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考勤制度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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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考勤制度的通知

为了强化酒店内部管理,严肃考勤纪律,根据《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现对考勤制度做如下重申:

1、所有员工都要严格按酒店的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执行。

2、上下班考勤应由本人打卡,不能代打卡。规定上班时间内到岗为准时,3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无故提前30分钟以上离岗的为早退。月迟到、早退一次扣款30元。

3、迟到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为旷工,以下情况均视为旷工:

①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

②超假未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

③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不上班。

旷工按日工资的3倍扣款。连续旷工3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工资核算以指纹考勤为主要依据,部门考勤仅供参考。无打卡记录者,一次罚款10元,(正常岗位一天打卡4次,特殊岗位一天打卡2次),员工如遇特殊情况打不了卡,应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月底前交至总办。

5、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告之本部门负责人,若私自外出干私活者,发现一次罚款30元,途中一切事故与酒店无关,请自行承担责任。

6、凡请假者,须填写请假条,注明开始与结束的时间,请假3天以内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离岗。请假3天(含3天)以上者,须报总经理同意,并报总经办备案。

7、上班期间只能在所在岗位,不得随便离岗、串岗聊天或办其他事情。

*月初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指纹打卡记录开立罚单至总办,有总办统一交由财务部。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宾馆有限公司

二O 一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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