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段综合能耗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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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段综合能耗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节能降耗为核心,以提效降耗为手段,建立能耗科学指标体系,完善节能管理网络,充分发挥节能降耗奖的激励作用,确保运输部、水电段综合能耗目标的完成。
二、考核原则及定额依据
1、综合能耗定额指标纳入水电段绩效考核总体方案,与工区绩效工资挂钩。
2、指标确定:在2007年完成指标的基础上下降10%进行分解考核。
3、根据指标在各单位的权重确定挂钩额度。
三、考核范围
锅炉工区电力工区机加工区通讯工区
四、考核机构及职责
组长:柴仁义
副组长:卢章林姚全德
能源负责人:庞红珍电话:8506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中铝公司、山西分公司能源政策、文件等。
2、制定运输部综合能耗管理考核办法并审核月度综合能耗考核。
3、审定各工区综合能耗管理体系及考核实施细则。
4、组织分析水电段综合能耗运行情况并指导制定对策。
五、考核
1、各工区要明确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及网络,做好日常节能管理基础工作,按照分公司统一能耗指标体系分解内部关联指标,建立能耗指标月报(日报)及台帐,要求能耗指标全过程控制,控制指标分析深入并要求简明扼要,各工区能源消耗情况及分析每月月底前上报,不符合要求每次扣责任工区1分。
2、现场节能检查日常化、每处长明灯、长流水、漏汽点分别扣罚1分、1分、2分,段建立节能检查台帐。
3、实行属地管理专业负责制。
在各工区责任区范围内,发现私拉乱接情况,每处扣属地管理单位0.3分,扣责任单位0.2分;鼓励举报私接私接情况,经查属实,奖励个人绩效0.2分。
4、各工区要充分利用好节能降耗奖的激励作用,主要倾斜于重点能耗控制岗位,兑现具体岗位,每月将奖励副表报装备科备案,发现不按照要求兑现,双倍扣回原兑现奖励。
5、各工区要求指标必须分解到具体机台岗位,无考核细则从考核之月起单位绩效月扣单位绩效2分。
六、考核标准:
1分=300元。
2、所有重点指标单位完成部规定的综合能耗指标单位各奖励1分,未完成扣2分。
7、对完成能耗指标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奖励1-2分。
水电段能源管理网络
组长:柴仁义
付组长:卢章林姚全德
成员:杨小平薛明吕卫泽杜群效李建英田晓华郑孝民庞红珍
水电段
200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