.5.1.11 活塞销有裂纹或其它伤损时应更换。
活塞销卡环裂损、弹性衰弱时更换。
3.5.1.12 活塞销与孔的配合间隙应符合规定要求,超过时更换或镀铬修复,镀层厚度不得大于0.2mm。
3.5.1.13 同台柴油机应使用同种活塞,活塞组的最大质量差不许超过3%,超过时应车削活塞裙内壁下部向上20mm处调整。
3.5.2 连杆组
3.5.2.1 分解、清洗连杆组件,连杆体、连杆盖、小头衬套和轴瓦有裂纹时应更换。
连杆体螺钉孔螺纹应无断扣、毛刺与碰伤。
3.5.2.2 连杆小头衬套不得松动,内孔损伤及磨耗超限时应更换。
对于增压柴油机,要求换装内孔留有加工余量的半成品衬套,压入连杆后精铰内孔至设计尺寸;对非增压柴油机,直接换装无加工余量的成品衬套。
3.5.2.3 连杆体大、小端(带衬套)中心孔的平行度和扭曲度偏差在100mm长度范围内不得大于0.08mm,超过时使用连杆校正器进行校正或更换。
3.5.2.4 连杆轴瓦磨损超限后,按表5施行等级修理,根据曲轴连杆轴颈的修磨尺寸进行配换,保证规定的配合间隙。
表5 连杆轴瓦修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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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5 连杆螺栓发现裂纹时应更换。
3.5.2.6 同台柴油机应使用同种连杆,连杆组的最大质量差不许超过3%。
3.5.3 曲轴
3.5.3.1 分解、清洗曲轴组件,曲轴内油道应畅通、清洁。
3.5.3.2 探伤发现曲轴有裂纹时应更换。
曲轴主轴颈、连杆轴颈及其过渡圆角表面上不得有剥离、烧损及碰伤。
3.5.3.3 曲轴轴颈磨损超限后,按表6等级施行修磨,并配换相应等级的轴瓦。
3.5.3.4 曲轴主轴颈和连杆轴颈的硬度应符合技术要求,超过时重新热处理。
3.5.3.5 曲轴各主轴颈的径向圆跳动、止推面对主轴颈公共轴线的径向圆跳动应符合技术要求。
3.5.3.6 曲轴连杆轴颈轴线在全长内对主轴颈公共轴线的平行度应符合技术要求。
3.5.3.7 前后端齿轮齿面有裂纹、损伤、磨耗严重时,应更换曲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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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8 曲轴平衡块螺栓有裂纹时应更换。
3.5.3.9 曲轴更换平衡块、螺钉等零件后,应做动平衡试验,不平衡量符合技术要求。
3.5.3.10 安装时,调整曲轴的轴向间隙符合技术要求。
3.5.4 飞轮、皮带轮、紧固螺栓有裂纹时应更换。
3.5.5 减震器的橡胶老化、龟裂、变形、损伤时应更换。
3.6 配气机构的检修要求:
3.6.1 凸轮轴
3.6.1.1 探伤检查凸轮轴,发现裂纹时应更换。
3.6.1.2 各轴颈对公共轴线的径向圆跳动不得大于0.025mm,超过时允许冷调校直。
3.6.1.3 轴颈磨损超限后可镀铬修复,保证各轴颈与凸轮轴套间的配合间隙符合限度要求。
3.6.1.4 凸轮工作表面应无剥离、凹坑及损伤。
凸轮型面磨耗不得大于0.15mm,超过时更换凸轮轴。
3.6.1.5 凸轮升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3.6.1.6 正时齿轮紧固螺钉有裂纹时应更换。
3.6.1.7 安装时,凸轮轴的轴向间隙应满足技术规定。
3.6.2 挺柱、推杆
3.6.2.1 挺柱、推杆表面有裂纹、严重拉伤、麻点、刻痕、缺损时应更换,在非磨光部分允许有黑点和加工痕迹存在,球窝、球头应无拉伤及凹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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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2 挺柱弯曲变形时应更换。
挺柱导向部分与挺柱座孔的配合间隙应满足规定要求,挺柱座裂损时更换。
3.6.2.3 推杆的同轴度误差超过0.3mm时,允许冷调校直或更换。
3.6.2.4 推杆导管有裂纹、弯曲变形、严重拉伤、烧伤时应更换。
3.6.2.5 更换推杆导管两端密封圈。
3.6.3 摇臂、摇臂座
3.6.3.1 摇臂、摇臂座有裂纹、伤损时应更换。
3.6.3.2 摇臂与摇臂座轴颈的配合间隙为0.05mm~0.091mm,超过时加修或更换。
3.6.3.3 摇臂与气门杆接触面有轻微缺陷时允许修磨;缺陷较严重时应更换。
摇臂调节螺钉球头应无拉伤和凹坑。
3.6.3.4 摇臂润滑油道应畅通、清洁。
3.6.4 气缸盖
3.6.
4.1 气门、气门导管有裂纹、烧损时应更换。
3.6.
4.2 进、排气门杆部与气门导管的配合间隙应符合限度要求,超过时更换。
3.6.
4.3 气门顶面无麻点、凹坑,对杆身轴线的端面圆跳动不得大于0.02mm,超过时更换气门。
3.6.
4.4 气门弹簧有裂纹、变形、严重锈蚀时更换,其自由高度与特性应符合技术要求。
3.6.
4.5 气门锁块应完好,有缺损时应成对更换。
3.6.
4.6 气门旋转机构应作用良好,零部件裂损时更换。
—1—
3.6.
4.7 彻底清洗积附在气缸盖散热片上的灰尘和污垢。
气缸盖裂损时应更换。
3.6.
4.8 气门导管外径与气缸盖上气门导管孔径磨损超限后,按表7施行等级修理及配换。
3.6.
4.9 进、排气门导管压入气缸盖后,应进行精铰孔,保证导管内径为10+0.015mm。
3.6.
4.10 气门座圈密封锥面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封不良时配研气门和气门座圈。
气门顶面至气缸盖底面距离应符合限度要求。
3.6.
4.11 调整气门间隙符合规定要求。
3.6.
4.12 组装后,配气机构应动作灵活,作用良好。
3.7 燃油系统的检修要求:
3.7.1 输油泵、喷油泵、喷油器、喷油提前器应状态良好。
3.7.2 解体清洗燃油粗滤器,密封件、过滤元件、壳体、支架等损坏、变形时应更换。
3.7.3 燃油精滤器应密封良好,滤清器体、支架裂损时更换。
3.7.4 检修后,打开放气螺塞将滤清器内空气排出。
—1—
3.7.5 各燃油管路应清洁,无裂损、变形,管接头无渗漏。
3.7.6 组装时,重新调整喷油提前角并正确紧固。
3.8 润滑系统的检修要求:
3.8.1 机油泵、机油泵调压阀、主油道限压阀、机油散热器旁通阀和单向阀应作用良好。
3.8.2 机油滤清器应无泄漏。
橡胶密封件变形,金属网滤芯损坏,壳体、支座裂损时,应更换。
3.8.3 各润滑油道须通畅、清洁,管路接头无泄漏,密封元件变形、损伤时更换。
3.8.4调节各处压力符合表8要求。
3.9 冷却系统的检修要求:
3.9.1 冷却风扇
3.9.1.1 导风筒、静叶轮、动叶轮、轴承及风扇护罩有变形、裂纹、破损时,应修理或更换。
3.9.1.2 液力偶合器、胶辊连轴器、钢片法兰盘弹性连轴器、变速
—1—
箱、传动轴等应状态良好。
3.9.1.3 冷却风扇运转时,应转动灵活、平稳、无异响;供风充足,风压室顶盖密封良好,风压室压力符合技术要求。
3.9.1.4 风扇螺栓有裂纹时应更换。
3.9.2机油散热器有泄漏时应修补,施修后须在120 kPa~180kPa 压力下进行试验,不得渗漏。
散热片应清洁,变形时调直。
3.9.3 节温器作用不良时应更换。
3.10 齿轮传动机构的检修要求:
3.10.1 齿轮应无裂纹、折损、剥离和偏磨,齿面点蚀面积不许超过该齿面面积的10%,硬伤不许超过该齿面面积的5%。
3.10.2 各轴承、轴套和轴应无裂纹、烧伤和严重拉伤,各轴颈结合面及定位基准面应无碰伤和毛刺。
3.10.3 齿轮装配后应转动灵活、标记清晰完整,润滑油路清洁、畅通。
3.11 进、排气系统的检修要求:
3.11.1 分解、清洗进、排气管,去除油污、烟垢与积炭,各部位应无裂纹和变形,进气管内壁应平顺、无锈蚀。
3.11.2 进、排气管上各法兰面应平整,各连接部位紧固,密封良好。
3.11.3 空气滤清器应作用良好,维护指示传感器工作正常。
3.11.4 各垫片、连接套、波纹管、密封环、卡箍有损伤、变形时应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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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5 废气涡轮增压器各组件有裂纹、损伤、变形时应更换,运转时应转动平稳,无卡滞和异音。
3.11.6 中冷器泄漏时应修补,端盖裂纹时更换,散热翅片应清洁,变形时调直。
3.12 起动电机工作不正常时加修或更换。
3.13 柴油机的调整与试验:
3.13.1 调整活塞顶间隙为1.15 mm~1.3mm。
3.13.2 调整进、排气门间隙及喷油提前角至规定值。
3.14 柴油机的试验:
3.1
4.1 环境温度在5℃以上时,柴油机应能从冷车状态在5s内顺利起动。
连续进行两次起动时,间隔时间应大于2min。
3.1
4.2 柴油机起动1min后,各气门室、各摇臂必须出现润滑油,否则应停机检查。
3.1
4.3 柴油机试运转时,应转动平稳、无异响,油、气管路无泄漏,各紧固件应紧固可靠。
3.1
4.4 将调速连杆置于最大供油位置,测量柴油机最高空载转速比额定功率时高3%~8%,否则应进行调整。
3.1
4.5 将调速连杆置于最小供油位置,柴油机应运转平稳,测量最低稳定转速约为额定转速的40%~50%,否则应进行调整。
3.14.6 检修后的柴油机应进行磨合试验,每2h为一个循环,分三次,累计磨合6h。
每一个循环的磨合规范如表9所示。
—1—
3.1
4.6.1 磨合试验过程中,允许转速偏差为±25r/min,扭矩偏差为±5k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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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磨合试验时,注意检查柴油机运转情况及各测量仪表的显示应正常,油底壳与曲轴箱结合面、曲轴后油封、机油滤清器、风压室等不得有泄漏,各连接处应紧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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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 磨合试验结束后,更换柴油机机油。
3.1
4.7 验收柴油机时,应在机油温度达到80℃以上、排气温度达到300℃以上时,进行柴油机的性能试验。
3.1
4.7.1 在不同转速下测量柴油机的扭矩、功率、机油压力、机油温度、进气温度、排气温度、缸盖温度、燃油消耗率、排气烟度等参数,均须符合技术要求。
测量各参数时,应在扭矩、转速和温度基本恒定1min后方可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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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 将各测量数据填写在规范的表格中,作为柴油机最终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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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收记录。
4检修限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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