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原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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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法定近亲属范围

我国法律采用个别适用性限定法。例如,
《婚姻法》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
婚;规定了夫妻、父母子女、祖孙以及兄弟姐妹
之间的扶养义务。此外,《民法通则》、《刑
法》、《国籍法》以及三大诉讼法等法律,都对
亲属效力作出了限定性规定。可以说,上述法律
明确规定赋予某些亲属间具有权利义务的,即为
2.血亲
血亲是指因血缘联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血亲 是亲属的主要组成部分。依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 角度,可以对血亲进行不同的分类:
(1)按血缘的真伪(来源)划分 第一、自然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 联系的亲属。例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第二、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血缘联系,但法律 确认其地位与血亲相同亲属。 (2)按亲系,即亲属间的血缘联系来划分 第一、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联系亲属。 例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分别与孙子女、外孙子女, 父母与子女等。 第二、旁系血亲。是指与自己出自同一祖先的、 有着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如伯、叔、姑、舅、姨, 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 请问: ▪ 1、甲男与乙女各与对方子女有何亲属关系? ▪ 2、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如何? ▪ 3、本案那些人有权继承乙女的遗产和取得丙的人身保
险?
第一节 概 述
▪ 一、亲属的概念与特征 ▪ (一)亲属的概念 亲属是指具有婚姻、血缘或拟制血亲关系,同时彼
此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成员。
▪ (二)亲属的特征 ▪ 法律学意义上的亲属特征有以下几点: ▪ 1.亲属是一种以婚姻和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关系。 ▪ ①结婚是亲属产生的基础。 ▪ ②人的出生是亲属自然形成的重要原因。 ▪ ③拟制血亲是产生亲属的又一原因。 ▪ 2.亲属是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的社会关系。 ▪ 3.法律确定的亲属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 此外,亲属与家长、家属、家庭成员的区别: ▪ 1.与家长和家属的区别。 ▪ 2.与家庭成员的区别。
第三章 亲属关系原理
本章重点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亲系与辈分 第三节 亲 等 第四节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
本章小结
▪ 本章重点

学习本章应理解亲属的概念,把握亲
属的特征和种类;了解亲属的法律效力以
及亲属关系的产生和终止;熟悉亲系的概
念及其划分,理解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
概念和范围;掌握亲等的概念,能够熟练
(二)男系亲和女系亲 男系亲是指以男子血缘关系为中介而联络的 亲属,女系亲则是以女子血缘关系为中介而联 络的亲属。男系亲就是前面讲的宗亲,即高祖 以下,玄孙以上,旁及兄弟等九代。女系亲即 为外亲,包括母系亲、妻系亲和女系亲等。 (三)父系亲和母系亲 父系亲是指以父亲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母 系亲即以母亲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
(3)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指以自己配偶的血亲的夫或妻为姻亲。这 种姻亲不是以一次婚姻为中介,而是以两次婚姻为中介形成的。如夫之 兄弟之妻、妻之姐妹之夫等。 ◆ 在配偶、血亲、姻亲三大类别的亲属中,只有少数亲属在立法上被认 为是近亲属。哪些亲属应列入近亲属的范围,取决于亲属关系的亲疏远 近程度和法律效力的大小。我国现行立法尚无这方面的原则规定。《刑 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关于近亲属的规定略有不同。
▪ 二、亲属的种类
▪ (一)我国古代亲属分类
▪ 我国最早将亲属分为宗亲和外亲两种。明、清 时将妻族从外亲中分离出来,亲属分为宗亲、外 亲和妻亲三种。
▪ (二)现代亲属的分类
▪ 现代各国对亲属有两种分类法:①将亲属分为 血亲和姻亲两种,如德国、瑞士等国民法典;② 将它分为血亲、姻亲和配偶三种,如日本民法典。
3.姻亲
是指以婚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但不包括配偶。
男女结婚后,男方或女方与对方的亲属间的关系就称
为姻亲。姻亲具体来讲又可分为三类。
(1)血亲的配偶,指以自己的直系、旁系血亲的配偶为姻亲。如媳妇、 女婿,即是自己直系血亲的配偶;嫂子、弟媳、姐夫、妹夫,即是自己 的旁系血亲的配偶。
(2)配偶的血亲,指以自己配偶的血亲为姻亲。如丈夫的父母、兄 弟姐妹及其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等;妻子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与前夫所 生的子女等。
地运用罗马法亲等计算法和我国《婚姻法》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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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入案例
▪ 甲男离婚后经人介绍与乙女(丧偶妇女)相识并恋爱, 2001年1月在结婚机关申请再婚。当时,甲男与前妻所生 一儿一女均已成年并工作离家后独立生,乙女在婚后带来 与前夫所生10岁女儿丙,与甲男共同生活。2009年1月, 丙出国留学。2010年3月1日,乙女重病住院治疗。在此 期间,甲的两个子女经常去看望她,并且在乙女临终前轮 流照看。2010年3月20日,乙女因病治疗无效死亡。丙闻 讯急忙从国外乘飞机返回,不幸因飞机失事与2010年3月 21日死亡。乙女去世留有私房两间,存款十万元。丙去 世留有人生保险金40万元,其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为合 法继承人。
(2)直系姻亲则是指己身的晚辈直系血亲的配偶或自己的配偶的长辈 直系血亲,如己身与儿媳、己身与岳父母。 2.旁系血亲与旁系姻亲
(1)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直系血亲之外,与己 身同出一源的亲属,包括辈份不同或相同的旁系血亲,如自己的兄弟 姐妹、叔伯、舅姨等。
(2)旁系姻亲是指自己旁系血亲的配偶或自己配偶的旁系血亲,以及 自己配偶的旁系血亲的配偶三类人。如自己的嫂子、侄媳、自己的小 舅子或小叔子等。
▪ 现代各国大都根据亲属产生的原因,将亲属分 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种。
▪ 1.配偶。
1.配偶 配偶即夫妻,是男女双方因结婚而产生的亲 属关系。在婚姻关系期间,夫妻双方互为配偶。 配偶是血亲和姻亲赖以发生的基础,也是亲属关 系的核心。
理论界关于配偶是否为亲属存在争议。我国 早期婚姻法学者一般持否定说。现在学界多持肯 定态度,认为配偶既是血亲、姻亲产生的基础, 也是亲属本体的独立的一个类别。
近亲属,其他为远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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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亲系与辈分
▪ 一、亲系 ▪ 亲系是指亲属间的血缘联系,或称亲属的系统。 ▪ (一)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 1.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 ▪ 2.旁系血亲和旁系姻亲。 ▪ (二)男系亲和女系亲 ▪ (三)父系亲和母系亲 ▪ 二、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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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系亲和旁系亲
1.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 (1)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的父母和 自己所生育的子女的上下各代血亲,直系血亲是最亲密的亲属,包括 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等,实际上和前面所讲的宗亲有密切的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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