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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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校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校人事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校聘用的全体教职工。

三、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招聘与入职管理

第三条:人员规划

各科室须在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把人员需求报到学校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与及董事会人员编制要求拟订下学期人员规划报校区校长审阅,再报总校长和董事会批准,最后由办公室开展人员招聘或调整工作。

第四条招聘

1、招聘教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离职证明等合法的身份证明;

2)符合相应岗位要求,持有效的资格证书;

3)与其它单位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2、招聘流程

1)办公室根据人员规划和岗位要求发布招聘信息;

2)办公室根据岗位要求筛选应聘简历;

3)办公室通知符合要求的求职者到学校面试;

4)办公室检查求职者的证件资料并衡量求职者跟应聘岗位要求是否匹配;

5)办公室把符合要求的求职者推荐到用人科室,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岗位技能匹配面试;

6)办公室把合格者报校区校长,由校区校长组织复试并确认是否录用。

第五条入职

1、入职教职工必须遵守诚信原则,保证个人资料真实有据可查,入职登记表必须如实详

细填写,其内容若有更改,员工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变更。若提供或填写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触犯法律的将交送有关部门处理。

2、入职教职工应提交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学历证及学历验证证明、资格证书、离职证明等可证明身份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半身免冠1寸标准单人照片二张;

3)提交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并签名确认。

3、入职流程:

1)办公室通知合格者录用信息;

2)新教职工到学校办公室报到,学习学校规章制度,填写入职表并签订劳动合同(总校长作为甲方代表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交入职资料;

3)办公室安排录指纹,财务室办理校园智慧卡并充值,总务科安排住宿;

4)所在科室组织业务学习,签订工作职责、安全责任书、目标考核协议;

5)安排办公室及领用所需物品,正式上班。

第三章离职管理

第六条辞职

1、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在学校继续工作的,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教职工需提前

5天,正式教职工需提前1个月。

2、教职工提出辞职时,到本科室领取并填写《人事单》,需提交上级主管、科长、办公室

主任、校区校长签名确认后计算离职日期,到规定时间办理离职手续。若未到规定时间离职的必须与学校协商一致,给学校造成损失者,须补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辞退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给予辞退处理: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害的(造成学校损失价值5000元以上的为重大经济损失);

4)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发现有兼职其它工作者),对本职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提出劝告,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学校重大损失的和严重影响的。

2、相关科室辞退教职工时,需提前提出申请,经学校行政例会讨论通过后,由校区校长报董事会确认后,办公室书面通知被辞退人员,被辞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3、辞退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八条自离

1、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含)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2、教职工自动离职属乙方单方面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离职流程

1、辞职到期时,辞职人员到办公室领取离职结算表,到本科室办理工作交接;

2、工作交接:辞职人员应移交清楚个人的工作情况后科长签名确认;

3、到总务科办理领用物品、宿舍钥匙等退还手续,接收人签名确认;

4、到财务科办理校园卡退还手续并检查是否有其他未清账款,签名确认;

5、到办公室办理社会保险停保、住房公积金封存并核算工资数据,签订离职协议。

第十条工资发放

离职人员依照离职协议约定的发薪日期由银行代发工资到个人账户。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一条考勤范围

上课、坐班、学习、教研活动、全员会议、升旗仪式、早操以及学校开展的

其他工作和活动。

第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旷工等。

2.全体工作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各自上班时间指纹考勤,上班前1个小时内打卡有效,未打卡一次扣学期绩效考核分0.25分,并取消全勤奖,(考勤计算从第一次打卡时间开始)未打卡情况中,除因公事可补签卡外,其它一律以未打卡情况处理;超过规定时间算迟到,迟到则不计为全勤,每次扣学期绩效考核分0.25分,迟到时间达1小时记旷工半天,扣学期绩效考核分1分,并取消该月全勤奖;超过4小时记旷工1天,并取消该月全勤奖,扣学期绩效考核分2分。

如因工作原因不实行打卡管理的人员需部门申请,并经总校长审核后执行。

3.上班时间需离开校园的(因公外出除外),需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凡擅自离开校园的作旷工处理。

4.教职工事假每天扣月工资的1/30,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五天以上者,取消各类奖金。教师病假停发病假期间课时工资,职工病假每天扣20元。(病假需提交区级以上正规医院的证明)

5.各级各类组织的会议、活动务必按时参加,迟到或早退1次扣学期绩效考核分0.25分,迟到或早退达10分钟以上按缺席处理,无故缺席1次扣学期绩效考核分0.5分(升旗仪式未参加按缺席处理)。

6.调休不得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星期五下午的行政例会和教职工大会不能调休。

7、教职工当月如有加班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情况下可以安排补休,星期五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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