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设备免税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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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设备免税
Sean Ma
一、背景知识
(一)三个目录
1.《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指导目录》在汇编(续一)中可以查到1997年12月修订
的版本。之后该目录又经多次修订。
2.《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进口商品目录》
3.《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进口商品目录》《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
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第一条把这个目录解释为我国可以生产且性能可以满足投资所需的商品目录。
(二)五类企业
1.《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
2. 《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
3. 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
4. 先进技术型外商投资企业
5. 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
二、进口免税政策
(一)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1.享受对象:符合《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投资项目。
2.进口商品范围: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进口的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
3.资金来源:投资总额内
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
(二)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1.享受对象:《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
项目。
2.进口商品范围: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进
口的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
3.资金来源:投资总额内
(三)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进口自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1.享受单位:经批准设立在外商投资企业内部或单独设立的专门从事产品或
技术开发的研究机构。
2.资金来源:投资总额内
3.进口商品范围:不属于《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
以及上述设备的配套技术、配件、备件。但仅限于不构成生产规模的实验室或中试范畴,也不包括船舶、飞机、特种车辆和施工机械等。
(四)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利用外资优势产业和优势项目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1. 资金来源:投资总额内
2. 进口商品范围: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且不属于《外商投资项
目不予免税进口商品目录》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
若再投资总额外利用自有资金的,比照五类企业的优惠执行。
(五)五类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1.资金来源:五类企业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具体指企业储备发展基金、
发展基金、折旧和税后利润) 。
2.进口商品用途:在原批准范围内,对本企业原有设备的更新(不包括成套设
备和生产线)或维修。
3.进口商品范围:不属于《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
以及上述设备的配套技术、配件、备件(包括随设备进口或单独进口的)
三、海关监管
符合第(三)、(四) 、(五)条规定的免税进口货物为海关监管货物,企业不能擅自出售和转让。设备更新或技术转让改造而被替换的设备
1.在本企业内继续使用,海关按监管年限进行管理
2.出售给其他可享受进口设备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免于补税,否则应照
章征税。
相关文件: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