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奖惩考核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食品安全奖惩考核办法

食品安全奖惩考核办法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保障人民饮食安全,根据《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年度连江县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以及镇政府与各村(居)所签订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制定本办法。

考核对象

㈠各村(居);

㈡镇直有关单位。

考核内容

主要对监管责任的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的投入、监管措施的执行和保障机制的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宣传活动的开展、年度管理目标的实现、工作信息的报送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办法

1、考核分为自查和现场考核两种形式。自查形式由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年终时对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逐项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汇总报镇食安办。现场考核形式由镇食安委负责组织人员,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进行考核。

㈠听汇报。全面了解被考核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和各项食品安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㈡查资料。查阅被考核单位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文件、规划方案、计划总结、监管记录及其他档案资料。

第 2 页共 4 页

㈢看监管对象。随机抽查部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企业(生产加工经营大户),农(集)贸市场,学校、集体食堂等。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年度考核为优秀的镇政府将给予奖励,对年度食品安全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镇政府予以通报批评,根据《连江县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责令其限期整改。

特此通知

第 3 页共 4 页

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第 4 页共 4 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